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短视频时代音乐传播的视觉化转向
2022-06-22段鹏
段鹏
关键词:音乐文化;民族音乐;空间性;视觉转向
民族音乐不仅是我国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传播载体之一,其小众的音乐特性不仅给听者提供了独特的审美体验,也给相关学术研究带来了新颖的研究视角。应当认识到,在当前的国际音乐市场中,我国民族音乐所占市场份额远低于流行音乐等更符合大众审美的音乐门类,其更多作为流行音乐中的风格或配器伴奏而存在。可以说,民族音乐正处于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阶段。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音乐的主要传播载体从早期的留声机、胶片、广播、随身听等逐渐发展为手机端的各类应用程序。不同于曾经媒介受技术限制仅能从听觉维度传播音乐,当下网络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给音乐的展演提供了视觉传播维度的可能。抖音是以音乐类短视频进入大众视野的短视频社交平台,在抖音平台中,“川子唢呐”“东东二胡”“弹琵琶的小羊”等博主均以民族乐器演奏为视频内容,视频播放量与点赞量均超过千万,成为民族音乐传播中的新现象。
一、视觉化:音乐表意空间性补充与情绪加强的历史溯源
人们在接收信息时,来自听觉的信息以时间性的方式进入感知,来自视觉的信息则以空间性的方式呈现和传递。在人们长久以来的认知中,音乐是一种通过声波传递的、单纯的听觉艺术。从音乐本身的存在而言,人的耳朵接触由乐器或者人发出的声响,大脑接收来自听觉神经的信息,并进一步理解声波传递信息所携带的美感。因此“音乐是听觉艺术”这一论断成为理所当然的一种定义,然而音乐并非仅依赖听觉而存在的艺术,其审美价值也并不能仅用耳朵去感知。《诗大序》中提到“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便足以说明当歌唱这一时间性的事件无法完全地表达传播者所思所想时,动作这一空间性的视觉化元素就可以对信息进行补充。事实上,音乐传播的视觉化呈现是一种本质为审美性的文化传播。从音乐发展的历史来看,视觉艺术总是伴随着音乐的表达而存在,并以其独特的形式创造和实现某种传播意图。回溯人类历史,在原始社会中音乐往往与舞蹈动作或是部落仪式同时出现,仪式的内容包括庆祝狩猎成功、农田丰收、祭祀祖先、悼念亡人等部落社会可能会发生的种种事项,音乐则是仪式中必不可缺的要素,部落成员或以身体舞蹈,或做出仪式中的特定行为,以应和音乐的律动与节拍。“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等古语均对视觉化舞蹈与听觉化音乐互为补充的状态进行了描述。
由此可知,在人类早期历史中,音乐并不是完全脱离视觉感知而存在的单一听觉信息。德国音乐心理学家修顿普佛(Carlstumpt)在其著作《音乐的起源》中提出,原始时代人们与部落成员联络的呼喊声就是音乐。在这种传递信息交流情感基础之上的“呼唤”,其声音信号的发出是与动作、表情联系在一起的,原始社会的人们通过视觉和听觉的互相补充来完成情感信息交流,可以得见,从音乐起源角度出发,视觉和听觉在信息传播和审美层面是同体且不可分割的,因此音乐从一开始就具有视觉元素。我国的葛天氏之乐、相和大曲、燕乐大曲等都将视觉展演与听觉塑造结合在一起。在西方的音乐传播历程中,无论是服务于宗教教会的唱诗活动,还是在剧院展演的交响乐和歌剧,视觉性的文化符号都给了受众以审美方面的更丰富的感知享受。刻录好的音乐选段可以给听者带来审美享受,然而如果欣赏交响乐演出,观赏者将能够通过视觉捕捉指挥家或轻柔或激烈的肢体动作,由此强化自身对音乐叙事的认知;如果欣赏芭蕾舞剧,观赏者则可以从道具细节、演员行为中深刻感知音乐。可以说,音乐的视觉化是音乐的表意的补充和强化,人们通过对视觉性元素的阅读和思考,一定程度上加深对音乐的感知。
由此,本文生发出研究初始的问题意识:其一,音乐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听觉的艺术,然而从审美维度而言音乐传播的视觉化实际古已有之。当前媒介技术的发展给音乐视觉化传播带来可能,其对于受众审美体验有着怎样的改写与升维?其二,为何抖音平台中的民族音乐类短视频呈现出了一定的“出圈”效果,这些“出圈”民乐视频的生产机制、传播机制与审美机制有着怎样的社会文化与内在技术逻辑?其三,当前我国民族音乐如何利用媒介技术的内容可视化優势获得更有效的传播效果,并在国际音乐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是学界业界亟待思考的问题。
二、抖音短视频平台中民族音乐的“出圈”
(一)从“音乐听众”到“音乐观众”
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一古语置于音乐传播的研究语境,不难发现对音乐文本的视觉化加工和转化将在受众接收信息时产生额外的审美体验。本研究归纳了当前抖音平台中人气较旺、内容较优质的六位民族音乐短视频博主,并对其视频内容进行特征归纳。其视频文本均对其所使用的乐器进行全方位展示,并大多展现器乐表演所在的现实场景。博主或将民乐与现代流行乐结合,或将民乐与个人生活结合,部分博主还会身着特定服装,传递出更多与民族音乐相关联的文化信息(见表1)。
从音乐短视频生产角度出发,无论博主视频中的演出环境是精心布置还是随机挑选的,空间中的服饰、人物、环境等各类元素均以信息形式传递给用户,对于用户而言听觉不再是欣赏民族音乐的唯一感官,在视频画面的辅助表意下,用户的视觉也被调动进入欣赏民族音乐的感官维度中。在这种审美感官维度的切换与配合下,随着视觉文化对音乐文本不断的再加工,用户从音乐听众转化为音乐观众。
博主在拍摄、剪辑视频时对空间信息的加工与美化是出于对视频传播效果的考量。本研究在上述民族音乐短视频博主的粉丝群体中以“滚雪球”方式进行深度访谈,当被问及喜欢该博主的原因时,粉丝们没有将原因聚焦于民乐本身,相反粉丝们更多提及博主演奏场景、博主自身饱满的情绪、博主服饰与乐器匹配度、现代感与古典美感碰撞等因素。当被问及“对于民族音乐短视频,听觉享受和视觉享受哪种感官居多”时,没有受访者将感官享受单一归于听觉或视觉——“边听边看”“感觉这个和抖音上那种‘帅哥美女’短视频还是不一样的,那一类的视频我可以静音看,但是这个(指民乐短视频)我还是要戴个耳机的”。可见,视觉化音乐能够通过“通感”或“联觉”(synaesthesia)打破受众在欣赏民乐短视频时的视听感官壁垒,用户从视频化的民族音乐文本中获得了超出音乐本身的信息,并且从“观赏”音乐的行为中获得了一定的审美享受。
(二)从“旁观”到“进入情境”
声音艺术具有较高的时间性特质,音节发声的同时也意味着声音的消逝,人耳即时所听内容则为声音即时消亡内容。由此,对于声音的记录、存储、复刻、传播便需要媒介外力的特殊加持。在“活”的音乐场景中,演奏或演唱者在制造音乐的同时便已完成传播音乐的行为,且听众往往碍于礼节、乐章长度等无法选择何时、何地接收何种、何类音乐信息,可以说是以被动接收的姿态对音乐进行“旁听”或“旁观”。区别于制造出乐音的现实场景,由媒介转播的声音在技术的协助以及媒介持有者的主观意愿下,能够在长度上被截取、在节奏上被变速、在响度上被调节。换言之,媒介中的音乐是人们能够自主随意进入的虚拟音乐情境,而这正是在现实音乐场景中难以实现的。
通过对抖音平台中民族音乐类短视频重度用户的访谈可知,粉丝对民乐短视频博主的喜爱一定程度上也源于自身对于音乐视频情境的进入。受访者03(“阿庆唢呐”粉丝)对于博主视频内容做出了这样的评价:“我感觉她背后没有团队,因为视频太粗糙了,但是我很喜欢她和她全家人一起出镜的感觉,就是那种真实的农村生活里会有的村口吹唢呐的感觉。以前我会觉得唢呐好土,现在会因为她而觉得唢呐是咱们农村很有温度的一种乐器。”受访者0g(“马头琴孙快快”粉丝)认为,“我真的很向往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快快宝(指博主“马头琴孙快快”)的视频就是这样啊,我能看到她在蓝天白云下拉琴就很高兴了,好像我也可以很自由--很自由,虽然我现在依然是一个996社畜”。
正如受访者03所描述的,博主“阿庆唢呐”的视频画面内容由乡村环境、家庭成员、生活场景等元素组成。从视频作品来看,博主甚至会在与家人用餐时吹奏唢呐选段,给用户带来极强的农村真实生活情境感。“马头琴孙快快”的视频画面设计也极具隋境感,博主身着蒙古族传统服饰,在草原上席地而坐,身后背景则是蓝天白云等清秀自然景观。由此可知,短视频传播形式中,不仅声音得以被媒介传播,动态的、视觉化的图像又在感官维度进一步增加音乐观众进入文本隋境的可能。阿恩海姆(Rudolf Arnheim)在其著作《艺术与视知觉》中提出,运动的图像将大大增强抽象艺术的表现力。以短视频形式展现出来的民族音乐将抽象的声音与实在的形象联结、运动起来,将欣赏者的多种感官联动起来,使得音乐短视频的观看者能够全面且细致地获取文本信息,迅速进入传播者设定好的审美情境。
三、媒介对话:音乐视觉化的出走与回归
当前音乐传播的视觉化转向源于受众在感官层面的审美升维之需,也源于媒介技术更新迭代之际艺术文本在社会文化消费语境下与其媒介载体的对话之需。音乐最初的存储形式依靠仪式与展演,随著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媒介技术的更新迭代,人们掌握了存储音乐的媒介技术手段——刻录。留声机的发明使人们可以依靠机器去聆听音乐,而非亲临现场、亲身体验,移动设备的出现也让音乐的聆听变得更为容易。在技术制约下,此类存储依然停留在听觉层面,彼时人们借助媒介技术“存储”了音乐,但实际上剥离了音乐欣赏的视觉感官维度,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音乐视觉层面的“美”的遗失。
随着4G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和5G移动通信技术的出现与发展,手机移动端的视频浏览变得更为普遍化和伴随化,这也使得生产者越发注重对视频类媒体产品的打造。基于这一技术语境,越来越多的音乐平台开始了音乐视觉化转向,这一生产与技术逻辑契合了音乐最原初的审美感官逻辑。比如网易云音乐的“私人FM”板块在播放音乐的同时,画面展示着由社群用户自制的符合该歌曲意境的唯美视频片段。再如抖音平台的创始初衷为“音乐创意短视频社交软件”和“面向全年龄人群的音乐短视频社区平台”,其结合音乐与视频的良好能力使得“抖音神曲”得以频繁“出圈”。技术发展日趋成熟,在载体和创作方式上为视听内容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短视频等新的视听形态延续了声音视觉化的观念,并逐渐呈现出视觉依附于声音的逆视觉主控趋势。
总而言之,回溯音乐的历史与媒介迭代的历史,音乐从仪式展演中的视觉化发展到刻录机中的单纯听觉化,当前又在传播媒介外力作用下改变自身形态,迎合、适应社会文化,回到了媒介技术所带来的视觉化状态中。
四、结语
每一种新媒介的出现,都在拓宽音乐边界、增强音乐传播的影响力,也在训练受众的感知能力。媒介不仅决定音乐的存在方式,也影响受众的情感和生活方式,以及认知世界的视域。当下,音乐不仅以单一的听觉形式进入人们的审美领域,也在媒介外力协助下突破时间维度的单一表达,从而伸向空间立体式的纵深处,开辟一片由视听知觉双重参与的对话式、浸润式体验的音乐新境。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发展,音乐传播的形态也随之不断丰富,其中音乐的视觉化呈现出了良好的传播效果。视觉化的音乐产品不仅给音乐的传播提供了宽阔的传播通路,也给观赏者带来了良好的审美体验。在文化多元融合、科技迅猛发展的背景下,音乐文化与传媒技术全面接轨带来了民族音乐生存模式的新变化,同时也对传统的音乐审美文化提出挑战。当前,我国传统民族音乐已在一定程度上借力媒介技术,通过视觉化的打造与加工不断走出小众文化圈。但同时也应反躬自省,媒介加持下极具视觉化的音乐形式是否会导致阿多诺(TheodorWiesengrund Adorno)所言的“雾化地听”与“倾听的倒退”?我们又需要以怎样的方式引导民族音乐在文化消费市场中被“会神静听”?这是关于媒介迭代浪潮中音乐传播视觉化转向的一些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