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管理优化策略研究
2022-05-30王其伟
王其伟
摘要: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取得一系列成就,对农业经济管理措施与发展路径规划提出更高要求。文章针对农业经济管理普遍面临的限制性因素进行详细分析,通过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经营模式创新,依托多元金融体系建构强化农业经济发展保障,采用产业结构调整策略实现增值目标,配合科技创新举措助力农业现代化转型。通过围绕以上四个方面探索具体优化路径,能够为农业经济管理实践提供重要参考。
关键词:农业经济;农村金融;经营模式;产业结构;科技创新
据《2020年中国农业经济发展报告》统计,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1598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7754亿元,投资额达到13302亿元,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万元,实际增长率为3.8%。农业农村经济的稳中向好发展得益于管理层面的持续优化,但现阶段在农业经济管理实践中普遍面临管理机制、金融发展、产业建设及技术支持等层面的限制性因素,不利于新农村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经济管理优化策略的编制提出现实要求。
一、农业经济管理普遍存在的限制性因素
(一)农业管理机制层面
1. 经营模式落后
2019年首届中国农业服务者大会上,巡视员冀名峰明确指出当前小农经营仍然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模式。近年来城镇化发展使得进城农民工数量持续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短缺,留守妇女、儿童及老人缺乏现代化生产经验与技术技能,局限于小农经营模式,对于现代化经营模式的理解与认可程度偏低。同时,受土地承包制度与传统生产理念影响,参与土地流转的主体数量有限,仍有一部分稀缺农田资源处于分散分布、闲置浪费状态中,较难实现对土地经营权流向的有效控制,致使种田大户、职业农民队伍难以快速有效壮大,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获得上缺乏制度保障。
2. 产业结构不合理
在产业结构转型背景下,農业产业发展已逐步由传统人力资本密集型向技术资本密集型模式过渡,但现阶段产业结构仍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如产品结构单一、经营规模有限、缺乏特色经营、科技推广难度大、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农业污染未根治等。与此同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龙头企业未能充分履行自身职能,与当地农户之间未形成命运共同体、缺乏利益共享与风险分担机制,无法与农户建立合作共赢关系,导致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模式未能落实到位。
(二)农业金融体系层面
近年来政府陆续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致力于推动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仍存在不完善、稳定性差的问题,金融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农村金融机构未能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实际进行支农、惠农政策的妥善利用,金融抑制现象普遍存在,如山东省就属于供给抑制型,农业贷款申请与业务办理存在较多限制条件,不利于营造农村金融市场的良性竞争局面。同时,农村金融发展呈现显著的供需矛盾,主要体现在商业性支农营业网点数量减少、政策性金融执行效果不佳、合作性金融服务力度偏弱、“草根金融”尚未成熟等方面。虽然2020年山东省涉农贷款增量达2768.3亿元,同比2019年扩大2.8倍,但由于民间金融机构缺乏国家层面的统一监管机制,导致资金与支农信贷间的转换率仍无法得到保障,加之农业保险缺位等因素的影响,仍存在农村资金外流等风险隐患。
(三)农业产业发展层面
1. 基础设施配置不足
受地方政府财政实力、支农资金规模局限,部分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仍成为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有限资金多被优先应用于基建项目中,导致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设施建设受限,整体投资效益与资金利用率处于中下水平。
2. 缺乏社会支持
受农业产业结构影响,农产品生产、流通等不同机构间呈现出显著的条块化分割局面,未能打破主体限制建立产销联合机制,导致农产品产销环节的组织管理难度较大,下游销售信息、终端需求信息无法及时反馈至生产环节,使得农业经营主体难以面向终端市场与用户调整现有生产结构、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部分农业生产企业未能参与到产业链条当中,与地方农户间缺乏沟通合作,不利于构建产业集约化发展格局。
(四)农业科技支持层面
自“十三五”以来,我国农业科技领域的创新与投入力度逐步提升,聚焦农机、农技等层面引入新品种、新技术,为农业生产质效的双重提升提供支持。但当前农业科技的社会效益优于经济效益,相关农业技术装备投资周期较长、收益率不稳定,加之受财政资金投入水平、市场化浪潮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农业科技领域的高层次人才数量不足、流失现象严重,无法为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的长效提升提供支持。
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优化农业经济管理的实践路径
(一)健全农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经营模式创新
1. 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政府在农业经济管理中承担重要的管理与宏观调控职能,因此需由地方政府从体制、机制层面入手进行系统优化。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空心化等现实问题,结合农村实际推动现有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与创新,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具体工作流程,建立适应当地实情的全新工作体系,为土地流转工作的实际执行环节提供制度保障;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制度,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范进行现有征地制度的调整,将划归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村土地实行流转管理,并引入网格化管理模式进行土地承包信息的传递与记录,便于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对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价值。
2.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基层政府应积极培育新型主体,如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依托不同组织的整合形成规模效益。为实现新型合作主体的稳步发展,首先,应完善土地承包“三权”分置办法,细化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流程设计,依托标准化流程与制度体系的建构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产权交易平台、三级产权流转体系的建设,在县、乡、村不同级别分别设立信息员、配备具体服务人员,以此加快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速度、优化服务质量。其次,应加强宣传活动的创设,在全市范围内评选示范农场、示范合作社,召集一批典型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群落,并完善组织名录编制、加快推动数据库建设,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造良性健康的发展氛围。最后,还应强化政府扶持力度,建立专项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与经营理念教育工作,整合高校教授、行业专家、技术骨干等人才定期举办讲座、授课活动,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培训学习机会,通过培养储备人才进一步助力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的扩大。
以山东省济宁市为例,近年来该市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导向,积极培育多种形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基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理念推动原有主体分散化经营模式转型,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村委会+合作社”等多种生产经营模式,面向农产品加工、农业设施建设等项目推进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一体化建设,在基层党组织的带动下培育出土地入股、托管服务、专业经营等多元合作社类型,收获良好的社会化服务效益,促使当地粮食产销量与利润较以往均大幅提升。2020年,济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19338家,家庭农场总数为6150家,其中有73家合作社入选山东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标志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逐步发展壮大。
(二)构建多元农村金融体系,强化风险防范能力
1. 确立金融体系标准
鉴于城乡二元结构、欠发达市场形势、经济风险等因素均对于农业金融发展产生限制作用,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应从农村金融体系建构层面入手,将以农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作为主要渗透渠道,综合运用政策性手段与激励措施引领农业银行服务于农村发展。引導农业银行在现有业务体系基础上做出进一步探索,聚焦农业生产、扶贫事业等领域扩大资金来源、加大投放力度,借鉴现有商业信贷业务发展模式、借用农村信用社现有成果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不同金融机构的定向合作拓宽支农业务覆盖范围,形成多元竞争格局。与此同时,应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秩序与标准的重构,充分挖掘民间金融机构的潜力价值,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确立民间金融机构的合法性地位,拟定严格监管标准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帮助民间金融机构顺利进入市场开展各项业务,并且进一步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基层村镇银行的扶持力度,为民间资本的涌入拓宽融资渠道。
2. 健全抵押担保制度
一方面,为消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其他从业者对于农村金融风险的顾虑,应在基层政府的主导与财政支持下完善农村贷款抵押担保制度的建设,帮助金融机构分散金融风险、增强规避贷款风险的信心,使其加大农业领域的资金投入力度,配合社会征信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定期为相关主体提供信用咨询服务,并开展“信用村”“信用个人”等评选活动,为农业资金投入的增长提供有力支持。另一方面,还应基于政策导向积极探索农地金融体系的发展路径,以土地作为抵押物提供贷款,在此模式下需由政府主导在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领域增加支农投入力度,保证农村资金始终运用于农业发展与农村建设领域,借此有效延长贷款期限、降低利率,并且在理清使用权关系的基础上强化债权的可靠性保障。
(三)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拓宽产品价值链条
1.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由于传统一元产业结构已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在此模式下采取的经济管理方法不利于满足农村群众的经济发展需求,因此地方政府应履行自身经济管理职能,结合地方发展情况与特有资源优势推动农产品产销一体化链条建设,秉持规模化经营路线探索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与深加工,搭建农产品生产、仓储、运输、拣选、包装等系列产业链条,最大限度降低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并依托地方龙头企业的主导与经验传授延伸产业链条、实现结构升级,最终将优势产业集聚后延长农产品深加工价值链,提升农产品附加价值。
2. 丰富服务组织形式
一方面,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组织管理,引导单一、零散农户加入合作经济组织中,聚焦农机购置、农资发放、耕种收获、病虫害防治、销售结算等环节建立全过程服务机制,帮助农户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并且为土地流转收益的稳定性提供保障,帮助农民实现增收目标,打造流转农户、经营主体间的共赢局面。另一方面,还应聚焦社会化服务维度,进行服务质量提升,如山东济宁近年来以大田作物为核心推出全托管、半托管等服务模式,致力于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过程、高质量社会化服务,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对接搭建桥梁。以雷沃农机产业扶贫项目为例,合作社采用分红模式吸引贫困农户参与,在镇域范围内对贫困户提供科技帮扶与免费作业服务,依托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等新型经营组织形态流转土地累计高达1200亩,建立示范基地对于周边10余个乡镇产生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当地标准化种植与机械化作业模式的全面普及。
(四)强化科技装备制造支持,完成现代农业转型
1.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基础设施为农业生产和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因此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大区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投入力度,合理调节农业资金投放比例,面向农田基础设施、农机道路、农田水利工程、输配电设备等层面加大资金扶持,推动节水农业、绿色农业项目的发展,在兼顾社会效益的同时有效提升经济效益。同时,考虑到现代农业的主要标志为机械化作业,引入机械技术能够有效提升农作物种植、收获、物流运输等环节的作业效率,因此还需增加农业机械设备投放总量及质量,对现有农机装备结构、作业模式进行系统优化,针对油菜、棉花、小麦等不同农作物品种进行专项机械化收割技术装备的研发创新,保证机械化作业水平与农产品质量。此外,还应聚焦农机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相关培训机制、资质证明制度的建设,规范农机具技术培训与维修市场的建设,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供应商资质、机具设备质量的检查,更好地完善农机服务的社会化供应体系,提升实际生产作业环节的农机利用率与作业水平,服务于农业经济发展。
以山东省为例,自机械化作业全面推广以来,该省设有农用大中型拖拉机7万余台、配套农具22万台,农作物耕种收的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87%,其中小麦、玉米的机播率均超过97%、机收率最高可达98.8%,使得农业生产作业条件、作业效率均得到显著改善与提升,并实现粮食增产目标,帮助农民实现农业收入增长。
2. 加强科技创新力度
科技创新是助力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保障,也为农业经济转型提供源动力。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下,首先,不断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力度,如通过强化生物育种技术攻关,综合运用基因编辑、克隆等技术手段进行优质种质资源的培育,建立由育种、扩繁、生产组成的系统化繁育体系,培育出高产高效高抗品种,实现农业增产增收目标。其次,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技术支持,如聚焦粮食作物仓储环节进行绿色仓储技术的开发,在全市、全省范围内建立防灾减灾体系,完善粮食生产区功能的部署,减少仓储浪费、保证粮食足量供应;再如开发生物肥料、可降解地膜等新型农业投入品,融入低碳环保目标构建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实现农业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重提升。最后,面向管理层面強化科学技术支持,引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智能农机装备平台等新型产品的研发推广,依托技术赋能产业、盘活经济,助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附加价值。
三、结语
总体来看,伴随“三农”工作、精准扶贫等一系列政策举措的实施,在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基础上,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助力。在此背景下,还需针对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健全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创新农业经营发展模式,深化农村金融体系变革、引入新型农业经营业态,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并且强化科技创新力量支持,更好地探索多元化农业经济发展路径,助力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持续提升,为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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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邹城市峄山镇财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