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生态下制造业企业的生存之道
2022-05-30余文涛杜博涵
余文涛 杜博涵
关键词:平台经济;制造业企业;规模经济;技术创新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来,我国制造业发展迅速,从规模来看,自2010年后超越美国稳居世界第一,同时具备了全产业链生产能力,产业链的复合度和完整性居世界前列。历经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制造业已经由“数量增加”阶段逐步过渡到“提质增效”阶段。虽然成就显著,但是我国制造业仍然面临困境与挑战。从外部环境看,西方发达国家的“再工业化”以及新兴国家的“追赶效应”使得我国制造业的发展面临外部挑战。同时,从内部环境看,产能过剩、发展方式粗放、关键核心技术薄弱等问题也依然突出。在当前环境下,制造业企业如何寻求新动能以实现高质量发展变得十分迫切。
在互联网背景下,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制造业转型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互联网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能够使得制造业企业实现智能生产并且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定制化需求,促进资源要素的整合、交易流通的便利以及整体效率的提升(杜娟等,2014)。作为一种全新的产业组织形态,互联网平台经济成为制造业转型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有利于推动制造业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诸多制造业企业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设专营店,例如,海澜之家、片仔癀等。此外,华为、海尔等大型企业还构建了线上销售平台以及工业云平台。除产品市场外,很多制造业企业还借助网络平台进行要素市场交易,如找钢网、找煤网等。平台经济为制造业企业带来了规模经济和网络正外部性,有利于提升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全球网络资源配置,包括市场对接、资源对接、技术对接等,从而促进我国制造业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地位的攀升。一方面,平台经济促进了制造业企业向平台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另一方面,平台经济生态圈也改变了原有市场竞争结构和形式,以往单向的管道式竞争开始向网络化生态竞争、跨行业跨区域跨国界竞争演变。竞争的加剧迫使制造业企业开始思考应如何在平台经济生态背景下谋求转型发展,以实现企业绩效提升。这一问题被凝练成理论问题,即制造业企业在向平台化转型的过程中应如何实现其绩效提升?扩大平台化业务或是进行企业技术创新?这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本文采用2015?2019年121家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探讨制造业企业电商平台应用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制造业企业借助电商平台能够显著促进企业绩效提升。机制分析发现,电商平台有利于促进制造业企业产销规模扩大,在规模经济带动下,企业绩效水平确实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但是,其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却不够明显。在使用替换变量法和工具变量法后,上述实证结果仍然是稳健的。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本文采用制造业企业的线上销售额数据,从微观的视角探究电商平台应用对制造业企业绩效的影响,在数据获取和应用方面具有一定新意和贡献。第二,本文探讨了规模经济效应和技术创新效应的作用机理,并且分析了技术创新效应未能发挥的深层原因,丰富了关于制造业企业电商平台应用的微观机理研究,这对于平台经济背景下如何促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发展具有启发意义。
本文剩余部分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文献回顾;第三部分为研究假设与理论机制分析;第四部分为变量指标选取与计量模型构建;第五部分为实证结果与分析;第六部分为结论和政策启示。
二、文献回顾
平台经济代表了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一种商业模式创新,打破了产业内原有的资源分配格局,建立了具有互联网特点的交易规则和运行机制,并逐渐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商业形态(李凌,2015)。Rochet和Tirole(2003)等学者开创了关于平台经济的相关研究,提出了双边市场的概念,认为平台能够让市场的双方都参与进来,并且在自身盈利的同时也能够满足双方参与者的利益。国内学者徐晋和张祥建(2006)较早系统介绍了平台经济学的相关研究,包括平台的外部性、竞争、管制等内容,之后的学者大多从这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平台经济具有交叉网络外部性的特点,一边用户在平台中获得的收益取决于该平台另一边用户的数量(Armstrong,2006)。谢运博和陈宏民(2017)认为,大量的互联网企业进入某一行业将引起激烈的市场竞争,用户通过平台获得的正交叉网络外部性将下降,同时互联网企业的利润也会降低,这使得多数中小企业退出市场或被大企业兼并,进而导致市场集中度提高。但是,由于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存在,通过市场调节,社会总福利仍有可能提升。曲创和刘洪波(2018)研究了平台异质性、交叉网络外部性以及平台对角兼并行为之间的关系,认为对角兼并减少了竞争性平台的利润,交叉网络外部性加剧了这一现象并且最终形成市场圈定效应,因此需要相应的反垄断政策进行干预。从平台竞争来看,吴汉洪(2018)认为,平台内部的竞争存在明显的“赢者通吃”和“强者恒强”的现象,而平台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不同生态系统的竞争。丁宏和梁洪基(2014)从定价、差异化、转换成本、排他性和交叉补贴等角度研究了双边市场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竞争策略问题。鲁彦和曲创(2019)研究了互联网平台跨界竞争问题,认为平台企业依托庞大的用户规模,以增加新产品或服务的方式进入其他市场,有利于实现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但会受到跨界成本的限制;互联网平台可能会通过排他性协议、非中立、强制搭售等方式降低跨界成本进而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进行审慎监管。近年来,关于互联网平台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平台垄断现象的相关研究成为热点。乔岳和杨锡(2021)认为平台的独家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促进平台间竞争,但是随着平台服务成本的不断提高,独家协议会降低社会总福利进而阻碍市场竞争。各方应积极参与对平台企业的监管活动。关于平台监管与治理方面,李明琨等(2021)认为有限的供应商使得消费者被迫进行“二选一”并且难以避免被“杀熟”,需要进行政府监管和引入相应的处罚机制。谭家超和李芳(2021)认为,我国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反垄断可以借鉴欧盟和美国的规制策略,从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反垄断执法水平、完善相关司法制度三方面进行反垄断监管。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学者进一步从行业和企业层面,对互联网、数字化、电商平臺经济与制造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展开讨论。王可和李连燕(2018)提出,互联网能够从创新、供应链协同、销售与营销三个方面提升制造业的绩效。徐远彬和卢福财(2021)研究发现,互联网能够对制造业企业的生产、营销和服务环节产生影响,进而促进企业价值创造水平的提升。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意见:互联网虽然能够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消费者的搜寻成本,但是企业自身使用互联网技术同样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这将使得互联网节省的成本被抵消,甚至不能弥补使用互联网技术的费用。企业的绩效和利润可能没有因互联网的使用而提高(汪建成,2020)。关于制造业数字化方面,李琦等(2021)研究发现,数字化转型促进了企业绩效的提升,并且在机理分析中进一步讨论了供应链集成的中介作用和企业家精神的调节作用。戚聿东和蔡呈伟(2020)则认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通过管理活动和销售活动影响企业绩效,而两条路径的正负效应相互抵消使得数字化程度对绩效的总影响并不显著。从电商平台来看,岳云嵩和李兵(2018)研究了电商平台应用对制造业企业出口绩效的影响,发现电商平台主要通过提高生产效率、交易匹配效率和降低出口门槛的方式促进企业出口额的增长。Soto-Acosta等(2016)提出,制造业企业可以借助电子商务平台来降低交易和运营成本,并且实现更快的客户响应,进而提升企业绩效。
现有文献对平台经济的交叉网络外部性、竞争机制、监管治理等方面进行讨论,并且对互联网、数字化、电商平台经济与制造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展开探讨,得到了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是仍存在不足。具体而言:第一,当前的研究较多通过博弈论等方法讨论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外部性和竞争机理以及治理机制,侧重于理论研究,可能是受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原因,现有文献缺乏对互联网平台经济与制造业企业转型发展之间关系的实证考察,特别是涉及电商平台应用对制造业企业绩效存在何种影响以及机制识别问题没有得到充分的实证支持。第二,现有文献比较关注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宏观效应分析,其企业层面微观领域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虽然有文献已经注意到了互联网、数字化对制造业企业发展的影响,但是,鲜有研究借助制造业企业微观层面数据来讨论电商平台应用的外部效应。本研究将互联网平台经济与制造业企业转型发展相结合,实证探讨制造业企业电商平台应用对其绩效的影响,并进一步探究平台经济生态下制造业企业面临生存困境的深层原因,以期为平台经济背景下如何促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发展提供启示。
三、研究假说与理论机制
(一)电商平台应用与制造业企业绩效
为讨论电商平台应用对制造业企业绩效的影响,本文在伯川德价格竞争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一个两企业两阶段模型进行分析。伯川德模型从企业间的价格竞争出发,在产品完全替代、同时定价、成本相同等假定条件下,得到市场的均衡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结论。企业间会相互削价引起激烈的市场竞争,价格低者将赢得整个市场。本文放宽产品完全替代的假设,引入产品差异,构建两企业两阶段模型讨论借助电商平台销售与企业利润之间的关系。假设市场上有两家生产同类产品的制造业企业,二者之间存在产品差异;双方均为完全信息,不存在串谋的可能。此外,假定两家企业均直接将产品进行销售①,并且双方同时制定销售价格。
(二)影响机制
如前文所述,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所引发的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的背景下,制造业企业借助电商平台有利于提升企业绩效。接下来,本文将从规模经济和技术创新的视角,进一步研究制造业企业电商平台应用对企业绩效影响的内在作用机制。
1.规模扩张机制
规模扩张是实现规模经济的前提,企业通过扩大产销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效应,获得竞争优势和超额利润。规模经济分为生产者规模经济和消费者规模经济。生产者规模经济是传统意义上的规模经济,即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下降。消费者规模经济又称为网络外部性(陈宏民,2007),即网络平台内单个消费者使用某个产品的效用随着消费者总数量的增加而增加。
首先,电商平台应用有利于制造业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减少企业生产的平均成本,实现生产者规模经济。制造业企业为应对电商平台经济发展带来的市场竞争压力,需要在商业模式和组织形式上进行转型,整合传统线下业务和新的线上业务,主动融入平台经济生态。电商平台应用有利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实现采购成本的下降,增加更多的供应商渠道和获得更多的生产投入品,通过大批量生产、全球化生产、使用先进设备和专业化分工协作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实现产量的增加和平均成本的下降(Amit和Zott,2001)。企业依靠生产者规模经济还能够实现更快速的产品交付和服务响应,提高自身的运营效率(Raymond和Bergeron,2008)。其次,电商平台应用有利于制造业企业市场规模的扩大,创造更多的用户价值,实现消费者规模经济。网络平台一端贸易方的数量增加会产生强大的网络外部性,对另一端用户的效用产生巨大影响。制造业企业借助电商平台可以吸引更多的潜在消费者,使得总体市场规模和需求不断扩大。汇集在网络平台的海量消费者有利于网络平台上的企业创造更多的用户价值,从而增加网络平台内每一个消费者的效用。与此同时,企业借助电商平台增加了新的销售渠道,能够在更大的市场范围内进行销售,在提升用户价值和效用的同时也增加了产品的销量,获得更多收益(Kraemer等,2005)。
综上,电商平台应用有利于制造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降低企业的单位成本,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电商平台应用能通过网络外部性作用机制提升制造业企业的用户价值和效用,扩大制造业企业的市场规模,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收益。在规模效应的影响下,制造业企业借助电商平台有利于提升企业绩效。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说
:H2:制造业企业借助电商平台有利于通过规模扩张机制应促进企业绩效提升。
2.技术创新机制
技术创新强调企业的创新能力,企业通过增加研发投入、申请专利等方式促进新产品开发,进而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平台经济背景下,制造业企业发展可以依靠技术创新形成长期的、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首先,平台经济改变了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的过程和方式。技术创新不再是内部的、有界的、集中的,而是互动的、开放的、多样的。制造业企业借助互联网平台能够让外部主体也参与到创新之中,包括消费者、供应商、经销商甚至竞争对手在内的各个主体都将成为创新体系中的一部分。这使得创新的边界不再受限,创新参与者的范围不断扩大,创新由此演变为一种集体行为(余江等2017)。互联网平台带来的数字创新有利于推动数字要素快速流动,帮助企业获取广泛的、互补性的信息和数据资源,整合内外部的知识、技术,进而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在平台生态背景下,制造业企业通过数字创新对组织、流程及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数字化赋能,强化数字创新思维,构建新的创新系统,为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创造更多机会,实现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柳卸林等,2020)。其次,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引起的市场竞争压力驱使着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制造业企业通过学习行业内最前沿的技术,努力设计外观和性能新颖独特的产品,发现消费者的异质性需求进而寻求新的市场机会,增加创新活动和加强对新产品的开发,有利于摆脱平台内的同质化竞争,形成自身差异化的、独一无二的竞争优势,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存活下来并且不断提升竞争力。最后,平台生态环境为制造业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技术创新条件。互联网平台能够帮助企业内部的员工实时分享个人经验、知识和信息,还能够促进企业间的知识共享。知识共享有利于提高企业内外部的沟通效率,实现新知识、新想法的快速流动,降低创新成本和缩短产品研发周期,从而激发企业的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Pérez-López和Alegre,2012;Popa等,2016)。
平台生态背景下的开放式创新和数字创新改变了创新的过程和方式,能够为企业技术创新进行赋能;平台经济发展引起激烈的市场竞争,驱使着企业选择通过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的方式来战胜竞争对手;平台生态环境也为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从而激发企业更多的技术创新产出,如专利、新工艺和新产品等。技术创新产出的增加需要及时转化成企业的实际生产力,即采用新专利技术和新工艺并且快速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这将会给企业带来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上的竞争优势,最终带来经济利益的增长。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说:
H3:制造业企业借助电商平台有利于通过技术创新机制促进企业绩效提升。
本文的主要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一)模型构建
为验证制造业企业电商平台应用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本文构建如下的计量模型:
(二)变量定义
被解释变量。现有文献主要采用资产收益率(杨德明和刘泳文,2018)和营业利润率(白贵玉等,2015)等指标衡量企业绩效和利润。由于本文将在机制分析中研究规模经济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故未将资产规模因素纳入被解释变量。同时由于息税前利润(Profit)能够剔除企业融资能力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李凤梅等,2017),故本文采用该指标刻画企业绩效。
解释变量。目前的文献使用研究机构发布的电子商务业发展指数(刘晓阳等,2018)或构建多维度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沈立和倪鹏飞,2021)衡量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多为宏观行业或地区层面的数据。本文采用微观企业层面的数据,以各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通过互联网在天猫、京东等线上电商平台开设的旗舰店、直营店的线上销售额(Eplatform)代表制造业企业电商平台应用的程度。制造业企业线上销售额一方面可以反映电商平台上企业的销售水平,另一方面可以较好地刻画企业参与电商平台贸易的程度。
机制变量。结合本文理论分析,并参考白贵玉等(2015)和李凤梅等(2017)的研究,以企业年末总资产(Size)作为衡量企业规模扩张机制的指标,并且以市场势力即企业线上销售额占所属行业的比重(Share)作为规模扩张机制的替代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关于技术创新机制,本文参考张杰等(2016)和耿瑞霞(2016)的研究,以专利授权数(Innovation)衡量企业的技术创新。由于许多地方政府以专利申请数量的多少作为奖励企业创新的依据,可能出现专利申请虚假或不合格的情况;此外,部分专利申请者可能出于战略性动机进行专利申请,因此用专利申请数衡量技术创新可能存在测度失真。而专利授权活动则是由国家专利部门严格审核与把控的,所以使用专利授权数能够更好地衡量企业的技术创新(王金杰等,2018)。由于技术创新包含投入和产出两个方面,本文使用制造业企业新增专利授权数作为技术创新的机制变量,并且采用企业研发支出(R&D)作为技术创新机制的替代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
控制变量。本文参考李凤梅等(2017)的研究,选择如下控制变量:首先是企业年龄(Age),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会有不同的企业规划与行为,该变量根据企业成立时间进行推算;其次是总资产净利率(Roa),即公司净利润与平均资产总额的百分比,反映企业的盈利水平;再次是企业资产负债率(Lev),即负债与资产的比率,在模型中引入资产负债率衡量企业利用负债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此外是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Grow),使用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衡量企业未来成长机会,未来成长机会越多,发展前景越广阔,企业的绩效和利润就越好;最后是企业性质(Soe),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其绩效水平存在差异,该变量将国有企业取1,其他取0。
表1展示了模型中各变量的名称、定义和代表符号。
(三)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5?2019年中国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Wind数据库最早从2015年开始收集和统计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设的旗舰店、直营店线上销售额,共有206家,涵盖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建材家具、文教体娱及工艺品、家化、电子電器和医药生物这七个行业类别。线上销售额数据是本文的核心数据。本研究从Wind数据库获取月度线上销售额数据并手工加总为年度数据。关于专利的数据,Wind数据库拥有A股上市公司(含下属参控股公司)国内外所有的年度新增专利授权量。本文逐年摘录专利授权量数据,作为技术创新机制变量。企业线上销售额占该企业所属行业线上销售额的比重由手工计算后汇总而得。息税前利润、资产总计、研发支出合计、总资产净利率、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均来源自各上市公司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年龄则根据企业成立年限逐年进行推算。针对个别年份缺失的数据,本文采用插值法进行补全。此外,本研究在数据整理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数据存在严重缺失以及明显异常(线上销售额超过营业收入)的情况,并且有的企业在研究的时间范围内已经退市,因此本文将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全部剔除,最终得到121家制造业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为消除极端值的影响,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了1%的缩尾处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五、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3报告了电商平台应用对制造业企业绩效影响的实证结果。第(1)列仅加入核心解释变量Eplatform,其估计系数为正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第(2)~(6)列依次加入企业年龄、总资产净利率、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增长率、企业性质等控制变量,Eplatform的估计系数符号、大小和显著性水平均未发生明显变化,说明制造业企业电商平台应用确实有利于企业绩效的提升,即假说H1得到了支持。从控制变量来说,企业年龄对企业绩效的回归系数为正,但是影响并不显著。总资产净利率显著提升了企业绩效水平,该变量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盈利能力越强的企业一般能够获得更加良好的绩效表现。资产负债率对企业绩效和利润产生显著的正向作用,即企业举债经营可能更有利于企业利润的增加。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不显著,可能原因在于收入增加的同时经营成本也在增加,导致利润的增加不明显。此外,国有企业产权性质对制造业企业绩效表现也未产生显著的影响。
(二)机制检验
表4报告了电商平台应用通过规模扩张机制和技术创新机制提升制造业企业绩效的实证结果。结果显示,电商平台应用对制造业企业规模的影响系数显著为正,当电商平台应用和制造业企业规模同时放入模型,二者的影响系数仍然显著为正,按照中介效应逐步回归法,则可以说明,规模扩张机制在电商平台应用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中起到了显著的中介作用。实证结果表明,电商平台应用有利于制造业企业扩大产销规模和降低平均成本,通过规模扩张机制提升企业绩效,假说H2得到了支持。
就技术创新机制而言,电商平台应用对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未能产生显著影响,当电商平台应用和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同时放入模型,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系数也缺乏显著性,说明技术创新机制在电商平台应用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中没有起到显著的中介作用。由于逐步检验法存在缺陷,在进行中介效应检测时,如果直接根据系数不显著判断技术创新机制的中介效应不存在,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温忠麟和叶宝娟,2014)。为此,本文再借助Bootstrap方法进行技术创新机制的中介效应检验,同时补充规模扩张机制的中介效应检验以验证前文实证结果的可靠性。分别用研发支出和新增专利授权量衡量技术创新,用资产总额和市场份额衡量规模经济,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结果表明,电商平台应用的直接效应都是显著的,说明电商平台应用对企业绩效存在显著的影响,但是技术创新间接效应的LLCI~ULCI值中都包含了0,说明技术创新机制确实没有起到显著的中介效应,即假说H3未能得到实证数据支持;而规模经济间接效应的LLCI~ULCI值中都不包含0,说明规模扩张机制起到了显著的中介效应作用,再次验证了假说H2的结果。
电商平台快速发展带来市场需求扩大的同时也带来了过度的市场竞争,这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企业的生存空间(Ferguson等,2009)。竞争的压力使得制造业企业不得不思考:何种方式能够快速实现企业利润?是通过规模扩张的方式来降低单位成本,还是进行技术创新以实现远期战略收益?实证结果表明,为了能在平台生态环境中生存下去,企业往往还是通过规模化和低成本策略化解竞争压力,却忽视了或无暇顾及技术创新。当前,我国互联网平台与制造业企业的融合发展程度仍有待提升,很多制造业企业仍只把互联网平台当做工具,未能真正融入到平台生态环境中,这使得平台生态环境为制造业企业带来的技术创新溢出效应未能得到充分释放。此外,激烈的竞争环境使得制造业企业只能更多地注重自身与平台方的利益衡量,加强成本控制,以通过平台实现产量的扩大而维持一定的利润空间,甚至在线上和线下进行差异化经营来应对平台经济环境下的激烈竞争,即线上销售的产品往往具有更低的价格和更广泛的消费者群体,其本质是在借助网络的海量消费者实现规模经济收益,如格力电器曾推出了京逸、宁炫等电商专供空调产品,以期通过特定的电商平台快速增加产品销量从而维持总体利润。这样的结果使得企业缺乏通过技术创新的方式来实现其远期战略投资收益的动力。当然,新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不仅依赖于产品本身的性能和质量,还受到消费者创新感知的影响。产品创新感知能够增加消费者对新产品的购买意愿(朱強和王兴元,2016;Fu和Elliott,2013)。由于线上销售对于产品质量的感知程度不及线下销售,消费者对新产品的购买意愿存在不确定性,加之技术创新本身投入大、成本高,使得电商平台应用通过技术创新机制提升制造业企业绩效的程度并不明显。并且,获得技术创新的超额利润还需要限制竞争对手的模仿(Koellinger,2008)。电商平台减少了企业学习和模仿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技术创新机制对制造业企业绩效的提升程度。总之,在平台经济生态背景下,制造业企业更多地是通过低成本的规模扩张以及利用平台的规模经济来提升其财务绩效,而非通过企业技术创新来实现远期战略收益。
(三)稳健性检验
为进一步验证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本文采用替换变量法和工具变量法进行稳健性检验。
1.替换变量法
首先,本文采用線上销售额占比(线上销售额/营业收入)Eplatform_1替代原有解释变量;采用息税前利润率(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Profit_1替代原有被解释变量。从表6第(1)列可以看出,替换后的Eplatform_1回归估计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了检验;且依次加入控制变量后,估计系数符号、大小和显著性水平均未发生明显变化,回归结果与基本回归是一致的。
其次,由于规模扩张往往会带来企业市场势力的提高,技术创新往往依赖于研发投入的增加,因此,本文采用市场势力Share和研发投入R&D作为规模扩张机制和技术创新机制的替换变量,并进行进一步回归检验。表7的回归结果表明,规模扩张机制依然是显著的,但是技术创新机制仍不显著。可以看出,替换机制变量前后的回归结果基本上是一致的。
2.工具变量法
本文参考颜晓畅和黄桂田(2020)的做法,选取滞后一期的解释变量LagEplatform作为其自身的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表8中的识别不足检验、弱IV检验说明了该工具变量的有效性。第(1)和(2)列报告了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的第一阶段回归结果,验证了工具变量与内生解释变量的相关性,并且从第(3)和(4)列可以看出,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为正,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可见,工具变量法回归结果仍然支持原有假设,这也表明了前文结论是稳健的。
(四)异质性分析
为考察电商平台应用对制造业企业绩效影响是否存在行业和地区的异质性,首先,本文把制造业企业区分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两个样本分别进行回归。詹浩勇等(2017)的研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将C13~C24、C29、C41~C43等行业归为劳动密集型制造业,C26~C28、C36~C39等行业归为技术密集型制造业。按照上述标准,本文將属于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建材家具、文教体娱及工艺品的企业列为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将属于家化、电子电器、医药生物的企业列为技术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结果表明,对于不同行业类型的制造业企业而言,其电商平台应用的影响系数都是显著为正的。其中,电商平台应用对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绩效的影响系数大于技术密集型制造业企业。其次,参考肖利平(2018)的研究,将所有样本企业按照公司注册地址所在省份进行区分,分为东部地区企业和中西部地区企业两个样本,其中东部地区86家、中西部地区35家。结果表明,不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的制造业企业,其电商平台应用的影响系数都是显著为正的。其中,电商平台应用对中西部地区企业绩效的影响系数大于东部地区企业。回归结果如表9所示。不过,上述异质性分析的影响差异是否显著还需进一步统计检验。本文参考连玉君和廖俊平(2017)的研究,采用费舍尔组合检验方法进行组间系数差异的检验,发现行业分组的系数差异对应的经验P值为0.003,地区分组的系数差异对应的经验P值为0.051,表明行业和地区分组的组间系数差异是显著的,即电商平台应用对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绩效的提升程度明显高于技术密集型制造业企业,且对于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地区而言,电商平台应用对制造业企业绩效的提升具有更大的作用。
六、结论与政策启示
在互联网背景下,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制造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促进了其生产、流通、销售等价值链环节效率的提升;但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市场竞争。竞争的压力使得制造业企业不得不思考:何种方式能够提升企业绩效?是规模扩张降低平均成本,还是进行技术创新以实现远期战略收益?本文采用2015?2019年121家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实证考察了制造业企业电商平台应用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以及作用机制。实证结果表明:第一,制造业企业电商平台应用有利于提高企业绩效水平。第二,制造业企业电商平台应用主要通过平台经济所引发的规模扩张这一作用机制实现企业绩效的提升。具体而言,电商平台应用促进了制造业企业生产规模和市场规模的扩大,形成规模经济效应,从而对企业绩效产生了正向的影响。第三,制造业企业电商平台应用通过技术创新这一中介机制来提升企业绩效的作用缺乏显著性,这表明企业在竞争压力下可能忽视了或无暇顾及具有远期战略意义的技术创新,其可能的原因在于:当前互联网平台与制造业企业的融合发展程度不够高,消费者对线上新产品的创新感知影响了购买意愿,以及互联网平台降低了企业学习和模仿的成本。第四,制造业企业电商平台应用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绩效的提升程度高于技术密集型企业,并且对中西部地区企业绩效的提升作用大于东部地区企业。
本研究的相关结论对于平台经济生态下如何促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发展具有启发意义。第一,积极推动互联网平台与制造业企业良性互动和深度融合。政府应协调互联网平台和制造业企业的利润分配,加强对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监管,重视对企业经济利益的保护与支持。制造业企业转型应充分融入互联网平台,更加精准地对接生产制造和用户需求,提高其生产和运营效率。第二,适度扩大制造业企业的经营规模。政府应鼓励制造业企业拥抱互联网,充分发挥网络外部性优势,加强引导中西部地区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借助平台进行生产和销售;同时也要防范平台经济规模迅速扩大带来的潜在风险。制造业企业还应适度增加线上销售的比重,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和国内外市场;适度扩大生产规模,实现大规模定制和标准化生产的结合,在规模扩张的基础上做优做强。第三,努力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式,减少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本和负担。制造业企业应加强线上线下渠道协同,通过增加产品线下体验、虚拟现实体验等方式,提高顾客对于产品技术含量的感知程度,形成创新投入和创新收益之间正向的良性反馈机制,最终实现企业绩效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