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户部门资产负债核算范围研究
2022-06-21杜金富段琪斐徐云松
杜金富 段琪斐 徐云松
摘 要:尽管我国没有编制和公布住户部门资产负债表,但住户部门的财富和负债一直是社会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其中住户部门的住房、耐用消费品、耕地、存款等最为引人关注。但公布的住房数据不都是我国居民购买的,也包括非居民购买的;我国住户在境外购买的住房也没有包括在内。囿于联合国发布的《国民账户体系2008》,我国住户部门的耐用消费品等没有纳入住户资产核算的范围,导致我国住户财富被低估;同样,我国住户部门的存款也没有包括住户在境外的存款。本文通过研究住户部门资产负债核算范围的国际准则和有关国家核算的实践及我国有关部门现行做法和学术界研究成果,探讨上述问题并提出我国住户部门资产负债核算范围的框架。
关键词:住户部门;非金融资产;金融资产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22)05-0033-06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22.05.005
住户部门资产负债表是国家资产负债表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相关的统计实践与学术研究中,并没有编制独立的住户部门资产负债表。要编制住户部门资产负债表,就需要研究住户部门资产和负债的核算范围。本文通过研究住户部门资产负债核算范围的国际准则和有关国家住户部门核算的实践及我国有关部门现行做法和学术界研究成果,提出我国住户部门资产负债核算范围的框架。
一、住户部门资产负债核算范围的国际准则和有关国家的核算实践
(一)住户部门资产负债核算范围的国际准则
资产负债核算范围的国际准则,主要有联合国发布的《国民账户体系2008》(SNA200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政府财政统计手册(2014)》以及《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和编制指南(2016)》。这三份国际准则以SNA2008为核心。需要说明的是,SNA2008对资产负债的核算范围,是对经济总体而言,而不是只针对住户部门。
SNA2008把资产定义为经济资产,分为非金融资产和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是指除金融资产以外的所有经济资产。非金融资产又区分为生产性非金融资产和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生产性非金融资产是在生产范围之内作为生产过程的产出而形成的非金融资产,主要有固定资产、存货、贵重物品;非生产非金融资产是通过生产过程以外的方式形成的非金融资产,主要有自然资源,合约、租约和许可,商誉和营销资产。
金融资产和负债是一种金融工具的两个方面,对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来说,它是金融资产;对金融工具的发行者来说,它就是金融负债。SNA2008把金融资产和负债分为八大类: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通货和存款、债务性证券、贷款、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保险和养老金、金融衍生工具、其他应收/付款。
(二)住户部门资产负债核算范围有关国家的实践
各国住户部门资产负债核算范围既遵循国际准则,又结合本国住户部门的特征进行适度调整。
1. 美国。美国住户部门的资产分为非金融资产和金融资产。但在次一级分类时对国际准则进行了大幅简化。美国的非金融资产分为房地产、设备和软件、知识产权产品和耐用消费品。而对于金融资产和负债的核算,不同的核算机构在分类上有所不同。美国住户部门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可以按经济总体(又分为美联储和美国经济分析局)和美国消费者金融调查(SCF)划分。
经济总体的住户部门的金融资产主要有存款和现金、债务证券、贷款、公司股权、共同基金份额、应收补贴和货款、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非公司企业股权、其他资产等;负债主要有债务证券、贷款和人寿保险。美国消费者金融调查的金融资产主要有存款、信贷市场工具、公司股权、开放式基金、证券公司信用、人寿保险金、养老保险金、非公司企业股权、其他资产等;负债主要有信贷市场工具、证券公司信用、延期或未支付的人寿保险。
2. 加拿大。加拿大住户部门的资产分为非金融资产和金融资产两个大类,共计24个子项目。其中,非金融资产又进一步划分为生产性非金融资产(住宅、非住宅建筑物、机器和设备、知识产权产品、耐用品、存货)和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土地)两类。
金融资产分为通货和存款、债务证券、贷款、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人寿保险和养老金以及其他应收账款等6个部分。其中,人寿保险和养老金包含个人的终身人寿保险与雇主缴纳的养老金,不包含政府缴纳的养老金。负债主要包括各类贷款。
3. 英国。英国住户部门生产性非金融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包括住宅、其他建筑物、机器和设备、培育性生物资源、知识产权资产)、存货、贵重物品;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分为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地下资产、水资源、非培育性生物资源)、合约租约和许可。需要指出的是英国在核算自然资源时虽然有着四项分类,但限于数据可得性等原因,目前仅核算土地资源;类似地,合约租约和许可中也仅核算特许经营权。
金融资产分类与国际标准一致,除去货币黄金与特别提款权,分为7项。金融负债分为债务性证券、贷款、保险养老金、金融衍生品、其他应付款共计5项。
4. 日本。日本住户部门非金融资产首先分为生产性非金融资产和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两大类。生产性金融资产分为固定资产(住宅、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机器和设备、培育性生物资源、知识产权生产物)、存货两类;非生产性金融资产分为土地、矿物、能源资源、非育成生物资源。
金融資产与负债的核算与美国类似,可以分为经济总体核算和住户调查核算两类。
(三)几点启示
综合国际准则和一些国家在进行住户部门资产负债核算分类的实践,可以发现以下特点:
第一,各国在遵循SNA2008的基础上针对本国住户部门的特点,均对标准分类进行了简化。各国均将资产在大类上分为非金融资产和金融资产,负债即为金融负债,在此基础上,将非金融资产分为生产资产和非生产资产。而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分类均是在国际标准的八大类中进行调整。7AF5E701-E451-48AC-BFBA-2C301EF3F6A8
第二,对于生产资产分类不尽相同。一般包括固定资产、存货;有的还包括贵重物品(英国);还有的包括耐用消费品(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固定资产中有的包括培养性生物资源(英国、澳大利亚、日本)。
第三,对非生产资产分类也不尽相同。一般包括自然资源,合同、租约和许可;在自然资源核算中,范围差别较大,有的包括土地、矿物、能源、非培育生物资源等,有的只核算土地(加拿大、英国)。
第四,部分国家对住户部门金融资产和负债的核算除了国家统计部门和中央银行编制国民经济资产负债表(包括住户部门资产负债表)外,有的还进行住户调查(美国、日本),由于目的不同,各国对于住户调查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和分类不尽相同。
第五,这些国家住户的金融交易不仅仅核算与金融机构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同时也核算与金融机构之外的机构部门交易所形成的金融产品,如印度有政府贷款等。
第六,住户的养老基金一般包括雇主代雇员支付的那部分缴款,一般也包括企业年金等。
第七,住户在金融市场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纳入核算范围之内,如证券公司贷款、金融衍生工具(若为负值,计入金融负债)等。
二、我国政府部门对资产负债核算的界定与分类
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编制住户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因此,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界定与分类还需要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准则、统计主管部门的核算和其他部门的核算三个层面进行讨论。
(一)中国国民经济核算准则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CSNA2016)是我国进行宏观经济核算的基础性文件,该文件从经济总体角度对资产和负债进行界定与分类。与SNA2008一致,在CSNA2016中,资产分为非金融资产和金融资产两大类。非金融资产进一步分为生产资产和非生产资产。而金融资产和负债,相比于SNA2008,仅仅将通货和存款分开核算,故金融资产和负债共计9类。相关资产项目的具体含义也与国际准则基本一致。
如表1所示,一方面,我国并没有建立关于贵重物品的有关核算制度;另一方面,在非生产资产核算实践中,我国的土地按用途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特别是国有农场,有的在固定资产核算中仅核算其中的投入,而并未核算农用地的市场价值;建设用地在固定资产中核算;未利用地还没有详细的归属划分。
(二)统计主管部门的界定与分类
虽然我国目前并没有对住户部门编制机构部门层次的全套账户,但统计部门在住户抽样调查中,也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有关家庭资产情况的调查方案。
国家统计局在住户收支调查方案中,设置了有关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情况的调查以及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的调查。这两项调查方案都涉及住户部门的非金融资产界定和分类,如表2所示。需要注意的是,统计部门的收支调查主要是针对非金融资产,而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调查主要是从住户支出的角度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进行调查。
(三)金融统计部门的界定与分类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开展的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的调查中,将家庭资产分为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两大类。其中,实物资产又可以分为住房、商铺、汽车、金银珠宝和收藏品、经营性项目资产(含厂房、设备等非上市公司权益)。金融资产按照金融产品进行分类,包括现金及活期存款,銀行定期存款,公积金余额,银行理财、资管产品、信托,投资互联网理财产品,借出款,投保的保险产品,债券,股票,基金,期货,其他产品,共计12项。负债包括银行贷款、信用卡透支、民间融资借贷、互联网金融产品借款,共计4项。
中国人民银行居民金融资产存量表中金融资产包括以下八个部分:(1)现金,包括本币和外币;(2)存款,根据现有情况,用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代替;(3)债券,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和非国债中的住户持有部分;(4)股票;(5)证券投资基金;(6)证券客户保证金;(7)保险准备金,保险准备金主要包括居民财产险和人身险;(8)其他金融资产。负债包括以下五个部分:(1)贷款,贷款主要包括购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教育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2)信用卡未还透支额;(3)应付未付的保险金;(4)证券市场融资额;(5)其他。
(四)政府部门对住户部门资产负债统计实践的总结
总结前述,可以发现当前我国政府部门对住户部门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有如下特点:
第一,我国统计部门从经济总体核算考虑,对非金融资产的分类,遵循了SNA2008的分类原则,但没有对住户部门和为住户部门服务的非营利机构的非金融资产进行详细分类,有的只进行一级、二级分类,使得操作上有难度。比如,农村住户收获的粮食在未销售和消费前,哪些纳入存货核算、哪些不纳入核算,仅靠目前的分类,难以进行界定。同时,与核算标准相比存在以下差异:(1)土地仅包括占有土地的房屋和构筑物部分,不包括其他土地,如农业用地等;(2)非生产资产不包括非培育性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3)没有对贵重物品进行核算。
第二,我国统计部门的调查,主要关注的是实物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的核算,没有编制住户部门资产负债表,其调查的非金融资产分类也与总体核算不尽一致,使得两套标准之间出现了差异,虽然不会影响总体核算,但需要详细分类来补充。
第三,我国具备住户部门非金融资产核算的基础,但对经济总体核算项目与住户机构单位和部门核算项目的衔接,以及对住户部门的固定资产、耕地、存货、耐用消费品、贵重物品、非生产资产等具体核算项目的界定与分类还需深入探讨。
第四,我国统计部门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同样也是从经济总体核算的角度出发的,没有形成制度性的直接对住户金融资产和负债进行调查的定义和分类。由此产生的问题主要有:(1)现有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只以与金融机构交易来定义,有些不涉及与金融机构的交易,如企业在金融机构之外的借款等并未定义为借款而纳入贷款核算范围之内;(2)现行已经分类的金融资产和负债有些也并未开展核算,如雇员股票期权、企业年金等;(3)近年来出现的新的金融产品还没有完全纳入核算范围,如理财产品等。7AF5E701-E451-48AC-BFBA-2C301EF3F6A8
三、我国学界对住户部门资产和负债核算范围的研究
我国学界对住户部门资产和负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家庭金融研究和经济统计研究。
(一)家庭金融研究
在家庭金融研究中,研究的目的是探讨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的影响因素和行为特征,因此,研究中并没有详细地讨论非金融资产的界定与分类,只是将非金融资产作为金融资产选择的一个对应面展开研究。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西南财经大学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其家庭金融资产主要有:(1)银行存款;(2)股票;(3)基金;(4)债券;(5)金融理财产品;(6)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正规风险资产、家庭借出款。家庭负债主要有:(1)家庭经营负债,包括工商业负债和农业生产负债,既包括银行贷款,也包括从民间融资渠道获得的借款;(2)家庭房产负债,既包括银行贷款,也包括从民间融资渠道获得的借款;(3)汽车负债,既包括家庭为购买汽车从银行贷款,也包括从民间融资渠道借款;(4)教育负债,既包括银行贷款,也包括民间借款;(5)信用卡负债;(6)其他负债。
(二)经济统计研究
在经济统计的研究中,对住户部门资产负债的分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住户部门卫星账户的研究。这类研究着眼于在机构部门层次编制住户部门的综合经济账户。另一类是在研究编制国家资产负债表时兼顾讨论了住户部门的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代表性的研究有李扬和张晓晶(2021)[1]编制的国家资产负债表。其中,住户部门资产负债表中,非金融资产仅包括固定资产一项。固定资产又具体分为:城镇住房、农村住房、汽车资产、农村居民生产性固定资产。金融资产包括:(1)通货;(2)存款,还包括了保本和非保本理财;(3)保险准备金;(4)证券投资基金份额;(5)股票和股权;(6)债券;(7)贷款,主要指居民部门内部的小额贷款和P2P贷款。负债全部为贷款。许宪春(2019)[2]从经济总体角度对非金融资产(如固定资产、知识产权、存货、土地、其他非生产资产等)进行了深度研究;对金融资产和负债则遵循SNA2008的分类进行了针对我国情况的讨论。但没有针对住户部门资产和负债的界定与分类展开进一步探讨。
(三)还需讨论的问题
我国学术界对资产和负债的界定与分类,还有如下需要讨论的问题:
第一,现有耕地不等于自然资源。SNA2008界定,原则上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之自然资源项下的土地价值,不包括土地改良的价值以及土地之上建筑物的价值。通常,在经济总体层面上把土地和建筑物分开比在部门或子部门层面上操作要容易得多。分开的数据是研究国民财富所必需的。但在机构部门层面分开数据需进一步讨论。SNA2008没有明确规定土地的具体分类,如果需要对土地细分,建议采用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体系(SEEA)。此外,目前我国的耕地价值中已经包括了土地改良的价值。
第二,收藏品和奢侈品不完全属于贵重物品。SNA2008中贵重物品是指主要不是用于生产或消费,而是在一段时间内作为价值储藏手段持有的、具有相当大价值的生产性货物。贵重物品是永不变质的珍贵耐用品,不会在消费或生产中被消耗掉。收藏品和奢侈品中,有些奢侈品是消费品,如化妆品,无论购买价值有多大,都会被消费掉,且有使用期,过期不但不能升值,甚至会贬值,不符合贵重物品的核算特征。
第三,对耐用消费品还没有展开深入的讨论。囿于SNA2008将其排除在表内核算和GDP计算之外,我国学术界对耐用消费品没有再详细讨论。实际上,住户的住宅也是耐用消费品,而且私人飞机、游艇和高级汽车等耐用消費品的价值有的已超过了一般住房的价值。如前所述,有的国家已经将耐用消费品全部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我国需要研究哪些耐用消费品应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
第四,我国学术界多从经济总体核算的角度对住户部门金融资产负债核算的定义和分类进行研究,更多的是研究住户部门与金融机构交易所形成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目前,对住户部门开展的资产负债表编制以及金融资产和负债调查在我国住户部门金融资产和负债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但核算项目的界定及分类还要进一步研究,如在理财核算方面,理财与存款、证券、基金等界定还不清晰;在现金和存款调查方面,注意到了现金不仅包括本币,也包括外币,存款不仅包括本币存款,还包括外币存款,但没有包括住户在境外的存款;在股票调查方面,注意到了股票和股票账户的现金(存款)余额,但二者都纳入了股票资产的核算范围,且没有包括股权投资等;在保险调查方面,注意到了除人寿、养老保险外的车辆等其他财产险,但未包括企业的年金等;在养老金方面,还没有包括雇主代雇员缴纳部分。
四、对我国住户资产负债核算范围框架的建议
对住户部门资产负债核算范围的讨论集中在资产负债的定义和分类上。综合前述对资产分类的国际准则、各国实践和我国统计实践的对比分析,我们认为,我国住户部门资产负债的分类应遵循三个原则:其一,大类上保持与国际准则的一致;其二,细类上要反映住户部门财富的特点;其三,分类尽可能详细,以便与经济总体的资产负债核算相衔接。我国住户部门资产和负债具体分为生产性非金融资产、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以及金融资产和负债。
(一)生产性非金融资产
生产性非金融资产可分为固定资产、存货和贵重物品。
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可包括房屋(住宅)、其他建筑物、机器和设备、耕地、重复提供产品的培育性生物资源、知识产权产品。(1)住宅。我国的住宅可能不仅仅是住房,其他居住场所是否包括进去取决于其所占比重及分析的需要。住宅的进一步分类,如自用、出租等,也取决于分析的需要。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具有产权的住宅如集体宿舍、工棚等不应纳入住宅的核算范围。(2)其他构筑物。是指除住宅以外的建筑物,包括非住宅建筑和其他构筑物。非住宅建筑包括经营建筑(饭店、旅馆等)、仓库等;其他构筑物包括排水渠、机井、大棚等。(3)机器和设备。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和其他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包括汽车、渡船、私人游船、私人飞机等;其他机器设备包括农用机器设备(拖拉机、收割机等)、通讯机器设备(手机、电脑等)、娱乐设备(电视、家庭影院设备等)、能源设备(太阳能、风能发电和取暖设备等)、家用其他耐用消费品等。(4)耕地。耕地是指用于养殖、种植的土地和水域,不包括建筑等其他用地。(5)重复提供产品的培育性生物资源。其作为家庭农业生产的重要资产需要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6)知识产权产品。包括研究与开发;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娱乐、文学或文艺品原件;其他知识产品。7AF5E701-E451-48AC-BFBA-2C301EF3F6A8
2. 存货。存货具体又可以分为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转售商品。我国住户部门存货界定与分类的难点在培育性生物资源。如前所述,有些生物资源具有固定资产和存货双重特征,需要详细地分类补充加以确定。
3. 贵重物品。我国目前没有建立专门的关于贵重物品的统计制度,但在一些针对住户或家庭的抽样调查中已经陆续开展了有关贵重物品的调查。从现有的调查来看,贵重物品界定的难点在于其与收藏品、历史文物、金银首饰、艺术品等的区分。我们建议先从住户部门入手,制定可容易收集数据的统计制度,如印度住户部门贵重物品仅核算“金银首饰”,我国还可核算邮票和货币收藏品等,然后逐步完善。
(二)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
根据我国的现实和统计实践,对住户部门核算来说,国际准则中自然资源中的土地可以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其他自然资源如矿物和能源储备、非培育性生物资源、水资源等,因不在住户直接控制、负责和管理之下,故不纳入住户核算范围之内。
我国合约、租约和许可的核算尚处于探索研究阶段,住户部门的调查还没有涉及这些非生产性非金融资产。我国会计核算中的“无形资产”与国际准则中的合约、租约和许可核算范围并不相同。我国的合约、租约和许可应包括无形资产中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特许权等;而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等属于知识产权产品。我国住户部门不涉及商誉和营销资产,它们是企业在合并、重组或者在买卖某一企业过程中产生的资产,因而,住户部门不进行这两项资产的核算。
(三)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
我国住户部门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界定主要是在当前统计实践的基础上补充住户部门与非金融机构交易而形成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有:通货和存款、债务性证券、贷款、股权和特定项目载体份额、人寿养老基金、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员股票期权、其他应收款/其他预付款。
住户部门金融调查的内容主要是补充现有的金融统计制度没有涉及和只有总量没有详细分类的金融资产和负债,比如民间借贷、雇员期权、企业员工集资、企业年金、企业事业单位拖欠的个体工商户货款及劳务人员的报酬、住户购买预付款卡、雇主代雇员缴纳养老金等。
参考文献:
[1]李扬,张晓晶.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20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
[2]许宪春.中国资产负债核算问题研究 [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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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 中国住户调查年鉴2020 [M]. 中国统计出版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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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Scope of Asset and Liability Accounting in China's Household Sector
Du Jingfu1/Duan Qifei1/Xu Yunsong2
(1. Institute of Economics,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Beijing 100083,China;
2. Business School of 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Beijing 100083,China)
Abstract: Although China does not compile and publish a balance sheet for the household sector,the wealth and liabilities of the household sector have been one of the hot issues of social discussion,with housing,consumer durables,arable land and deposits in the household sector attracting the most attention. However,the published housing data are not all purchased by our residents,but also include non-resident purchases. Housing purchased by our households outside of China is also not included. Due to the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 2008 issued by the United Nations,consumer durables in China's household sector are not included in the scope of accounting for household assets,resulting in the underestimation of household wealth in China;similarly,deposits in our household sector do not include deposits of households abroad.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above issues and proposes a framework for the scope of accounting for assets and liabilities in the household sector in China by studying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n the scope of accounting for assets and liabilities in the household sector and the practice of accounting in the countries concerned,as well as the current practice in the relevant sectors in China and the research results of academia.
Key Words:household sector,non-financial assets,financial assets
(責任编辑 王 媛;校对 WY,LY)
收稿日期:2021-03-31
作者简介:杜金富,北京语言大学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金融学、宏观经济学;段琪斐,北京语言大学经济研究院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学;徐云松,北京语言大学商学院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金融学。7AF5E701-E451-48AC-BFBA-2C301EF3F6A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