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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深圳去

2022-06-11郑金师

参花·青春文学 2022年5期
关键词:林琳深圳

林琳推开卫生间的门,细密的汗珠从额上漫延开来,一种潮湿感从她的胸前穿透到背部,在这夏夜里,热流正从封闭的空间里流传到客厅。没有一丝风,云也停止了呼吸,笼罩在屋顶的燥热,化成一股股热浪,它们不间断地袭击林琳,使她的衣服和头发都像被雨水淋过一样,黏腻感遍布了全身。

林琳无力地瘫坐下来,扭开风扇,热风丝毫没有减轻内心的不安。她摸着肚子,这个不期而至的小生命,她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两分钟前,她用试纸测出了两条杠。起初林琳以为是试纸过期,她从盒子里抽出第二根,探入容器里,看着它从灰白色渐渐变成粉色,验证了这段时间的困倦、乏力和恶心并非偶然。

一切朝着相反的方向进行着。三个月了,这是她到深圳的第三个月。她还没适应充满异味的自来水与裹挟着灰尘的空气。这栋建于二〇〇五年的出租屋,在岁月的沉淀中失去了原有的样貌,红色的外墙褪了色,距离地面二十厘米处的瓷砖粒已脱落,露出灰白色的墙体。楼底的那扇铁门锈迹斑驳,附近工地飘来的灰尘落到凹槽里,给整栋房子罩上落魄的气息。“这房子是该装修了。”刚到深圳的那天,卫晨说道。

林琳打开电脑,她想写点东西,情绪到了喷涌而出的时刻,她必须写点什么好让内心平静下来。然而鼠标停留在空白的文档上,刺眼的白光扎得眼睛生疼。她想起了小城的夜,宁静而闲适,和卫晨在小区里散完步后,她喜欢回到书房里待一会儿。每当那时,他们的女儿小汤圆会一颠一颠地跑进来,缠着要她讲故事,林琳将她抱到大腿上,给她读绘本,直到女儿闭上眼睛,她的呼吸变成一股温柔的气流,轻轻地投射到林琳的手臂上。现在,陪伴女儿的只有一台智能音箱,只要奶奶插上电源,她可以听完无数个故事,也许她会慢慢习惯没有妈妈的日子。这一刻,林琳真想把女儿那棉花糖一样柔软的小手放到脸上,只有那样,她才会减轻对小城的思念。

这时,卫晨回来了。“今天真热啊!得赶紧装空调了。”他解开纽扣,将汗渍淋漓的衬衣脱下来。“你在干吗?没出去走走吗?”他往房间里瞅了一眼,问林琳。

“太热了,我想待在家里……”林琳关掉文档的页面。她寻思着该怎么告诉卫晨怀孕的事。

“你要出去走走,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怎么会找得到工作呢?”卫晨倒了一杯水,又说道:“对了,今天面试还顺利吗?”

“还行吧,面试官没说什么,叫我回来等通知。”林琳的眼神黯淡下来,想说的话也吞回肚子里。

“现在工作不好找,你还挑三拣四的,不要只想着文字工作。深圳这座城市,到处都是机会,过于钻牛角尖是很难适应这种环境的。”卫晨抱怨道。

“我也不想这样啊。”

“那你在网上找一找,了解一下市场需求,多投简历。机会不是等来的,要主动出击。现在不比以前了,我们公司的合作单位,前段时间又裁员了,你得有点危机感才行。”这时卫晨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他拿着手機走到阳台上。

“嗯。”林琳小声答了一句,她感到有点受伤。比起卫晨,她没那么幸运。

离职之前,她在老家的一个国企里待了五年,那是一份朝九晚五的文秘工作,稳定、安逸,她对工作的完成度很高,总能腾出时间来写几首诗,或几部短篇小说。她从未想过人生会发生这么大的转变——离开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小县城,到一座新的、陌生的城市里工作生活。

结婚以来,卫晨没有跟她提起过家里有一栋房子在深圳。直到有一天,卫晨告诉她,深圳分公司有一个职位空缺,他决定申请赴任。起初林琳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那段时间,他每天都很迟才回家,林琳也没放在心上。可过了几天,卫晨开始收拾行李,林琳才知道他已经办好了所有手续。

她不得不做出选择,要么跟着卫晨到深圳去,要么留在小城里。无论哪个选择,都不是她想要的结果。林琳的心里像装了一只鼓气的气球,“为什么这么迫切地想去深圳呢?难道就不能保持现在的生活吗?”她问卫晨。如果两个人长期分隔两地,这样的婚姻又能维持多久呢?她感到十分难过。

卫晨这才告诉她,十几年前,父亲在深圳的郊区盖了一栋房子。房子的承租合同到期后,破旧的外观使它失去了竞争力。这几年附近的工厂倒闭和搬迁后,房子也被闲置了一大半,他得考虑重新装修房子再统一招租。“形势不好,几乎每个月都有人来退租,我又能怎么办呢?”卫晨显得忧心忡忡。

于是林琳向公司递交了辞呈。离开的那天,她整理着电脑里的报表和文档,每一个文件夹里,都是她精心处理过的材料,她看着它们以一种固有的顺序排列着,眼泪不知不觉流了下来,她倒说不上十分热爱这份工作,只是想到未知的生活,她发现就连那盆迸发着生命力的绿萝,也耷拉下了它的脑袋。

如今三个月过去了,卫晨的生活已步入正轨,周末也着手准备装修的事宜。每天清晨,林琳被卫晨的闹铃吵醒后,看着丈夫穿上西装衬衣和皮鞋,早餐也顾不得吃就匆匆出门,她的心里空空落落的,他的忙碌映射出自己的挫败。在这三个月里,她投了一次又一次的简历,可邀请她参加面试的企业寥寥无几。

待林琳回过神来,卫晨已洗完澡,穿上了便服。穿着T恤和牛仔短裤的他,看起来比过去白了许多,大概是通勤工具改变的原因,过去他开电瓶车上班,皮肤常年暴露在太阳底下,人也黑不溜秋的。如今地铁直达公司,晦暗的通道遮蔽了阳光,赋予他一种洁白的肤色。他的头发打理得整洁又干净,发蜡的香味凝固在空气里。就像每个选择留在深圳打拼的年轻人一样,他彻底融入了这座城市。

“同事约我吃夜宵,我准备出去了。”卫晨把袜子套到脚上,朝林琳说道。

“噢,这么晚了……”林琳嘀咕着,心想他会不会带上她。在老家时,朋友约他聚餐,他总会叫上她一起,而她每次都拒绝,她不喜欢热闹的场合,待在书房里会是更好的选择。

“你早点休息吧,养好精神,明天到人才市场看看。明天是周一,可能有招聘会,没准就被录用了。”

“那你几点回来呢?”林琳没接话,望着卫晨。

“说不好,可能晚一点。”卫晨避开林琳的眼神,低头看了看手机,“你先睡,不用等我。”

“那好吧。”林琳怔怔说道。卫晨穿好鞋后,大步往楼梯走下去,一会儿就没了人影。林琳回过头来,发现他将大门的钥匙落在茶几上了。

“你的钥匙啊。”林琳打开房门喊道。楼道里空荡荡的,回应她的只有空气中残留着的发蜡的香气。

林琳回到电脑旁,将空白文档重新打开,却有一阵困意向她袭来,她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耷拉在键盘上的双手漫无目的地移动着,伴着混乱的思绪越发艰难地前进。于是林琳关上电脑,往房间里的床上躺了下来。

第二天,林琳起床时发现卫晨不在身边,她拿起床头的手机,卫晨凌晨一点给她发了信息:今晚喝得有点多,钥匙不知道什么时候搞丢了,晚上在同事这儿睡,不用留门给我。

林琳把手机丢回床上。盛夏的太阳穿过窗户闯了进来,把这钢筋水泥的城市浇筑成一个大熔炉,室内也变得热烘烘的。她走到浴室,打开花洒,任由水流从肩膀一直滑到肚皮上,凉丝丝的感觉渗透到肋骨里。她将手放到小腹上,用沐浴露轻轻摩擦着光滑的肌肤,想象着肚子里的胚胎,在小小的孕囊里扎根发芽。不久后,她的肚子会逐渐隆起,一个全新的生命将被带到她的人生中。

可是,她的心里非但未感到喜悦,深深的不安还像海水一样涌了过来——谁会接纳一个孕妇的求职需求呢?即使找到了工作,短暂的职场生活结束后,她的工作就变成处理孩子的一日三餐和排泄物。想到这里,林琳大声笑了出来。

林琳掏出一面镜子,黑框眼镜下的眼角过于圆润,缺乏一点凌厉和干练,她的鼻梁很塌,看起来比路上步履匆匆的、画着精致妆容的女孩憔悴多了。她拿起那瓶很久没打开过的粉底液,浓稠的液体爬上了她的指尖,她往脸上涂抹,遮去她的黄斑、鱼尾纹和抬头纹,粉底散发出的酒精味让她感到不适。当她还是个姑娘时,她喜欢脸上被裹着一层“保护膜”,这让她看起来得体又自信。可婚姻改变了她,生完孩子后,她再也没有心思往脸上涂涂画画。林琳用口红给嘴唇描上一丝红润,又画上细细的眼线,她的两道眉弯弯的,谦逊地躲在两只眼睛后面。如此一来,镜子里呈现出另一副面孔,少了一丝呆板和平庸,似乎跟这座城市接轨了。

四十分钟后,载着林琳的公交车穿梭在深南大道上,高大的木棉耸立在道路两侧,嫩绿的叶子从树枝里探出头来,随着车子移动往后退去。林琳呆呆地望着窗外,她想寻找一些和家乡相似的地方,可她发现一切都是陌生的。植物、道路、楼房以及车里的人,他们都呈现出一种漠然,各自忙活,不在乎她是坐错了车,或是坐过了站。林琳跟着导航走了两公里,才回到她想去的那家杂志社。

面试林琳的是杂志的主编,他快速扫了一眼简历,又拿起林琳的作品翻了几下,随后对林琳说:“和我聊聊你最近看的一本书吧。”林琳支支吾吾,她想不起来最近一次阅读是什么时候了。来到深圳后,她不再到图书馆和书店去,也不像过去那样长久地沉浸在书海里。好像她的心被这座城市偷走了一樣,每当她想读一本小说时,总有什么东西阻碍着不让她投入到里面去。她曾想过要在纯文学领域留下一点痕迹,也尝试用作品去检验那条路子是否走得通,后来碰过几次壁,她就放弃了。尽管如此,她还是谈起《尤利西斯》。

主编沉默着,托着腮静静看着林琳,既不对她的观点表示赞同,也没反驳她那看似荒谬的解读。过了好久,林琳感到脸颊和耳根越来越烫,与此同时,她再也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描述这本书带给她的感受,于是她停了下来。

“好吧,只是一个简单的了解。”主编说完站起来,离开了会议室。林琳坐在椅子上,不知所措地望着桌子上被遗弃的简历,它被浏览的时间不到一分钟。这就是她的人生,二十多年的时光覆盖在一张A4纸上,看起来单薄而空洞。这一刻,她才意识到,离开小城,何偿不是一种解脱。

几分钟后,一个高瘦的男人推门走了进来。“林小姐,请你填好这两份材料。”他将两张空白的表格递到林琳跟前。林琳接过它们,确认是招聘表后,她不解地看着男人。

“写吧,这是我们杂志社的招聘流程,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叫我阿泽。”男人递了一张名片过来。林琳默默往表格里填入个人信息,她知道,这又是一次无望的尝试,接下来,男人也许会说:“好了,你可以回去了,如果有消息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林琳盯着空白的表格,填到一半时,她的情绪跌落下来,签字笔在手上转动,半天写不出一个字。一切源于那单调的人生——一成不变的工作、过早步入婚姻,为生育所羁绊……她还记得生完小汤圆的那半年,她陷入了长久的抑郁中,无法消除的妊娠纹、分离四指的腹直肌,使她增添了几许老态;夜里小汤圆肠绞痛,哭得声音沙哑,她也红了双眼。每天卫晨夜归时,她总会偷偷嗅他的衣物,生怕他有所不忠。那段日子持续了太久,以至于她回想起来,总觉得这样的生活并没有结束。

“其实,我读过你的作品。”程予泽打断了林琳的思绪。林琳抬起头,定定地看着他。

“两年前,我们的作品发表在同一期杂志上。那时,我才刚开始学习写诗……”程予泽缓缓说道,“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我不记得有这么回事,你应该认错人了。”林琳涨红了脸,无法掩饰心中的慌乱。

“不是每个人都有写作的天赋,我摸索了好几年,才意识到编辑这条路子更适合自己。但你不一样,坚持下去吧,你有一双隐形的翅膀。”

林琳若有所思,琢磨着程予泽话里的意思。等她填完两张表格,时间过去了半小时。

走出会议室时,她望了一眼办公大厅,密集的格子将一张张办公桌隔开来,绿萝长得很茂盛,藤蔓沿着格子爬伸,使室内绿意盎然。只有这一处的风景,使她的心里得到一丝慰藉。她看着办公桌上那叠厚厚的杂志和稿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到底是这座城市没有接纳自己,还是她过于执拗呢。这几个月来,她感到自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裹挟着,它将带她到何处去,她的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林琳伸手进包里掏手机,她掏了一圈才摸到坚硬的壳子,可这种无所依持的空荡是陌生的。她拉开拉链,果然钱包不翼而飞了。

林琳回到家,发现门打开着,她放在窗户上的钥匙正插在锁上。林琳拔下钥匙,重重地把门带上,看到卫晨在床上睡得正熟,他的脸上满是宿醉后的倦意。林琳弯腰捡起地上的袜子和床沿的外套,一股浓烈的烟味扑面而来,她不由地捂住鼻子。林琳无奈地笑了笑,她记得卫晨不爱抽烟,也鲜于喝醉,这座城市改变了他。

把衣服扔进洗衣机后,林琳和卫晨的手机铃声同时响起来。林琳看了一眼,卫晨的手机来电显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她正准备按下接听键,卫晨醒过来了,“谁的电话?给我手机。”他的脸上掠过一丝慌乱。

“喂?”林琳克制着内心的怒火,把手机丢到卫晨的手里后,按下了接听键。

“是林小姐嗎?”一个陌生的男声从话筒中传过来。

“有什么事呢?”

“我是阿泽,你的身份证落在我们杂志社了。”

“身份证?”林琳的心中充满疑惑,她忘记身份证是放在钱包里还是单独放在包里。也许出门前,她就将身份证拿出来了。

“你的地址离我住的地方不远,如果你有时间,晚上七点半在地铁站等怎么样?”

林琳望了一眼窗外,夕阳正慢慢地往下沉,给卫晨做晚饭的念头从她的脑海中闪过,她给他做了将近三个月的晚饭,但最近他的胃口变差了,没吃两口菜就放下了筷子。

“你在听吗?”

“噢,不好意思,没问题的。”

“好的,我有一个小小的提议,如果你有满意的作品,不妨一起带出来。”

“我的生活一团糟,怎么会有满意的作品呢?”

“可别这么说,谁的生活还不是一地鸡毛?你看吧,方便的话晚上我请你吃个便饭。”

“可是……”林琳还想说点什么,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谁啊,聊那么久。”卫晨懒洋洋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无关紧要的人罢了。”林琳冷冷说道。

“你怎么了?”卫晨走了过来。

“你今天没上班吗?”林琳反问道。

“睡过头了,请了一天假。”卫晨说完走进洗手间。

这时,林琳的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她看了来电显示,原来是婆婆。

“咋回事呀?我打了老半天,卫晨不接电话,你的电话也占线。你俩干什么去了?”婆婆埋怨道。

“他刚才在睡觉,怎么了。”

“房子装修的事怎样了,开始动工了没有?还有你的工作有着落了吗?”

“还没呢,也是这段时间的事了。”

“是还没装修还是没找着工作呀?”

“都还没有……”

“哎,不是我说你呀,林琳,深圳的消费水平这么高,你都到那儿三个月了,怎么工作的事一点进展都没有呢。你看,工作没找着,又耽误了装修,你数数楼下现在还空着多少间房,这些可都是钱啊。汤圆快上小学了,补习班和兴趣班,样样都得花钱,这样下去怎么行呢……”

“我知道了,妈。”

“说多了你可能不开心,但你想想,我说的哪一句不是实话呢,你说是不是?”

“好的,我会尽快找到的。”

挂了电话后,林琳再也没有心情整理稿件,她的心仿佛被一根针刺着,难受得透不过气来。

“我妈说什么了吗?”卫晨出来看到林琳的神情,关切地问道。

“没什么,就问工作的事。”

“实在没有合适的就算了呗,大不了在家收租。”

林琳转过身,不知为何胸口堵塞得厉害,她感觉呼吸也不顺畅了。

“我刚在垃圾桶里看到两根试纸,”卫晨在林琳身旁坐下来,用手揽住她的肩,“你该不会是怀孕了吧?”

林琳低下头,揉了揉眼睛,没有否认。

“那挺好的啊,汤圆终于有伴了。希望是个男孩子,将来让他在深圳上学、落户。既然怀孕,不要太劳累,工作的事先放一放。不过,装修也得推迟了,等孩子生下来再打算……”卫晨自顾自地说着。

“我的人生怎么会落到这样的境地……”林琳越想越难过,眼泪簌簌流下。

“傻瓜,怎么说这样的话呢?”卫晨递了纸巾过来,“现在不挺好的吗?我们来深圳也好一段时间了,有了孩子,生活会多点乐趣啊。等他长大了,周末带他到海边玩,或去爬爬山,多么惬意。”

“这个孩子,我没打算要。”林琳冷冷地说。

“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现在连经济都无法保障,怎么敢把他生下来呢?”

“暂时没找到工作而已,不是还有我吗?等装修完,房子租出去,也没什么负担了。实在不行的话,你就回老家待产。”

林琳难以置信地看着卫晨,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满足感,似乎一切都在他的计划里面,他能窥见未来的走向。可他从来没有关心过林琳是怎么想的。

第一次,婚姻让林琳感到心灰意冷。

林琳到达见面的地点时,距离约好的时间过去了二十分钟。下了地铁后,她的步子加快了许多,顾不得擦去额上的汗珠,匆匆往餐厅里走去。刚到门口时,不小心撞到一个迎面而来的女人身上。“不好意思。”林琳充满歉意。

女人看了她一眼,将滑落的眼镜扶正,大度地笑了笑:“没事,看着点儿。”

待女人走出门口,林琳才整理凌乱的碎发。这时,她感觉衣服里似乎沾上了女人身上的香水味,当她轻轻拂动裙摆时,一种淡香摇曳在空气中,林琳的心情瞬间好起来。

程予泽背对着门口坐在卡座上,他的笔记本电脑放在桌子上,林琳从亮着的屏幕上隐隐约约能看到自己的名字。电脑旁边放着一杯咖啡,几乎见了底。

林琳刚走到卡座旁,程予泽站起来,走到座位对面为她拉开了椅子。“你迟到二十五分钟。”他看了看手表,盯着林琳说道。

“真抱歉,我坐错了地铁。深圳的地铁就像迷宫一样,我过来这么久了还是没搞清楚它的线路图。”

“你应该早一点儿出门。”

“我差点儿忘了这回事,要不是你打电话提醒,我真不记得该出门了。”林琳沮丧地说。

“看来,你没把我们的约定放在心上。”程予泽淡淡地说道,随即招手喊服务员过来。

林琳默不作声。等程予泽点完餐后,她问道:“你们杂志社会考虑录用我吗?”

“你自己认为呢?”程予泽笑了笑。

“没事,我也猜到了结果。”林琳苦笑了一下。

“人啊,其實就像螺丝钉,它们都有各自匹配的螺母,如果非要把一颗小螺丝钉塞进大螺母里面,无论对螺丝钉,还是对螺母,都无法发挥作用。”

“可我已经失业三个月了……”林琳掩面啜泣。她的脑海中浮现出刚进门时遇到的那个女人。她身上洋溢着的那种不凡的气质、她眼神里流露出来的笃定与自信,不正是自己渴求的吗?然而一个小时前,她还站在出租屋的厨房里,无声地切着砧板上的辣椒。那是和卫晨产生分歧后,唯一一件她能静得下心去做的事。她一向不爱吃辣,卫晨也不打算在家吃晚饭,她却坚持要为他做一顿晚饭,哪怕他最后什么也没吃。

“哎呀,你怎么哭了呢?”程予泽边往林琳碗里夹菜,边递纸巾给她。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也许当初就不应该搬到深圳来……”林琳欲言又止。

“别这么灰心,既然来了,就试着适应吧,找工作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其实我也是电城人,六年前我跟你一样,从家乡来到深圳,在人才市场找工作,还给别人骗了三千块呢,你知道对于刚毕业的人来说,三千块意味着什么。”

程予泽的话勾起了林琳的回忆,她讲起在深圳的遭遇,讲她在车站附近遇到的那些问她借钱回家的陌生人,讲她第一次坐公交到罗湖,在街头如同无头苍蝇一样导航和问路,却无人搭理的窘境。这些从未对卫晨提起的话,她在程予泽面前毫无保留地发泄出来。程予泽静静地听着,像老朋友一样给予她抚慰。

与林琳不同的是,程予泽跟她讲的是家乡的记忆:年例文化的辉煌与没落,小时候爱吃的“簸箕炊”和蚝烙,逐渐成为家乡名片的荔枝和三华李。“这些年家乡变得越来越好,可我再也回不去了。偶尔看到新闻里的电城,我都不敢相信我在那里出生长大。”

“家乡就是你到了另一座城市,才有所发现的地方。在小城的时候,日子一天天熬过来,也谈不上岁月静好;到了深圳,才惊觉小城的生活最养人。”林琳的心中浮现出一丝淡淡的乡愁,它在她的心底凝聚起来,又散开去。

“往前看吧,绿萝能在热带雨林里野蛮生长,亦能攀爬于室内,何况人呢?”

暮色渐浓,从窗外望去,街上亮起璀璨的灯光,人流也越来越密集,匆匆闪过的人影如同电影快进镜头一样让人眼花缭乱。这跟小城的夜是完全不一样的,小城的夜像流水,缓缓而过,带着一丝慵懒,享受时间的流逝。林琳看着桌上冷却的食物残渣,只怕是再也回不到那样的生活了,她心里想到。她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一口尚有余温的咖啡,含在嘴里涩涩的,咽下去后,有种甘味在齿间荡开来。她想,也许有一天,她会爱上这种味道。

两人分别时,林琳谢绝让程予泽送她一程的好意,她需要从错综复杂的地铁迷宫里找到一个出口,让她自由地穿梭在这座城市中。

还没走到地铁口,突然下起淅沥沥的小雨,路人纷纷躲进旁边的店铺里。林琳没带伞,她跟着人流涌到一家奶茶店门口。雨越下越大,白茫茫的水雾笼罩了这座城市,通往地铁站的路也变得模糊不清。

这时,林琳的心中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她打开手机,给卫晨留言:下雨了,过来接我回去吧。然后她冲进雨里,暴雨从头顶冲刷而下,打在她的每一寸肌肤上,她感觉嘴角微咸,而自己快睁不开眼睛了,可她还是倔强地往地铁站走去。

雨中夹着的那丝风拂起她额前的碎发,她将它们捋到耳后。夏日的热流仍没有退去,但比起先前,她感觉好多了。

作者简介:郑金师,女,1994年生,广东茂名人,系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小说作品散见于《草原》《安徽文学》《作品》等刊物。

(责任编辑 葛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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