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2-06-08叶艳萍毕亚楠李凯茜杜丽娟
◎ 叶艳萍,毕亚楠,李凯茜,杜丽娟,陈 静
(1.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205;2.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205)
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是整个农产品检验检测过程的最终体现,每一份准确、清晰、明确、客观的检验检测报告都是展现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的“证书”,是委托方选择检验检测机构的依据,是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农产品检测机构是否合法、合规运行的重点。为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质量,避免因出现错误而导致报告失效等问题,以满足监管部门的规定和委托方的需求,笔者依据多年实践经验和现有存档的检验检测报告,对检验检测报告的常见问题和对策进行简要分析。
1 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中的常见问题
从图1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流程来看,检验检测报告是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整体联动的最终产物,能直接反映出检测机构的检测技术、人员素质、综合管理水平等,而检验检测报告的优劣则关系着检测机构能否续存。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中的常见问题不仅来源于检验检测报告编制和审核,还囊括了客户需求表达和实验室能力评价的合同评审环节,以及实验室作业输出的原始记录等多个方面。
图1 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流程图
1.1 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1.1.1 因委托方信息及检测数据漏填、误填造成的质量问题
目前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中委托方信息和检测数据多采用人工手动录入的方式,在录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漏填或输入错误现象[1]。因农产品不易于长期保存,需在短时间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若委托方信息漏填和误填除了会导致委托方无法正常使用检验检测报告,还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按《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若检测数据、结果误填,且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而检测机构也会因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1.1.2 农产品检验报告信息缺失
检验检测报告内容应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中的规范性内容,列出包括下列信息:标题;标示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适用时);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若检验检测的地点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不同,需另行标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能识别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所属部分;客户的名称和联系信息;所用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检验检测样品的描述、状态和标识;检验检测的日期,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重大影响时,还应注明样品的接收日期或抽样日期;抽样计划和检测程序的说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人的姓名、签字或等效的标识和签发日期;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检验检测结果来自外部提供者时的清晰标注等。若出现特殊情况,如检测机构不负责抽样时,应在报告或证书中注明结果仅适用于客户提供的样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做出未经本机构批准不得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报告或证书的声明[3]。
通常情况下,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都会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设计检验检测报告通用格式,可适用于本检测机构所开展的各类检验检测服务[4]。据笔者多年对检验检测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检验检测报告中的常规信息出现错误的概率低,信息缺失主要集中在特殊情况下的必要标注,如社会委托样品未注明样品信息来源;抽检分离样品未注明抽样单位名称;抽检和制样分离样品,检验检测报告只有抽样时样品的数量、状态和抽样日期,未标注实际样品的数量、状态和接收日期;样品不满足检测要求时,未标注检测方法的偏离情况;未注明同一样品所采用检测方法的不同测定状态;检测项目超资质能力范围时,未标注“检测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的声明;有分包检验项目时,未按规定对分包项目予以标注和区分说明。
1.1.3 判定结论语句不规范
对于检验检测委托方以及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的使用方来说,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判定结论是他们最关注的重点,也是直接影响农产品销售的关键。对于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来说,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和易于理解的检验结论是检验检测机构对外推送信息是否有效的根本保证[5]。因此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判定结论应做到信息全面、用语规范,不可给人以模棱两可的感觉,并且符合标准要求。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中判定结论语句不清晰明确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①农产品标准“全检”和“非全检”情况的判定语句未按实际检测项目情况使用。农产品标准“非全检”使用“全检”判定语句是近年来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重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属于虚假检验检测报告[2]。若未对农产品标准做全项检验,应只出具所检项目的检验结论,这是检测真实性的要求,也是检测机构自身免责的需要[5]。②判定结论语句中主体不清晰。根据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流程(图1)来看,农产品检测样品主要来源于客户委托和检测机构抽样或委托其他机构的抽样。针对客户委托送检样品,其主体为送检样品,故判定语句主语应为“该产品(样品)……”。检测机构抽样或委托其他机构的抽样,针对的主体为被抽样的同批次产品,因此判定语句主语应为“该批次产品……”。
1.1.4 检验检测报告三级审核执行不到位
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三级审核是保障检验检测报告完整、规范、准确和可靠的最后屏障。目前农产品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报告三级审核一般分为编制、审核、批准3个流程[6]。编制环节,审核主体为报告编制人,即编制人员自我审核的过程,主要负责审核农产品检验检测全流程中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以及检验检测报告一致性和准确性的初步审核。审核环节主体是熟悉检测流程,对标准、方法有检验检测经验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对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内容是否符合检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对报告数据信息一致性审核,对检测项目、检验检测用语规范性审核,查验检测情况是否有漏检,可疑性数据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等情况进行审核[7]。批准环节主体是签字授权人,主要负责检验报告的完整性,项目的齐全性,报告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对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质量负总责[8]。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三级审核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主要有审核人员责权不清,分工不明确,审核漏项;短期内工作量增大,审核人员不仔细;审核人员漏签名。
1.2 原始记录中的常见问题
农产品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具有双向性,既是实验室的作业输出,又是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的数据来源和依据。因此,农产品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既要尽可能重复再现检测过程,又要做到规范、清晰。存在问题的原始记录,会直接影响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的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也会给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带来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风险。
1.2.1 原始记录信息不完整规范
农产品检验检测原始记录主要是由原始记录表和检验过程中的相关原始记录材料组成。原始记录表是对检验检测活动的信息记录,由检验人员书写完成。因此,原始记录表多带有检测人员自身写作习惯,常有字迹不清晰;环境条件信息、仪器设备信息、检测样品状态信息以及计算公式的漏填和误填;检测数据不按《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或检验方法要求进行修约;原始记录不按《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进行修改,随意描改或刮改,修改前后数据无法辨认比对;校核人、审核人、主检人签名缺失等问题。检验工作过程中相关的原始记录是指被测项目所需记录的原始观察数据和导出数据(包括样品处理、测试数据等信息),主要问题是原始记录内容不充分,缺少样品制备记录、缺少样品流转记录或样品图谱缺张少页等。
1.2.2 原始记录审核缺失
原始记录审核是检测室人员对其他人员开展检测所获得的实验数据进行综合审查的过程[9]。主要是围绕人、机、料、法、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实验数据的准确性,检测流程和原始记录的规范性[10]。但当原始记录批量大、数据繁杂、检测任务时限短时,检测人员多会将审核工作留给检验检测报告审核人员完成,原始记录审核会演变成检测人员的“签字任务”。
1.3 合同评审环节中的常见问题
合同评审环节一侧连接客户,一侧连接实验室,其主要任务是确认委托方信息,根据委托方需求确认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判断实验室资质能力是否满足检测以及标注必要说明[11]。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3.1 检测项目和检验方法超资质能力范围
在合同评审环节,判断实验室资质能力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是合同评审人员重要关注点之一。单项检测项目和检验方法对于合同评审人员来说比较容易判断是否超资质能力范围。但当检测项目直接使用产品标准时,因产品标准相对来说较为复杂,合同评审人员需查阅大量标准,耗费大量时间以确认检验方法,此过程易出现合同评审人员疏忽,造成超资质能力范围情况发生。
1.3.2 检测依据选择不正确
理论上,检测方法和检测依据是由委托方提出,合同评审人员根据机构能力范围判定是否接收样品,并通过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客户需求,确认检测依据。但实际操作中,委托方大部分是非专业人员,对检测内容不熟悉,合同评审人员专业素养水平成为检测依据选择是否准确的重要因素。当初级农产品地方名称与学名差异大时,若合同评审人员农产品物种分类知识积累不够,农产品所属类别选择错误就会造成检测依据错误。当合同评审人员对加工农产品的生产工艺缺乏深入了解时,单凭产品外观确定检测依据,会造成检测依据与农产品加工品实际生产工艺要求不符。
2 提升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质量的对策
2.1 根据检测任务,分类设计模板
农产品检测机构通常有各种不同类型的检测任务,如绿色食品检测、有机食品检测、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农产品监督抽检等,各类检测指标、检测方法和检测依据存在明显差异。农产品检测机构需根据各类检测任务要求,量身定制合同评审模板、任务通知单模板、检验检测报告模板。同时考虑到检验检测报告信息的规范性和一致性,还应制定判定结论语句模板和检验检测报告必要标注语句模板。笔者认为合理健全的模板不但可以规范检验检测报告,缩短报告编制时间,提高检测效率,同时还可以减少因人员业务不熟悉造成的失误以及避免超资质能力范围情况的出现。
2.2 有效落实双三级审核制度
农产品检验检测的双三级审核指的是原始记录三级审核和检验检测报告三级审核。原始记录的三级审核主要围绕人、机、料、法、环因素,重点审核原始数据中是否存在可疑数值或超标准范围的数据,数据的有效位数、单位及精控是否正确等,必要时可通过现场查看和检测溯源。检验检测报告的三级审核应重点审核信息内容的充分性、完整性、正确性,如记录和抽样凭证(委托合同)等是否可溯源,记录和报告的数据和结论是否一致等。此外,还要检测信息充分性、完整性、正确性,如依据标准是否正确,仪器设备的有效性,样品描述充分性,环境条件的符合性等[10]。有效的双三级审核制度是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质量的保证,因此农产品检测机构在制定《原始记录审核程序》和《检验检测报告审核程序》时,要明确规定审核人员职责,确保审核人员分工明确,审核工作执行到位,不出现审核漏项,同时检测机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审核情况进行抽查监督,防止审核缺失的情况出现。
2.3 提高机构人员责任心,实施分类培训
从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存在的问题分析得出,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不足、不关注细节、专业知识积累不够是影响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质量的重要因素。在意识方面,农产品检测机构应该以《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为准则,将管理办法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让检测机构工作人员了解哪些该做,哪些不能做,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和风险防控意识。在业务水平方面,针对不同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其中对合同评审人员,应加强机构能力范围内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使用、农产品样品的分类以及合同评审沟通能力方面的培训;对检测人员,除检测技术专业技能培训外,也应增加原始记录填写培训,保证原始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溯源性;对报告编制人员,应注重检验检测报告编制规范性、一致性的培训、检验检测报告标注语使用的培训以及熟悉检验检测全流程材料;对审核人员,由于审核工作需综合能力强,且熟悉本检测机构能力范围,对检测数据异常、离群具有敏锐判断力的检测人员,在培训时,除注重审核程序和审核技巧外,还应参加其他岗位培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除上述直接参与检测任务的一线工作人员外,管理人员也需不断更新自身知识储备,拓展检测机构业务能力,以适应检验技术和检验方法更新过快,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的现状。
2.4 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健全和优化软件系统
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抽样信息、合同评审信息、结果数据等信息直接导入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检验检测报告,能有效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二次录入错误。同时设计合理的信息系统还能做到仪器设备数据自动采集、实验全过程活动相关联、仪器设备全生命周期档案建立、仪器设备量值溯源、数据统计、仪器线上维护维修和报废、人员培训关联以及二维码关联等,这能在显著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缩短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时间,减少信息转移环节产生的错误[12]。
3 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面临竞争日益激烈的质检市场,农产品质检机构需不断弥补自身缺陷,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对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分类设计检测报告模板、落实双三级审核制度、实施分类培训以提高机构人员责任心、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健全和优化软件系统4项对策,从而有效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质量,降低机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