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施学分制的适切性与必要性
2022-05-30张祎
摘要:学分制的出现和发展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高校教与学的关系,还为素质教育、区别化教育的实施助力。实施学分制教学制度是现阶段独立设置音乐学院实现细致专业化教育的必要方法。文章以独立设置音乐学院为例,探析实施学分制这一教学制度的适切性与必要性,发现实施这一制度可使学院内部教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学科之间的知识共享,使各专业学生基于自身需求自主学习,符合国家对高等艺术人才的培养要求。
关键词:独立设置音乐学院;学分制;必要性;适切性
中图分类号:G64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2)11-0-03
学分制于100多年前诞生于国外,在长期的实践与研究中,为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模式,能够使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1919年,蔡元培在北京大学将学年制改为学分制,学分制在我国高校开始施行。1929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制定《大学章程》,规定“大学各学院或独立学院各科课程采用学分制”[1]。1998年8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其中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突出强调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办学自主权。
学分制符合我国现阶段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需求。独立设置音乐学院实施学分制这一教学制度可实现对学院内部教学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助于实现学科之间的知识共享。
1 相关概念
学分制本质上是一种管理制度,以选课制为核心,给予学生一定的学习自主权。其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生的学习量与明确毕业标准,采用绩点制测评学生的学习质量;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自由安排学习计划,同时实行导师制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学分制作为一种比较先进和灵活的教育管理制度,被国内大多数高校采用[2]。学分制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发展出以下几种类型。
1.1 学年学分制
学年学分制既保留了学年限制的特征,又有完全学分制的特征,即它不仅保留了学年制较强的整体计划性、专业分类的严谨性与完整性,而且具有学分制在选修课程方面存在较大自由度的特性。
1.2 完全学分制
完全学分制的毕业标准是必须取得毕业总学分,按培养目标与教学计划确定每门课所需学分。开设必修与选修课,设置各科课程的比例,规定学生毕业要取得的最低总学分。
1.3 绩点学分制
绩点学分制是在普通学分制的基础上产生的,其计算公式为:学分绩点=学分×绩点。
1.4 加权学分制
加权学分制是以学分制为基础,用学生在不同课程中的学习质量,区分学生专业水平高低的教学管理制度。实行加权学分,将教学计划中的学分根据课程类别、修业成绩等要素分别确定其比例系数,计划学分乘以比例系数,得出加权学分,成为全面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
1.5 附加学分制
附加学分制是除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外,还要修完其他附加学分才能毕业的教学管理制度。附加学分可根据学生参加的学术活动、各类竞赛、道德品质与社会实践情况等来评定[3]。
2 独立设置音乐学院实施学分制的必要性
2.1 是实现细致专业化教学的必要方法
首先,由于音乐艺术本体的特点,独立设置音乐学院的专业划分比较细致,每个专业的学生学习的专业技能、方向基本都不同。在同一系、同一年级甚至同一班级的同学中,可能就有十几个不同的主修方向,每一个主修方向因乐器、声乐演唱风格以及艺术创作的历史、功能等的不同,学习过程中所需的专业知识也存在一定的差别,由此形成大量的知识点需求。同时,知识点之间相互平行或交叉,统一授课的形式给教学课程安排带来的压力很大。
以民乐系的表演专业为例。在同一班级中,主修乐器有古筝、古琴、琵琶、扬琴、二胡、笛子、唢呐等。针对这些主修方向,由于乐器本身演奏的特点,学生要学习和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各有不同。古琴专业的学生需要学习古琴的历史背景、精神追求、人文思想以及古琴独有的记谱、识谱知识,二胡专业的学生则要学习二胡的起源、发展、风格特点等。
其次,即便是同一主修方向的学生,因为各自艺术背景、文化认知、艺术理念、性格、爱好等方面的不同,在学习过程中对知识的需求也有一定的差别。
最后,主修方向不同決定了知识需求点的差异,这种差别化的教育必须通过大量的独立课程来实现。因此,根据这些差异和需求,除了共同课程之外,学校还需要按照各个专业的特点,开设多门课程供学生选择,避免学习的重复,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学习到最有用的知识。
学分制从根本上打破了教与学关系中系别、专业、年级、班级、主修方向等的局限,使跨系别、跨专业、跨年级、跨班级选择公共课程得以实现的同时,学生能获得更多可自由支配的学习时间,也让每个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制订学习计划。
由此可见,实施学分制教学制度是现阶段独立设置音乐学院实现细致专业化教育的必要方法。
2.2 可满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
学分制教学制度打破了传统的学年制班级式教育,从根本上改变了教与学的关系。学分制教学制度使得考试不再是衡量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唯一途径,参加科学研究、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都能为学生带来相应的学分。
一方面,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由被动的受教育角色转变为主动的、自由的、选择性学习的角色,这能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将因人施教转变为因需学习。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特长、理想和人生规划来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极大地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性。这样的教学模式将教与学从单一的课堂教学转变为多种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学生有了更多的实践机会,在做到了“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的同时,还能让学生主动发现和思考出现的问题,锻炼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另一方面,从教师的角度来讲,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教师从单一的知识传授者转变成知识传授者、科研引导者、实践合作者等多重角色。这一转变要求教师将单一知识传授的课本教育模式转变成综合的科学引导教育模式。
2.3 学分制教学制度是转变知识获取途径的必然选择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以及互联网等技术的高速发展,人们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元。移动终端的大量普及使得知识的获取和传播打破了时间和地点的束缚。伴随着高等教育的公众化,一次高端的讲座可能刚结束,人们就能在网络上收看到相关的视频,发布大量的评论,也有可能在网络上同步直播讲座。
面授的教学形式不是唯一的方式,网络教学、网络考核等以网络为媒介的教学手段的大量运用,使教学突破了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让学生有了更多的主动性,有了大量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学分制教学制度可以为学生高效安排学习计划,便捷地通过网络检验学生学习的收获、研究的成果、实践的过程。可见,学分制教学制度更符合现阶段知识获取的需求。
3 独立设置音乐学院实施学分制的适切性
首先,专业细致、各个专业主修方向众多、各主修方向学生基数少是独立设置音乐学院的特性。学分制有效解决了共同课教育缺乏针对性的问题。将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点按照一定的规则划分为具体的学分,将课程设置转变成学分设置,这样可以更细致地为不同专业、不同主修方向的学生设置具有针对性的课程。
其次,独立设置音乐学院的优势在于可以细致培养专业指向性强的音乐人才。同时,由于专业过于单一,独立设置音乐学院无法像综合院校一样,教授多学科交叉的科学文化知识。在注重人才综合素质的现阶段,独立设置音乐学院的专业设置模式带来了人才本专业技能较强但综合素质相对薄弱的问题。使用学分制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大量校外实践学分的设置可以让本院校的学生走出去,到其他综合大学里学习所需要的科学文化知识,充分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大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独立设置音乐学院实施学分制,学生既能高效学习自身专业最重要的知识,还能自主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科加以学习,在完善知识结构的同时使非专业学科知识作用于自身艺术技能的深入学习,两者相辅相成。因此,学分制教学制度更加适合独立设置音乐学院的教学工作。
4 独立设置音乐学院实施学分制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4.1 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在学分制教学制度下,如果教师引导不充分,学生选修课程的目的性就会被大大削弱,只愿意选自己感兴趣并且能轻松得到学分的课程,这会使应当平衡的知识结构发生偏移。另外,学分制管理规定,只要及格就能得到学分,假如学生的学习目的不确定,就会出现为了拿学分而忽视学习质量的问题。
学分制实行必修、选修、免修、重修等多种制度,这使教室排课、班级管理以及成绩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大量增加,进而增加教学管理的难度。
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制订有更高自由度的教学计划,以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知识储备量大、素质良好、能力突出、适应能力较强的专业人才为指导方针,重视每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及其创新能力的培养,按“1+N”的模式构建理论和专业教学体系。同时,低年级按学科不同设置课程,中年级按各学科专业方向设置课程,高年级除了按专业方向设置外还可以增加更多实践课程。既要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又要重视专业创作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课程主要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是学生必须修完并取得对应学分的课程,选修课程是不同专业按各自培养方案选择性学习的课程。可以设置必修课不高于80%,选修课不低于20%,限制选修课10%左右,任意选修10%左右,且学生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通过这些办法可以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2 学分的设置和计算方式
独立设置音乐学院课程主要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四个大类别。其中,必修课是每一个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选修课是学生在一定的范围内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选择性学习的课程。学分制的教学制度要求学生通过学习、科研或实践获得相应分数,进而积累到毕业分数的要求。分数的计算方式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分析不同科目所包含的需要掌握的知识点,计算掌握这些知识点需要的學习时间、工作量以及困难程度,基于此,设置学分比率。利用一定的比率计算公式来计算学习、演出、科研、考试、社团活动等应获得的分数。
例如,专业课以每20个学时计一个学分;理论课程以每40个学时计1个学分;统一安排的各类实践课程,如演出、实习、毕业音乐会等,可以每次计1学分;公益活动记1学分,分散安排。目前,学分制在独立设置音乐学院中还处于发展阶段,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
5 结语
无论是从现阶段的人才培养需要来看,还是从专业设置的特殊性来看,独立设置音乐学院实施学分制教学制度都是必要且适切的。建设和完善学分制教学制度,能够更加高质高效地完成高等专业音乐人才培养、学术科研、艺术创作等工作,让学生参与更多的社会实践,让学校更加出色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参考文献:
[1] 吴贻谷,刘花元.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学分制[J].中国高等教育,1987(2):34-37.
[2] 相阳.改革开放30年中国高校学分制理论与实践研究[D].镇江:江苏大学,2009.
[3] 周清明.中国高校学分制研究:弹性学分制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3-59.
作者简介:张祎(1981—),女,河北石家庄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音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