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县级历史文化挖掘研究与活化利用的瓶颈与对策
2022-06-13衣同娟
衣同娟
摘 要: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保护利用,深入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全社会提供丰厚的历史文化滋养,在县级层面尤为重要。
关键词:县级;历史文化;保护挖掘;活化利用;瓶颈;对策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2.07.037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的十九大为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标准。为适应新时代下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必须要进一步推进我国县域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充分发挥传统文化优势,更好地助推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几年来,县级层面虽然在传统文化保护、历史文化挖掘研究、弘扬传承与活化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瓶颈和短板。
1 历史文化挖掘研究与活化利用的瓶颈
1.1 传统文化发展重视程度不够
近年来,虽然县级党委政府在传统文化的发展上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重视程度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还是不相适应,甚至有所欠缺。并且很多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尚未制订科学的发展规划和系统的人才培养计划,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1.2 传统文化传承后继乏人
当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物保护科研机构和基地建设相对滞后,文物保护水平还有待提高,在文物防潮、防漏、防火、防雷、防震、防虫技术中,高新技术的应用范围有限。在修复过程中,因为技术不足损害文物的现象也时有出现。再则,文物保护是个精细活,它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非专业人员难以胜任。但是,许多文物保护部门都缺少高级综合性人才,人才短缺问题非常严重。目前县级层面从事传统文化专门研究的人员严重不足,而且人员构成单一,特别缺乏野外文物保护、文物普查调查、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可移动文物陈展设计、修复鉴定以及历史题材文艺创作、编导、表演等方面的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人才储备严重不足。
由于传统文化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从事历史文化挖掘研究的人员越来越少,有些是以个人爱好为主,特别是基层文博单位机构设置不尽合理,历史文化研究人才严重匮乏,有些地区几乎为零,没有形成系统、规范的文化传承体系,后继乏人、青黄不接的现象明显。如有些博物馆馆藏科技保护、展览展示手段滞后,文物库房设施陈旧,仍然是原始的摆列方式,甚至有些文物常年睡在包装箱里,文物工作内在活力不够,文物的活化利用、科技保护手段相对落后。智慧博物馆建设、文物数字化建设较为缓慢,文物活化利用水平不高。有些地方剧种因没有演出市场,只能靠原生态保护方式赖以生存,靠口传心授保护其传统剧目,随着老艺人逐渐减少,存在人走艺绝的危险。
1.3 资金不足制约传统文化发展
经费不足,特别是县级财政大多按照在编在职人数拨付事业经费,只能保障场馆基本运行,拿不出更多的经费投入到传统文化发展中,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事业的发展。例如文物保护经费偏少,影响了文保事业的发展。县级财政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的文保经费与当前文物保护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繁重性相比,依然杯水车薪。由于经费投入不足,致使不少文物保护单位仍然处于自然保护、自生自灭的状态;再如,地方传统戏曲、戏剧基层辅导、培训资金缺乏等,影响了辅导培训的数量和规模,降低了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传统文艺创作经费偏少,制约了高精尖作品的創作和生产,非物质文化保护缺乏资金配套,非遗项目资源保护、非遗传承人缺乏有力的支持,很多项目得不到深入的挖掘开发。而且因受利益化的驱使,与市场紧密衔接、关联度高、经济效益好的非遗项目有人愿意学,传承人多,传承保护利用的效果较好。但是难以与市场对接的非遗项目就出现没人愿意学、传承人少的现状,若项目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时间久了就会消失。
1.4 基础设施建设与田野文物保护存在较大矛盾
“多规合一”尚未全面铺开,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到位,基本建设、城镇化、房地产开发、新农村建设等对地上、地下文物遗存造成威胁,特别是古遗址周边历史环境风貌无意识遭到破坏,古建筑、古墓葬自然损毁和人为损坏现象还时有发生,文物保护面临着巨大困难。特别是法人违法事件时有发生,“建设性”破坏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基层干部文物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大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拿不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文物工作,处理不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导致出现一些工作失误①。
比如在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擅自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从事不利于文物保护的生产建设活动,随意破坏文保单位周边环境风貌的事件时有发生。同时,随着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和新农村规划建设的扎实推进,民俗文化的传承保护随之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较为突出的是民俗文化不断衰退,民俗文物逐渐消失,民间传统技艺濒临灭绝。因此,民俗性历史文化遗产亟须保护整理和传承发展。还有乡土文化遗产保护与改善居民生活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逐步消失。如何做好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课题。
1.5 历史文化的发掘利用相对滞后
在文物资源价值合理利用方面,个别地方大量文物深藏库房,没有得到展示,没有惠及群众,没有开发利用。部分古建筑处于原始保护状态,缺少长远的活化利用规划,历史价值没有充分发挥。有的非遗项目历史文化内涵挖掘整理不够,缺少发展空间。更有些项目还处于赶大集、小打小闹的状态,展示也还局限于本地的节庆、展会活动,深度开发不够,也就谈不上利用。文艺创作品牌还没有真正打响,在创作队伍和作品上还存在“有群山无高峰”的问题,受群众广泛喜爱、有市场的作品不多。
2 文化遗产挖掘研究、保护利用的建议
针对以上瓶颈问题,我们认为文化遗产挖掘研究、保护利用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事,各级政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列入自己的议事日程,努力提高历史文化品位,发动全社会重视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竭力推进和做好文化保护工作,具体有以下几点建议。
2.1 进一步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与发展,进一步理清保护利用思路,加强系统性规划设计,推进项目化保护利用,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订长远的发展规划。呼吁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历史文化发展、活化利用工作,把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找出来”“留下来”“传开来”,使我们祖先创造的历史文明在我们的努力下得到更加长远的继承和发展。充分发挥文化软实力的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建设。
2.2 加大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
一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传统及新兴媒体,多渠道、广覆盖宣传传统文化。加大对文化遗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树立依法保护、科学保护、活态保护理念,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传承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
二是大力开展历史文化挖掘、研究、传承和传播活动。充分挖掘素材,采取“文物+”“非遗+”等创新方式,使用文物与非遗、文物与节会、文物与群文、文物与文创、非遗与节会、非遗与夜经济、非遗与扶贫、非遗与旅游、非遗与文创等多种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打造本地非遗聚集区,设置非遗项目展示展演区、传承传习区、大师工作区、非遗文创产品区、休闲体验互动区等功能区域,将本地有特色的非遗项目全部入驻,形成集非遗项目活态展示展演、传承传习、休闲体验、交流交易于一体的非遗文化旅游消费标志性、常态化聚集地,创作出一批以优秀传统文化为题材、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文艺作品,组织开展写、画、拍、说、唱等系列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使传统文化与群众生活完全融合。
三是充分融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本地中小学校中适当增加传统文化课程,开设文博课堂,让文物资源走出“深闺”,倡导文物走出馆门、走向社会、走进百姓家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六进活动,拉近博物馆与公众的距离,再现文物风采,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夯实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的群众基础。
2.3 提高历史文化的传承保护能力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一整套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保护利用、经费保障、人才支持等制度,依法行政,加强管理,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本地实际,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②,全面完善专门针对县级非遗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的配套机制,为非遗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尊重人才流动规律,重视柔性引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每年有计划地引进一批高端文化艺术人才。通过公开招考、定向委培、在职培训等方式,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培养一批后备人才,提升专业队伍水平。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基地,选派一批青年文化人才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通过聘请一批知名学者、教授担任学术顾问,加强对现有人员和乡土艺术人才的培训、培养,力争为文物保护、展陈设计、传统美术、民间文学等文化遗产重点门类选拔培养一批乡土专业人才。
三是发挥民间收藏机构和非国有博物馆作用,让他们积极参与文物保护、非遗传承,通过社会力量深入发掘、搜集、整理县域内尚未发现的文化遗产③,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扶持,努力营造“优秀传统文化人人保护传承,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逐步使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覺意识和行动。
2.4 加大传统文化的资金投入力度
以政府财政为依托,采取多条腿走路,构建起多元化、多渠道的经费保障体系。
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重大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文物保护、非遗挖掘整理等。在保证常规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探索设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经费。
二是出台政策,借助社会力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资金扶持,不断改善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条件。
2.5 提升文物活化利用水平
一是加强文化遗产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重视整体保护与活态保护,实施“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载体工程,进一步保护好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
二是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成果。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避免各单位、乡镇单打独斗,要形成合力,分门别类地总结,组织相关部门,邀请专家学者,动员社会各界,通过举办研讨会、论坛、大讨论等,准确提炼、科学定位本地精神内核,建立良好的传承体系,开发特色文化品牌,促进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
三是加快文物藏品展示利用场馆建设或改造提升,使之成为历史文化最集中最丰富和展示手段最先进的平台,促进传统文化的发展弘扬。
四是加强对外交流。发挥本地可移动文物馆藏优势,整合利用文物资源,统一打包对外宣传,面向国内外开展藏品交流合作,推出精品展览,创建本地历史文化品牌,形成社会轰动效应。各文化文物场馆要主动开展馆际交流,加强横向、纵向联合,达成合作办展和互换展览意向,让文物“活起来”“动起来”,巩固活化利用成果。
五是做好文物和旅游融合发展。文物资源是一个地方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之一,探索“文物+旅游”新模式,推介一批优秀乡村文化旅游资源,规划红色旅游线路,建设红色文化展示场馆,发展红色旅游产业。大力开展文物保护维修,形成合力,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修复后的文保单位应与景区、乡村旅游相结合,助推旅游业发展。
六是加大文创产品研发推广力度。利用现代创意设计和营销推广手段把优秀的地域文化资源转换为“把文化带回家”的文创产品,这是让文化资源活起来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城市影响力和传播力的重要举措。拓展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思路,与农业、旅游业等行业跨界融合,开创“文创+数字”“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金融”“文化+教育”“文化+互联网”等新模式,实现文化创意和其他资源的有效嫁接,让优秀历史文化成果得以转换,同时投资收益也可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
2.6 抓好民俗文化的挖掘保护
一是统筹策划,做好优秀民俗文化的发掘征集工作。加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民俗文化的重视程度。加大投入力度,建议每年拿出专门经费,用于征集民俗文物和发掘民俗文化。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扩宽投入渠道,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采取建设非国有博物馆及综合性传习中心等形式,投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加快历史文化展示平台建设,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水平,力争每个镇、村都建立历史文化展室。
二是开阔思路,深入研究民俗文化的核心价值。鼓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加强对本地文化的总体研究,深入挖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开展本地民俗文化产业的跟踪研究。各级政府要拿出专门资金,支持组织出版本地民俗文化研究相关著作、学术成果。实施本地特色民俗文化梳理提升及传播工程,对本地民俗品牌化、形象化、产品化进行设计,对民俗文化与其他文化融合传播进行研究。
三是加强推广,推动对传统文化的创新和利用。建议在县域范围内推广“一街一馆”保护传承模式,由各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开展普查、访问工作,挖掘传统民俗文化,因地制宜,精准谋划,打造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品牌,实现“一镇一品”。借鉴特色传统村庄等民俗文化旅游,依托民俗风情、地方小吃等特色文化,深入挖掘文化旅游潜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宿。民宿装修可与民俗文化相结合,室内装饰品也可用地方非遗产品,床品、用具等可用当地文创产品,有力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2.7 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弘扬红色基因
一是摸清红色家底。全面开展红色文化资源调查,通过查阅历史资料、走访革命前辈等方式,对县域内重要革命机构旧址、重要会议旧址、重要活动旧址等进行调研,逐项建立台账,摸清境内红色文化资源底数和革命文物保存现状。
二是加强对现有革命文物的管理保护。进一步完善革命文物的场馆建设、环境美化,逐步对革命旧址进行修缮、对展示内容提档升级,不断完善展陈条件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经。
三是开展县域内革命文物的调查和研究发掘工作,加大对历史事件和英烈事迹的搜集挖掘力度。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搜集整理红色遗物、红色故事以及反映革命历史背景的文字资料、图片和实物。县级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对革命文物的调查征集力度,充实红色文化、革命文物宝库。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合作共担,共同推动,避免出现少数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要建立起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住建、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教育、党史研究、文旅、档案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共同参与、协同作战的良性工作机制,形成保护利用革命文物的强大合力④。
五是做好依法保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2018—2022年)的意见》⑤,不断强化保护责任,把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中。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重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研究和人才培养,提高保护水平,讲好红色故事。
注释
①李庚善.对现阶段农村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07(2):13-15,69.
②王云庆.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立档保护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7.
③王曼.浅谈传统村落的发展之路[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27(21):241-242.
④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S/OL].(2020-11-27)[2021-01-18].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023/202011/43b2ab6c-0e18-4d0f-8fe9-ff0ec8af3711.shtml.
⑤中共中央办公厅,國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2018—2022年)的意见[S/OL].(2018-07-29)[2020-11-20].http://www.gov.cn/zhengce/2018-07/29/content_53102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