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资源禀赋 聚力产业发展
——以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为例
2022-06-23杨志霞
杨志霞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地处青海省东南部,是国家“三江源”生态保护核心区,因境内著名的阿尼玛卿雪山而闻名,是果洛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黄河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十三五”期间,玛沁县精准识别贫困村14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40%,识别贫困人口2279户7747人,2020年4月,玛沁县正式退出贫困序列,“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面实现,长期以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一、推动六个转变,巩固脱贫成果
玛沁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实现六个转变。
(一)衔接工作机制,推动“顶层设计”向“多级落实”转变
玛沁县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乡村振兴工作政治责任,吃透精神、把握政策、理清思路、精准施策,坚定推进乡村振兴任务、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玛沁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下设乡村振兴5大工作专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3个专责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部门合力共为,乡(镇)村推进落实”的工作体系,从而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压实工作责任。持续落实县级领导干部联乡包村工作制度,28名县级干部直插乡(镇)村一线督导作战。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并省州驻县各单位、各群众团体和县域各企业单位党支部与43个村(社区)党支部通过“双联共建”,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专班、专责工作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形成了协调配合、资源共享、高效运转、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3.加强常态性督察督办。按照“一市六区”新发展战略,整治庭院等人居环境,发展水产、现代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将物流产业园建设等列为工作重点,纳入县委对乡镇、部门重点工作点评、人大调研视察评议和政协民主协商的重要内容,实行现场验靶、督查问效。
(二)聚焦成效巩固,推动“持续跟踪”到“动态清零”转变
1.紧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及时下发《玛沁县防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实施方案》《玛沁县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回头看”工作方案》,坚持“四个不摘”政策,切实做到“摘帽不摘帮扶”,持续深化“十化党建”“双联共建”“结对帮扶”,不断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确保脱贫不返贫。同时,玛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安排部署,详细了解玛沁县35户160人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的生产生活近况,研判分析其是否存在返贫风险,存在边缘户与脱贫监测户的大武乡、雪山乡、当洛乡、优云乡、大武镇持续跟踪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的收支变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并成文成档,记录监测轨迹,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动态清零一户”。目前,33户151人风险消除完毕,9月份新识别2户9人,原有的33户151人无因灾返贫致贫风险。
2.强化衔接资金和扶贫资产使用管理。对2021年度中央下达玛沁县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723万元、省级下达的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94万元、中央下达玛沁县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21万元再细化分配。截至目前,玛沁县年度计划项目共12个,已施工建设7个,施工率为58.3%,资金支出率为57.46%,已施工并产生支出费用建设的项目全部录入资金项目数据系统。同时,为进一步完善玛沁县项目库建设,前期已给6个乡2个镇下发储备项目通知,待所有统计上报工作结束,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再次完善规范项目库建设工作,按照省上重点做好“四个规范”的要求及青海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扶贫资产确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3年-2020年使用的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对口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各类资产和2013年以前的扶贫项目进行盘点及确权登记。
(三)提升发展能力,推动“基本满足”向“优质服务”转变
1.“四个不摘”方面。根据《玛沁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四不摘”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将乡村振兴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持续夯实“双组长”责任、“一把手”责任和乡村振兴专职责任,同时,继续保持帮扶单位责任不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伍不撤、力量不减的工作机制,持续保持各类政策不变,继续落实《玛沁县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方案》,结合“十化”党建、“双联共建”等活动,玛沁县35个行政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伍继续常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三保障”方面。聚力补齐短板,行业部门强力推进。住房保障方面,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坚持远近结合、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完成农牧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的农牧民自建房82户,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房屋进行专业鉴定,51户鉴定为B级,30户鉴定为C级,1户鉴定为D级,结合“5·22”地震灾后重建予以统筹解决。2020年至2021年,在2019年实现全县危旧房存量“清零”工作基础上,积极申报因灾新增房改造计划,全县投资68.5万元实施因灾新增危旧房改造25户(2020年11户、2021年14户)。2021年,衔接落实抗震设防改造任务43户。教育保障方面,进一步加快县城内学校标准化建设,2021年新续建教育项目20个,总投资7749.5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青海省公开招聘27名编外教师(其中:中小学编外教师7名,学前编外教师20名),招录免费师范生12名。县域内公选校长1名。持续开展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残疾儿童入学率为100%,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07%,扎实开展异地办班工作,累计输送266名学生在异地学校就读初中(其中:尖扎县100名,乐都区50名,湟源县43名,贵德县33名,共和县40名)。落实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各类学生补助资金共计2321.73万元,向313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240万元,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率达100%。医疗保障方面,持续加强大病专项救治,按照“指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新增大病患者救治工作,严格执行“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和“一站式”结算惠民政策。截至目前,玛沁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六减”便民惠民4239人次,住院减免费用68.47万元,在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方面共垫付资金207万元,受益737人次。全县35种大病专项救治85人,已救治85人,救治率为100%。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四种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规范管理率达90%。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积极做好7881人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为100%。2021年1-8月,参保建档立卡7426人全部完成参保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均为100%,参保人员报销率达100%,报销比例稳定在90%。
3.基础建设方面。将全面脱贫后需提档升级的特色产业、旅游扶贫、生态建设等发展项目,以及清洁能源、安全饮水、道路交通、易地扶贫搬迁等基础建设项目,纳入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加快整村推进、整村打造、整村配套,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真正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一本规划、一张蓝图”。饮水安全方面,“十三五”期间,安全饮水共投资12673.78万元,实现全覆盖。2021年10月投资1185万元,开工建设玛沁县大武乡、东倾沟乡供水工程。交通保障方面,通过村集体富民经济产业建设投资1020万元,购置9辆中型挖掘机,分配至六乡两镇。购置35辆农用车,分配至35个行政村。整合资金814万元进行道路养护、水毁抢修及自建道路工作,养护村级道路1848.055公里。投资1443万元在拉加镇、优云乡、当洛乡317个点位实施农村公路通户(涵洞)及道路养护建设项目工程(第一批)。
4.稳定就业方面。精准设计“订单式”技能培训计划,不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保障就业培训能“输出”能“造血”,全力搭建“云招聘”等平台,积极发布招聘会等就业信息,保障就业服务不断线,拓宽牧民群众增收渠道。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经营主体提供就业岗位,春风行动招聘会等为脱贫户谋就业,投入80万元开展稳岗就业、“雨露计划”、创业致富带头人专项培训,投入上海援建资金78.5万元,培养玛沁县传统工艺带头人20位、民间手艺传承人5位。完成脱贫人口劳动力、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3302人。
5.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方面。进一步巩固搬迁人口户就业率,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搬迁家庭实现一户一就业。不断强化服务保障,11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均已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投入450万元用于优云乡易地搬迁点(128户)基础设施改造,并在符合要求的搬迁安置点建设了综合服务中心,玛沁县久美家园和拉加镇的安置点由对应社区代管,其余安置点均已成立相应管委会。
(四)促进产业振兴,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致富”转变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为完成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玛沁县拉加镇乡村振兴高原有机蔬菜种植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正在推进,投入3000万元,建设玛沁县乡村振兴特种经济动物养殖基地,修建10个马麝养殖基地。按照“一村一品”产业布局,投入79万元建成拉加镇曲哇加萨村藏鸡养殖基地,于2020年7月1日引进550只藏鸡鸡苗进行试养,年均收益4万余元。积极对接省内外各类主流企业、平台、活动等进行农特产品的销售,建成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22个,其中乡级8个、村级14个,消费扶贫销售额1亿多,超额完成省定州定指标任务。
(五)强化人才保障,推动“传统管理”向“乡村善治”转变
突出“选、派、管、用”等重点环节,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坚持选前把好关口、打好基础,对玛沁县43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过筛式”摸底排查,调整年龄偏大、总体能力偏弱的村党组织书记,调整撤换“四不”书记,全面清理“三类人员”。严格把好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关、培养关,持续开展“头雁”提升项目,120余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或后备干部参加学历提升。通过“两个能力”提升培训班,实现村(社区)班子成员轮训全覆盖。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占比达100%,构建乡村基层干部、致富带头人、技术人才相结合的人才队伍体系。向17个重点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51人,实施乡镇干部分片包村、入户走访和在村服务等措施,确保“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
(六)强化感恩教育,推动从“政策输血”到“主动造血”转变
将脱贫后的感恩教育纳入工作日常,真正形成人人讲感恩、人人乐参与的良好氛围。尤其是自“十化”党建开展以来,牧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参与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越来越高,真正调动群众积极性,党组织有了力量,干部有了自信,转变了群众的思想观念,厘清了群众的困惑难题,“十化”党建与意识形态、生产生活、乡村振兴高度融合,相辅相成,呈现出党的建设更加有力、特色产业更加鲜明、生态文明更加深入、民生保障更加巩固,城乡设施更加完善的良好发展态势,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拥护,全县上下用行动彰显思想转变,坚定跟党走的决心,对伟大祖国对中国共产党的归属感、认同感不断增强。
二、突出工作亮点,带领群众走上致富路
(一)“十化”党建引领
自玛沁县开展“十化”党建以来,扎实推进“1+10+N”基层党建模式,落实“十化”党建各项举措,切实以“双联共建”和机关专项工作组为抓手,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设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向制度化、大众化、地域化、通俗化、生产化、生活化、精准化、具体化、时代化、实效化转变,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让“十化”党建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万能钥匙,引领玛沁县奏响乡村振兴奋进曲。
(二)完善规划设计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出台《玛沁县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牧区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认真谋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明确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施工图、路线图、时间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政策保障。按照20字方针对35个行政村的产业进行详细摸底,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
(三)成立劳务公司
为进一步转移剩余劳动力,拓宽就业渠道和途径,玛沁县6个乡2个镇成立8个劳务公司,以劳务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清洁服务、物业管理等为主要经营范围,将就业和培训结合起来,实施先培训后就业的方式,分类施策进行就业安排,实现剩余劳动人口就业,调动牧民群众积极性,增加牧民整体收入。全县各乡(镇)村社的牧民群众自发行动进行黑土滩治理,主动打响“灭鼠战役”“群众主动”排在了“党政推动”前面,牧民群众思想方面有了明显进步,进一步带动牧民群众的就业增收。
(四)成立村级产业公司
联合各乡镇各村的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建立“公司+合作社”经营模式,由支部书记担任公司董事长,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并对合作社进行科学合理的现代化管理,充分发挥合作社产业链前端的垄断能力,解决管理难题及空壳等现象,打破产业分散、无竞争力等问题,以科学养殖转变畜牧业的生产方式。
(五)建设农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产业园
充分发挥党建效能,结合区域优势,提供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园区建成后,直接性提供就业岗位1000个,间接性提供就业岗位4000个,同时,园内建立活畜交易市场,解决牧民农畜产品出售难题,规范交易秩序,有效维护牧民群众切身利益。通过观摩学习,牧民对活畜交易市场有全新的认识,物尽其用,最大化实现商品率,带动养殖牧户提高牛羊出栏率和商品率,促进畜产品加工业发展,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农牧民增收目标,增加就业机会,解决剩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带动经济发展。
(六)建设高原有机蔬菜种植基地
以科技创新和循环经济为理念,发挥拉加镇独特的地理及资源优势,以高原有机蔬菜为主,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搭建“种植业—高科技引入—标准化生产—高科技展示—市场营销”的产业链示范平台,促进设施蔬菜标准化管理,增加产业开发的综合效益,将拉加镇打造为集生态、旅游、服务为一体的高原精品小城镇,打造以高原文化旅游、生态农牧业为主的有地域特色的高原美丽城镇和全州康养中心,使其成为果洛州的后花园,推动玛沁县全面可持续发展,为玛沁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示范样板。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程中,玛沁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新时代的“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国家后评估工作要求,在统筹发展县域经济上做深度文章,推动玛沁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牧民群众增收渠道,形成脱贫攻坚成效巩固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无缝对接,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兜住民生底线,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农牧民技能培训上持续用力,继续转移富余劳动力,促进农牧民充分就业、持续增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上走出玛沁特色,交出玛沁答卷,助力“一市六区”,让玛沁县人民群众走上致富路子,实现高品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