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逻辑导向及启示
2022-06-30杨刘保
摘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角度对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作了深刻总结。对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標探索与推进的过程从理论逻辑与目标导向、实践逻辑与问题导向、价值逻辑与效果导向三个层面加以总结和提炼,可以为实现建成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深刻启示。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两个百年;中国梦
中图分类号:D61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22.02.002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对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作出深刻总结:“一百年来,党领导人民经过波澜壮阔的伟大斗争,中国人民彻底摆脱了被欺负、被压迫、被奴役的命运,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十四亿多人口实现全面小康,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为现实。”[1]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看,在这百年奋斗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实现了从四分五裂、一盘散沙到高度统一、民族团结,从积贫积弱、一穷二白到全面小康、繁荣富强,从被动挨打、饱受欺凌到独立自主、坚定自信。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跨越了党史上的各个重要阶段,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这是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接力探索、大力推进的结果。然而,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并非轻轻松松、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付出了艰苦的努力,这个努力的过程见证了中国共产党的成功,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这一历史之问,也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担当。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所走的小康之路既是一条理论创新之路,也是一条实践展开之路,还是一条价值选择之路。从理论逻辑与目标导向、实践逻辑与问题导向、价值逻辑与效果导向三个层面看中国共产党对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探索与推进,及其对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启示,既有历史意义,更具现实意义。
一、理论逻辑与目标导向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善于高举理论旗帜进行理论创新的政党。在小康社会建设的探索与推进中,中国共产党遵循的理论逻辑包括大逻辑和小逻辑两个方面。从大逻辑来看,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以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了小康社会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实践,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从小逻辑来看,中国共产党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小康社会建设探索与推进的过程中,从自身实际出发,创新形成了小康社会建设的一套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包括小康社会的基本内涵、衡量标准、阶段划分、推进原则、方式方法、重点领域和路径选择等等。
中国共产党总是善于将理论转变为具体的行动方案和目标,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环环相扣,有序推进。作为一个引领时代进步和历史潮流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目标的设计是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就始终注重的,因为目标指明建设方向、决定资源投向、统筹建设力量。正确的目标是一种合理的预期,是对可实现的未来的设定,是对自身能力和实力的一种合理考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党提出“四个现代化”的伟大构想,这在当时是一个极具难度的目标。所以,当改革开放之初的1979年12月6日,在回答日本首相大平正芳关于中国四个现代化蓝图的规划和构想时,邓小平明确指出,中国的现代化与西方的现代化不是一个概念,中国要实现的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是“小康之家”。邓小平用中国文化典籍《诗经》中的“小康”一词描述了“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赋予了现代化以中国式内涵,对中国现代化发展战略目标作出了重大调整,这是邓小平第一次设计我国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和蓝图。从此,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就有了新的时代坐标和未来图景。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的“三步走”战略、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三步走”战略,都对小康社会目标作了清晰设定。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进一步扩容,赋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更为丰富的新内涵。党的十八大明确了“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并指出要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勠力同心,抓重点、抓关键,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共建小康、攻坚小康,目标终于达成。从小康社会目标的提出,到小康社会建设的推进,再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这是中华民族、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是全体中国人民奋力拼搏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的结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达成,是中国共产党向历史和人民交出的满意答卷,是14亿多中国人民的共同期盼,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
探索推进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的理论逻辑与目标导向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质量要求更高,涉及面更广,任务更为艰巨,必须系统、全面、综合考虑各方面、各环节,更加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指引,也需要吸收借鉴现代化理论的有益成果。要在科学理论的指引下,设定可实现、可考量的阶段性目标,稳扎稳打,以此统好任务计划、力量资源、管理流程等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坚持通过目标凝聚力量,引领发展,最终将现代化强国变为现实。
二、实践逻辑与问题导向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善于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推进理论创新的党,也是一个善于用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实践探索和展开的党。理论的伟力能够迸发出强大的实践能量。我们用理论动员和武装全体党员、广大群众,使理论成为改造世界的有力武器。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通过理论武装激发实践动能。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探索与推进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是坚定的行动者、实干者。小康社会建设的探索与推进过程就是一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经天纬地的人民实践过程。E1E90740-0DC0-4343-A25B-1540B459E182
实践的过程就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小康不仅包括经济层面的小康,还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层面的小康。每一个层面、每一个领域都有诸多需要面对和解决的矛盾问题,比如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提高的问题、文化权益和产品的享有问题、绝对贫困消除的问题、环境质量改善的问题等等,无一不在考验着中国共产党对矛盾和问题解决的优先次序、轻重缓急的考虑。小康社会首先要解决的是总体小康的问题,总体小康是低水平、不全面的小康,地区、城乡和居民之间的发展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全面小康既要解决地域上的全面问题,也要解决内容上的全面问题,还要解决群体上的全面问题。总体小康与全面小康有机衔接,总体小康在前,全面小康在后,全面小康要以总体小康为基础,总体小康最终要过渡到全面小康。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是提升和跨越,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明确指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取得的伟大成就举世瞩目,“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1]。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1]。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探索与推进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破解了一个又一个历史难题、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现实问题,使小康社会建设的“量”不断得到提高,最终实现建成这一“质”的飞跃。
实践解决问题,问题倒逼实践。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探索、推进的实践逻辑与问题导向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中,更要注重实践的奋斗,要坚持实践第一,在实践过程中去解决前进道路上一个又一个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成的矛盾和问题;不能一蹴而就,而是要始终保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一步一个脚印,在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量”的积累过程中最终实现强国目标这一“质”的飞跃。
三、价值逻辑与效果导向
百年征程,中国共产党人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始终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主题而展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是对这一主题的高度凝练和概括。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探索和推进是百年征程中的一段历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一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要以人民幸福为最终指向和衡量标准。幸福不仅体现在经济层面,还体现在精神层面、政治层面等诸多方面。而中国的全面小康不仅仅包括“翻两番”的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还包括精神的愉悦、文化需求的增长、民主权利的行使等方面指标的提升。民主是人民幸福生活的一个基本保障。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权益,尤其是有效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利,人们才会有生活的幸福感。由此可见,全面小康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这就需要我们在小康社会建设探索和推进过程中务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实现人类美好理想为立足点,以“大我”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中国共产党“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坚定不移、一以贯之的奋斗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定位、价值追求、主动选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的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是伟大建党精神中“对党忠诚、不负人民”在小康社会建设过程中的现实投射。“对党忠诚、不负人民”是中国共产党品格高尚、心系人民特质的体现,展现了党强大的政治优势。
为什么中国共产党要做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因为只有“不负人民”,才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永远跟党走,我们党才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小康社会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党的群众路线也告诉我们,“一切为了群众”,这是中国共产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就提出“打土豪、分田地”的响亮口号,主张给广大农民实实在在的看得见的物质利益。今天,中国共产党要继续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吃穿住行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闹心事,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在第一个百年奮斗目标探索和推进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和评价工作的标准,始终围绕群众的生产生活、吃穿住行等方面的问题一件一件解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满意度,也不断提高了国际社会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度。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的效果导向。
价值立足效果,效果体现价值。探索、推进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的价值逻辑与效果导向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中,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为全体人民谋利益、谋幸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唯有如此,立党才能立得稳,执政根基才能打得牢,才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才能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大业的磅礴伟力。
基金项目
2021年度长春市委党校校级课题一般项目《小康社会推进的历史逻辑及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启示研究》(CCDX202110)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EB/OL].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1-
11/16/c_1128069706.htm,2022-01-25.
作者简介
杨刘保,中共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教授,研究方向:哲学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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