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西地区史前玉礼的起源与演进
2022-06-10王文轶
王 文 轶
(大连大学 历史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信以守器,器以藏礼。”[1]4111礼器是“礼”的重要表现形式和载体,也是“礼”的组成部分。礼器包括器具与制度文章两个层面。《礼记·乐记》云:“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2]以器具而言,礼器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质地多样。其中,玉礼器是中国最早使用的礼器之一,甚至“礼”的起源与“玉”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亦如王国维先生对“礼”的诠释:“象二玉在器之形,古者行礼以玉,故《说文》曰:‘豊,行礼之器’,其说古矣。”[3]大量的考古发现业已证明玉礼器在中国的史前文化中是较为普遍存在的。其中,在辽西地区的一系列史前考古学文化中便曾出土或发现数量不等的玉器,且不乏玉礼器者,从而为探索辽西地区史前玉礼的起源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一、辽西地区史前玉礼文化研究回顾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大量史前玉器在辽西地区的出土和发现聚集了国内外学界对辽西地区玉文化的普遍关注。相关成果主要包括以下三类:(1)辽西地区史前玉器基本信息著录(1)主要为相关考古发掘报告和古玉图录一类论著,着重记录了部分辽西史前玉器的出土地点、图片、造型、尺寸、质地、数量等基本数据。;(2)辽西地区史前玉器的考古学研究(2)主要为辽西地区史前玉器起源、分期、工艺技术、材料来源、类别、功用等方面研究。;(3)辽西地区史前玉礼文化研究。前两类研究初步勾勒了辽西地区史前玉文化的基本轮廓,为辽西地区史前玉礼文化研究奠定了基础。因篇幅所限,在此仅就辽西地区史前玉礼文化的研究作以简要回顾。
辽西地区史前玉礼文化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代表性人物当推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其在《关于重建中国史前史的思考》一文中从玉器与社会分化的关系角度指出查海玉器的玉礼器性质:“阜新查海的玉器距今8 000年左右,全是真玉(软玉),对玉料的鉴别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玉器的社会功能已超越一般装饰品,附加上社会意识,成为统治者或上层人物‘德’的象征。”[4]1991年8月在《文明发端 玉龙故乡——谈查海遗址》一文中,苏秉琦则强调了玉礼器与文明起源的关系:“查海玉器已解决了三个问题,一是对玉材的认识,二是对玉的专业化加工,三是对玉的专用。社会分工导致社会分化,所以是文明起步。”[4]基于对查海玉器社会意义和文明层面的思考,1994年苏秉琦在《国家起源与民族文化传统(提纲)》中又进一步指出了中国史前玉礼器对于早期国家研究的重要意义:“‘国家大事唯祀与戎’,兵器、礼器是它们的物化标志,玉器是决不亚于青铜器的礼器。八千年前的玉器已发现多处,它们的原始应不下万年,它们的形制,有的直接延续到商周。”[4]苏秉琦关于查海玉礼器的论断,高屋建瓴地指出了玉礼于文明起源和早期国家研究的重要学术价值。然而,囿于当时查海遗址考古发掘和具体分期工作尚未深入,致使苏秉琦将查海玉器一概视为礼器。这一判断,今天看来还有待推敲。
21世纪以来,辽西地区的玉礼文化得到了学界较为广泛的重视。2000年,张得水在《史前玉礼器的起源与发展》一文中以红山文化玉器作为基本研究对象之一,指出红山文化出土的玉器虽大部分与原始宗教有关,但至少有一部分可以确定为具备了礼器的性质,并最终将玉钺、兽形玉、龙、勾云形玉佩、马蹄形玉箍确定为早期玉礼器[5]。其研究的重要价值在于将玉礼器从一般玉器中予以谨慎的辨识,有助于提示学界对玉器和玉礼器的区别化对待。但该文在开篇中将查海遗址和兴隆洼遗址出土的玉器笼统划归为生产工具的范畴尚需斟酌。2000年,刘国祥在《辽西古玉研究综述》一文中首次较为系统地梳理了辽西地区玉器的发展脉络,分别以兴隆洼文化、红山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出土玉器为代表划分了辽西地区史前玉器发展的三个阶段。他指出兴隆洼文化的某些玉器可能已经具有了礼器的功能,但未形成礼制;至红山文化晚期,形成了中国最早的玉礼制系统;夏家店下层文化的玉礼制系统消失,但个别器类仍作为礼器使用[6]。该文对辽西史前玉器发展阶段的归纳总结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辽西地区早期礼制文明的演进过程。然而,由于当时缺乏相关考古文化墓葬、房址居住面的详细数据等客观条件,该文对兴隆洼文化玉器发展历程的研究在今天看来仍可细化。2003年、2004年,田广林相继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北方西辽河地区的文明起源》和《中国东北西辽河地区的文明起源》一书中,将辽西地区的史前玉器概括为“以玉为神”“以玉示神”和“以玉别人”三大功用[7][8]228-244。这一观点在其后的《西辽河史前玉器与中华礼制文明》一文中被进一步概括为神器和礼器,并最终将其归属为礼仪功能,且认为西辽河地区的玉器不存在工具类和装饰类[9]。2009年,刘国祥在《兴隆洼文化玉玦及相关问题研究》中将玉玦作为典型玉器,总结了兴隆洼文化的玉玦具有的耳部装饰、玉玦示目和礼器三种功能[10]。 2012年,邓聪、温雅棣在《兴隆洼文化聚落与玉器的社会意义》一文中基于对兴隆洼文化几大遗址的玉器出土数量、位置等情况的比较与分析,探讨了玉器的社会意义,实则在一定程度上间接揭示了玉礼的社会意义及其所形成的社会基础[11]。2015年,董婕在《牛河梁红山文化玉器与礼制文化探析》中着重探讨了牛河梁红山文化的规范化祭祀用玉及其展示的社会差异和社会组织功能[12]。2016年,朱乃诚在《夏家店下层文化玉器六题》中通过对夏家店下层文化的玉勾云形坠饰、玉钩形器、玉璇玑形坠饰、玉蝉、鸟形坠饰、刻纹镂空玉臂饰六种玉器的研究,分析了夏家店下层文化的玉文化特点。其中指出所遴选的六类玉器都属于装饰类玉器,与红山文化晚期以礼仪玉器为主形成鲜明的对照,进而推测辽西地区的玉文化传统在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发生了变化[13]。
总体上看,以往有关辽西地区史前玉礼文化的研究视角各有特色。有的以辽西地区某个或部分史前遗址或考古文化出土的玉器作为研究对象,分析玉器的礼文化因子;有的以辽西地区史前考古文化序列为线索,注重对辽西地区玉礼文化演进过程的研究;有的则以典型玉器为切入点,分析其礼文化的功能与特点。这些研究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均确认了辽西地区史前玉器与礼文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不可回避的是,各家观点在对某些具体问题的认识方面存在一定分歧,有的观点和判断还有待商榷或完善。
笔者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结合新近考古资料及有关考古文化分期等研究成果,对辽西地区兴隆洼文化到夏家店下层文化出土玉器的年代、类别、数量、工艺、用途及用玉特点等予以横向和纵向比较,冀望能够进一步辨识辽西地区玉礼文化的演进过程。
二、辽西地区史前玉礼器的起源:玉石器的加工与使用
目前,辽西地区最早的玉器发现于距今约8 000~7 000年的兴隆洼文化。在兴隆洼文化的阜新查海遗址、赤峰兴隆洼遗址、兴隆沟遗址、林西白音长汗二期乙类遗址、巴林右旗锡本包楞墓葬遗址中出土和采集玉器共计90余件(3)兴隆洼遗址出土玉器散见各种论著中,相关成果统计数量不等,以邓聪、温雅棣所撰《兴隆洼文化聚落与玉器的社会意义》一文统计数量最多,为23件,本文在其基础上参考其他资料又增补3件;如果算上洪格力图墓葬出土的一些玉器,数量应当超过100件,但由于洪格力图墓葬的玉器为征集所得,无法确定具体出土地层关系,导致其断代属于红山文化还是兴隆洼文化,抑或兼而有之,目前争议较大,故在此暂不做参考和讨论。(详见表1)。
根据考古研究,查海遗址分早、中、晚三期[14]651。其中,查海遗址早期的年代与白音长汗一期、小河西遗址相当;查海遗址中期与兴隆洼遗址一期和白音长汗遗址二期甲类遗址的年代接近;查海遗址晚期与兴隆洼遗址二期相当,年代要早于白音长汗二期乙类遗址。因此,查海早期遗址是目前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兴隆洼文化遗存[15]。此外,查海遗址也是兴隆洼文化出土玉器数量和种类最多的遗址。查海遗址出土玉器44件(详见表2),约占兴隆洼文化目前发现玉器总量的一半。经测定,查海玉器的玉料均为透闪石、阳起石软玉,被地质学家誉为迄今所知全国乃至全世界最早的真玉器[14]624。
出土地点玉玦玉匕玉斧玉凿玉锛弯条形玉器玉管其他玉器合计查海遗址713876玉环1,玉残片1,玉料144兴隆洼遗址123154玉坠饰126兴隆沟遗址5312112白音长汗二期乙类遗址24玉蝉1,玉锥108锡本包楞墓葬1203
1986—1994年,考古人员在查海遗址先后发掘房址55座。其中早期房址5座,中期房址15座,晚期房址35座[14]651。在F50早期房址的居住面中出土了1件白色玉斧残片,编号为F50:59,这是查海遗址早期房址中发现的唯一1件玉器。
参考表2查海遗址玉器的出土地点来看,于该遗址文化堆积层、灰坑出土和采集的玉器由于缺少地层关系,无法辨识其早晚关系;F43、F7分别为中、晚期房址,均不存在地层打破关系,因此两座房址的居室墓F43M与F7M也应当为中、晚期墓葬,并排除了前期遗址中遗物扰乱的可能,进而能够确定其出土玉器应分属查海遗址的中、晚期;F50房址也不存在地层打破关系,同样排除了后期遗址中遗物扰乱的可能。因此,F50:59玉斧成为查海遗址出土的玉器中能够确定年代的最早1件玉器,也是目前兴隆洼文化考古发现的早期玉器的孤证。
相较于兴隆洼文化中、晚期玉器的出土情况,兴隆洼文化早期玉器的发现实在过于稀缺。虽然不排除尚有未发现和出土者,但无疑反映出在兴隆洼文化的早期阶段玉器尚未被普遍加工和使用。另外,在F50房址的居住面与F50:59玉斧还共同出土了41件石器,主要为铲形器、石凿、石球、研磨器、磨盘、磨棒、敲砸器等生产工具。F50:59玉斧为残件,使用痕迹明显,且与大量实用石器伴随出土,证明该件玉斧在当时只是作为普通实用生产工具。
因此,兴隆洼文化早期阶段的玉器应当只是作为普通石器,尚未被赋予特殊的用途和意义,而这也应是兴隆洼文化早期玉器没有被普遍加工和使用的主要原因。不过,玉器在该时期作为生产工具已经介入人们的生活,为此后辽西地区先民对玉的辨识积累了经验,从而为玉礼器的出现孕育了可能。
表2 查海遗址出土玉器统计表(玉器共计44件)(4)本表依据《查海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发掘报告》相关数据绘制,报告中《附表34查海遗址各单位出土玉器一览表》误将F50:59玉斧统计于玉玦一项中;玉残片明细中只有1件,合计一项误统计为2件,故而予以订正。 单位:件
三、辽西地区玉礼的萌芽:玉礼器的出现
史前时期,人们在长期的石器加工、使用过程中将那些“石之美者”逐渐从普通石材中辨识出来,并赋予特殊的社会意识和给予格外精致的加工,有的成为氏族的图腾,有的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有的则成为祭祀用具或巫者的法器等,这些具有特殊功用的玉器便是最早的玉礼器。
在查海遗址中期,考古工作者发现了其早期不曾出土的玉玦、玉匕、玉管等玉器类型(5)兴隆洼遗址出土的玉器,由于缺少具体的鉴定和考古地层数据为参照,致使难以确定哪些玉器属于与查海遗址中期相当的兴隆洼遗址一期出土玉器。。这些玉器所应用的切割、钻孔等技术相比玉斧的加工制作更为复杂,体现出此时玉器制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鉴于这些玉器均出土于房址中,尚未发现玉器随葬的案例,所以查海遗址中期发现的玉玦、玉匕、玉管只是作为装饰品还是兼有祭祀或身份标识等功用目前难以确定。不过,即便这些玉器只属于装饰品,也体现出玉器功用的一种变化,并反映出当时人们已经具备了对玉石的辨识能力。此时的玉石至少已经不再只是一种普通的石材,而是具有了美和珍贵的价值。因此,查海遗址中期阶段的玉器功用很可能已开始从普通生产和生活用品向礼器功能过渡。
至查海遗址晚期,一些玉器则表现出较为典型的礼器属性。在查海遗址晚期以及与其年代相当的兴隆洼遗址二期和兴隆沟遗存中共出土了30余件玉器,尤以玉匕居多,并出土了查海遗址中期尚未发现的多件玉凿。无论在玉器数量还是种类方面,均体现出该时期的辽西先民对玉器有了更为普遍的需求。考古发掘还表明查海遗址晚期的居室墓在墓葬形制、朝向等方面呈现出一定规范化的特点:居室墓F34M的两件玉玦位于墓底北端,靠近头部而远离南端的其他随葬品,衬托出两件玉玦在随葬品中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居室墓F7M中的3对玉匕,每对规格相对统一,摆放位置考究、有序,并且是唯一的随葬品,彰显出玉器尤其是玉匕的独特地位以及一定的用玉要求;兴隆沟遗址M4中嵌入眼眶内的1件玉玦,具有“以玉示目”的象征和令人回味的内涵;M7的两件玉玦,1件位于左肩部,1件位于右肱骨内侧,摆放位置与众不同,不排除玉玦可能具有多种功用或象征意义。玉玦、玉匕在该时期发现的玉器中所占比例最大,为最主要的随葬玉器,说明玉玦、玉匕在该时期玉器中具有其他玉器不可取代的作用与地位。凡此种种,足以说明查海遗址晚期阶段出土的玉器已然超越了一般装饰品和实用工具的功用,而基本属于祭祀礼器或身份象征礼器的范畴。然而,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其玉礼器使用所呈现出的某些“规范化”现象究竟是源于约定俗成的“礼俗”,还是一种“礼制”的反映呢?
根据学界对礼制内涵的探讨,当“礼”上升为制度规程时即形成了“礼制”[16],其本质在于区别等级和建构、维护社会秩序(6)参见孙钦善.论语本解[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299;刘泽华,葛荃.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M].修订版.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62;陶磊.思孟之间儒学与早期易学史新探[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10.。“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1]3770换言之,“礼制”堪为一种社会等级秩序的象征。这也是“礼俗”所不具备的。而在考古学研究中,通常将个别儿童墓葬随葬较多稀罕的随葬品现象视为社会等级分化的标志之一。查海遗址晚期阶段的居室墓恰以儿童墓居多,个别以玉器随葬。这种不同的丧葬规格与身份地位的差异当不无关系。基于此,反观查海遗址晚期的随葬用玉,其所体现出的某些规范化特点就不宜于仅仅视为一种“礼俗”的传统,而应归结为“礼制”的投射和影响。但是,从查海遗址晚期的整体情况来看,其社会等级分化程度不高,又说明“礼制”的发生当尚属初始阶段,或可称之为礼制的萌芽阶段。
继查海遗址晚期之后的兴隆洼文化晚期遗址中,只在白音长汗二期乙类遗址中发现了8件玉器。所发现的玉器均出土于独立墓葬区,房址中没有发现居室墓和玉器,但生活区与墓葬区域具有明确的界限。这种分区现象一方面可能与生死、祭祀观念的转变有关;另一方面也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聚落规模发展等有关。从随葬玉器来看,玉玦仍为重要的随葬品,同时还发现了玉管和玉蝉随葬。玉管随葬现象在兴隆洼文化早、中期出土玉器相对较多的遗址中尚未发现,却出现于白音长汗这一出土玉器数量相对较少的遗址中,这应该并非是一种巧合。而且玉蝉的发现更是已发掘兴隆洼文化遗址中唯一的1件动物造型玉器,填补了兴隆洼文化玉器只有抽象造型而没有具象(动物)造型的空白。进一步而言,白音长汗遗址中玉管和玉蝉的随葬表明兴隆洼文化晚期随葬玉器范围的扩大;玉器作为唯一的随葬品则说明玉器被附加着重要的社会意识,在当时是不可或缺的礼器。由于白音长汗遗址出土玉器很少,尚难以判断当时具体的用玉制度。不过从该遗址生活区与墓葬区的分离规划来看,此时的社会意识与社会发展水平应当有所进步。而且,考虑兴隆洼文化早期、中期玉器出土的相对丰富以及其后红山文化时期玉礼文化的繁荣,则有理由推断:兴隆洼文化晚期的玉礼文化绝不会如考古发现一般“萧条”,而应是向玉礼的制度化方向继续发展。
四、辽西地区史前玉礼的礼制雏形:“唯玉为葬”
辽西地区的史前玉礼文化在红山文化时期达到了空前的繁荣,无论是玉器的出土数量,还是造型种类、制作工艺等方面均远远超过了此前时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通过考古发掘和调查采集所获的红山文化玉器达300余件[17]515,而出土的玉器有近百件出自墓葬,并在丧葬习俗上呈现出“唯玉为葬”的特点。其中,牛河梁遗址第二、三、五、十六地点共发掘97座墓葬,有48座墓殓有随葬品,以玉器、陶器(N2Z4M8)或玉器、石器(N2Z1M9)一同随葬各1座,只随葬陶器的共3座(N2Z4M5、N2Z4M6、N2Z4M7),其余43座墓均只随葬有玉器,占有随葬品墓葬的89.6%[18]。显然,玉器于红山文化先民而言有着其他器物无可比拟的地位。特别是那些器形相对较大、工艺复杂、制作精美的玉器,大多属于礼器的范畴,并占有相当的比例。《周礼·春官·大宗伯》载:“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19]在红山文化遗址中就曾出土过数量不等的玉璧、玉琮、玉璜等,这些玉器很可能就是《周礼》中“祭祀六器”的雏形,主要用于祭祀天地四方。另外,在红山文化发现的玉器群中,动物造型玉器和仿生型玉器也十分常见,尤以“龙”和“鸮”的造像最为丰富。红山先民因而也被认为对龙和鸮有着特殊崇拜[8]237。
由此可见,玉器对红山先民而言绝不仅仅是一种精美的装饰,更重要的是寄托着当时人们崇拜、敬畏、祈福、护佑等心理诉求和精神信仰,具有神圣的地位和功能。一些玉器因而也成为标识某些特殊人群身份和地位的礼器。这一点则主要体现在红山文化的随葬用玉方面,即殓玉的数量、品质、规格与墓葬的规格、等级呈现出一定的对应关系。从牛河梁遗址墓葬群的玉器随葬情况来看,只随葬有玉器的43座墓葬大体分为中心大墓、中型土圹砌石墓、小型砌石墓三类,其形制结构及在积石冢内的位置存在由高到低的等级关系。前两类墓葬出土的玉器数量明显多于最后一类墓葬,而勾云形玉器、玉璧、玉龟的成对随葬现象以及玉人、玉凤等稀有造型玉器主要见于中心大墓[17]473-476。简言之,品质规格较高的玉礼器存在着向大墓特别是积石冢内中心大墓集中的趋势,体现出一种相对显著的社会等级分化。
综上所述,红山文化的玉礼器在祭祀、图腾崇拜、身份地位象征等方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尽管不乏“一器多用”者,但整体上呈现出一种向功用差异化发展的趋势,这不失为红山文化在用玉制度方面的发展与进步。
然而,我们也应注意到:红山文化的随葬玉礼器无论是在用玉数量上,还是在类别组合上,均未形成定制,与严谨的礼仪制度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而且,红山文化玉礼器所蕴含的自然崇拜和原始宗教色彩十分浓郁,缺乏军政权力的象征意义。尽管有斧、钺一类玉器,但数量很少,特别是与其他玉礼器相比,可谓凤毛麟角。目前在红山文化考古遗存中发现的玉、石钺仅有5件(包括哈民忙哈遗址的1件),与江淮地区凌家滩文化、长江下游地区崧泽文化、良渚文化普遍随葬有玉钺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表明钺并不是红山文化的典型玉器,且不排除为文化交流的产物[17]534,583。这两方面与此后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玉礼有着十分鲜明的差异。同时,红山文化的玉器为装饰品或为礼器,而非生产资料(生产工具仅为个案)或财富的代替品,其随葬的多寡虽与身份地位有关,却并不代表贫富差距。因此,红山文化的玉礼整体上更近于一种制度化的雏形。
五、辽西地区玉礼制度的确立:军政类玉礼器的使用与规范
继红山文化之后,玉器在小河沿文化和夏家店下层文化仍有使用。相较于红山文化,小河沿文化发现的玉器数量有所减少。从玉器的类型和风格上看,虽然发现有少量红山文化风格的“玉猪龙”,但主要以斧、钺、环、璧等居多,且器形特点更近似于江淮和中原地区流行的同类玉器。而夏家店下层文化发现的玉器数量则多达100多件组。其中,以内蒙古敖汉旗大甸子遗址出土玉器为最多[13]。
据统计,在大甸子墓地中出土斧或钺的墓葬共有101座。其中有67座出土斧,含以大理岩和闪玉制成的玉斧53件;有34座出土钺,含真玉和半玉制品约12件。这些斧和钺不仅制作工艺精良,器形规整,而且在随葬方式上表现出一种相当统一的特点,即每座墓葬如果随葬有斧或钺,则只有1件。除此之外,该墓地出土的环、璧等其他类玉器多达90余件,而且在小河沿文化中始终未能发现的仿生玉器在此再度出现。统观夏家店下层文化的玉器风格,彰显出一种多元化文化内涵。一些玉鸟形坠饰、玉钩形器、玉璧、玉箍等玉器承袭了红山文化玉器的特点,在夏家店下层文化玉器中占一定的比例;蝉形玉饰、楔形坠、片状弧形坠、镂空雕花麟趾形臂饰等玉器代表了夏家店下层文化玉器独有的风格与工艺水准;部分璇玑形玉器、圆柱形坠、有齿直条形坠等则具有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的制玉风格[20]。
概言之,小河沿文化和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的玉文化既保留有一定的本地区前期玉文化因子,同时又有所创新和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周边玉文化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小河沿文化和夏家店下层文化发现的玉器数量虽然逊于红山文化,但并不意味着其玉礼制度化的衰退。一方面,该时期玉礼器数量减少最直接的原因很可能是受到青铜器、彩绘陶器等新型礼器的冲击所致;另一方面,该时期玉礼制度化的程度在以下几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其一,小河沿文化与夏家店下层文化所发现的玉钺、玉斧,业已被学界公认为是用于彰显政治和军事权力的兵仪类礼器[21],相较于红山文化缺少兵仪类玉礼器的发现而言,则能够反映出此时社会阶层分化的加剧;其二,夏家店下层文化大甸子墓葬对斧、钺两种玉礼器随葬数量的统一更加趋向标准化,而红山文化在随葬用玉数量上则相对缺少规律化体现;其三,夏家店下层文化一些玉器的使用还有着鲜明的性别区分或限制,亦是一种更为规范的制度化反映。通过对大甸子墓葬随葬玉器所对应的墓主人性别的观察可以看出,有的玉器仅限用于男性,有的则只为女性随葬所使用;也有一些玉器可男女通用,不过在摆放位置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具体来说就是同性之间基本一致,异性之间则差别迥然。另外,还有一些男女通用的玉器,摆放位置基本一致。
通过以上对红山文化到夏家店下层文化玉礼文化的比较可以看出:红山文化时期的玉礼器在红山先民的祭祀、随葬、图腾崇拜、身份权力象征等活动中被广泛使用,并享有其他礼器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虽然不乏一器多用的玉礼器,但诸多玉礼器在功用方面有所区别,体现出对玉礼器的细化与分类;随葬玉礼器的数量、类别与墓葬规格相对应,反映出玉礼器的使用规格与墓主人的地位、层次有所匹配,特别是高等级玉礼器对使用者的身份是有所限制的;勾云形器、玉璧、三联璧、箍形器等玉礼器随葬摆放位置的相对统一则蕴含一种对玉礼器使用方式的具体要求,但在数量规范方面仍然有一定的随意性。换言之,这些对玉礼器类别、功能和使用方面的区分、限制已相对规范,使得红山文化的玉礼被附着上较为鲜明的制度化印记,说明此时的玉礼制度已基本确立。小河沿文化与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玉礼器地位虽然遭到冲击,但在玉礼器的使用数量、应用对象的身份与性别要求方面具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反映出玉礼制度在某些方面的进一步深化与完善。
六、结 论
通过对辽西地区史前时期玉礼器的辨识和玉礼制度层面的分析,能够看出辽西地区史前先民在长期使用石器的生产生活过程中逐渐发现和赋予了玉石独特的价值,并积累了辨识玉石和玉石器加工的经验。一些玉器摆脱了生产和装饰的用途,而在人们的祭祀、随葬和图腾崇拜等活动中发挥特殊的作用,成为礼的象征,但此前兴隆洼文化早期阶段发现的玉器尚属于石器的范畴。兴隆洼文化查海遗址中期所发现的玉器,其作为装饰品功用的可能性更大,反映出史前玉器从普通生产、生活用品向礼器的过渡,至查海遗址晚期辽西先民已开始较为普遍地使用玉礼器。红山文化时期,辽西地区的玉礼文化达到了空前繁荣,并形成相对成熟的玉礼制度的雏形。这种用玉制度在小河沿文化和夏家店下层文化中既有所变化,也有继承和发展。辽西地区史前玉礼文化所呈现的玉礼孕育与发生以及玉礼制度萌芽、确立与完善的历史进程,是考察辽西地区礼制文明演进和文明起源的重要物化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