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药,务求安全
2022-06-23杨琼
杨琼
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各个器官会逐渐发育成熟,这便导致儿童和成年人的药效学和药动力学特征存在明显差异,若儿童误服成人药物便可能导致严重毒副反应的出现,故做好儿童的安全用药十分重要。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人群。其生长发育阶段包括新生儿期(0~28天)、婴儿期(0~1岁)、幼儿期(1~3岁)、学龄前期(3~6岁)、学龄期(6~12岁)及青春期(12~18岁)。儿童与成人在生理结构、脏器功能、易患疾病和对药物反应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儿童用药安全注意事项也与成人用药有所不同。
儿童用药选择除考虑其生理特点和疾病状态,同时还要考虑药物的安全性,尤其是药物对儿童生长发育的影响。因此,有些药物虽然成人可以安全使用,但对儿童禁用。例如,成年人在出现发热症状后,多采用布洛芬或阿司匹林等药物进行对症治疗,遵医嘱或相关说明书进行药物使用便可有效促进成年患者体温水平的降低;但是对于儿童而言,退烧药物的选择则推荐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又如止咳药可待因,18岁以下儿童是严格禁止使用的。
另外,在皮肤外用药的选择上,儿童与成人也有较大差异。例如,临床针对湿疹等皮肤疾病的治疗多采用含硼酸药物,该类药物在成年湿疹患者治疗中效果显著,但若儿童出现湿疹,则严格禁止使用含硼酸药物。这是因为新生儿、婴幼儿的皮肤角化层较薄,含硼酸外用药物的使用更容易透过皮肤被全身吸收,特别是用药面积大、皮肤破损时,患儿可能会因药物吸收过量产生全身不良反应,甚至中毒。
因此,儿童在进行药物选择时,应尽量使用儿童专用药物。儿童专用药是专为儿童设计的,在药物的安全、有效性和用药依从性方面都充分考虑了儿童的特点。这类药品说明书里只有儿童的用药说明,不含成人用药说明。但目前市场上能提供的儿童专用药品种类数量都很少,远远不能满足儿童治病用药的需要,因此通常情况下针对儿童疾病治疗会使用儿童成人共用药。儿童成人共用药是指药品说明书里既有儿童用药说明也有成人用药说明,这类药物经临床试验在儿童人群是具有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证据的,但在剂型和规格上可能并不方便儿童使用。
在各类药物的临床使用中,剂量、药效和毒性息息相关,合理选择药物及正确剂量的使用,才能够最大程度上保障儿童的用药安全。
一般来说,多数药物在说明书上均注明了儿童用药剂量,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药物使用,可有效保障儿童用药安全。但是,儿童用药剂量除了与疾病、儿童的肝肾功能状态相关,还与年龄、体重等相关,如常见根据儿童实际体重计算用药量。因此,儿童用药时最好还是先咨询医生,通过对儿童疾病类型、病情、肝肾功能状态、年龄和体重等情况的充分考量,再进行用药剂量的计算,才是保障用药安全的有效手段。
对于儿童而言,因对外界知识了解较少,往往缺乏充足的自我防护知识,这便导致儿童常常因误服药物而出现安全问题。因此,家长需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的向儿童进行用药安全相关知识的宣教,杜绝儿童自行服用药物。此外,部分家长安全意识较差,随意放置药品,也容易導致儿童自取药物误服。因此,家中药品一定要放置在儿童不能轻易接触的地方,以避免儿童因好奇等因素的影响,而自行进行药物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