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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沪商人之同乡组织:上海城市化进程中非自觉的积极推动者(1843-1919)

2022-06-26徐子尧

科教创新与实践 2022年7期
关键词:同乡会馆商人

徐子尧

摘要:晚清民初的旅沪商人们以会馆和公所为依托、中介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在客观上推动了上海近现代以来的城市化进程,具体表现在慈善事业、现代化企业尝试等方面。同乡组织成员基于故土忠诚、谋求商业便利等动机的实践活动使该类组织产生了在上海城市公共领域中有相当影响与权威的群体合力,通过有组织、有规模的集体经济行动解决了上海早期前现代化经济发展中的资金问题;而这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近现代上海旅沪商人之同乡组织作为城市化发展历程中的“非自觉的积极推动者”的角色。

关键词:旅沪商人;地缘;同乡组织;城市化

一、导言

自上海开埠以来的近百年时间,来自全国各地的旅沪者络绎不绝,而其中又以商人居多。出于国人“爱群”之天性,“侨寓之民……皆以会馆以通声气,联络乡情之意也”(李维清,1907)。据考证,早在明朝,同乡组织就以会馆或公所的形式出现,大多由同乡或同乡又同业的旅居商人所建立,其初衷是为解决旅外同乡的住宿问题、为客死者厝葬并祭奠等之用(窦季良,1946:21-23)。虽然一般来说,会馆更为强调地缘属性,公所则指同业组织,注重保护其会员的商业利益;但在近现代以来的上海,由于业缘与地缘关系的重叠,会馆与公所的名号常被混用,并不作刻意区分(吴馨,1918)。这一点可被19世纪在上海具有巨大影响力及权威的广肇公所成员构成所印证——广肇公所作为旅沪广帮商人的同乡组织,孕育出具备相当实力的广帮买办关系网,这一关系网便是以基于乡谊和姻亲关系结盟的各大买办家族为依托(夏东元,1985:3)。

据《上海乡土志》记载,自开埠以来,从宁波、广东等地前来上海经商的移民数量实际多于原住居民(1907),因而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上海的近现代文明是由移民创造的;这些自称为“旅沪者”的商人们所建立的兼具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功能的同乡会馆或公所在上海的城市发展进程中扮演了不容忽视的角色。对此,学界已有相关论及。既往研究表明,在整个清末民初时期,同乡组织的制度更迭及其在形态上的多样化转型与变革迎合了上海社会变迁的需要,是构成近现代都市文明重要的制度性要素(虞和平,1998;朱榕,2006:94-112;李瑊,2009)。除了在上海的洋务运动中发挥巨大作用外(李吉奎,1999),会馆与公所的职能还在逐渐扩大蔓延,介入到地方公益、捐税及人员管辖等方面,与政府协同治理(张忠民,1999)。

但上述研究主要关注同乡会馆、公所在上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所发挥的客观作用,此时,同乡组织作为一个无生命的整体被讨论;关注到地缘帮会中商人行动逻辑的研究则聚焦于更早的明清时期(卞利,2017;王世华、张剑,2019)。同乡组织设立之初常常宣扬着“敦乡谊,辑同帮”,“所以联商情而敦梓谊也”的理念(上海博物馆图书资料室,1980),然而这种对于家乡的高度认同与忠诚为何非但没有使旅沪商人们将视野局限于故土和本帮,反而如上文所说,令商人们以会馆和公所为组织化单位,介入到上海地方事务与城市化进程之中呢?这是否意味着家乡观念在影响和调节旅沪商人行为策略时的失灵,亦即构成了同乡组织的“目标替代”呢?同时,虽然会馆或公所的存在形式本身即意味着其成员同乡、同业的共同利益,但共同利益常常并不意味着集体行动的自然达成(奥尔森,1995),尤其是在介入地方事务所能带来的即时性的直观收益似乎并不明显时。那么究竟是何种缘由促使旅沪商人们不断推动近现代以来的会馆、公所逐渐打破其固有的“小社区”领域,参与到全上海范围内的慈善与市政事业呢?本文希望通过回答上述问题,对近现代时期由旅沪商人们主导的同乡组织在上海城市发展进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进行进一步地阐述。

二、由故土忠诚到“慈善竞赛”

会馆、公所一向有记录重大事务捐款明细的惯例,以往常以碑刻形式体现。虽碑刻人人可观,但就其传播度而言,仍基本局限于以会馆、公所为载体的同乡社区网络。而自《申报》创立以来,上海的报纸逐渐充当起公共事务与舆论的一面“镜子”,上海成为中国报刊中心(张仲礼,1990:925),慈善、救济等活动的捐款人及资金明细由于刊登在报纸上而被迫迈入了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公共视野中(顾德曼,2004:91)。广东买办郑观应在一篇致上海广肇公所董事的来信中写到,“江浙寓沪官商创设济急善会……未悉广肇公所与潮州会馆会商派定何人前往,若不派人,于同乡失色……惟寓沪同乡甚众,各同乡不捐资、不举人同往,必为外人所笑矣”(1988:1139-1140)。此时,广帮对于赈灾人力、物力的捐助虽“亦无量功德也”,但江浙商人在沪会馆的慈善活动显然对广帮商人造成了压力——广肇公所作为广东旅沪商人的制度性团体代表,其为赈灾所做的努力已经被赋予了超出慈善本身的意义,而与整个同乡群体的经济实力、道德觉悟乃至政治信誉捆绑在一起。

此外,1878年,广肇公所董事徐润与郑观应等人在上海合资设立义赈公所,救济灾民(刘志强、赵风莲,2011:167),他们的领头作用引发了旅沪广帮商人的捐赠热潮,开启了广东同乡会馆与浙江宁波商会的“慈善竞赛”,并将竞赛场域延伸到了《申报》刊登的捐赠榜单上(罗威廉,2016:165)。

可以看出,近代以來,上海的会馆与公所在其设立之初所强调的地缘观念、家乡认同等方面非但没有随着商人活动范围与涉猎事务的扩大而消减,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强化;换句话来说,对于故土的忠诚和为家乡争光的“爱群”之本能成为了旅沪商人们参与当地慈善活动的重要激励源泉,而当以同乡组织成员的身份出现在报纸的捐赠榜单上时,这种认同与忠诚将通过运动式的激烈竞赛与暗自较劲再次在商人们身上内化和巩固;此时,竞赛这种形式本身就具有了一定的动员与激励作用,因而这一类慈善活动得以在缺乏制度性强制力量的情况下不断延续下去。因此,在近现代上海会馆与公所的慈善活动中,在中国传统中根深蒂固的乡土观念除了以实用的社会网络形式发挥资源整合作用,还以较为纯粹的情感形式对捐赠行为进行了意义感的重塑——虽然我们不能说救济同胞、共情与行善积德等不在诱发旅沪商人们捐款的动机之中,但家乡的“面子”已然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从而在短期内建构出一种“旧酒倒新瓶”的慈善捐赠逻辑。

这一时期的同乡组织“头面人物”也发挥了重要的动员作用,而徐润、郑观应等人兼具公所的“小社区”领域领导者与更为广阔的城市公共领域参与者的身份或许可以视作是旅沪商人群体行动逻辑中由家乡忠诚所导致的“地方主义”与“普世主义”的融合、转化的集中体现。毫无疑问,上海的同乡组织在上海都市迅速发展的近现代时期保持甚至强化了其设立的初衷与目标,而无论动机是否狭隘,其开展的大量捐赠活动与领导者设立的综合性慈善机构等都在客观上促进了上海城市慈善事业的繁荣与体系的完善。

三、与当局的双向依赖

自南京条约签订、正式开埠以来,上海便成为重要的通商口岸,外省旅沪商人们不得不与越来越多的受到治外法权与不平等条约保护的外商们进行竞争与合作,并由此诞生了兼具多种身份、连接两个世界的“中介人”的特殊商人群体——买办。与“洋商”们频繁的经济交易要求买办们不仅要熟练掌握英语,还要了解西方的政治经济文化,这使得中国政府在进行涉及到包括国际谈判、国内危机和改良运动在内的重大政治事务时都倾向于寻求买办的帮助(郝延平,1989:269-270);同时,在上海乃至全国的经济转型发展进程中,许多清政府官员意识到了富裕商人尤其是熟知西方管理技术的买办群体在提供资金与经验方面的重要性(顾德曼,2004:88)。因此,这一时期的当局具备拉拢精英商人的意向——而此时上海的精英商人,如前文所述,几乎都是会馆或公所的领袖人物。于是同乡组织自然而然地卷入了更为广泛的城市社会领域之中。

与此同时,在通商口岸的复杂市场环境中占据有利地位的动机促使大多同乡组织的“头面人物”都通过兼任官职、投资地方官员的项目等方式来拉近官商关系,寻求官方的庇佑——譬如1870年代初期,在沪广东帮为李鸿章所发起的救济山西旱灾的慈善计划提供了大量捐款;除此之外,大批广东同乡的买办商人都在李鸿章的庇护下加入了洋务运动中上海的的现代化机构和官督商办企业,并在其中担任重要职务,譬如出任轮船招商局总办的广肇公所领袖唐廷枢和徐润,以及协助李鸿章创办上海织布总局的郑观应(梁元生,2009:27-38;刘志强、赵风莲,2011:27)。

唐茂枝在解释自己为何不能全身心关注作为买办商人的责任时说,“我作为广肇公所的主持人……许多官员往来经过此地,他们正式来拜访我,我也必须回访……我必须结交四方朋友”(郝延平,1989:188);同时,华丽的会馆议事厅有时甚至会被当局借用以解决包括涉外案件在内的官方事务。加之上文提到的多数会馆领导人交叉任职的双重身份,我们可以从同乡组织成员角色与建筑功能的象征意义看出,此时同乡会馆、公所和官方当局的利益网络已经相互交织和渗透,同乡组织以地缘为界限的“私”领域开始向上海的公共领域蔓延,这一新兴的在某些方面达成一致的利益共同体将必然导致同乡组织对上海都市化进程中地方事务的持续支持——事实上,此时涉及到上海市政公共事业的集体利益已经被置换为会馆、公所的以地缘私领域为中心的利益差序格局,而这一利益归根结底仍是触及商人命脉的经济利益。

除此之外,正如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指出的,宗教门派的声誉与威望将为其成员提供一种关于诚信的“担保”,这种类似于通行证的担保对于包括商业活动在内的人类各种日常活动具有极重要的意义(2010)。在对于个体的单独考察难以完成的情况下,当官方需要确保商人的商业信誉时,往往会转而参考其所属的同乡组织(宋钻友,1996)。因此会馆、公所作为一个整体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当局对于某一商帮中所有成员的印象,从而影响其从业环境;而对地方事务的支持便是维系同乡组织与当局良好、频繁的互动的重要方式,这同样将投入上海的公共事业与会馆成员切身的商业利益联系在了一起。

四、基于仪式、信仰的约束

虽然参与地方公共事务与同乡组织的经济利益之间被建构出了得到其成员默认的意义关联,但同乡组织与官方的亲密关系为其成员带来的利益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公共物品;而随着会馆与公所人数规模的扩大,我们不难想到,此时是否会出现如奥尔森所言的集体“搭便车”现象?虽然同乡这一情感纽带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大集团中对成员缺乏监督与激励的问题,但超出宗族关系的地缘就像差序格局中水波纹的最外圈,其对个人的约束力度必然有所衰减。与此同时,中国传统中的另一要素或许在悄然发挥着作用。

在记录会馆、公所成立的碑刻中,常常出现“谨竖邑庙……崇祀天后圣母”“神灵应夙著,昭昭在人耳目”“每岁酬神,务其城敬”等字眼(上海博物馆图书资料室,1980:201-208)。这暗示会馆与公所在设立之初便具备庙宇功能与宗教角色,可用于祭祀故乡与客死他乡的孤魂,或保佑现世中的同乡成员等;同时,会馆中一般设有祭坛、神殿等仪式性的场所用于集体活动(顾德曼,2004:81)。在晚清民初的上海,同乡组织的领袖通过固定地主持宗教仪式来强化其成员的忠诚与集体归属感,其中包括反映土地崇拜共同体利益的斋醮与慰藉游魂的盂兰盆会;这些起源于宗教的仪式已经大众化和平民化,其演戏和游行的形式使参与者更容易产生情感共鸣(韦勒,1987)。而事实上,斋醮与盂兰盆会分别属于道教与佛教仪式。可见,会馆与公所并非在刻意重复某一宗教派别的传统,而仅仅是藉由含有象征意义和动员性质的仪式来使其成员产生一种普遍的信仰——相对于信仰对象而言,同乡组织所强调的是人们由信仰而產生的对于该同乡团体独特的、神圣的情感。

由此,同乡组织的群体性活动被赋予了一定的象征意义与神圣内涵,从而出现了一种形而上的、具有终极秩序意味的“神灵在场”的约束形式——这种无时无刻不被监视的感觉促使旅沪商人们主动迎合、实践团体的指令或意向,而在同乡组织所倡导和发起的任何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行为或许都将导致其背负愧疚感与负罪感。

五、非自觉的积极推动者

会馆与公所作为城市移民的地缘性组织,无论是该存在形式本身还是其设立初衷、情感纽带与原初功能等都带有强烈的传统色彩。可以说,在城市之中,于中国传统社会里源远流长的乡土观念在这一类组织中得到了最为明显和纯粹的体现。而在开埠以来上海的城市化发展进程中,西方文明的入侵、以匿名化为主要特征的都市文明的发展以及不断变化的复杂的外部制度环境似乎都并未使这类组织所强调的地缘性泯灭,反而在本文所考察的这段时期内有所强化。这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一传统要素在近现代城市中的合法性与其生存韧性、灵活性。

同乡组织成员在将地缘观念与宗教性信仰不断内化的同时,逐渐促使会馆与公所形成了一种具有个体超越性的凝聚力。旅沪商人们缘于故土忠诚的实践活动使该类组织产生了在上海城市公共领域中有相当影响与权威的群体合力,通过有组织、有规模的集体经济行动(如捐赠、投资)解决了上海早期前现代化经济发展中的资金问题。但显然,会馆与公所大多数成员的商人身份使某些行动不免带有谋求个体经济利益的色彩,这是无可厚非的。

综上,晚清民初的旅沪商人们以会馆和公所为依托、中介所进行的经济活动无疑在客观上推动了上海近现代以来的城市化进程,具体表现在慈善事业、现代化企业尝试等方方面面。而虽然我们难以从史料中全面地窥见他们采取行动的动机,但上述中对于家乡的维护、对于商业活动便利的谋求等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近现代上海旅滬商人之同乡组织作为城市化发展历程中的“非自觉的积极推动者”的角色——虽然其成员中数量显著的买办商人群体在观念上已经明显地区别于传统商人或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有闲阶级”(郝延平,1989:265),但这一特殊的组织化的移民群体仍然可以说是一种介于传统性与现代性之间的行动主体。

上海作为中国最早开放的通商口岸之一,其丰富的外贸文化、移民文化、租界文化及领先的都市化进程起点等孕育出了独特的旅沪商人群体组织;而这一组织也凭借其雄厚的财富积累与社会网络资源回馈了这座城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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