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建议办理“三环节”努力推动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2022-06-09王建华
文 王建华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代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各级国家机关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的重要形式。省司法厅以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加强法治工作的重要推手,坚持“严执行、重实效、促改进”的工作思路,推行办理环节侧重“发力”的工作方式,努力推动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理举措“严执行”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倾听人民的呼声,通过提出代表建议,传递到机关单位。省司法厅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对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办理工作举措。
一是严格专人跟办责任。在严格落实领办责任制的基础上,严格实施专人跟办责任措施。在制定代表建议工作方案中,完善部门、分管、专人三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负责制,形成各层级“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指定专人具体办”的工作机制。将各项代表建议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具体经办人员和办理时限。规范办理程序和办文格式,细化工作台账。确保件件有“账”可查,件件有人对接。
二是严格督查督办方式。省司法厅综合部门负责跟踪督办,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用足用好“回头看”“督办销号归零制”“信息提示”“电话提醒”等各种督办方法方式,增强监督刚性,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悬被督之责”,负责具体承办,与代表、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密切联系,找准解决问题的措施,对照督办时限、要求,及时起草相关答复意见。各经办人员“承被督之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不敷衍了事,不搪塞过关。倒查督办机制常态运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办理件,一律退回重办,确保件件落地有声,件件归结“已办”。
办理过程“重实效”
省司法厅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把办理有实效摆在第一位,力求办理成效反哺于民,努力解决涉及自身职能的群众操心事、烦心事,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受益感更持续。
一是注重办理流程。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建议所提核心问题,精准确定主办部门,明确办理任务,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统筹配备业务骨干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促进担当作为。对建议签收、公开、复文时间、限办时间等明确具体要求,确保有的放“矢”。选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案例,供经办部门、经办人员参考,确保有案可循。密切沟通联系,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做到“文(件)来文(件)往、电(话)来电(话)往、人来人往”,及时与代表见面沟通、走访座谈,疫情期间则委托代表所在地区业务单位上门走访,向代表通报建议办理进程及遇到的困难,征询代表看法和建议,列出工作清单,推动承诺事项解决,确保代表满意。
二是注重群众反馈。代表建议取之于民,办理成效应当回之于民。办理成果力求以是否使群众受益作为衡量标准。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关呼百姓切身利益的琐碎建议。运用绣花“针”的功夫慢慢“编织”,力争办理实效反馈于民。如在办理涉及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建议时,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比对语音平台服务量、网络平台服务量、实体平台服务量,比较环比、同比数据,统计电话接通率、满意度百分比,科学分析出群众法律咨询的类型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咨询借款合同纠纷居多)、劳动争议纠纷(法律程序咨询居多)、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法律程序咨询居多)、侵权责任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咨询居多)等领域。经科学比对,及时调整法律服务项目,尽力满足群众实际需求,取得了较好实效。2021年,广东法律服务网三大平台共计为群众提供服务850.67万次,满意度98.6%。其中语音平台服务量为170.3万次,满意度99.1%;网络平台服务量为504.32万次,满意度98%;五级实体平台服务量为176.05万次。
办理结果“促改进”
代表建议结果反馈中,“重答复、轻落实”“重满意、轻实效”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站位不高,有的经办人员对人大工作缺乏基本认知,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当作业务工作之外的负担。有的建议办理仅限于由具体承办人员去推动落实,或让新接手人员去办理,往往因承办人员权限制约、业务不熟等影响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这需要在今后办理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尤其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办理要求、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等等。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树立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建议是责任的观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强化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既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的法定职责,更是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深刻认识办理代表建议不是“一答了之”的短期作为,而是要促使办理结果转化为群众持续受益的工作实效。
二是进一步强化办理要求。要提前统筹安排好办理和日常业务工作,分门别类加以推进,在每年办理集中时间段(4月至7月),争取建立办理专班,配齐配强经办人员,让经办人员腾出其他工作,集中时间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当作主要工作进行推动落实,力求办理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
三是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严格执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的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台相关工作意见,形成统一规定,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单位部门、个人年终绩效奖挂钩,与单位部门评先评优、个人职级晋升挂钩。科学制定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开展评比优秀人大代表建议承办件活动。通过奖优罚劣,办理有“为”则有“位”,激发承办单位部门和承办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推动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省司法厅派员深入渔港为渔民提供法律服务(省司法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