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2022-06-09
散文 2022年4期
稿酬,这是我们以前很少谈的话题。
以前很少谈论,是因为这是个老话题。今天想谈,也是有感于这个一点新意也没有的话题为什么被人们一再谈论。这些谈论,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到现在,核心诉求就是:提高稿酬标准。至于提高稿酬标准的理由,落在文学作品这边的,往往是那句感人的话:文学写作,是一项寂寞的、艰辛的、充满创造性的劳动。
倒推差不多一百年,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寂寞的、艰辛的、充满创造性的鲁迅可以靠稿酬支撑起一个家庭体面的生活;再倒推一百年,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寂寞的、艰辛的,同样充满创造性的爱伦·坡——按道理,这个开启了近代西方某派类型写作的天才,他理应获得某些世俗趣味的奖赏,至少应该生活得不错,然而事实是——他的稿酬,养不活自己。
没有人会反对社会系统应尊重人的劳动并给予这劳动理想的报酬,但很少有人对劳动报酬做系统性观察与思考。新中国建立后,巴金老人讲,我不领工资了,因为我是职业作家,我有稿酬。我相信,敬爱的巴老一定不是在做一场奉献表演,他深知,稿酬是社会系统性运转的“果”。
当前,我国的稿酬来源是复杂的,有完全财政支付的,有财政补贴或社会性基金补贴支付的,有项目支付的,还有依靠市场收益支付的。稿酬来源的复杂性,意味着政策干预的复杂性。其实,比提高稿酬更为紧迫的,是面向真正现代化的、公平的出版市场的系统性再造——其中,尤要呵护的是,在市场中培育并曾经获得自然生长的经济秩序与社会自治能力。
因为它不仅关乎稿酬,也关乎文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