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履约成本影响因素研究
2022-05-31刘冰慧
刘 华,王 双,刘冰慧,陈 露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5)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近年来,随着建设项目的规模、功能和技术水平等逐步向大、多和难的方向发展,出现了许多大型或特大型建设项目,它们具有建设周期长、工程量浩大、合同标的额高、施工合同履行期限长和风险较大等特点。这一系列特点使得大型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而在合同履行阶段的履约成本高是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已有研究表明,中国进入高成本时代,高额的交易成本已成为加重企业负担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常规交易合同履约率只有60%[1]。在建设合同签订初期,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与周围环境影响,合同双方之间不可能签订完美的合同,亦称为不完全合同,随着合同履行状态的变化、合同履约成本的不断增加,当其增加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使得合同履约率无法达到预期的程度,而履约成本的控制可以提高合同履约率并增加企业利润率。根据前期调研发现,绝大部分被调研者认为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主要存在于合同履行阶段,这种合同履行的问题,直接表现的是居高不下的“履约成本”。因此,对于大型工程来说,高昂的履约成本往往严重制约着履行效果的实现,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目前国内对履约成本的研究主要从经济学角度和法学角度进行。章建新(2000)[2]指出如何使合同参与双方在合同履行成本最低的情况下实现收益最大化,既是经济学问题,也是法学问题。同时其认为合同履行是投入产出的过程,成本是产品价值中的要素耗费。刘凯丽(2018)[3]从经济效益、公共利益和司法实践角度提出了“履行费用过高”作为实际履行抗辩权的情形之一的判断次序,但未对履约费用作出明确的解释。章凌云(2011)[4]指出工程采购成功的关键在于协议能否履行,要使合同完全履行,需保证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均大于未履约部分成本。在国外研究中,Kim 等(2014)[5]提出了一个可以预测多个主合同的管理成本的模型。Johnston 和Girth(2012)[6]从公共部门合同管理的角度提出在市场疲软的情况下,合同管理要注重检查交易成本和合同的有效性,并构建了基于实地访谈的合同绩效度量的服务质量模型和基于合同执行的顺序度量服务成本降低模型。
综上所述,虽然有学者提出了管理成本的概念,但是国内外对履约成本的直接研究还是空白,而合同履约成本是衡量合同履约绩效的重要因素[7]。因此,本文以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为研究对象,通过定义履约成本、识别其影响因素,明确施工合同履约成本产生诱因,为履约成本的控制措施提出奠定基础。
二、施工合同履约成本定义框架
(一)施工合同履约成本定义
管理成本中首次提到了履约成本,科斯指出管理成本中的外部交易成本包括企业为搜集有价值的资源和匹配的合作对象而在信息搜集、签约和履约过程中所需要支付的成本[8]。对履约成本的解释比较模糊,仍处于探讨阶段。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是由发承包方签订的,包含工程范围、施工方案、合同条件、合同目标以及双方的责、权、利的不完全合同。合同管理主要分为招投标、签订和履行阶段。其中合同履行是实现建设项目目标的重要过程,但常常受各种因素干扰而出现较多的合同变更甚至争议情况,造成施工合同履行阶段费用增加。科斯管理成本中履约成本仅被认为是监督合同履行所耗费的成本,履约成本的含义并没有完全呈现。根据项目建设和合同管理过程,施工合同履约成本涉及的范围应当是在施工合同签订到合同履行期结束期间,产生的所有成本,主要内容为保障施工合同规定目标和内容实现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因此,给出施工合同履约成本定义如下:
施工合同履约成本是自合同签订之后至履行期满之前,在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内容的基础之上,以实现项目期望为最终目标所付出的成本,其中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满足合同明确规定的对标的物建设最基本期望花费的成本,二是当合同明确规定的权利义务无法有效行使时,恢复合同效力和功能花费的成本。
(二)履约成本核心内涵分析
由施工合同的不完全性引起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和争议造成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面投入增加来保证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影响了施工合同的履约成本,从而造成施工合同履约率低下,而施工合同的不完全性就隐藏在“隐性需求”中。
1.施工合同业主需求及划分。需求是人们心中自发产生的愿望,是人们从不满足到满足的感受,当达不到人们心中期待的愿望时,需求应运而生[8]。建设项目是一种标的物,存在着建造与交付,类似于商品的生产和出售,因此,建设项目也属于市场交易的一种。既是市场交易,便会存在需求。但建筑产品的业主与普通产品的消费者的需求存在不同之处。大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长、参与方多、工程工艺复杂等特点使得业主需求多变,也意味着相对于普通建设项目的需求挖掘更加复杂,影响也更深远。另外,尽管施工合同中的业主要求规定了建设项目要达到的质量、工期、功能、安全性和其他目标,但由于外部环境对其认知水平的影响,模糊而普遍的“业主要求”也对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实施产生了阻碍。
需求有显性、隐性之分,其中显性需求是消费者为了确保自身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要或现实中有特定的满足感,已经意识到并能够清楚表达的实现基本期望的一种内在需求和行为状态;而隐性需求是一种相对于显性需求,存在于人的潜意识、不明确的表达,是由消费者高层次的精神满足产生或者由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刺激下由人体自身心理作用引起的,能达到或超过消费者期望的一种心理要求和行为状态[9]。基于此,本文将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业主需求分为显性需求和隐性需求两个类别,并结合项目实际提出了两者的含义,具体理解如表1 所示。
表1 施工合同业主的显性需求与隐性需求
2.业主需求与施工合同关系分析。一般的商品交易过程耗时不长,且基本都是双方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只考虑了消费者的显性需求,隐性需求通常关注度不高。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标的是建筑产品,与一般商品交易相比,具有资金投入多的特点,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隐性需求的存在对合同双方行为影响较大。
完全合同的假设认为人可以预想到交易期间未来发生的所有可能性,并以文字形式书写形成完全合同,显然,完全合同中的所有条款表现为显性需求。然而,在实际情形中,合同双方往往无法提前预见到合同履行会产生的各种情形以及应对策略。因此,施工合同都属于不完全合同,合同的不完全性恰恰隐藏在业主隐性需求。其不完全性来源于长期施工过程在合同签订之时的“无法预见的可能性”以及签订之时当事人自身对于自我表达的缺陷性认知。这种“无法预见的可能性”与缺陷性认知就可以用隐性需求来解释。因此,业主需求可以明显地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作为显性需求固化在合同中,满足业主最基本的期望,另一部分转化为了意识或者表述都比较模糊的隐性需求,在合同履行阶段通过合同补充和合同变更等调整措施的实施实现,达到合同矫正的目的,具体如图1 所示。
图1 业主需求分类与合同关系
根据施工合同履约成本的定义,成本是由合同履行投入要素的耗费形成的,具体包含合同履行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等,而对要素耗费的原因有所不同,一部分是完成合同已明确规定的义务产生,通过双方谈判转化为可执行的合同条款,满足自身对项目建设的最基本期望的投入,一部分是不明确的需求或是在合同中模糊规定,或是完全没有体现,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逐步显现,产生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变更和争议等增加的投入。由此可以明确施工合同履约成本的核心为合同签订阶段业主需求的类型、变化及履行过程中的实现程度引起的要素投入耗费,可以简单概括为“显性需求、隐性需求和需求扩张”三个方面,具体如图2 所示。
图2 履约成本核心内涵分析
三、施工合同履约成本影响因素识别
(一)研究方法
经过对中国知网、WOS 数据库的检索,发现鲜有与施工合同履约成本的相关研究,且文章理论研究基础较少,但现实中相关问题的关注度很高。在管理学研究领域,扎根理论是在经验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建立相关理论,是一种从收集关于某一现象的相关原始资料中发现、整理、归纳和检验理论的方法[10]。该方法能从下而上对资料进行不断归纳总结,进而识别影响施工合同履约成本的因素。
(二)资料来源与文本分析
扎根分析的基础是大量的文本资料,本文的原始资料主要来源于我国现有的施工合同范本和国家出台的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规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文本、施工合同履行障碍相关案例、相关文献以及专家访谈等。
第一部分,根据我国现有的施工合同范本及国家出台的各种新技术、新方法的相关规定,首先分析其中的合同条款,明确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其中影响履约成本的内容,随后分析可能影响业主对项目目标产生变化的原因。
第二部分,基于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文本和20 例施工合同履行障碍实际案例,分析建设过程中施工合同产生障碍的根本原因。
第三部分,基于文献及专家访谈的资料。通过对中国知网和WOS 数据库的检索,得到与交易成本、需求分析和合同履行障碍等相关文献100 余篇。同时通过对行业专家进行访谈得到的20 份资料,分析实际情形中合同履约成本的影响因素。
(三)开放性编码
开放性编码是指根据设定的原则将获取的原始文本资料和数据加以逐级编码和整合,界定相关原始概念,提炼范畴,实现文本资料的概念化和范畴化。本研究采用手动编码,主要选择重复频率大于2 的概念进一步研究,以保证开放性编码结果的可靠性,通过原始资料分析得到共计99 个概念,预留10 个概念检验最终形成的理论饱和度,对其余89个概念进行下一步的聚合分析,结果形成17 个副范畴。此部分由于篇幅原因只列出开放性编码结果,如表2 所示。
(四)主轴编码
寻找范畴之间或范畴与各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开放性编码形成的副范畴进行进一步的修正和整合,发展出一个主轴范畴进行编码和分析。终将17 个副范畴合并为6 个主范畴,具体情况如表2、表3 所示。
表2 开放性编码结果
表3 主轴编码和选择性编码结果
(五)选择性编码
聚合形成的主范畴按一定原则再次挖掘和聚合,通过进一步编码形成核心范畴,此部分将主轴编码聚合形成的6 个主范畴,进一步聚合形成2 个副核心范畴,如表3 所示。
(六)理论饱和度检验
当从原始资料中无法挖掘形成新的范畴时,证明形成的范畴符合饱和度要求。本研究将原始资料初始聚合后预留的10 个概念再次运用扎根理论进行逐级聚合和编码之后并未形成新的范畴类别,同时也未产生补充内容,由此证明识别的履约成本影响因素范畴适当,可以实现相关理论饱和可信。
四、影响因素资源投入分析
(一)显性需求实现投入分析
显性需求是业主能够清晰表达的,一般是业主对项目建设的基本需求,是实现标的物有形且具备物理属性基本功能的基础。通常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按设计文件的施工要求、项目工期标准、项目质量标准、安全标准、技术要求、设计与施工方案相匹配和节能环保标准,施工方则按照合同约定为保障业主基本需求的实现投入相应的资源。
(二)隐性需求实现投入分析
业主隐性需求是相对于显性需求存在的,由外界环境影响导致业主的认知水平差异,隐性需求的实现往往是不确定的,部分需求通过合同模糊约定或者直接不约定。
1.风险管控措施投入。风险管控措施包含市场、气候等风险的规避和合同风险应对两个部分。首先,在合同签订时未预计到的由市场、气候等带来的突发风险,并且无法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所有可能产生风险的资源投入。其次,业主总是希望能够通过合同条款的设置来规避和转嫁自身的风险,这给承包商带来了较大履行风险和应对这些突发风险的资源投入。
2.优化创新应对投入。优化创新应对包含技术与管理创新应对。随着国家对建筑工业化推行政策的不断发布,越来越多的业主愿意去了解和应用建设项目领域的新技术和新理念,例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装配式建造方式、全寿命周期的管理方式以及建设项目的节能环保目标提升等,此类优化创新技术的应用在带来创新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履约管理挑战,在合同签订阶段业主往往对新技术本身和使用效果不明确的限制,故无法明确约定新技术采用的所有内容,无法对新技术采用的所有内容加以明确的约定,只能进行模糊描述,随技术的应用过程逐步实现清晰的表述,因此必然会增加相应的合同履行资源投入。
3.参与方协作调整投入。参与方协作调整包含承包商资质与项目经验、工程量变化处理、积极配合业主的额外要求、沟通协商和争议解决和参与方过错应对五个方面。项目建设参与方之间的沟通合作与协调问题都是影响合同顺利履行的障碍因素,此类因素在施工合同中对应的相关条款都是比较模糊或者是行业惯例中约定当事人会遵照的,承包商为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此类情形的产生增加相应的资源投入。
4.信息化管理投入。信息化管理包含信息的及时反馈与响应和信息化管理与监控两方面。针对项目建设和施工合同履行的过程,业主希望自己能够实时了解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保证在突发情况产生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和信息传递,承包商为保障合同履行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必须投入相应的资源。
五、结语
随着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等的不断扩大,衍生出大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而施工合同履行阶段产生障碍较多,造成施工合同履行成本增加,合同履约率过低。因此,本研究在对履约成本的定义和核心内涵分析的基础上,采用扎根理论的基本原理识别施工合同履约成本的影响因素并对其具体因素进行分析,明确了施工合同履约成本的产生原因。主要研究结果如下:
第一,结合科斯管理成本的内容分析和施工合同内容的核心分析,定义了施工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概念和以业主“显性需求、隐性需求和需求扩张”三者为核心的履约成本内涵分析。
第二,通过扎根分析得到17 个副范畴,并归纳为合同目标实现、功能保障、风险管控措施、优化创新应对、参与方协作调整和信息化管理6 个主范畴,进一步提炼为显性需求实现和隐性需求实现,实现两个副核心范畴,并且其理论饱和度检验基本可信。
第三,通过对施工合同履约成本的显性需求实现和隐性需求实现下的具体影响因素分析,明确其影响施工合同履约成本的根本原因是各因素引起的资源投入量的变动,因此,可以通过对业主显性需求和隐性需求的管理实现履约成本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