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不能留下“万一”
2022-06-13涂思敏王新建赵莹李春林
涂思敏 王新建 赵莹 李春林
法律容不得这种“万一”,受害者及其家属也承受不了这种“万一”,身为检察官,必须把这种“万一”变成“一定”
江苏省阜宁县是知名的“长寿之乡”“散文之乡”,素有“江淮乐地”之称。然而几年前一起案件的发生,打破了“江淮乐地”平日的宁静。那时正值寒冬一月,临近春节,一位村民在河里发现了几个半浮半沉的编织口袋,捞起来一看,被吓坏了。口袋里面是肿胀的人体尸块,头部、上半身、左腿、右腿,没有一处完整,只能依稀辨认出是具女尸。
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搅得人心惶惶。为了尽快解决这起案件,让村民过个安心年,阜宁县检察院受邀提前介入案件,而办理这起案件的检察官正是现任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国辉。
认识李国辉的人都知道,他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让他找准“痛点”,一举突破疑难案件。可他偏偏长着一张具有欺骗性的脸,宽面慈眉,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说话也是不紧不慢。就连李国辉自己也笑称:“我从小性子就软,当年报考法律专业时还叫人笑话,说‘让李国辉去审犯人,怕是要被人家带出眼泪吧’。”
然而,接到这起案卷的材料,李国辉一改往日不疾不徐的作风,立马紧锣密鼓地组织调查工作。经阜宁县检察院引导侦查取证,公安机关初步调查得知,这些残肢部分都来自一名叫钟楠的外地女子。而和她一起到达阜宁的男朋友郑金有重大犯罪嫌疑。
公安机关找到了郑金,一轮审问下来,郑金很快就交代了自己杀人分尸的犯罪经过。原来,郑金和钟楠是在某社交软件上相识,两人在一起后商量着合伙做点服装买卖。让钟楠没想到的是,这郑金根本没有做生意的打算,只是打着做生意的幌子在网上寻找冤大头。认识钟楠后,他就计划着找个机会把她的钱全都骗走,甚至还想到了后路,“如果不给,就找个荒郊野岭把她杀了”。
计划有了,下一步就是等待合适的时机。年关将至,郑金觉得机会来了,便在镇上购买了锯子、锤子、手套等工具,随后联系了钟楠,约定次日一起到县城里去找进口服装商。见面之后,郑金把钟楠带到树林中,要求她把身上的货款全部交给他。正当钟楠觉得事情不妙,准备离开时,郑金顺势用锤子击打钟楠的头部,将其杀害。随后,他拿走了钟楠身上的8000元现金,并把尸体藏匿在邻镇的水槽里,想着先避避风头。几天后,郑金又找到他藏尸的地方,拿著锯子将尸体肢解成块,并丢弃在河里。
依据郑金的口供,除锤子外的作案工具都被找到了。然而在讨论关键证据时,李国辉和公安机关的想法出现了分歧。在公安机关看来,被害人尸体的致命钝器伤口、现场勘验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与郑金的供述都对得上,确定郑金作案无疑,可以侦查终结。但李国辉却一直有疑虑:尽管郑金的证词和调查过程中的关键线索一一吻合,但作为关键证物的锤子还没有找到。这种情况下,怎么可以结束侦查呢?
李国辉在办公室查阅相关法律书籍。(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针对这种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恶性案件,必须以最高的证据标准和最严的调查取证来对待。即便是郑金已经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只要一天没有找到这把锤子,那么就有理由怀疑郑金之外他杀的可能,而且关键证物找不到,嫌疑人随时可以翻供。”李国辉对《方圆》记者说道。
为了完全排除郑金之外他杀的可能,李国辉决定回到案发地,想看看会不会有新的发现。案发地在乡镇附近的农村,他觉得这里的人对左邻右舍都知根知底,如果有什么外来者,他们肯定是一清二楚。经过调查,李国辉了解到钟楠遇害前一晚跟郑金的亲戚吃过饭。根据这一线索,他再次指导公安机关一一排查当晚饭局上所有人的不在场证明。在确认他们都没有作案时间后,他便扩大范围,开始排查是否有外部人员作案的可能。但关键还是要找到这把锤子。
郑金分尸时所用的锯子因为埋得很浅,所以从河岸里浮出来时被人发现了。李国辉依据这个线索,猜测那把锤子也许就被丢弃到了河附近。“哪怕把河里的水抽干,也要把锤子找到!”他告诉同行的办案人员。冬天的阜宁寒意刺骨,光是调动人力、物力下河勘查都要费好一阵功夫,更别提要在水里去寻找一把小小的锤子,这种行为在大家看来,无异于“大海捞针”。并且,河床底下都盖满了厚重的淤泥,即便是河水被抽干,锤子也可能陷在淤泥里,一样很难找到。可面对这样的困难,李国辉不愿放弃。他先是安排抽水机将河里的水抽干,然后派人下到河底,一寸一寸地在泥床里搜索,人手不够,就加派人手,找完一轮找不到,就用磁铁吸引的方式继续找,总之李国辉是铁了心要找到这把锤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历一整个春节,这把起关键作用的锤子在河床的淤泥里被找到了,至此这起案件终于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李国辉也终于放下了一颗悬着的心。经阜宁县检察院起诉,郑金以抢劫罪被判处死刑。该案也因“有力引导侦查机关对死刑案件进行精细侦查,使侦查走上更加精致规范化轨道”,被盐城市政法委评为“十佳监督示范案例”。
李国辉(左二)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面对这种涉及人的生与死的案件,必须慎之又慎,不能排除任何合理怀疑,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绝不允许出现冤假错案。”李国辉告诉《方圆》记者,所幸这起案件的那把锤子最后找到了,印证了郑金的作案事实。可万一没找到锤子,而郑金又翻供不承认杀人的话该怎么办呢?李国辉说,法律容不得这种“万一”,受害者及其家属也承受不了这种“万一”,身为检察官,必须把这种“万一”变成“一定”。对于李国辉而言,这是他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要做到的事情。
自2005年入职阜宁县检察院以来,李国辉始终把“严守事实关证据关,不能留下‘万一’”的理念渗透进每一起案件中,并时刻提醒自己要学会察微析疑,要想到每一次的起诉会给犯罪嫌疑人的人生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李国辉曾经办过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案件乍一看事实清楚明了。主犯王凡和蔡新合伙经营一家化工企业,专门做提炼硫磺生意。一次,他们购买了副产品硫磺38.86吨,并通过物流运送到当地一个窑厂。没过几天,窑厂附近的居民反映其刺激性气味,反对堆放,王凡便安排一名货车司机将该批产品转移到附近一座桥的桥面露天堆放,后该案案发。经鉴定,堆放在该桥面上的38.86吨“不明废弃物”为危险废物。
然而,在审查卷宗时,李国辉发现了一些问题:侦查机关当时移送了10名涉案人员,其中有8人在接受讯问时都在“喊冤叫屈”,这背后是否另有隐情呢?
带着这一问题,李国辉走访调查了这8人的身份、家庭背景等情况,发现这些人都是被雇用来干重体力活的劳工,比如驾驶员、倾倒工、搬运工等,很多人甚至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要是没调查清楚就起诉他们,无论结果如何,对他们的家庭都将是毁灭性的打击。”李国辉说道。
为了进一步弄清楚案件事实,李国辉多次走访案发现场。在调查中他了解到,这8名涉案人员只起到了中间介绍和运输作用,对所运物品的性质并不了解,也并不清楚王凡和蔡新两人堆放危险废物的想法。李国辉告诉《方圆》记者:“在涉及多人多种罪名的案件中,我们需要仔细审查每一个人的行为、作用和地位。不能移交了几个人,我们就起诉几个人。这8个人虽然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但并没有污染环境的主观故意。”
由于该案涉及环境保护法中极具专业性的条例,李国辉还就相关的条例和案件中事实认定的部分一再和公安部门、环境保护专业机构进行讨论。审理过程中,他还注意到一个先前被忽略的关键问题:按《国家化学危险品名录》的规定,单一的硫磺pH值一般在6至7之间,并非污染环境危险品。但从公司出厂的副产品硫磺经过半个月两次的地点转移以及一段时间的露天堆放后,很可能吸收了水分,混杂其他物质,影响了其pH值,从而变为危险品。李国辉想到,那么刚出厂的副产品硫磺有没有可能不属于危险物质呢?
为验证这一猜测,李国辉实地查看了该批硫磺流转地的环境状况,调取了流转期间天气情况,并就硫磺的化学性质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最终得出桥面堆放的“不明废弃物”和涉案副产品硫磺之间的同一性存在争议的结论。如此一来,涉案化工企业及负责人涉嫌污染环境罪显然证据不足。最终,阜宁县检察院认可了部分嫌疑人的合理辩解,对王凡和蔡新二人依法提起公诉,其他8人均作不诉撤案处理。2015年12月7日,王凡、蔡新二人均以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办案需要宽严相济,要深刻认识到判罚的‘尺度’问题,用好自己手中的不起诉权利。”回忆起这个案件,李国辉还是频频感叹:“当时为了这个案子可没少费功夫,硬着头皮啃了很多学术性极强的资料,还写了3万多字专业性很强的审查报告。”但他知道,作为一名司法人员,不断去学习专业领域外的知识也很重要,“因为在办案过程中,你是在和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你最需要的其实是方方面面的社会知识。不能因为是法律工作者,就只学习法律知识”。与此同时,他也庆幸自己花的这些功夫是有用的。因为对于这8位普通的劳动者而言,一旦被追究起诉,背负了案底,那么他们的一生可能都被毁了。
“无论是办大案还是小案,都决定着别人的人生。一个案件无论再小,对于别人来说都是一个前科,大案就更不用说了,它往往决定着一个人的生死。人生不能重来,也没有人的人生承担得起一个‘万一’。”李国辉对《方圆》记者说道。
从检17年,李国辉始终身处办案一线,哪怕现在是作为分管刑检的专职检委,也希望能够尽量接近案发现场,因为他觉得自己如果“不从事实践工作的话,学这个法律也没啥意思”。在他看来,办理刑事案件时有两点很重要:一是要严把证据审查、追索案件线索,不能放过任何漏犯漏罪;二是要学会洞察人心,从“人”的角度打开案件突破口。
2021年6月,李国辉办了一起令他感到万分痛心的案件。这是一起因邻里纠纷导致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陈明因为土地纠纷,在争吵中先用刀捅了邻居家的男主人,在女主人准备还手时,陈明顺势把两人推到河里,最终导致两人溺水而亡。
经调查,警方发现案发时现场有4个人,除了被害者夫妇和陈明以外,陈明的嫂子王春也在,但她表示自己并未参与杀人,在看到夫妻俩溺水后,还去村里找人帮忙了。李国辉知道,在农村,邻里关系处不好往往都是一些很小的因素造成的,比如门前的风水、道路旁栽的树、农作物的收成等。李国辉觉得在这样的地方办案,一定需要学会体察人心,洞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而找到案件突破口。
走访村民后,李国辉对王春的基本情况有了一些了解:她早年丧夫,一个人拉扯大3个孩子,性格淳朴、善良,干活麻利勤快。王春和陈明虽是叔嫂关系,但一起相依为命生活了20年,感情很深厚。陈明当时也是为了帮王春出头,才一时冲动拿了把刀去吵架。
那王春是否有可能參与了协助杀人的行为呢?李国辉认为应该就这一问题进一步扩大侦查。随后,他指导侦查机关调取从案发地和王春家沿途的所有监控探头和案发后王春当天所有的动向,一一听取当天和王春有过交集的所有人的证词,并且仔细检测王春当天身着的衣服上是否有血迹、皮肤组织和泥水等。
根据王春的叙述,案发当天,她前脚回家后,陈明也回家了。当时的她还以为陈明已经将夫妻俩从河里救了起来,所以没多想便去附近的工地干活去了。和王春一起做工的村民告诉李国辉:“当时我告诉王春她家里被警方围了起来,她还觉得很诧异,问是发生了什么事呢。”凭借多年办案的经验,李国辉认为,王春不可能心大到在杀人后还能神色如常地去做工,得知警方到家里后还很诧异。此外,监控上显示王春确实先于陈明回到家,再加上王春衣服上并没有检测出任何可疑痕迹,李国辉等人最终排除了王春的犯罪嫌疑。2021年12月7日,陈明以故意杀人罪被盐城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国辉觉得这起案件是一场悲剧,因为如果能从邻里纠纷发生的一开始就发现并解决,3条生命也就不会逝去。可惜现实世界里不存在“万一”,犯罪嫌疑人终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也正因如此,李国辉觉得自己的责任重大,“刑事案件往往关系着一个人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它决定着人的生死和自由。刑事案件不分大小,必须审慎对待”。
“刑检工作虽充满压力与挑战,但也让我时时感受到肩上的责任与使命。在每一起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未必能做到绝对完美,但我坚信自己所花费的每一滴心血,都会让每一个涉案人和家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这段话被李国辉写进了他的笔记本里,也成为他毕生追求的目标。(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