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综述语篇的言据性:以对转述动词的研究为例
2022-05-31戴欣
[ 作者简介 ]
戴欣,女,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法律语言学、话语分析。
[基金项目 ]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司法信任危机下的司法审判和媒体审判》(21SKGH016);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评价视角下对判决书和媒体报道的互文性研究》(2021XZNDYB-07)。
[ 摘要 ]
已有的关于语言言据性的研究大多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出发,探讨不同语言是如何表达言据的。鲜有研究考查不同语类的语篇中语言言据性的特征。本文以法院工作人员对案件的案情综述为分析对象,考查了这类语篇中的转述动词如何体现了语篇的言据性。本文发现语篇作者在对原告和被告行为进行转述时,并不是平等对待当事双方。案情综述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本文的研究结果对这类文书的写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后续研究也可将这样的分析框架运于分析其他具有转述特征的语篇。
[ 关键词 ]
言据性;转述动词;案情综述
中图分类号:H08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22.02.015
语言的言据性是一个语义概念,学界对言据性在语言中的具体体现形式缺乏共识,有的研究将言据性的表现形式限定于语法化的表现形式,将词汇这样的表达形式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而有的言据研究则不局限于语法化的表现形式,也包括词汇(如动词、副词、形容词、介词短语等)、插入语、情态动词等。此外,以往對言据的研究大多是建立在语言类型学的基础上,探讨了不同语言中言据的实现方式。但鲜有研究关注不同语类语篇的言据性。言据性的不同不仅体现在不同的语言中,也体现在不同的语类上。本文将案情综述语篇视为一个语类,以语篇中的言据手段为切入点,探究语篇作者在对案情进行转述时所采用的视角。本文所关注的言据性不再是语法化的言据手段,而是以词汇即转述动词为研究对象。
1 案情综述类语篇的言据性
言据指语篇中关于信息来源的表述。本文以案情综述语篇为分析对象,案情综述从本质上说是对已发生事件的重新叙述。同是对案情的叙述或陈述,起诉状或是答辩词主要从各自当事人的角度或立场出发来组织语篇。而案情综述语篇作者为法庭工作人员,在陈述案情时一般会采取中立的态度,即不偏袒原告或是被告。在综述案情的过程中难免会提及各类证据和双方当事人的观点。本文将通过对言据的研究来观察案情综述语篇中,作者在转述时如何进行现实世界和故事世界之间切换,进而揭示语篇作者在转述过程中所采用的视角。
2 研究方法
本文具体分析步骤为:首先,确认言据性在案情综述语篇中主要体现在哪些语言现象上。其次,结合语篇的语类结构和所涉及的图式及场景的研究,来探讨言据在不同语类和图式场景中的分布。最后,结合语篇的语类结构和所涉及的图式场景,对所呈现的言据使用特征进行讨论。语料选自Westlaw下属的IP-JV子库,包括22篇知识产权案件的案情综述语篇(summary of facts),这些案件的受理方都为美国的地区法院。单个语篇单词数从202词到769词不等,时间跨度为2010年到2020年。通过对语篇的观察分析,认为这类语篇中的言据性主要体现在转述动词如allege、claim、state、argue,副词如reportedly、purportedly、allegedly,介词短语(主要为according to…),直接引用原文。
3 统计结果和讨论
3.1 转述动词在语篇中的使用和分布
所有语篇共包括133个转述动词,转述动词出现频率从高到低依次为claim(30%)、said(25%)、allege(18%)、argue(14%)、assert、contend、state、report、insist、maintain。作为法律专业术语时,claim是一种法律行为;在日常的言语中,经常用“主语+claim that…”的结构来标明信息来源。在本文的统计中,区分了claim的这两种用法,只将claim的后一种用法纳入统计范围。
claim和said所占比例超过了所有转述动词的一半。claim因其可被视为一种法律行为,在案情综述语篇中使用claim时也相对削弱了其所表达的信息来源的不准确性。相对于其余转述动词而言,said只是转述已有话语,不涉及信息来源者对信息所持的态度。案情综述语篇作者在使用转述动词标明信息来源时,更多地使用claim和said来引入信息来源者,进而避免自己在转述当事双方观点或意见时,附带传递信息来源者对信息所持的态度。但即便如此,案情综述语篇中所转述的事实本就是当事双方截然对立,对案情的综述也无法避免对双方针锋相对的状况避而不谈,所以语篇中其余的转述动词鲜明地表明了当事双方对立的状况,如提出观点的allege,assert,并坚持自己观点的insist,maintain,对观点进行争论的argue以及提出对立观点的contend。
本文将转述动词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包括claim、said、state、report(said类),另一类包括allege、assert、insist、maintain、argue、contend(argue类)。这一分类以信息来源者对信息(被转述内容)所持的态度为标准,said类转述动词不附带信息来源者的态度,只是转述者在单纯地陈述信息来源;与之相对,argue类转述动词则附带了信息来源者对信息所持的态度,如赞同、反对、争论等。换言之,said类转述动词为更具转述性质的呈现方式,而argue类转述动词则为更具表达性质的呈现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语篇作者在转述时对“故事世界”,即被转述的事件所发生的时空场景(视角)的投入程度,投入程度高的转述方式会采用更具表达性质的呈现方式,转述者会更多地站在被转述对象的视角或立场来进行转述。投入程度低的转述方式会采用更具转述性质的呈现方式,转述者会更多以语篇作者的视角或立场来进行转述。语篇中转述动词的使用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作者在转述过程中所采用的视角。在案情综述语篇中,60%的转述动词为said类,40%为argue类。换言之,如将具有转述性质和表达性质的呈现方式视为一个连续体,案情综述类语篇稍微偏向于转述性质呈现方式,但也并非完全采取置身于“故事世界”之外的叙述角度。而是在对案情做出客观转述(从语篇作者的视角出发)的基础上,也大量结合了故事世界的视角来对事件进行转述。
3.2 转述动词的主语
语篇中在使用转述动词时一般都有相应的主语,在案情综述语篇中转述动词的主语多为原告或是被告,在所有语篇中仅出现一例转述动词的主语为当事双方所签订的合约。本小节主要考察不同主语后转述动词的使用情况。said类转述动词中原告是主语的有51个,被告为主语的27个。argue类转述动词中原告为主语的有30个,被告为主语的有24个。
总的说来转述动词的主语多为原告(61%)。且在以原告为主语的转述动词中,said类转述动词明显多于argue类转述动词;而在以被告为主语的转述动词中,两类转述动词则基本持平。换言之,在转述被告的观点时,语篇作者均衡使用了两类转述动词,而在转述原告的观点时,语篇作者则较大程度上使用了said类转述动词。said类转述动词并未附加信息来源者对信息所持的态度,与之相反,argue类转述动词则附加上了信息来源者的态度,即赞成或是反对或是坚信自己所提出的信息。从这一点来说,语篇作者无论是在转述原告还是被告的观点时,都更多地避免谈及信息来源者对信息所持的态度。相较对原告的转述而言,在对被告的转述中,语篇作者更多地引入了信息来源者对信息的态度。
从认知的角度而言,上述特点也符合人们对庭审过程的认知:原告陈述自己的观点,被告对原告所陈述的观点加以辩解或是反驳。但从本质来说,原告在法庭上乃至整个审理过程中,都不是在单纯陈述自己的观点,而是针对被告的行为提出自己的观点,所以用said类转述动词来转述原告的观点,避而不谈原告对所转述内容的态度,并不符合法庭语篇对抗性的实质。对上述转述动词主语和转述动词类型之间关系的分析,可看出语篇作者对这类语篇所持有的认知模型:即原告陈述观点—被告提出反驳,但事实上这类语篇的认知模型应为原告陈述观点—被告提出反驳。从这一点来说,语篇作者在对案情综述时削弱了原告的对抗性。
3.3 言据在语类结构中的分布
案情综述类语篇的语类结构主要包括三步或三部分内容:第一步是案情背景介绍;第二步是叙述法庭上的审理;第三步是叙述审判结果。本小节首先考查两类转述动词在不同语类结构中的分布。转述动词总共133个,30%的转述动词出现在第一步中,70%出现在第二步中。第一步中的转述动词多为said类(占85%),第二步中两类转述动词的分布基本持平。
除转述动词外,本小节对言据和语类结构关系的讨论还将包括其他言据手段,即副词、介词短语和引用原文。其中,介词短语类似于said类转述动词,使用这两者时,转述者并没有引入太多信息来源者对信息的态度。用于表达信息来源的介词短语大部分(61%)位于第一步。said类转述动词和介词短语在第一步中的所占比例都远多于其在第二步中所占比例,第一步主要为介绍案情相关背景,如关于原告和被告的一些相关背景。从这点可看出,语篇作者在第一步中是尽力避免将信息来源者对信息的态度纳入自己的陈述范围,以此将自己置于一个中立的位置来转述整个案件。表明自己所陈述的只是法律事实,在陈述过程中并不偏袒任何一方。事实的确如此吗?至少从转述动词和介词短语的使用上来说是如此。本文将继续考察作为言据手段的副词在语篇中的使用情况,来进一步揭示语篇作者的视角。
和转述动词以及介词短语相比,作为言据手段的副词并不需要语篇中提供相应的信息来源。使用转述动词必须要求相应的主语存在,介词短语的使用也要求其后必须有相应的宾语出现。转述动词的主语或是介词短语的宾语提供的都是信息来源者。如例1中的“According to the defendants”明确指出所转述的内容来自于被告:
例1:According to the defendants,HMG failed to pay for the products it sold,and the licensing agreement was terminated,which also terminated the plaintiff's rights to the mark.(語篇19)
而例2中的“reportedly”则难以判断所转述的信息内容来源于何处。读者可知语篇作者所转述信息为“据说”,但“据谁而说”则无从得知。
例2:Subsequently,Bezerra reportedly encouraged Proctor to resign from employment with Pinnacle.
这类副词全部集中在介绍案情背景的第一步中,描述对象76%都是被告。如前所述,用于表示言据的副词不用言明信息源。语篇作者使用这类副词时与其说是在将信息源追溯于某个不可知的个体,倒不如说是在撇清自己和所转述内容之间的关系。换言之,这类副词的使用表明语篇作者在转述时倾向使用更具转述性质的呈现方式。进一步分析语篇作者的呈现方式可解释语篇作者所采用的视角。
英美法系中虽然提倡“疑罪从无”,但在案情综述语篇中,语篇作者还是体现了“疑罪从无”的反面态度。作者对原告和被告的转述并未同等对待:对原告的转述尚还站在中立的态度,尽量使用转述动词标明原告作为信息源的地位;对被告的转述则更多地使用言据类副词,被告的信息源地位处于隐形的位置,与此同时,语篇作者的态度得以介入。和对原告的转述相比,语篇作者对被告的转述附带上了自己的态度。
4 结语
本文以案情综述语篇中表示言据的词或短语为切入点,探讨了这些言据手段所体现的语篇作者的视角。案情综述语篇从本质上说是对已发生事件的转述,在转述过程中同时存在两个世界,即转述者所处的现实世界和被转述事件所处的故事世界。本文发现语篇作者在对原告和被告行为进行转述时,并不是平等对待当事双方。案情综述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本文的研究结果对这类文书的写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后续研究也可将这样的分析框架运于分析其他具有转述特征的语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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