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校内部巡察工作探究
2022-06-09黄靓彦
摘要:高校开展内部巡察工作是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举措,也是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涵养风清正气的政治生态,营造高校廉洁清正的良好环境。分析当下高校内部巡察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内部巡察工作的优化路径,有助于高校内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关键词:新形势;高校;巡察工作
作者简介:黄靓彦,上海政法学院纪委研究实习员(上海201701)。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2)05-0139-0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党的建设实际,作出了完善巡视巡察联动格局的重要部署,要求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高校内部巡察工作势在必行。
一、高校内部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上下联动监督网的有力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构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巡视巡察监督格局的新要求。《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等文件陆续印发,明确了上下联动的要求、任务、机制等内容,从制度上作出顶层设计,确定了建立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的“任务书”[1]。2021年4月,党中央召开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对做好巡视巡察工作各项任务作出更为具体的部署。巡察向基层进行了“亮剑”行动,是巡视向基层的拓展。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战略格局,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有效路径,也是健全高校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为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提供强大动力。开展内部巡察是高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需要,不仅为高校强化政治引领提供重要抓手,也为高校实现自我净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改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化高校反腐败工作的迫切需要
开展内部巡察是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战略举措,也是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极大地促进了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然而,纵观全局,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较为严峻。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要闻及审查调查栏目的通报信息统计,2021年全年有20余名高校领导干部接受执纪审查,10余名高校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从通报的案件来看,高校腐败问题比例仍然较高,且贪腐手段更加隐蔽多样,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因此,必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监督,打通巡视工作“最后一公里”,扎实开展好校内巡察,着力发挥巡察震慑作用,涵养高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高校领导干部清正廉洁。
(三)增强领导干部初心意识,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
高校开展内部巡察工作,是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准确把握职责定位,狠抓党内监督工作,适时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政治体检”,突出发现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开展校内巡察工作,也是助推二级单位党组织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强化领导层成员的责任担当,增强领导者纪律规矩意识。开展校内巡察工作,更是对领导层凝聚力的检验和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检视。一方面,能够督促二级单位党组织直面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以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为抓手,进一步突出二级单位党组织政治功能,聚焦二级单位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另一方面,能够督促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好“两个维护”,提高思想站位,牢记职责使命,增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高校内部巡察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校巡察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利剑”震慑作用日益显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高校自身所具有的熟人社会形态,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巡察工作效能发挥的最大化,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缺乏高度,对巡察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当前部分高校党委及教职工存在对校内巡察工作认识不深刻的情况,未能充分认识到高校开展内部巡察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一方面,部分高校党委对校内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未能统筹谋划好全覆盖布局,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未能形成从讲政治高度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部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政治巡察的内涵理解不深刻,主动接受政治监督的意愿不足,责任压力传导不够,较大程度上阻碍了巡察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一些二级单位的师生对巡察工作顾虑多,不愿讲真话;对本级党委巡察组缺乏足够的信任,不敢讲真话。在民主测评环节中,部分师生不太重视随便勾画,导致出现一部分无效票,使测评结果的效度不足。部分巡察組工作人员在把准政治巡察要求方面还存在偏差,对巡察干部职责认识不足,将内部巡察等同于业务检查、工作督查等,未能正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未能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未能做到从政治层面分析问题、查找偏差[2]。
(二)挖掘突出问题不够深入,监督工作实效性有待增强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核心内容,但在实践中,有的高校虽然开展了巡察,但没有起到“政治体检”的作用,未能客观、全面地发现问题,巡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与巡视相比,校内巡察进驻二级单位的时间较短,受时间和精力限制,巡察组往往揭露共性问题较多,发现精准问题难度较大,问责追责难以实施。有的巡察组缺少实地了解和检查,停留在查账目、看资料、访谈谈话等,深入分析查证不够,只能提炼一些表层化的问题,难以触及深层次的问题。有的巡察组工作节奏慢、准备不充分,临近工作结束才仓促起草巡察报告,有些问题来不及进一步查究原因,导致巡察报告质量不高,甚至出现同质化倾向。此外,在召开座谈会及开展个别谈话中,被谈话对象往往较多介绍自身的业务工作,对领导班子表扬多、批评少,较少触及实质性问题。
(三)人员抽调配备不够合理,巡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巡察干部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极大影响了巡察工作的质效。目前,多数高校未将巡察办单列,而是将巡察办与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少部分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基本上均未配备专职巡察干部。对于巡察组,大多数高校都是从行政部门和二级学院临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被抽调干部的素养和能力不尽相同,对巡察工作的了解程度也不一样。有的干部虽具有业务特长,但本身初次接触巡察工作,对相关政策领悟不够深,加之缺乏长期、专业、规范的培训,业务也不够熟练。有的干部自身学习主动性不强,从政治高度分析问题能力薄弱,不能较好地适应巡察工作的需要。大多数巡察干部处在临时分布的状态,存在巡察工作的适应期和磨合期,且巡察干部在巡察期间还要继续承担原部门工作,无疑加重了巡察干部的负担。另外,高校广泛存在“熟人社会”形态,各种人情关系、利益关系错综交织,巡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需承受较大压力,难以发挥“探头”“哨兵”作用。
(四)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巡察成果运用有待深化
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各相关部门从岗位职责出发,主动与被巡察单位协同整改的意识不强,很少能做到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给予专业化指导,推进共性问题解决的责任担当不够。巡察工作重点围绕“四个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些做法和情况延续至今,与现在仍有密切联系,但因巡察时间紧、内容多,不便进一步调查和追究。受校内熟人社会影响,内部巡察对干部的处理往往更为慎重,因此,巡察结果运用力度不大。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监督机制不健全,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整改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尚未建立,不能举一反三。此外,缺少巡察成果共享机制以及巡察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将巡察成果纳入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人事部门年度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时也没有将是否参加或配合巡察以及巡察工作表现、民主评议结果考虑在内,尚未做到将巡察与干部选拔培养紧密结合。
三、新形势下高校内部巡察工作的优化路径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牢政治巡察主方向
开展校内巡察不仅是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高校党委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必要举措。必须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要求。高校党委要履行好巡察监督主体责任,践行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聚焦“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根本任务,牢固树立问题意识,抓好压力传导,扣紧巡察监督的责任链条;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问题看责任,透过现象看本质,确保高校内部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高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内部巡察的重要作用及意义,深刻领会巡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究部署,切实履行职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把接受巡察当作提高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意识、检视工作成效、提升业务能力的宝贵机会,把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当作应尽之责,大力支持巡察工作,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自觉服从巡察组的工作需要,坚决落实巡察组的部署安排,切实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巡察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守政治定位,坚持党性原则,聚焦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明晰“四个对照”监督标准,把牢“四个紧盯”监督路径,进一步树立巡察权威,真正把政治巡察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健全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巡察监督精准度
高校校内巡察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巡察工作开展并不均衡,有的高校近两年内才启动巡察工作,有的高校党委已经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前高校内部巡察工作仍然处在摸索前进中,尚未形成一套可复制推广的体制机制。校内巡察作为一种常态化的监督手段,必须审时度势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以此来保障巡察工作的生命力。高校党委要积极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及时修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巡察工作方案,科学研究并提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计划和规划,制定工作手册,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工作程序,明晰工作步骤,明确任务要求,确保工作人员照单履责、按职尽责,巡察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落实。要健全问题线索移交、巡察干部管理、巡察成果运用、巡察后评估等制度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积极探索建立巡察长效机制,确保二级单位党组织在有效监督下的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结合高校基层党组织特点和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有效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着力提升巡察报告质量。高校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可与时俱进创新开展重点领域专项巡察,如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情况专项巡察、高校科研经费专项巡察等。在开展巡察的同时,同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为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情况“画像”,精准研判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督促二级单位党组织在政治建设方面强弱项补短板,推动政治巡察抓得更细、更实。为破解高校“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各兄弟院校间可建立联动机制,采取交叉巡察方式互相巡察,积极推进全覆盖任务落实。
(三)强化业务培训,淬炼巡察铁军,夯实巡察工作基础
巡察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政治性强、对专业要求也很高,必须加强对巡察队伍建设的整体谋划和统筹指导,严把“培訓关”和“入口关”,配齐配优配强巡察干部。要建立完善巡察干部准入机制,把巡察岗位作为干部培养的重要平台,明确准入条件,根据巡察任务需要,把党性好、守纪律、善作为、能力强的干部选配到巡察岗位上来,让干部在巡察工作中锤炼党性、提升修养、彰显担当。要组建巡察工作人才库,动态调整充实,建立巡察干部培养机制,定期对入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从根源上解决巡察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为巡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学校二级单位众多,涵盖教学、行政、后勤等多个领域,校内巡察涉及面较广,工作环节较多,对巡察人员自身能力素质要求较高,建立专业化的巡察队伍是当前既现实又紧迫的任务。一方面,组织巡察人员全面、深入学习上级和学校关于巡察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读懂弄通吃透文件精神,熟悉学校党建、宣传、财务等各方面规定,不断充实理论知识储备,激发巡察干部内生动力。另一方面,积极选派巡察干部参加校外巡视巡察业务培训,支持巡察干部挂职锻炼,选派巡察干部参加上级“以干代训”和上级巡视巡察工作,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更新工作理念,助推高校内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四)督促整改落实,强化成效评估,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坚持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将巡察发现问题与狠抓整改落实同步推进。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紧盯整改目标任务,狠抓整改方案落实,逐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堵塞漏洞,防范责任和压力层层递减问题[3]。巡察办要认真审核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并严格把关,加强整改全过程监督,确保反馈的问题逐一得到整改落实。对共性问题,上升到制度层面,确定牵头部门,制定有关措施,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做到逐项、逐事、逐人整改。要梳理汇总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全校性会议及时进行通报,通过下发廉洁工作提示等方式,推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对照查摆、未巡先改。
高校要把巡察成果作为学校党委决策、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参考,体现在学校发展的各方面,强化巡察成果的运用。加强整改督导,扎实开展巡察“回头看”,建立整改评估机制,推动补足短板缺项、补强薄弱环节,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遵循问题导向原则,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工作台账、开展实地检查等形式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督查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并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努力推动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制度化,在开展新一轮巡察工作的同时,对前一轮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项检查,通过“一察一看”方式有序推进校内巡察工作。
进入“十四五”时期,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主动适应新形势,深入贯彻新理念,加快构建新格局,奋发新作为,展现新担当,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基层党内监督,规范开展高校内部巡察工作,以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出新贡献。
参考文献:
[1]万银锋.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体制机制[J].中州学刊,2019(11).
[2]潘羿天.如何在巡察工作中做到精准发现问题[J].企业文化,2019(12).
[3]王润山.把握“三个着力”深入推进政治巡察[J].经营者,2020(4).
责任编辑: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