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对中国就业市场的影响
2022-06-02黄皓晗
黄皓晗
信息技术的发展成为当代工业化的一个重要新变化和新进步,人工智能的发展无疑是其核心要件之一。人工智能通过对人的意识、思维的信息过程的模拟,给人类带来全新的影响。它的发展将极大地推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同时也将减少劳动力使用率以降低生产成本。由此,人工智能已经越来越广泛地运用到生产工作的各领域之中,它的发展虽然不能完全替代人类活动,但必将重构生产、生活方式,目前已经反向推动新产业、新岗位、新用工需求的发展,给劳动力市场带来了全方位的影响。
伴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由此引发的新型工作模式的发展和完善,已经对传统的劳动力市场产生了明显的替代影响。以美国的相关调查数据为例,普华永道的报告提出,到2030年美国38%的工作都存在被自动化的风险;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的报告则认为到2030年,会有30%的任务和14%的工作被人工智能取代;而普华永道在人工智能和相关技术对中国就业的净影响的研究报告中指出,人工智能及相关技术在未来20 年将取代中国现有约26%的工作岗位,按照行业预计的就业替代岗位主要出现在服务业、建筑业、工业和农业中。
综合这些数据来看,人工智能未来将对中国就业形势起到明显的影响,而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看出,目前人工智能已经在如下一些行业、工种、形式等带来了明显的替代作用。一是工业产业、制造业中的具有机械性重复的、具有危险性的、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和运用机器人可以更加精细地完成生产的产业,趋近于全面机器化,智能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二是工作工序逐渐转变为人机协作,由少部分工作人员操控大量机器进行批量作业,工作人员与机器分工负责创造性和重复性的不同工作内容,形成新型工作模式,改变了以往的工作分工;三是改变以往的就业形式,促使被替代或者可能被替代的岗位相关劳动者进行自我提升和改变,以适应人工智能应用面逐渐增加后的产业、就业结构发展。
同时,新型工作模式的发展,使经济较不发达地区的劳动者更易受到人工智能的替代影响。这部分劳动者受教育水平和能力都较为有限,在以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中,主要从事的是在简单的职业技能培训后就能胜任工作任务的基础岗位。而在人工智能应用主导下的新型工作模式,对于此类劳动者的一系列的能力要求相比之前较高。倘若继续在原工作岗位的相关部分工作,劳动者能否适应从直接劳动到通过机器设备间接劳动的转变,并且在这样的一个劳动力筛选的大环境下继续谋生,仍需不断寻求解决办法。
劳资关系是基于劳动法律的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资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传统的劳资关系受现有的劳动法律条文的限制和保护,然而人工智能对现有产业结构及工作岗位的影响必然引起破坏性的就业替代效应,对受影响产业原有的就业人群和就业结构产生冲击,造成技术性失业或结构性失业。人工智能对就业市场的替代影响直接影響了劳动者与雇佣方之间的劳资关系,尤其是岗位替代关系发生后如何解决劳动者就业的相关问题。不仅仅是受到人工智能机器人的影响,在整个数字化发展的环境下,劳动关系也逐渐开始转型,呈现出更加碎片化、灵活化的趋势,产生了新型的非典型劳动者和劳动关系。从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角度来说,处理员工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环节,例如如何平衡好劳动者和人工智能机器人两种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关系,如何解决数字化发展导致的一系列非传统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所导致的劳资纠纷等。当然,从不同产业来看,人工智能对劳资关系的影响则有所不同。
从制造业角度来说,各生产环节的机器替代率处于逐步发展且持续较高的水平,因此生产岗位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内容也必须随着机器替代导致的工作内容变化而随之修改。原本的生产岗位引进机器人作业之后,原岗位工作的劳动者应该怎样安排和调整新的工作岗位;能否通过开展操控机器的技术培训,使得在不辞退的情况下,让原岗位工作的劳动者继续从事相关的工序内容;倘若已雇佣员工加上新引进机器作业的成本超出了预计的生产成本,能否合理借此辞退一部分员工或是降低员工的工资薪酬水平;员工转岗负责控制机器生产后,如何合理调整工时工资和绩效考核标准等。
从服务业领域来看,机器人对于简单的服务内容及服务岗位具有较强的替代性,因此该部分劳动者的岗位变动问题便成为最主要的内容。如何开发设计人工智能服务系统并与之制定配套的人员排班管理制度;人工智能机器人的服务岗位替代作用加强的同时,是否应当进一步考虑缩减服务岗位所需的劳动者数量;部分专业性服务岗位是否也可以通过岗位替代,减少该岗位对应专业劳动者的数量等。
从第一产业来说,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对于标准劳资关系的涉及较少,但也存在一定的劳务关系,例如收获时节雇佣短期工人进行作业等。在农业机器化自动化的趋势下,如何高效培训产业工人进行机器播种、收获的使用;在确保对产业工人进行全面、有效的培训的同时,怎样合理决定发放培训期间的相应报酬;对于负责机器运作岗位和人工辅助岗位的产业工人,如何界定不同的劳动标准并发放劳动报酬等。
一是人工智能对就业的负面作用。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人工智能领域的发展目前已经展现出对劳动力就业市场的明显影响,由于就业替代效应的出现,就业结构也将出现较为显著的调整。然而对劳动力岗位的直接影响中,不仅是一贯认为受影响最大的下层劳动力岗位受到冲击,部分调查预测数据和推断可以得出,处于中间层的可以将人工作业与智能化机器设备结合的程式化岗位同样容易被替代,就业结构或将呈现出“凹”线型发展的趋势,高层岗位和下层岗位相比较中层的程式化岗位可能呈现出比重同步上升的趋势。
由于就业结构的调整,随之而来的便是工人转岗培训等一系列人事变动。在部分企业直截了当地“机器换人”的现状下,对就业者收入分配的影响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方面内容。一方面由于高技术、高水平岗位的岗位竞争力加强,这部分劳动者的劳动所得报酬也随之上涨;另一方面则是被机器人替换了原本的工作岗位的工人,即使经过再次技能培训、转岗考察之后能够不被裁员,继续在原公司的其他工作岗位上工作,但经过转岗之后由于工作内容和工作本身的“含金量”的改变,难免面临薪水大幅下降的现实;更有一部分工人选择到其他同类型企业从事与原工作岗位相近的工作,但随着人工智能化的推进和各领域机器化程度的加深,未来也同样将面临薪水下降甚至失业风险的问题。
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和运用,越来越多的智能化、机器化工作岗位将会代替原本由劳动者负责的工作岗位,岗位更迭对于就业量的影响也不容小觑。酒店或餐厅的服务员正在被送餐机器人取代,仓库的货品入库登记和转运正在被智能识别系统取代,会计事务所的账务处理也正在被人工智能分析系统取代。人工智能逐渐扩大其使用面并且运用其智能化的特点优化原本的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弥补了人工作业下可能无法精细化、准确化的工作内容缺点,与此同时也必然对传统人工行业的就业人口数量产生影响。
二是人工智能對就业的正面作用。作为正在快速发展中的技术领域,人工智能的运用在未来对劳动力就业也会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表现为如下两方面:一方面,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人工智能使用的影响,虽然有着明显的破坏性的替代效应,减少原有的大量工作岗位,造成劳动者失业状况加剧,与此同时也存在创新性的补偿效应,针对人工智能的运用状况增加新的工作岗位,为保障劳动者就业创造可能。根据普华永道的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中国未来的就业形式可能在人工智能的影响下创造出大约12%的新工作岗位,相当于未来20年内 增加约9,000万个就业岗位。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发展完善和产业化程度加深,与人工智能应用相关的产业数量会有明显的增加,现有的调查数据也显示未来服务业和制造业由于人工智能应用而发展出的新工作岗位增长位于较高的百分比水平。
从人工智能的设计和制造层面上,更加新型高效的人工智能技术需要大量的高科技人才参与研发和设计,同时也需要大量技能熟练的产业功能进行人工智能设备的制造和调试作业。当人工智能设备投入实际运用之后,同样需要大量是相关产业工人和专职人员,对设备的售后维修和日常检查进行保障,确保人工智能设备的顺利运行。除此之外,与人工智能相关的行业也需要大量的劳动者进行辅助作业,并不是“机器换人”就能完全取代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地位。尤其是部分服务业工作岗位,由于需要与顾客进行一部分面对面的交流,而人工智能难以完全替代人际交往间的特殊性,仍然需要劳动者参与到部分工作岗位中提供服务。综合来看,人工智能这一新技术的使用会增加大量新的工作岗位,原岗位的劳动者也会进行工作岗位的转化,通过再次培训和锻炼技能,达到新的工作岗位要求,完成岗位的更新转化,岗位的增加也更多地是围绕人工智能技术新的应用领域发展。
另一方面,改善劳动者的就业质量。由于人工智能的使用,相关产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环境也必然发生改变,趋近于贴合人工智能设备的布置而修改原有的工作环境内容。一是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与之前相比也许会更加安全。在前文的论述距离中也提到,制造业中部分具有危险性的作业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和设备替代原本的人工作业,减少人工作业的潜在风险性。而原本需要在生产车间配合机器一起进行生产作业的工人,在人工智能技术运用之后可以通过智能操控程序在设备控制间里就完成工作,不仅减少了直接进行人工作业受伤的潜在风险,同时也避免了诸如机器噪声和设备辐射等非直接受伤的长期潜在危害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二是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可能更加的人性化和多元化。由于智能化程度的加深和智能设备本身的联网特性,劳动者可以在工作单位以外的地方远程完成工作任务,例如近些年广泛推广使用的远程线上看诊就医和远程连线“云课程”等,都是依托人工智能设备系统完成原本无法完成的工作任务,劳动者可以在更加舒适便捷的环境中完成以往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经历才能完成的工作。
除了工作环境具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以外,人工智能影响劳动者就业质量还体现在工作能力和劳动保护等方面。人工智能的使用必定需要劳动者进行岗位能力的培训和转化,因此也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有了更多的要求,促使劳动者学习更多与工作相关的技术内容,增加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劳动者需要学习和掌握如何运用机器、如何整理和运用机器提供的数据和熟悉与人工智能设备相关的新型信息技术等。传统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保护问题同样也面临新的变化,一方面通过使用人工智能设备可以降低给劳动者带来的健康上的部分潜在危险,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大量机器设备的使用,对劳动保护也提出了更多要求,例如机器设备的辐射性和操控复杂设备对人的体力和智力的挑战等。对于从事与人工智能应用相关行业的劳动者来说,这些方面的就业质量有着较为明显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人工智能给劳动力市场所带来的全方位影响,已经给不同层面、行业、地域等的劳动者产生了许多不适。如何更好地使人工智能产生正面的、积极影响,可以从如下一些方面进行改进,以使两者之间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趋势。
一是教育改革。应当重视教育在劳动力资源培养过程中的地位,让教育作为人力资本投资发挥更大的前期作用,增强人文学科的培养与理工技术学科的互补培养。提高理工技术学科的教育面和教育深度是提升劳动力自身能力的直接解决方法,政府在财政、政策规定等方面也应加大直接支持。而对于不擅于进行科学研究、实验和从事计算机相关学习和工作的适龄青年,可以侧重于人文类学科的学习,培养适合从事难以被机器替代的工作岗位的对口就业劳动者,成为就业替代问题的间接解决办法。
同时也要针对由于家庭、地域问题而无法接收良好教育的青年强化教育普及问题,在不同层级、不同地域的学校中适当开设对应的教学课程,起到教育补充作用。以培养“蓝领工人”最多的各级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加强不同专业领域的人工智能技术专业课程建设,争取在校园中就能让学生提前学会、提前熟悉如何运用机器进行劳动作业,增强前期竞争力。
通过从这两个不同方面加强教育培养,增强劳动者应对不同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的劳动能力,从而从不同层次解决劳动力资源能力培养、对口劳动力资源短缺的问题。
二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应与制度建设并重,针对不同阶段的产业发展现状,相应补充修改法律条文,更好地保障有关部门能够开展监管工作,保障相关产业公司等用人单位能借助人工智能相关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保障相关生产部门的劳动岗位上的劳动者在遭受就业替代影响等可能出现的问题的时候能够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力。
由于我国雇佣关系的现状中仍存在部分新型非传统劳资关系或是单纯的劳务雇佣关系的内容,因此为了更好地规范劳动力就业市场的发展,特别是第一产业相关产业工人可能大部分为“短期工”,无法适用于现行的劳动相关法律,为了保障更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针对特殊雇佣关系和非传统劳资关系的法律保障内容的增加也尤为重要。
法律是一个能最大程度保障公平的工具,在人工智能使用这样涉及到多方面利益和多方面人员的复杂情形中,更应该在多个领域、多种层次的法律法规中,都要仔细考虑到、保护到各界不同的利益需求。
在相关的法律文件中,劳动法律的条文修改和内容保障的与时俱进是最为密切和重要的。无论是在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还是对劳资双方的关系的调节,呈现到法律条文中都与劳动法律息息相关。面对劳资关系长久以来的矛盾和人工智能等新产业带来的新问题,更应着重于更加细致地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的关系,指导建设更加完善和规范的利益调整机制。在保障劳动者相关权益的同时,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过程中人力资源的配置和开发提供支持,才能更有效地应对人工智能产业将带来的挑战。
三是制度建设。结合教育领域改革的相关需求,从制度层面辅助和规范职业院校开展对应专业的深层次教育,培养更加优质的专业对口人才资源,在进入劳动力市场前解决人才资源与岗位需求不对等的问题。应当为相关院校提供教学场地、专设经费用于建设教育基地和建设职业院校特色班级等。面向劳动者制定并实行一定的补贴、奖励机制,在一方面鼓励适龄青年在高等教育阶段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内容,帮助这部分青年学生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导向;在另一方面推动已进入工作岗位的青年参与相关内容的进修学习,提升和完善自我能力,也可以间接提高在工作岗位中的竞争力。
与此同时,不仅要加大人工智能参与生产制造的程度和范围,也要在可及范围内保证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价值,从而保障劳动者就业,侧面缓解就业市场压力。当然,要贴近法律建设,在法律规范的指导下完善具体制度,各级政府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不同情况出台指导规范,在相关部门中建立专门的小组。对人工智能产业进行密切的关注和研究,以便于從精准性和完整性两方面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也便于监督管理政策的实际应用情况。只有在实际应用中把好执行关,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价值。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