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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实施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2022-06-24王晓燕

海南金融 2022年6期
关键词:碳减排碳中和绿色金融

摘   要:2020年,中国正式宣布力争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主动提升《巴黎协定》下的减排承诺,明确提出“双碳”目标时间表,充分显示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本文通过介绍当前全球碳减排的宏观背景、“双碳”目标及其实施路径,探讨了当前应对气候变化活动及“双碳”目标的实施给金融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进而为金融业更好地服务“双碳”目标实现提出建议。

关键词:绿色金融;碳减排;碳达峰;碳中和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22.06.003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22)06-0022-06

一、引言

工業革命以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煤、石油等化石燃料被大量使用,其产生二氧化碳导致温室效应日益凸显,全球变暖不断加剧。以1901—2000年这100年的平均温度作为基准,21世纪以来,全球气温上升已趋近1度。根据联合国环境署预测,如果各国碳排放政策继续延续而不加改变,到2100年全球平均气温将比工业化前上升3.4~3.7℃。与此同时,全球气候变暖造成的自然灾害日益增多,导致生态环境变化不可逆转,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带来巨大的威胁。气候变化逐渐成为全球化、综合化、社会化、政治化的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从1992年开始,全球气候治理加快推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气候协定》等相继发布,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全球气候治理中来。《巴黎气候协定》明确提出,其核心目标是将全球气温相对于工业革命前水平的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并尽可能控制在1.5℃内。其后,全球多个国家或经济体公开宣布“双碳”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希望强化其减排力度,以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潜在影响。虽然越来越多国家采取更为严厉的减排行动,但目前各国的减排雄心与气温升幅1.5℃以内目标的要求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全球各国“双碳”行动,势必将对金融业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绿色低碳转型,蕴藏巨大投资机会,对金融机构转型发展将会带来重要影响。另一方面,会引发产业结构、行业结构的调整,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端以及资产风险等都会产生较大影响。

二、我国“双碳”目标及其实施路径

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我国每年的碳排放量超过100亿吨,占全球碳排放量近30%,且仍然保持缓慢增长的趋势,“双碳”目标的提出意味着在接下来的40年间碳排放增速要首先趋零,此后碳排放量需快速下降,最终实现净零排放。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实现碳达峰的国家中,一部分是由于经济衰退,另一部分则是通过实施严格的气候政策和经济转型,不同于中国在事前明确承诺达峰时间,这些国家的碳达峰时间均是在事后通过测算得到。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面临的发展需求更为紧迫,加之当前我国正经历经济增速全面放缓的调整期,生产端的低碳转型可能加剧经济增速的下滑。与此同时,收入水平的增长推动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持续走高,与之相伴而生的碳排放增长势头仍然强劲,消费端的减排难度同样显著。因此,如何在维持经济增长和保障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实现与碳排放的深度脱钩,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中面临的主要挑战。

中国要实现“双碳”目标,需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入手,通过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减少从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的碳排放。

从生产端看,需从发展低碳产业和推进高碳产业转型两方面共同推进,其中以能源系统的低碳转型最为关键。大力发展风能、核能、太阳能、生物能等新能源,逐步替代煤碳等化石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消费终端电气化,在全经济部门中普及使用清洁能源技术与工艺流程,完成从碳密集型化石燃料向清洁能源的全面转变。聚焦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突破一批工业绿色转型核心关键技术,加速推动交通、建筑、工业等重点减排领域的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积极推行严格的能耗准入制度,探索碳排放评估制度,从源头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落地。有序推动高碳产业绿色转型,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支持、资金保障等多种途径,在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逐步推进低碳转型。从需求端看,要积极推进绿色消费革命,倡导节约型消费、绿色低碳消费,提升全民低碳节能意识,引导和鼓励居民购买节能低碳产品和使用智能化技术,鼓励消费者和家庭积极参与绿色低碳活动,降低对高耗能产品的消费需求,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双碳”目标提出以来,许多研究机构对我国实现该目标的可能路径进行了测算,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的研究成果显示,要实现“双碳”目标,与2015年相比,我国碳强度在2030年要下降65%以上,2025年末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至少要到20%、2030年末至少达到25%。能源基金会研究估算,按照最新的气候目标,建筑和工业部门需在2025年前达峰,交通部门需要在2030—2035年达峰,而电力部门碳排放需要在2025年前尽快达峰并开始快速下降,在保障用能安全的同时支撑其他行业的碳达峰路径。

三、“双碳”目标实施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

(一)低碳转型带来巨大的投资需求,为金融业提供了快速发展的机遇

“双碳”目标的实现需要依靠结构调整、能效提升、发展负碳技术等多种手段,最终将实现从供给到消费的全方面低碳转型。在转型初期,大部分新能源行业、储能行业与节能行业迅速发展,包括节能技术、节能设备、新能源车产业链、光伏/风电产业链等。随着转型深入,各类负排放技术大量启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产业链也将迎来增长的爆发期,造林、农林废弃物利用、垃圾资源化利用等行业也会迎来增长。而发展这些产业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报告对1.5℃目标愿景下所需的投资规模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累计新增投资将达到138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绝大部分需要通过金融体系动员社会资本来实现。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涌现的丰富而多样的融资需求,将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契机。3C98787C-19D8-4FF3-8DA6-4DE5D9DBFD00

(二)总量控制目标的明确,为加快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及发展碳金融提供良好契机

实现“双碳”目标并不意味着二氧化碳的零排放,而是通过减排和增加碳汇使得环境中的二氧化碳总量达到动态平衡,对于不可避免会产生的碳排放,可以通过购买碳汇加以抵消。和其他诸如碳税、更高的强制能效标准、绿证等相比,因总量控制市场的特有属性,碳市场直接与碳排放的绝对数值挂钩,在其涵盖的社会排放领域可以更加直接地反映减排效果并评估气候变化控制指标是否达成。“双碳”目标明确了碳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将大幅提高碳市场中减排量产品的市场需求,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碳市场都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这是自201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以来,首次在國家层面发布系统性规则。随着“双碳”任务的明确,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步伐有望进一步加快。

(三)为适应“双碳”目标下的低碳发展需要,金融业面临更为迫切的转型要求

随着碳排放约束收紧,产业低碳转型步伐加快,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工具,金融业被赋予了更重大的责任,面临的转型要求也更为迫切。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仍处于起步阶段,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力度仍较有限。《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研究报告(2020)》显示,2019年我国新增绿色金融需求为2.05万亿元,新增绿色资金供给只有1.43万亿元,2019年新增绿色资金缺口为0.62亿元,资金缺口仍处于逐年增长的趋势。“双碳”目标的提出,将极大推升绿色金融资金需求,若金融业绿色转型步伐无法跟上,资金缺口的进一步扩大或将成为绿色转型短板。金融行业的绿色转型不仅是扩大对绿色领域的支持力度,更重要的是要调整经营理念,从根本上改变过去仅以盈利为目标的投资逻辑,将环境风险纳入考量,以是否符合绿色发展要求、是否满足碳排放约束作为选择投资标的的条件,对金融机构完善组织架构、健全制度体系、改进信贷政策、优化流程管理、加强风险防控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随着金融与绿色发展的深度融合,气候变化风险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程度日渐加深

气候变化具有“长期性、结构性、全局性”特征,其带来的相关金融风险复杂多变、影响广泛,可能通过多种渠道使经济金融体系发生结构性变化。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绿色低碳转型的发展方向,而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的转型风险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将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在转型背景下,政策可能围绕气候变化频繁调整,不确定性的增加对金融机构制定经营战略和投资战略带来不利影响,如果无法紧跟政府气候政策目标,资源错配就会发生。“双碳”目标约束下,一些高碳行业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节能改造,或通过购买碳配额抵消无法完成的控排任务,结果导致经营成本大幅上升,盈利能力显著下降,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则意味着贷款质量下降,发生违约的概率增加。对于金融体系而言,如果集中违约出现,可能引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因此,金融业的绿色转型对金融机构以及监管部门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金融业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绿色转型长效机制,推动环境效应外部性内生化

金融机构应将“双碳”目标纳入自身发展战略及远景目标,在进行战略和商业决策时,整合气候环境风险并纳入决策。研究制定内部应对“双碳”目标工作措施和管理办法,从自身及业务管理出发,双条线推动“双碳”目标的落实。强化对气候和环境风险的识别、分析和管理,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风险管理框架,强化金融机构应对气候风险的能力建设。要做好气候变化的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方法,量化评估气候变化造成的资产风险,加强对相关风险的前瞻性研判,并积极采取措施。积极参与气候相关的财务信息计算与披露,即通过TCFD等方法,对底层资产的碳强度、碳排放予以测算、跟踪和披露。积极推广并实践ESG投资理念,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统一,通过开展责任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正向引导作用。

(二)加快构建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形成有利于碳减排的体制机制

立足“双碳”目标的参照标准,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保证经认定的绿色项目不损害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逐步建立起以“双碳”目标为准绳的全国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全面实施环境信息披露,引导金融机构率先开展气候转型风险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适时出台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政策和标准,为低碳投资决策奠定基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资产证券化,开发与碳足迹挂钩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气候信贷、气候债券、气候基金、气候保险、气候信托等气候金融工具。创新绿色项目融资模式,加强银行、证券、保险、风险投资、融资租赁等不同金融机构间的协作,通过信息共享缓解金融机构与绿色项目间的信息不对称,鼓励“政银担”“政银保”“银行贷款+风险保障补偿金”等合作模式,支持在气候投融资中通过多种形式有效拉动和撬动社会资本。

(三)推进碳排放权及碳金融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充分发挥碳市场在价格发现、资产配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依托市场机制和价格激励机制推动“双碳”目标的实现。优化碳排放权交易规则、交易模式及管理制度,形成标准化的碳金融市场要素,完善碳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推动建立健全的碳金融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出台政策鼓励和规范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并与碳市场各参与主体共同推动建立完善的价格形成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和市场监管体系,打造价格公允、信息透明、监管有效的碳金融市场。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和运用碳金融产品,发行以碳资产为底层资产的碳金融衍生品,积极探索碳配额期现联动,为碳交易市场参与者提供灵活多样的碳金融衍生产品和服务。逐步扩大强制控排范围,充分考虑引入中长期投资者、境外投资者和专业绿色投资者,提高碳市场流动性。加强全国各区域碳市场交流协调,抓紧完善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统和碳交易系统,稳步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碳市场跨境合作,推动境内外碳市场互联互通,不断提高碳资产定价的有效性。3C98787C-19D8-4FF3-8DA6-4DE5D9DBFD00

(四)强化政策激励,营造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加大相关领域政策出台力度,保障更多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项目中。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绿色再贷款、绿色再贴现支持力度,推动将较低风险的绿色资产纳入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的合格抵押品中,全面推动绿色融资成本下降。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宏观审慎框架,如降低银行绿色信贷资产的风险权重、依据银行对绿色产业的信贷规模设定差别化的准备金率等,激励银行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丰富绿色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将资产碳足迹、环境信息披露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形成常态化的激励机制。加强和完善支撑长期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加大政府财政直接投入,设立专项财政资金,为低碳转型相关产业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并尽快落实财政补贴制度,在资金需求端,通过为绿色企业提供税收优惠,给予绿色债券贴息等方式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在资金供给端通过发放财政补贴或提供公共担保等方式激励居民储蓄更多投资于可持续性项目。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的增信功能,以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民营资本以及来自国际的多边、双边资本流向绿色低碳领域。

(五)推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控排企业间协调联动,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合力

“双碳”目标的实现,需依靠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提升气候治理能力,加快推动“双碳”目标落地实施。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结合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等特征,围绕控排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双碳”目标规划和实施路线图,为明确各行业各阶段的行动目标提供指引。加强金融部门与环境生态主管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持续跟踪政策动态,及时调整配套金融支持相关政策,金融机构可通过深入分析气候友好项目的商业可持续性,协助公共部门优化资金和政策适用,确保公共资金更有效率地促进“双碳”目标实现。加强金融部门与控排企业间的协调联动,及时掌握企业转型动态,强化对转型风险的识别和管理。探索企业在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需求,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及服务创新,提升低碳转型过程中的金融服务质效。

(责任编辑:张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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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粤港澳大湾区高等职业教育协同创新发展研究”(2019GZYB70)阶段性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22-04-27

作者简介:王晓燕(1978-),女,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人,经济学博士,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二级学院副院长。3C98787C-19D8-4FF3-8DA6-4DE5D9DBFD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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