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媒体环境下突发事件信息传播风险及防控策略
2022-06-10杨小英
◎杨小英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4)
一、引言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深入普及,民众利用网络进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更加便利。2021年8月27日,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第48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10.07 亿,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9.6%,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16.14 亿,人均每周上网时长达到26.9个小时,十亿用户接入互联网,网络已经无处不在,无时不有[1]。由此可以看出,移动微时代已经来临,微媒体社交已经形成,微媒体传播形态随即产生。微媒体是一种由许多独立的发布点构成的网络传播结构,是一个依托用户网络社交关系,提供信息即时发布、分享、传播服务的网络平台[2],具有允入门槛较低、用户平等度高、信息交互性强等特征,本文中的微媒体主要指主要指两微一端,即微信、微博和移动APP。
近年来,关于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微传播问题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建立以信息源、信息内容、信息用户、社会环境信号、政府应急表现为核心的突发重大事件中公众风险信息感知影响因素[3],领导者对重大事件的信息疫情治理策略[4],媒体对社会重大事件的报道应避免“三过”现象[5]等,总体而言,这些研究成果对于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风险问题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不足。因为在不同平台间、多频次的交互过程中,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容易产生多种可能性的传播风险,若能有效识别和及时规避,就能给人民和国家减少一定的经济和财产损失。文章从微媒体为视角出发,首先列出了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的风险表现,然后分析了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风险形成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应对信息传播风险的策略,以期对微媒体环境下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风险进行有效甄别和防范,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在微媒体环境下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特征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6]。本文中的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它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危害性大的特点。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新技术的应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从信源经信道再到信宿的传播过程中具有以下特征:
(一)信息传播的高速度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微媒体传播具有高速度的特征。它依托于微技术、微思维,是一种新的具有受众明确、传播内容碎片化特点的传播现象和传播模式。在微传播过程中,信息发布、传播、分享速度呈指数级增长,跨越空间距离,因事件的突发性和重大性,其传播速度会比事件发展速度要快,影响范围更广。
(二)信息传播的即时性
微媒体最大的优点是使用者之间的即时交互。信息交流的即时性是社交最本质的要求,即信息交流者之间可以随时随地传递信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进行响应信息,做到了信息的即时发布、即使传递、即时接收。所以在微媒体环境下,微媒体使用者可以随时随地在微平台上编写文字,录制语音,拍摄图片或视频,第一时间收获反馈信息,如果发布或转发的内容具有足够的吸引力,会迅速引发公众关注[7]。例如,微信的实时对讲、微信在线视频和在线语音功能等功能,方便了大家信息即时交流。
(三)信息传播的自主性
因为网络技术带来的便捷性,使得微媒体的使用者在微媒体上发布信息内容时选择具有自主性。自主地选择重大突发事件中自己感兴趣的图片、关键信息点或其它内容,以便吸引他人关注,突出自己的与众不同。而且,在微媒体上转发他人信息时可以自由添加个人观点,发泄自己的个人情绪,也可以对信息进行选择或拒绝接受。微媒体环境下给予个体高度的言论自由。
三、微媒体环境下的重大突出事件信息传播风险表现
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微媒体环境下突出事件信息的传播高速、即时性、交互性的传播方式,增加了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风险的复杂性和消极影响,我们根据信息传播流程来对其进行分析和探讨。如图1:
图1 微媒体环境下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风险表现[8]
(一)信源主体失控风险
微媒体环境下,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传播主体主要由官方组织和社会个体构成。官方组织主要是从事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防控工作的政府组织和部门。另一类是非官方媒体和社会个人传播者,即以个人身份随机在微媒体上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官方媒体对于重大突出事件信息采集、组织和发布,由专业工作人员负责,有严格的采集标准、发布程序和相对规范运营。然而,部分自媒体平台用户因业务水平、专业人员能力水平等原因,信息采集能力不强,发布不标准,法律意识不足,且一味地跟风追求热点,对信息进行选择性粗加工,从而导致事件信息内容的失真。个人自主性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部分,片面截取部分信息,夸大事件,有些个体对疑是事件主体夸大说辞,给他人造成心理负担,损害了其切身利益。由于微媒体环境下使信息快速传播,传播范围广泛,增加了社会影响,信息传播风险成倍增加。
(二)信道信息内容传播失真风险
信息经过信道传播到信宿,信宿受众对信息的内容是否感兴趣,取决于信息传播的内容。所以信息传播效果如何,信息内容的设计起着重要的作用。微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体的多元化,自媒体或个人有时为了吸引眼球,信息传播内容良莠不齐,部分信息内容未经加工或者粗加工,自主选择性地加工传播的信息内容,在信息发布中添加个人兴趣或夸大事件的观点,这样就可能会给社会舆论带来风险,甚至可能瞬间引爆网络舆论。例如,双黄连事件,未经落实,造成双黄连药品抢购一空,给民众造成了直接的财产损失。
(三)引起信宿群体极化风险
微媒体是一个把具有相同兴趣爱好或关系紧密型人群组建在一起的虚拟社区,各类微媒体平台为了提供个性化推送服务,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会自主地添加个人观点和思想境界到信息中。所以根据个人信息需求主动查阅感兴趣的信息,并与传播主体、关联人互动,对阅读的信息进行意见的发表和观点的输出。因受众对信息进行了碎片化消费,对信息进行表层阅读和思考,不对信息进行谨慎核实就草率进行点赞、转发。受众极易以自己的情绪或利益作为衡量事实的依据,歪曲事实,产生舆论恶意引导行为和群体极化现象,导致传播的负效应,给国家造成信息安全,给人民带来心理压力。
四、微媒体环境下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人的因素:发布信息的微媒体主体运营能力和专业素养不高
一条信息的发布必须经过对信息进行选择、加工、处理和传播过程。在微媒体环境下,每一个社会个体都成为了潜在的信息传播源,信息传播者与接收者之间的界限模糊[8]。信息传播渠道从自上而下的立体传播转变为空间的平行传播。当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生事件的周边民众对事件的宣传总比官方宣传报道要早,随手一拍,发个朋友圈,消息就会以一传十、十传百的速度扩散,这样扩大事件影响范围。这些民众就是微媒体的主体,他们的文化水平、专业素养不一,他们可能是一位普通老百姓,也有可能具体一定的文化基础,但也许法律意识不强,对事件仅进行简单的配图描叙,没有进行深入分析的能力,以及信息发布产生的后果无法估计,从而引发消极的舆论导向。
(二)技术因素:技术上无法准确识别信息中语义关系
目前,在微媒体平台上,一条信息中语义之间的关系,当前计算机算法技术无法准确识别哪些词语是禁用词,哪些是可用词,及其无法准确地对语义之间的关系自动识别,从而无法从技术上阻断有违事实的信息传播。
(三)机制因素:行政部门对于微媒体环境下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的监督监管机制不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人民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可行行为和禁止行为。但是在实际情况中,重大突发事件因其突发性和紧急性,行政部门还没有统一、及时发布。而微媒体上就已经广而告之了。因为微媒体平台的准入门槛较低,公众判断一个微媒体帐号的权威性和可信程度主要是参照粉丝数、阅读/浏览量、点赞/在看数量等数据。当事件发生进行传播演变的过程中,在官方媒体未正式公开发声之前,信息往往是碎片、分散、隐蔽、模糊、多变和不确定的,一些不法的微媒体运营主体抓住人们希望急切获取信息的心理,意断出令大家感兴趣的敏感信息,以达到吸引注意,赚取利润的目的。而政府对这些微媒体运营用户监管不善,力度不强,从而导致传播中的多种信息混杂,真假难辨,加剧了事件的恶化,产生了不好社会影响。
五、微媒体环境下规避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风险的策略
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人们依靠的是政府,相信的是科学技术。为了增强人们的信心,在重大突发事情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信息风险防控。如下图2:
图2 微媒体环境下规避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风险策略[8]
(一)教育赋能:现实生活中,利用各种载体对民众进行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知识宣传和微媒体方面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
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广泛利用,每个公民都有可能成为微媒体的运营主体,公民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对信息的真伪分辨能力不强,对信息的搜索、整理和发布也是随机的。政府应该利用各种载体,报纸、电视、“两微一端”等,持续宣传与重大突发事件有关的知识,例如,边远山区,可以利用农村广播定时向民众播报事件的进展,规避类似事件发生的方法等知识。社区可以利用宣传栏、小喇叭及广播、横幅等工具,普及相关知识。制作微媒体法律知识宣传单,对于将信息乱传乱发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技术赋能: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助力微媒体上信息的语义识别
人工智能是一门新的技术科学,主要是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用机器视觉识别指纹、人脸、视网膜等方面已经实际应用。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力量,正在深刻改变人们的生活、工作和教育学习方式。若将人工智能技术运用到信息内容传播中语义识别,即全面自动识别微媒体平台上的敏感信息中语义信息,对于禁用词禁止发送,阻断传播源,将会对于降低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风险产生重大作用。
(三)机制赋能:构建多元参与协同共治机制
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范围广,社会影响大,有可能触发社会矛盾。政府单一的力量和单向的管理体制难以应对当代微媒体信息传播风险治理困难的挑战。所以微媒体信息传播风险的治理需要政府、媒介、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参与,实现微媒体环境信息传播体系的动态平衡。政府应加强对微媒体运营商的监管力度,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在微媒体上乱发危害公众利益、危害社会和国家稳定的组织和个人进行严格的法律制裁。政府还要对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公开报导,对事件的后果进行预警和评估,防范因事件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媒体要规范信息发布标准,信息的搜索要全面,信息的内容发布要真实。社会组织和公民要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新媒体运营要求,不唯利是图,尊重客观事实,传播正能量。
六、结语
科技向善,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要看执剑人如何使用,微媒体运营亦如此。微媒体传播给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带来许多的便利。当国家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我们要理智地运用科学技术,尊重事实,规避事件的负面影响,更不要利用微媒体加剧事件的恶化。每个微媒体用户应当构建和谐的微媒体环境,维持微环境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