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使用对居民养老责任认知的影响路径研究*
2022-06-08李家聘苟翠萍谢冰胡永国吴宗辉
李家聘 , 苟翠萍 ,谢冰 ,胡永国 ,吴宗辉,△
(1.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重庆 400715;2.西南大学医院老年康复研究所)
1 引言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53亿,占总人口比重为18.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6亿,占比12.6%[1];民政部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向中度老龄化[2];预计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4.8亿,占比38%[3]。人口老龄化是影响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我国老龄化、高龄化程度逐年加深,未来人口老龄化问题将由个体、家庭的问题向群体、社会问题转变,呈现由相对单一的社会领域问题向多领域问题转变的态势[4]。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的场合多次提及“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彰显党和国家对老龄问题的现实关怀。
“养老责任”指的是社会规范要求特定个人或组织对于特定养老对象提供养老支持的义务和职责,并对未履行之事需要承担相应后果[5],养老责任认知是指人们基于客观信息和主观认同所形成的对老年人应该由谁提供养老资源这一根本性问题的观点、态度和判断[6]。对居民养老责任认知的研究有利于为老年政策和制度的设计提供理论基础,为养老模式选择与养老资源配置提供理论支撑,缓解“照料赤字”与“床位空置”之间的矛盾局面[7]。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同时农村网民规模为3.09亿,占整体网民的31.3%,城镇网民规模达6.8亿,占整体网民的68.7%,从年龄结构来看,截至2020年12月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中使用互联网的人数为1.1亿,占网民比例为11.2%,而2010年这一人数约840万,占同年网民比例的2%[8]。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在便捷生活的同时也改变着人们的微观认知,研究显示:互联网使用能改变阶层认同[9]、提高居民幸福感[10],影响居民价值观念[11]。因此,本文立基于老龄化程度加深的现实基础与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导向,利用2017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研究互联网使用与居民养老责任认知之间的关系。
双溪村:大面积出露角闪二长质片麻岩,植被以灌木、草被植物为主,为落叶林、灌木林。植被覆盖率常年不稳定,秋冬季植被荒芜,对茶叶的日照影响较大。
2 文献综述
关于养老责任主体的研究。徐俊认为独生子女的唯一性、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使得其家庭将遭遇更大的养老风险和困境,要构建个人、家庭和社会共担的养老责任机制[5]。养老责任主体呈现由个人或家庭向社会或国家拓展的趋势,但个人或家庭是责任的首要主体[12],政府是重要的养老主体,具有兜底养老、普惠养老、公平养老和品质养老的四大责任[13]。
关于养老责任认知的影响因素。我国对居民养老责任认知影响因素的研究相对较少,既有研究集中在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和社会特征三个方面。
个人特征层面。何兰萍在研究中发现年龄较大的老年人因收入来源的弱势地位使得他们比年龄较小的老年人更希望政府承担养老责任,女性较认同政府、老人、子女三方共同负责[14],男性更认同子女负责[6]。陆杰华通过对不同代际队列的居民研究后发现,性别对居民养老责任认知几乎没有影响[15],受教育程度低的老年人比受教育程度高的老年人对子女养老的依赖性更强[16]。李国梁研究发现虽然居民认可养老责任主体多元化,但子女仍然是最理想的养老主体[17],身体健康状况反向影响养老观念,身体越健康的老年人越倾向于子女负担养老,反之则越认同政府养老[15],同时无配偶的老人更认可子女负责,有配偶的老人更认同政府负责和自己负责[18]。
居民养老责任认知包含四个类别,且四者之间是无序的,因此本文采用无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验证互联网使用对居民养老责任认知的影响。无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适用于分析因变量在两类以上且因变量之间没有内在顺序关系时,验证自变量x对因变量y发生概率时的作用和强度。其一般表达式为:
2)农机化程度高。水旱田田间作业综合机械化率96%,其中旱田96.5%、水田95.3%,粮食(谷物)烘干能力可达粮食产量的20%,年农业航空作业面积已达 87.8万 hm2。
综合来看,国内学者关于养老责任的研究集中在养老责任主体以及养老责任认知的影响因素两个层面。相关研究极大充实了养老责任认知的理论内涵,对政府负责、子女负责、老年人自己负责以及三方共同负责的责任分担主体已达成普遍共识,但对影响居民养老责任认知的因素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现有研究多从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责任分担、被征地农民、以及代际差异等视角出发展开探讨,受教育程度、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等因素与居民养老责任认知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且鲜有关于互联网与居民养老责任认知之间关系的研究,这为本文提供了思路,即在“互联网+”背景下探究互联网使用与居民养老责任认知之间的关系,分析互联网使用对居民养老责任认知的影响路径,丰富互联网与养老责任认知的理论研究。
3 数据与方法
3.1 数据来源
本研究采用最新发布的2017年度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2017年度CGSS数据涵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收集12582个样本。该数据库是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的大型社会调查项目,数据质量高、信效度可靠,能够满足本研究需要。本研究以“养老责任认知”作为被解释变量,根据研究需要剔除空白数据和无效数据后得到10858个样本。
3.2 变量介绍
3.2.1 被解释变量
2017年CGSS问卷中“过去一年,您是否经常在空闲时间从事上网活动”这一问题从另一层面反映了受访者互联网使用情况,本文在保持其他控制变量不变的前提下,将“互联网使用”变量替换为“空闲时间是否从事上网”,用作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如表4。政府负责和子女负责相比时,空闲时间从事互联网活动的受访者选择政府负责的概率是不从事互联网活动者的1.43倍,在统计上显著;老人自己负责和子女负责相比,空闲时间从事互联网活动的受访者更倾向于选择老人自己负责,但统计上不显著;三方共同负责和子女负责作对比时,空闲时间从事互联网活动者认同三方共同负责的可能性是没有从事互联网活动者的1.446倍,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检验结果表明空闲时间从事互联网活动对受访者三方共同负责具有显著影响,而不使用互联网者更认同子女负责,这与模型a中回归结果一致,表明互联网使用对居民养老责任认知具有显著影响的结论是稳健的。
本研究选取的被解释变量是居民的养老责任认知,根据CGSS问卷中问题“您认为有子女的老人的养老主要应该由谁负责”来衡量,以问题下的四个维度“主要由政府负责”“主要由子女负责”“主要由老人自己负责”“政府/老人/子女责任均摊”来确定养老责任主体认知分别是政府负责、子女负责、老人自己负责以及政府/老人/子女三方共同负责。
其中P1表示选择“主要由政府负责”的概率,P2表示选择“主要由子女负责的概率”,P3表示选择“主要由老人自己负责”的概率,P4表示选择“政府/子女/老人三方责任均摊”的概率,P1+P2+P3+P4=1。
根据既往理论及研究结论,本文将控制变量分为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社会特征三类。具体而言,个人特征包含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个人年收入。家庭特征层面主要有儿子数、女儿数、家庭自评经济状况。社会特征层面包含社会保险以及投票参与,变量编码情况见表1。
表1 变量含义及取值
3.3 分析方法
家庭特征方面。孟洁利用CGSS数据分析发现,有子女的老人更倾向于子女负责养老,且随着子女数量的增多,这种倾向更为显著,而子女性别结构对养老责任观念则没有显著影响[19],但徐宏研究发现,子女数量对老年人养老责任认知没有显著影响,家庭经济状况负向影响老年人养老责任认知,家庭经济状况越差的情况下,老人更倾向于寻求政府帮助[20]。陶涛通过对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养老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后发现,老年人拥有的住房数量以及家庭规模的大小均对老年人养老意愿产生显著影响[21]。
3.2.2 解释变量
(1)
其中,PjPj为被解释变量为第j类的概率,PJ为被解释变量为第J(j≠J)类的概率,且第J类为参照类[29]。
本文将“主要由政府负责”定义为y=1;“主要由子女负责”定义为y=2;“主要由老人自己负责” 定义为y=3;“政府/子女/老人三方责任均摊”定义为y=4,其中以y=2即“主要由子女负责”作为参照组,因此居民养老责任认知分析模型为:
社会因素层面。何兰萍研究发现政府信任对城市居民养老责任认知具有负向影响,对政府越信任或体谅的居民更多的认同依靠子女养老,同时居民政治参与越积极,对国家大事越关心,越倾向于非子女养老,而社会保障与养老观念之间也具有相关性[22]。廖卫东研究发现对政府提供老年人生活保障的满意度越高,其越认可政府养老、三方养老[23],社会参与和社会支持越强,对社会化养老的认可度越高[24-27],社交活动对养老责任认知也产生显著影响[28]。孟愈飞通过对互联网与居民养老意愿之间的关系研究后发现,互联网的使用显著地降低了居民选择子女养老的意愿,而提高了选择政府养老的意愿[11]。
(2)
(3)
(4)
本研究核心解释变量是居民互联网的使用,以问卷中“过去一年,您对以下媒体(互联网)的使用情况”来量化处理。根据研究需要,将“很少使用、有时使用”归类为“有时使用”,将“经常使用、非常频繁使用”归类为“经常使用”,由此将居民互联网使用情况编码为:从不使用=1、有时使用=2、经常使用=3。此外,根据问卷中“过去一年,您是否经常在空闲时间从事以下活动(上网)”生成虚拟变量,用作稳健性检验。
4 研究结果分析
4.1 养老责任认知的描述性分析
如表2 所示,在整个分析样本中,认同政府负责、子女负责、老人自己负责、三方共同负责的比例分别为12.5%、48.96%、6.26%、32.28%。认可度最高的仍然是由子女负责,这说明由子女负责的传统养老观念仍然是当下我国居民的主流养老观念,但同时政府/子女/老人三方责任均摊的养老观念也占32.28%的比重,反映我国居民传统养老观念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对社会化养老方式认可度在提高。在互联网使用情况层面,认同子女负责和三方共同负责的比例仍然很高,但常使用互联网和不使用互联网的居民比起来,常使用互联网者认同三方负责的比例远超不使用互联网者,同时对子女负责的认同度较不使用互联网的居民有所下降,这表明互联网的使用促进了居民对政府/子女/老人三方责任均摊的养老观念的认同。
表2 不同责任主体下相关变量的影响情况(%)
4.2 模型回归分析
如表3所示,在控制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当政府负责和子女负责相比时,与“有时使用”相比,“不使用互联网”的受访者选择主要由政府负责养老的概率是“有时使用互联网”者的77.3%,不使用互联网显著的影响居民选择子女养老的概率,而经常使用互联网对居民选择主要由政府负责养老不显著;当老人自己负责和子女负责相比时,使用互联网与不使用互联网对受访者选择老人自己负责的影响均不显著;同时,将三方共同负责和子女负责相比,“不使用互联网”的受访者选择三方共同负责的概率是“有时使用”者的84.3%,即不使用互联网的居民更倾向选择由子女负责养老,这主要是由于不使用互联网的居民信息来源渠道相对单一,从而对传统靠子女养老观念更为认可;与“有时使用互联网”相比,“经常使用互联网”的被访问者选择三方共同负责的可能性是“有时使用互联网”者的1.306倍,互联网使用频率的增多促进了居民选择三方共同负责的概率。
表3 模型a 养老责任认知logistic回归结果
综合来看,不使用互联网的被访问者较有时使用者更有可能选择主要由子女负责养老,而常使用互联网的受访者较有时使用者更倾向于选择政府/子女/老人三方责任均摊的养老方式,也即说明互联网使用显著降低了被访问者选择子女负责的概率,而显著的促进了被访问者选择三方负责的概率。从控制变量来看,个人特征、社会特征、家庭特征均对居民养老责任认知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9个地区供试土壤其吸附数据的拟合结果见表2。伪二级动力学模型的r2值为0.962~0.999,说明拟合效果很好;而Elovich模型的r2值为0.643~0.962,拟合效果较差。伪二级动力学模型包含了土壤颗粒周围的液膜扩散、在土壤颗粒内部的内扩散以及在土壤吸附位点的物理或化学吸附等[14],因此其相比Elovich模型能更好地描述9个地区土壤吸附Cd的动力学过程,更真实并全面地反映Cd在土壤上的吸附机理。
4.3 稳健性检验
以往的继续教育资源供给者主要集中于高校继续教育部门和政府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但随着继续教育需求者数量增多、个性化需求增多,一些行业企业、培训机构等亦参与进来,呈现出供给者从单一到多元化的趋势。
绿色建筑工程造价成本的预估是在项目建设前期进行招投标环节进行的,主要是预测在项目建成所需要花费的费用,这是建筑项目能够保质保量顺利建成的重要参考标准。绿色建筑工程的造价成本需要考虑一定的精确性,与此同时,还需要兼顾成本造价的速度。对于招投标环节来说,造价成本的预估速度和精确度直接影响了投标单位能否顺利中标。工程造价估算成本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表4 模型b稳健性检验
5 结论与讨论
5.1 结论
本研究基于2017年CGSS数据,对互联网使用与居民养老责任认知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考察探究。研究发现,主要由子女负责仍然是当前我国居民主流的养老观念,同时随着社会发展,政府/老人/子女三方责任均摊的养老观念也逐渐被大众认可接受,在此次调查中超过三成的居民认可政府/老人/子女三方责任均摊的养老观念。核心解释变量“互联网使用”对居民养老责任认知产生显著影响:不使用互联网的居民更认同子女负责的传统养老观念,而常使用互联网者更加认可政府/老人/子女三方责任均摊的养老观念;同时个人特征、家庭特征以及社会特征均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养老责任认知。
观察并比较不同组血液样本生化检测项目,主要指标包括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直接胆红素(DBIL)、总胆红素(TBIL)、清蛋白(ALB)、总蛋白(TP)、钾(K+)、葡萄糖(GLU)和肌酸激酶(CK)。所有项目均采用自动生化分析仪器进行检测。
5.2 启示
第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由政府负责其实质是对政府引导下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需求。因此政府要体现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为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提供更为健全的政策支持、制度保障、组织协同,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为企业进入养老服务市场提供建设用地、税收减免,采取公建民营、公私合营等方式打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提供的通道,促进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活动引导教学的基本思想就是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为目标,在教师的引导下,通过多种活动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忱和兴趣,使学生主动地使用脑、心、手进行学习。活动引导教学类似于行为引导式教学法,以“行动研究模式”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基础 [4]。该思想注重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性和实践性,认为教学不能单单讲授理论知识,而且需要将实践性问题贯穿各个重要部分,从而培养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研究组与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96.00%、80.00%,组间比较有明显差异,P<0.05。表1。
第二,完善需求表达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体系供需相匹配。居民对非传统养老服务方式认可度越来越高,也即表明对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在增加,但当下社会养老服务尚不能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因此要从完善供需双方需求表达机制入手,保证老年人需求表达的决策参与,保障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促进养老服务产业与老年服务事业高质量繁荣发展。
第三,立足孝道文化建设,增强家庭养老功能。《礼记》中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孝文化是我国传统儒家文化的集中体现,孝顺父母、赡养老人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由子女负责的养老观念仍然为大多数人所认可,“9073”的养老格局也彰示着家庭养老是主流养老方式。经济贸易全球化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使我国传统孝道文化受到一定程度冲击,应对人口老龄化应以社会孝道文化建设为根基,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大对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