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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发展的百年回溯与基本展望

2022-07-01类延村于佳洁

重庆行政 2022年3期
关键词:纪律规范体系

类延村 于佳洁

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专题文章《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对政治建设提出了新关切和新要求。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在建党百年历史条件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因此,梳理回溯中国共产党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百年发展历史是回应和促进党的政治建设的应有之义,特别是归纳和提炼中国共产党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百年探索的基本经验,对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以及党的政治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时代意义。

一、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基本范畴和主要内容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并将其置于党的建设首位。党的政治建设是指党围绕政治信仰、政治领导、政治能力、政治生态四个方面展开的自身建设。其中,坚定政治信仰是加强政治建设的首要前提,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根本保障,提高政治能力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净化政治生态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这四个方面构成了环环相扣、逻辑严密的科学体系。[1]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总体方略中处于引领性地位,党的政治建设的规范发展需要严谨科学的规范体系作保障,梳理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历史发展脉络,对提升制度体系的科学化水平极具借鉴意义。

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围绕政治建设四个主要方面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的总称,它以党内规范法规为牵引,具有政治性、体系性和位阶性的特征,是开展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准则,贯穿于党的政治建设全过程。其中,党章是政治规范体系“基石”,准则、条例是政治规范体系“四梁八柱”,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党内法规是政治规范体系“砖瓦”。[2] 由此,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然形成,制度体系的发展以此为基础进行回溯和形构。

总体而言,党的政治建设为政治建设规范体系提供方向引领,而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则是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政治建设规范体系能够规范党员行为,严肃党内生活,优化党内关系。一方面,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以党内法规和专项制度文件为形式,对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其具体内容为党的政治建设的科学化发展和有序落实提供规则范式和文本遵循;另一方面,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作为专项规范,具有约束性、权威性、稳定性的特点,有助于巩固党的政治建设的成效。因此,构建和完善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是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必然选择和逻辑要求,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必须强化政治规范体系的系统性和效能性建设。

二、建党以来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主题变更历程

(一)探寻与摸索(1921—1949年):组织纪律与斗争精神的铸造

1.纪律建设是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最初主题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受内外部严峻形势影响,各级党组织分布较散,凝聚力不足,如何集中发挥党员的力量成为该时期政治建设的重要议题。因此,该阶段党的政治建设以强化纪律为重,在综合性文件和专项制度中均有探索。

净化政治生态是党的政治建设初期探索的重要内容,由以严明政治纪律为主要维度。1921年,中共一大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对中国共产党各方面的建设做出了统筹性要求,以纲领性文件形式在宏观层面呈现对党员的纪律要求。1922年,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持续强化党的纪律规范、建立严密组织提供了总体指导。1927年,党的五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决议案》再次重申要求全体党员明晰党内纪律的严肃性,且决定建立专责监察机构来监督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同年在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通过《政治纪律决议案》,这是关于政治纪律建设的专项文件,专门对整顿党内政治纪律提出了要求,强调严密的政治纪律才能增厚无产阶级政党的斗争力量。随后,中央通过的《中央巡视条例》(1931年)具体规定了巡视员的基本职责、工作职权等内容,规范党内巡视监督,以巡视法规严格政治纪律。而后,在1938 年10月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系统性地强调了党内政治纪律的建设问题,并将党的纪律建设融入党的中央委员会以及各级党会的工作之中,深化和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性,表现出党在这一时期对纪律建设极为重视的态度和高效的行动力。1941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要求党员干部通过强化纪律意识来提高党性觉悟,堅决抵制党内外的消极不良影响。1948年,中共中央连续下发的《关于建立报告制度》《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指示》和《关于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的指示》等一系列文件,对党内报告制度做了系统性规定,强化党内和军内纪律严明的氛围,有助于克服纪律松散的状态和迎接革命全国性的胜利。

2.强化组织建设和政治信仰是政治建设规范体系以一贯彻之的内容

强化组织建设和政治信仰对早期党内形成整体合力至关重要,是该时期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和推进政治能力建设必须贯彻的时代重任。1923年,党的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执行委员会组织法》是党的第一个组织法规,改变了建党初期中央缺乏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领导不力的状况。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改章程决案》(1927年)第一次明确“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并合理划分党的组织系统,对形成严密的党的组织体系具有积极意义。1941年,《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首次在党的文件中使用“党的组织生活”概念,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参加支部组织,过一定的党的组织生活”,为强化组织建设做出具体要求。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作出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其第一部分的论述中表明党自成立就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为思想指南,并紧贴中国革命实际,积极发挥政治信仰的重要价值,实现如今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超越以往的团结。同年,党的七大把民主集中制写进党章,并对其内涵进行科学界定,党的组织建设实现新的突破。1948年,中央发布毛泽东代中央起草的《关于健全党委制》强调以健全党委会议制度来完善党内各项工作,在作战时加强党的集体领导以适应战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并且为战争彻底胜利做好组织准备。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两个务必”,作出“六条规定”,这些制度规定有利于消除党内浮躁氛围,警醒全党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信仰以应对新的政治局势中的斗争。73A99F0A-D36A-4D76-89F7-C3FA5A2BEC8D

3.斗争精神的铸造是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时代特征

斗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斗争精神的铸造是早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目标。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第二条指出,革命军队必须援助工人阶级,承认无产阶级政权。这明确了党的性质和党的主要斗争任务,为党后期不断革命斗争提供了方向性指导。大革命失败以后召开“八七会议”通过《党的组织问题决议案》(1927年)来应对广大党员遭受迫害的斗争危机,并在会上决定进行土地革命和独立领导武装,斗争方式实现了积极性的转变。1928年,中共中央针对反革命政变革命斗争迅速的发展形势,提出注意整顿组织的办法以适应秘密环境,继续进行革命斗争。随后,1929年古田会议通过的《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的决议》批评党内缺乏坚决一致的斗争思想,及时提出纠正方案,确立了以正确思想建党管党、以政治要求建军立军的发展思路。1937年,洛川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号召采取全面抗战策略坚决进行保卫斗争,发起抗战总动员。1941年,为适应复杂变化的抗战形势,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和《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关系的决定》,来强化党的组织建设为开展对敌斗争和获取抗日战争胜利创造条件。

(二)曲折中前进(1949—1978年):加强党的领导与维护党的团结

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成为党的阶段性重任。党的领导方式的变革成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应有之义,党的团结亦成为党的政治能力建设的中心议题,在探索中前进成为该时期党的政治规范体系建设的鲜明特征。

1.加强党的领导是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回应执政地位变革的新要求

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成为新中国成立后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时代命题。党的执政地位的变化直接延伸出政治建设在推进方式和内容维度的变革。1949年中央政治局发布的《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和《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是第一批关于党的组织建设的专项政策,建构了党领导国家和社会事业的体制机制。1953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个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的党组组织、党组工作接受党中央的直接领导,完善了党的政治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序言”中明确了党的领导地位,加强党的政治领导自然进入法制化发展轨道。1956 年中共八大通过的《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指出“一切任务能否顺利地完成,归根结底,是决定于党的领导是否正确”,强调取得任务胜利的先决性因素和必要性条件是党的正确领导,进一步阐明了党的领导对提升执政效能的积极性价值。1973年党的十大通过党章,增写了恢复和加强党的领导、优化党的建设的相关内容,不断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

2.维护党的团结是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重要任务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和国家面临各项恢复和建设工作,制定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并出台第一個“五年计划”。为了给实现党在社会主义过渡和后续建设的重要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增强党的团结成为该阶段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建设重心。1954年,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强调要取得革命最终胜利必须以党的团结为基本保证,针对党内部分干部对团结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情况,制定了要求全党干部积极强化党内团结的行动的相关决议和详细办法。1956 年,中共八大党章在“总纲”中明确指出:“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力量的所在。”[3],深化党内团结的重要命题,提高全党同志觉悟和党组织的战斗力,坚信全党团结是赢取社会主义建设胜利的基本条件。1957年,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积极调动一切力量,团结能够团结的人,主动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达到党内新的团结,使党组织和党员素质得到有效提高,巩固了党的团结和统一。1978年,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后,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只有坚决地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才能够巩固党和人民的团结,维护党和毛泽东同志的崇高威信”,指明要严肃处理损害党的团结的恶劣行径,坚持与破坏党的团结行为作斗争,继续以巩固党的团结来凝聚力量。

(三)发展与加强(1978—2012年):向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型

1.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回应市场经济转型的现实选择

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活动日益活跃,党员干部的公共伦理失范问题频发,肃清党内政治风气成为党的政治建设回应市场经济转型的现实选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符合现实形势的党内政治生活路线方针,党的政治建设逐步回归正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工作任务、职权范围、机构设置的规定》(1979年)厘清了纪检工作的组织机构、为纪委工作指明思想方向,在维护党的规章制度、优化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障方面提供规范依据。继而,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0年)归纳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十二条基本原则,涉及党的政治路线、党的领导、党的纪律等多个方面,对改善党的领导机制和肃清政治生态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保证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有序进行。这是涉及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性文件和党的政治规范体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党的政治规范体系建设开启了向党内法规转型的关键点。1982年,四项基本原则写进党章,成为全党政治行动的原则和基础。随之,1983年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明确要求分时期、分批次地整顿党的组织和党的作风,切实规范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党内政治生活。20世纪90年代,中央分别从民主生活、组织管理、党性党风教育方面对政治规范体系建设进行了系统规定,相继出台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条例》,这为理顺党内生活机制优化党组织管理和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定位和政治方向提供了制度依据。73A99F0A-D36A-4D76-89F7-C3FA5A2BEC8D

2.提高干部队伍能力是以政治建设规范体系推进治理转型的重要方式

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和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本领是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这一时期,针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任务需要,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本,增强了政治建设规范在干部要求方面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20世纪80年代,中央分别从推进党政机关干部和党员教育制度化、加强对党员的纪律监督方面对政治规范体系做出明文规定,相继出台了《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系列文件体现了中央对党员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提高党员教育水平的切实行动,通过采取法治化措施来规范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促使党员队伍提升自我能力,加强政治本领。1999年,《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基层干部是乡村建设的执政骨干,基层建设需要精干高效、作风扎实的干部队伍,且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相应要求,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水平。21世纪初期,中央从优化选人用人机制、细化党内纪律规定、深化党员经常性教育、实行干部问责机制方面对党员队伍政治能力建设进行系统规定,相继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实行党政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法规和政策文件,以文件要求规范选人用人、拉紧政治纪律的红线、提高党员整体教育水平、培养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本领,使得干部队伍建设朝高质量化推进,落实对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建设的要求。2010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多项制度连续印发,旨在优化健全党组织用人工作的监督机制,这些制度举措充分体现了中央加强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的决心。

(四)健全与完善(2012年—):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政治建设的制度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开启了从严治党的历程,政治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分,主要体现在作风问题整治、“关键少数”角度的切入、反腐倡廉的推进等层面,为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发展增列了新内容。

政治建设首先从作风问题抓起。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2年)总括性和统领性地规定了党员干部与群众联系过程中的要求和方法,八项规定成为改善党的作风问题的重要切口和动员号令,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5年)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以党内法规来深化和规范党的巡视工作,通过强制性法规来加强纪律约束和监督工作,以“从严”姿态深化政治纪律、肃清政治生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0年)建立完备的从严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机制,强化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态度和意识,来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实践落实,稳步开展破除干部政治行为不端的政策部署。《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和《中國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2021年)来规范党的组织工作,严肃处理组织中作风不正问题。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2021年)以考核形式及配套规定来督促党政领导干部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党中央决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抓“关键少数”成为深化政治建设的切入点。中共中央修改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3年)等法规文件结合新时代合格党员干部标准,优化党组织的选人用人工作,保障在任用工作中落实和突出政治标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2015年)为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指明努力方向和参照标准,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准则和导向。而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2017年)设立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法定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和程序,切实保证报告制度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党员干部更好地接受政治监督。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党的政治建设进入了系统化和综合性建设发展时期。《意见》指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结合,重点是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4],明确要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加强政治方面的历练,带动党员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并认真执行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继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2019年)以监督与追责相结合的方式来整治任用不当的问题,整顿选拔任用中的不良风气,促进积极健康的用人生态形成。

反腐倡廉为深化政治建设的重点突破口。《意见》指出,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涵养政治生态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任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提倡党政机关理性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整治铺张浪费风气,树立党风廉洁的党政机关形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5年修订)重点围绕“廉洁”二字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自我约束的要求,以正面倡导与强制规范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016年,中央分别从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党内问责方面对有关廉洁政治的政治规范体系建设进行系统规定,相继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法规条例来整饬党风、惩治腐败,保持干部政治生活总体状况良好,通过法规明确问责情形和问责方式,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来铲除政治方面、经济方面的腐败。《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2017年修订)响应加强政治巡视的号召,充分发挥巡视在反腐工作中的利剑功能,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建党以来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

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建设的发展经历了从初期探索、不断完善并逐步健全的过程。总结政治建设规范百年发展进程的基本经验,对于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优化、丰富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73A99F0A-D36A-4D76-89F7-C3FA5A2BEC8D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治建设规范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建设规范发展历史无疑是党的领导逐步完善的演进史。建党以来党的政治建设历程表明,中国共产党能立得住、站得稳、行得远,能够带领全国人民走向胜利,关键在于党始终把维护党的核心领导作为最根本的纪律加以坚持。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治建设的根本前提和基本保障,是政治规范体系建设的根本准则与核心要义。确保党中央核心地位和集中统一领导同时也是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此外,还要发挥民主集中制在正确处理党内不同层级间、不同主体间关系的作用,巩固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领导制度的地位,使其成为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政治建设规范的根本制度遵循。

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中,党的发展环境和建设任务不断更新变化,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也不断健全与完善,但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本质属性始终由党的领导来决定。建党以来党的政治建设的实践探索,始终将维护党的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这既是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建党以来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发展最重要的经验。

(二)坚持以党章作为政治建设规范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解决党内矛盾,要以党章为根本规则。”[5]这一论述突出体现了党章是对建设党的制度体系、判断党员干部质量、破解党内问题以及维护党的纪律等的根本规定,成为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根本遵循。党章不仅是最根本的党内法律与规定,也是制定政治建设规范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依据,只有严格遵循党章,才能使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更为稳定和具有可操作性。

回溯建党百年以来的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建设史,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以党章为最根本和最关键的依据,以新修改的党章内容和精神为重要参照。党章根据形势需要不断修改完善,政治建设规范也随党章的变化不断更新。自《党章》出台以来,党始终贯彻与时俱进的鲜明特点,不断推进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更新。如《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以新党章第十四条增加的“巡视巡察”规定为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就是以十九大党章新增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思想依据。[6]历史经验表明,推进党的政治建设规范必须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它为党的规范体系建设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供了导向作用,为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化提供了逻辑基础。

(三)坚持把体系化作为政治建设规范的基本方向

体系化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体系化作为政治建设规范的基本方向,依据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构建目标,将其细化为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化要求: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规定、办法为主体的政治建设制度体系,并随政治建设的现实需求不断丰富完善。

回顾建党百年中国共产党政治建设规范的发展史,制度规范都是从无到有、从分散到系统、从粗糙到严谨、从单一到全面的过程,具体而言:早期有关政治建设的规范以综合性文件呈现,如《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后续逐渐有专项文件出台,随着重视程度和规范程度的深化,有关政治建设专项文件被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出现,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政治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不断丰富,最终形成以党内法规为引领的政治规范体系。规范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协同性明显增强,体系整体质量明显提高,使得政治规范执行效力明显提升。发展至今,政治建设规范已经形成了以政治信仰、政治领导、政治能力、政治生态为基本内容的党内制度规范体系的基本概括,实现政治建设规范的内在体系化程度迈向更高水平。

(四)坚持纪律建设作为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发展主题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处事规范。没有纪律的组织无法有效凝聚力量,行之有效的党内纪律和规矩是党的政治建设实现持续性发展的坚强保证。因此,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首先要增强党的纪律建设,使全党明确、谨记并严守政治纪律与组织规矩,以务实作风对待工作和生活。

中国共产党在自建党以来的百年历史中始终重视纪律建设,使纪律建设成为贯穿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发展的主题。革命战争时期,党逐步形成“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政治传统,对当时及后续党规党纪等政治建设规范的制定有重要的导向功能。改革开放时期,纪律界限的明确、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建构,共同构筑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纪律基础。新时代,党更加重视党的纪律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并逐步规范化,颁布党内监督、党内问责等相关条例来严控党员干部违法乱纪行为,巩固和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地位,充实了纪律建设方面的规范体系。

历史经验表明,党的政治建设规范的百年实践中,党始终把纪律建设作为凝聚内部力量的重要手段,作为保持中国共产党优越性、完成不同时期关键任务、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稳步推进的重要保证,作为贯穿政治建设规范的主题,最终成为政治建设规范的宝贵经验。

四、新时代党的政治规范体系建设的优化路径

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不断丰富政治建设的内容、优化政治建设的质量,推动党的建设在各方面取得重要成就。新时代,更应该继续立足党的建设总体目标,科学运用百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不断丰富政治建设规范体系,深化政治建设,使党和国家事业走向新胜利。

(一)通过夯实政治建设的属性与定位强化规范体系建设的政治引领

党的建设涵盖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思想建设等若干内容,是一项协同性工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论述明确了政治建設的基本定位,厘清了政治建设带动党内其他建设的功能属性,明晰了党的其他建设协同推进的动力源。要找准规范体系建设的着力点必须理顺党和夯实的政治建设的属性和定位,这是关系党的建设整体成效的直接影响因素。73A99F0A-D36A-4D76-89F7-C3FA5A2BEC8D

要突出政治建设对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引领和保障功能。一是要抓牢政治性,坚定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坚持把人民放于优先位置的政治价值取向,时刻保持政治先进性。同时,坚持民主集中制,从总体上规范党的组织原则和基本民主程序,以制度规范发扬党内民主,并以此作为政治建设规范的重要特点。二是政治建设务必要适应不同时期新的实践需要,根据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主要矛盾,提出针对当时情况的总体路线和具体政策,以此作为政治建设规范的制定依据。三是坚决维护党的团结,为规范体系建设强化组织保障。要通过政治建设完善各方面的建设,实现全党团结统一,为政治建设规范发展提供强大组织合力。四是明确党的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协同性布局中结构中轴的位置,发挥其作为动力源的功能,贯彻政治建设的带动作用,将其贯穿于政治建设规范的始终。以此来实现政治建设对规范体系建设的引领和促进,更好地为其规范体系指明方向,实现规范体系发展与政治建设的有机统一、协同共进。

(二)依循治理的主题和主线逻辑提升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科学性

新时代构建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需要科学理论的支撑和指导,以确保其发挥治理党内问题的重要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把党的政治建设置于优先地位,并将其纳入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之中,从多角度、多方面更新和完善了党的政治建设理论,为规范体系建设提供了更为科学合理的理论支撑。

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科学发展应坚持“一个主题,两条主线”。“一个主题”即是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两条主线”则涉及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以纪律建设维护全党团结统一,牢固政治信仰,从而达到增强党员党性、肃清党内作风的目的,以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二是在坚持党的政治领导的前提基础上,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办事效率和能力,实现整体政治能力的提升。贯彻“一个主题,两条主线”的政治建设要点,厘清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治理主题和主线逻辑,以党的政治建设的总体目标为关键导向,以党内政治纪律为重要指引,优化建设效能,同时与党内其他方面建设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相接轨,达到协同一致、相互配合的契合状态,逐步形成结构周全、系统严密、内容丰富、合理有效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

(三)以完善制度体系化建设为依托增进政治建设规范的系统性

系统性是发挥政治建设规范整体效能的关键特征。构建具备科学性和系统性的规范体系是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加强体系化建设对增进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效力至关重要。

第一,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应以党内法规为牵引和依据。政治建设规范以党章为根本法律规定,若干相关党内法规为具体支撑,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系统性特征,而要保持规范体系朝着系统化方向稳步发展,就要在遵循党章的前提基础上,协同推进各位阶、各方面、各层级的规范制度。要求有针对性地明确和完善政治建设中各类基础性问题的对应规范和制度条目,且充分发挥党章在整个制度体系中的引领作用,对应党章及时更新修改具体条文,以适应党的政治建设面临的形势变化、问题转化及要求更新。

第二,政治建设规范体系是贯穿中央与地方的制度体系。在位阶上,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处于党内法规范畴,按照党内法规制度的主体划分,可分为三个层面: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着重规范“面”、部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着重规范“条”、地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着重规范“块”,中央出台政治建设宏观性文件,部委及地方出台相对应细则,体现出“统分结合、以上率下、上下贯通、一体推进”的特点。[7]按照“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系统性要求,必须强化各层级有关政治建设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协同性,形成整体协同、上下联动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增强规范体系的整体效果。

第三,注重政治建设规范体系与法律法规相衔接,加强配套性法规建设。要根据政治建设的问题指向,对照设立并细化制度规定,建立完善相应的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制度,建立结构严密、协调统一、衔接有序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同时,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筹推进,推动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与国家法律之间相互衔接、相互保障和相辅相成,强化政治建设在法律层面的保障,在政治建设中形成全方位的规范格局,增进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效力。

(四)以强化执行与监督为抓手提升政治规范制度的治理效能

党的政治建设规范需要重视执行环节,执行和实施是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建设中的关键部分,也是制定政治建设规范的目的和归旨,政治建设规范只有切实执行和落实才能真正发挥功用。然而,要抓好政治建设规范体系的执行,必须通过有效地监督检查和责任追责来保障。

第一,充分发挥党的政策制定机关的指导监督作用。作为党的政策制定机关,必然非常清楚政治建设相关政策的内在机理和运行逻辑,这就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准确把握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根据政策制定出的标准化路线,及时在政治建设规范執行过程中发现和纠正其中存在的偏差,以保证总体方向的正确性和制度落实的有效性。

第二,提升政治建设规范的执行效度。严肃政治建设规范执行纪律,纪律检查机关要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对执行工作进行专责监督,重视政治建设规范体系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落实不到位、效果不达标等问题,彻查执行不力的原因,切实形成执行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过程中不可违逆、不容忽视的威慑力,以提升政治建设规范的执行效度,保证政治建设规范体系落实的效力,实现政治建设的制度优越性向治理效能的转化。

第三,突出纪委机关监督首责。中纪委、省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制定、执行和监督政策方面具有特殊重要地位,这就要求中纪委、省纪委机关积极发挥监察作用,严格追踪党内法规、政策方针、决议等规范的执行情况,完成督察任务,强化对党的政治建设政策的审计,对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改进相关政策执行,不断优化党内监督体系,强化对政治建设规范体系执行的监督。

综上所述,政治建设规范体系是有效落实党的政治建设总体目标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党的政治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有力支撑,是党纪国法的有效衔接,在党的革命和建设进程中一直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制度效能。展望未来,全党要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主要内容的制度化表达,丰富和完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架构,强化政治建设规范的有效执行,总结以往政治建设规范发展的经验教训,探究党的政治建设规范体系发展的内在规律,强化规范体系对政治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促使新时期党的政治建设达到新阶段和新高度,开创党的政治建设新局面。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新时代地方党政机关合署办公机制的探索与建构”(项目编号:18SKGH005),西南政法大学十九大专项“‘以党领政:新时代党政机关合署办公机制的新探索与模式建构研究”(项目编号:2017XZZXQN-32)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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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类延村,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

于佳洁,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研究生

责任编辑:张 波73A99F0A-D36A-4D76-89F7-C3FA5A2BEC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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