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通渭群众文化在非遗保护中的作用
2022-06-07罗军梅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群众文化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数千年来遗留下的宝贵文化财富,也是当前开展各项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依据,不仅可以使传统文化更好地传承下去,而且还能使群众文化活动的内容变得更加丰富。因此,应充分发挥群众文化在非遗保护中的作用,讓更多群众参与到保护非遗活动中来。
一、通渭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在漫长岁月中通过不断的生产生活实践创造形成的文化结晶,更是一个地方、一个民族最为生动形象的文化印记,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通渭县自汉元鼎三年(公元前114)置县距今已有2100余年历史,积淀下了厚重的历史文化传统。境内发现的古遗址和彩陶,属“马家窑”“齐家”文化,保存下了大量的木雕、石雕、砖雕等传统技艺类和小曲戏、影子腔等地方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出特定历史阶段鲜明的文化内涵和乡土特征,蕴涵着淳朴厚重的历史质感和怡情养性的审美情趣。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一些通渭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有的生存空间逐渐缩小,面对此种情况,如何通过群众文化活动将传统文化的价值充分发挥出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创造性发展,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对传统文化的需求,保护并传承中国传统文化已经成为当前的重点问题。群众文化主要指的是广大群众在闲暇时间大多以自娱自乐的形式组织的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放松身心,使精神需求得到充分满足的目的。就现阶段实际情况来说,群众文化在通渭县文化发展中占据着重要位置,通过开展高质量的群众文化活动,可以使县文化事业获得更好的发展。有关非遗的条例中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世代传承下来的,是民族文化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社会文化发展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是实现文化建设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载体。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群众文化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应加入非物质文化元素,并对其核心价值进行充分分析,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更好的弘扬和传承。
二、非遗与群众文化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群众文化建设一直备受重视,并强调要从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汲取精华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所以也应由群众所开展的一些活动来对它进行保护和传承。另外,相关法律也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这种来自民间的文化也自然应由广大群众传承下去。如果说有些民间的手艺人、艺术家由于受到缺少传承人等因素的影响,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产生断层现象,那么为了使这一情况得到妥善解决,就必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群众文化实现有效融合,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在群众文化中进行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作用
(一)有利于推动非遗传承和保护
通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可以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更多的人看到,从而使其被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下去。近年来,为了让非遗保护工作更好地开展,通渭县每年都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文化展演展示专项活动。例如,通渭县文化馆协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等部门在县文化广场、A级景区、乡村文化旅游节活动现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展演系列活动。其中包括通渭小曲戏、通渭皮影戏节目的展演;通渭脊兽、剪纸、草编、麦秆画、雕刻、春叶、遮面以及刺绣等非遗文创产品的展示展销。而且在活动的现场,婉转悠扬的小曲戏、影子腔,还有精美的文创产品可以吸引更多的群众和来往的外地游客前来观赏、购买。通过这样近距离接触和体验优秀的传统文化,不仅可以唤醒人们记忆深处对乡土的情怀,而且还可以让传统的民间艺术焕发出新的活力和生机。与此同时,在非遗宣传展示展演系列活动中,通过邀请省、市电视台,县融媒体中心进行专门采访报道,并在文化馆官网、非遗之家公众号、乡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公众号上传直播等形式,让越来越多的人对通渭县的非遗项目有更深入的了解,从而让人们逐渐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上达成共识,让弥足珍贵的传统文化能够世世代代传承下去,并不断展现出它独特的文化魅力。
(二)有利于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在群众文化活动开展过程中,非遗保护与传承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其可以让群众文化活动在内容上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群众文化活动反过来可以为其保护和传承提供有效的平台。除此之外,就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其具有非常鲜明的地域特点,而且自身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例如,通渭县文化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建有通渭民俗展厅,其中保存了300多件非物质文化遗产劳动工具、档案资料。另外,还建有通渭小曲戏和影子腔传习所各15所,马营镇华川村文化扶贫车间(非遗扶贫就业工坊)1所、华岭剪纸木雕传习所1所,县城秦嘉徐淑公园比翼阁百姓舞台1所。每个传习所能够容纳30人以上学习。这样不仅可以开展演艺、展览、培训、比赛、研讨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小曲戏、皮影戏等相关知识内容,而且通过现场展示能够让更多人欣赏到它们的魅力之处,并激发起他们的学习兴趣。群众文化活动内容也因此变得更加丰富,活动的影响力也逐渐扩大。
(三)有利于进一步壮大群众文艺队伍
通渭非遗保护和传承不是单纯地指保护、传承,还包括挖掘、展示等诸多方面,通过开展非遗“进乡镇、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景区”七进巡展活动和“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展演活动,将非遗带入县域内的各个角落,组织开展各种活动,这样不仅可以让非遗项目得到更多宣传和展示的机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人积极参与到保护和传承非遗活动中,而且还能使群众文艺队伍得到进一步壮大,使群众生活更为丰富。为了能够进一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通渭县文化馆不仅举办了通渭剪纸、麦秆画制作技艺培训班,而且还组织人员拍摄录制通渭小曲戏、影子腔、木雕以及麦秆画等视频资料,在文化馆网站上开展线上教学,另外,通过百姓舞台、传习所以演代训的方式可以使传承队伍得到进一步扩大。总之,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非遗保护,并将其适当融入群众文化活动中,不仅能够让群众文化活动变得更加有活力,内容变得更丰富,而且群众文化活动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搭建了一个良好展示平台,使业余文艺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壮大。
(四)有利于非遗项目的申报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
通渭县在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中,十分注重人才的培养和文化的延续。近年来,通渭县先后多批次挖掘整理申报了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中“通渭小曲、通渭影子腔”等2项于2011年和2013年先后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通渭的皮影、草编、脊兽、剪紙等9项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省级代表性传承人7人;通渭刺绣等63项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9人;春叶、遮面等87项被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8人。而通过培养非遗文化人才、申报非遗项目,可以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发展和延续下去。
(五)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
就群众文化活动而言,其开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能够得到充分满足,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群众文化活动进行有效融合,则可以让群众文化活动在内容变得丰富的同时,还能够使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而通过在乡镇开展非遗示范教学等活动,可以让更多人近距离接触非物质文化遗产。通渭县开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系列活动将分会场设置在襄南镇隔利沟村传统村落、榜罗镇的红军长征纪念馆,组织开展了小曲戏演出活动。通过此类送戏下乡活动的开展,不仅让文化惠民政策深入基层群众中,使地方剧种得到更好的发展,而且还能切实满足当地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使乡村的文化氛围变得更加浓厚。
四、通过群众文化促进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具体策略
(一)切实保护群众文化特色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一项非常繁复的工作,因此,通渭县在开展工作时必须能够合理地配置相关的生产资源。一是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做到就地取材,最大限度地保留下当地独有的群众文化特色,并且要清楚地认识到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对当地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价值,需要相关部门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协同完成工作。二是由于各个乡镇的经济发展情况势必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要对当地的环境背景有全面的了解,并对当地的特色文化进行充分利用,创建一个相对完善的非遗保护传承机制,从而使传统文化的价值能够真正发挥出来。三是对当地的风土人情要进行深入了解,并充分考虑当地所具有的文化特征,针对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和统计,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使非遗保护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非遗保护的积极主动性,从而使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在群众文化活动中推动非遗传承
通过大量实践活动表明,要想让通渭非遗项目得到更好的保护,就要将其适当融入群众文化活动中,并将两者进行有效融合,从而让非遗传承能够逐渐变成群众日常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外,有许多地方为了能够使非遗项目得到更好的保护,出台了相应的法规,例如《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规都是为了能够让非遗文化以常态化、制度化方式存在,以此让非遗和群众文化能够实现更好地融合。
(三)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和设施建设
通渭县在开展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有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作为支撑,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机制和设施建设进行不断的完善,从而为群众文化和非遗项目建立密切联系打下坚实的基础,让非遗保护工作能够更加顺利地开展。另外,在开展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的过程中,当地财政、人社、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应予以大力的扶持,为其创建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围绕当地的群众文化特色,并充分考虑民风民俗等实际情况,从而真正展现出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艺术魅力。相关部门应从宏观方面发挥调控职能,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不断的完善,监督敦促相关工作人员对文化遗产做好挖掘、修补以及申报等各项工作,推动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变得更加规范化和法治化。
(四)在非遗节庆基础之上创建群众文化活动平台
在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群众文化活动时,就需要有相应的平台,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些庆典活动通常都是从群众生活当中来的,换言之,非遗中的庆典活动也可以成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平台。不仅可以使当地群众的业余生活变得更加丰富,精神需求得到满足,而且还有利于相关工作人员对非遗资源进行深入挖掘。除此之外,有许多非遗项目或多或少地会带有一些文化符号和民族精神在里面,而将非遗项目融入所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中去,则正好为当地树立一个具有独特内涵的文化品牌。
(五)促进非遗活化,为群众文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资源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群众文化相互融合的过程可以发现,非遗活化已经成为当前一个热点话题。这是由于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过程中,需要有新的文化元素来丰富创作资源。而随着非遗项目不断地传承和发展,涌现出了许多全新的形式和内容,与人们的生活十分贴近,那么这些特色文化和非遗项目中的新元素则会成为群众文化活动的素材。群众文化要想不断获得创作素材,就必须使非遗保持活化的状态,而这种活化需要非遗保护和发展融入当代生活,成为可以使用、欣赏以及体验,甚至是能够让人们产生共鸣的非遗,并不断释放其内在活力,发挥其真正的价值。
五、结语
综上所述,非遗保护和群众文化活动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非遗可以让群众文化在活动内容上更加丰富,而通过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可以更好地弘扬和传承非遗项目。因此,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推动非遗项目向活化方向发展,并使非遗项目与群众文化进行有效的融合,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并喜欢上传统文化,以此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弥足珍贵的传统文化可以一直传承发展下去,并展现出其独特的文化魅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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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璇卿.非遗保护传承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J].艺术家,2021(01):131.
[3]汪淳.文化馆在非遗保护传承中的地位与作用[J].文化产业,2020(32):157-158.
(作者简介:罗军梅,女,本科,襄南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助理馆员,研究方向:群众文化)
(责任编辑 刘冬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