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拍的人,被忽视的伤害
2022-05-30王佳薇
王佳薇
几个月前,一则有关偷拍的新闻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新闻中,一位女主播发现朋友送的镜子里装有偷拍设备。她报警后将此经历分享在社交媒体,却遭到网暴。有人说是炒作,也有人指责她的主播身份,在那些充斥着暴力的言语中,也有一些女孩分享了自己被偷拍的经历。
在移动设备高度发达的时代,偷拍并非难事。只消动动手指头,一段未经许可的影像生成,其后被上传到网络传播,或是定价销售,都远非被拍摄对象的个人意志可以左右。
任何人都可能被偷拍,而这一切与受害人的衣着、样貌没太大关系。虽然偷拍者男女皆有,但根据国内外目前的统计数据,被害人往往以女性占绝大多数。学界将偷拍、偷窥归为影像性暴力的范畴,在众多性暴力犯罪中,偷拍是最日常与隐秘的一种。
关于偷拍,最典型的误解就是:这是件小事。很多人会低估偷拍对受害者的伤害,而相关研究表明,大多数被偷拍者对自己的受害经验感到不知所措,被偷拍之后,她们常常会情绪不稳定、自责、不愿外出,严重者甚至会产生轻生念头。
一位受害者形容自己被偷拍的经历时说道:“整个世界都崩塌了。伤害盖过了一切,它会影响你的情感、身体、工作、人际关系,以及你生活中的每个毛细血孔。”
只是,囿于取证与定罪困难、社会观念重视不够,大部分受害者都选择了隐忍。
偷拍不是小事
刘心做娱乐主播三个月有余,每天直播六个小时,她和粉丝聊游戏、谈八卦,却甚少把话题扯到自己身上。
虽然从业时间不长,但她始终保持着某种警惕。“我觉得直播一直处在风口浪尖。”她常在经纪公司门口撞见蹲点的粉丝,“在门口偷拍。”
2022年3月,刘心从经纪公司辞职,计划做自由主播。通过公司同事介绍认识的网友张磊听说后,便寄了化妆镜和补光灯等直播工具给她,当作礼物。
她犹豫再三还是收下了。本来想等礼物收齐后,一并道谢和还钱,可还没等到这么做,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收到化妆镜后的几天,张磊一直热络地与她聊天,话题总会带到化妆镜。她觉得烦,“怎么总关心我有没有用它?”有次她没回微信,直接收到对方的连环电话,还未开口,对方便急不可耐地解释:“忘记告诉你,这镜子有特殊功能,裸体美颜瘦身。”
刘心意识到不对劲,用螺丝刀撬开化妆镜,看到布满电线的内核,她懵了,将眼前这幕拍下发给学计算机的朋友,朋友说,可能是偷拍装置。听罢,她“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懵,是许多人发现自己被偷拍后的第一反应。随之而来的,是惊惧与愤怒。
过去几周,《南方人物周刊》联系了一些被偷拍的女孩,她们中有的在图书馆被偷拍,有的在独居的家中被偷拍。那些场景都是很日常的。
内蒙古女孩坨坨长期独居,两个月前的一晚,她在一楼家中洗澡时,余光瞥到墙壁窗户上多了一只白色手机,她反应了几秒,“整个人都吓傻了”,立刻拉开窗户骂了几句。
偷拍者消失于一片漆黑中。花洒还开着,水流汩汩,出于本能,坨坨将浴室的灯关掉了。她在水流与黑暗中呆站了半小时。
何苗是一位大学生,6月下旬,她在图书馆自习时,对面突然坐下一个男生,拿着手机在书桌上下来回游走。如此重复几次,她起了疑心,径直走过去,发现屏幕里的视频正是穿着紫色裙子的自己。
她向周围疾呼“我被偷拍了”,引来围观者,将二人围在一个圈里。偷拍者狡辩称自己手机掉地上了。向《南方人物周刊》复述这段经历时,何苗仍觉得愤怒。她注意到,自始至终,偷拍者并未有太大的情绪起伏。
事发前一个月,何苗的学校曾发生另一起偷拍事件—— 一个女生上厕所时被偷拍了,偷拍者被发现后删除了证据,被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一份针对南京大学在校生、校友和教职员工群体做的《2018 年南京大学性骚扰状况调查報告》显示,基于对1586 份问卷的分析,大部分性骚扰案件均为非接触型性骚扰,其中包括裙底偷拍。
男性也有可能是潜在受害者。一篇聚焦于遭偷拍男性受害经验的研究论文指出,一方面,受限于传统男子气概的框架,男性在被偷拍后陷入“难求助”、“难开口”的处境;另一方面,社会上的受害者性别脚本往往认为只有女性能成为受害者,男性从未想过自己也会遇到伤害、被他人侵犯。
在学界,偷拍被视为影像性暴力的一种。2017年,英国学者Clare McGlynn、Erika Rackley等人在论文中提出了影像性暴力(image-based sexual abuse)的概念。他们认为,影像性暴力囊括的行为包括拍摄、散布、传阅、要挟、移花接木——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这些行为之间有紧密的关系、难以分割:散布的私密影像可能是偷拍得来的,将影像移花接木之后用来要胁对方或散布到网络。
至于偷拍的定义,曾开展有关偷拍行为的研究和访谈的香港岭南大学社会学及社会政策系副教授陈效能表示,偷拍者在未经对方同意之下拍摄或录影对方私密部分(如裙底)都属于此范畴。“偷拍不是小事,而是违背对方意愿的性暴力行为。”
直言的勇气
2021年3月,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了一个案例:一段时长8小时的视频,拍下了一对夫妻入住民宿后贴面膜、玩手机、讲私房话的日常。报道中贩卖者称,有更劲爆的,视频根据刺激程度定价,还可以先行提要求“私人定制”。
由于作案成本低,偷拍行为在世界各地泛滥。
根据新加坡教育部公布的统计数据,2015至2017年新加坡的多所大学共有56起与性有关的不当行为案,其中三分之二的案件均与偷拍有关;在英国,不同地区都有偷拍裙底的案件发生,受害者年纪最小的仅有10岁;美国的一份报告亦指出,每10名30岁以下的女性便有一名曾经历过影像性暴力事件,甚至有2%的美国网民在未经同意之下上传他人的裸露照片。
2013至2018年间,根据《卫报》的报道,韩国警方报告了三万多起使用隐藏式摄像头进行拍摄的案件。2018年,七萬人曾走向首尔街头游行抗议,举着“我的生活不是你的色情片”(“My life is not your porn”)的标语。
在韩国,Molka(韩语词音译,字面意思为“隐藏的摄像机”)一词特指偷拍行为,也指由针孔摄像头拍摄并上传网络的影片,这些摄像头遍布于公共厕所、女子大学和汽车旅馆等场所,隐藏在日常物品中,比如塑料玻璃杯、钱包、手机充电器等等,多数难以被检测到。2018年,受害者向韩国警方报案的Molka案件大约6800起,但其中只有三分之一被移交审判,不到十分之一的案件被判入狱。
对许多受害者来说,直言自己的遭遇需要勇气。
发现化妆镜内的偷拍装置后,刘心想要报警。朋友们劝她息事宁人,担心她被报复。可她气不过,直接将镜子送去了派出所。后来,警方从镜子中拆出了一共四个针孔摄像头和五张32G的内存卡,其中一张还包含了2019年的信息。
2020年,香港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就影像性暴力经验展开过一次调查。报告显示,大多数偷拍、偷窥受害者皆对自己的受害经验感到不知所措,因为担心被认为小题大做,这些受害者普遍不愿意向外求助或报警。然而,在曾经报警求助的受害人中,遭警察拒绝备案的占多数,理由往往是证据不足、无相关法例。
意识到自己被偷拍的当晚,坨坨花了一些时间让自己冷静。她最后打了110。何苗也选择报警,拒绝了私下和解。
目前,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何苗的坚持下,偷拍者被处以三百元罚款。报案一周后,学校公示处理结果。与何苗的学校5月发生的厕所偷拍事件一样——偷拍者被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偷拍者“侧写”
偷拍者常常被视为心理变态。
即使有微信,刘心也没想过直接与对方对质。“能搞出针孔偷拍的人心理都很变态,如果被他发现有可能威胁我。”她说。
香港城市大学犯罪心理学者黎定基曾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偷拍行为不算是心理变态,而是上瘾的一种状态。
2021年9月底,香港《2021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草案》新增加了窥淫、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等四项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五年。2019年,陈效能与有关组织合作,展开有关偷拍的研究,在三年时间里访问了近50名偷拍者。她表示,新法条颁布后,有些偷拍者认为被抓判刑是件好事,“因为如果没有被发现的话,他们觉得自己是不会停止的。”
“我们的社会往往定义他们为变态,但他们很少会如此描述自己。”陈效能在采访中告诉《南方人物周刊》。
每次访问开始时,陈效能都会请受访者描述自己是怎样的人。“很多人喜欢打游戏,跟自己的孩子玩。”不少人形容自己的性格内敛、慢热、社交圈子窄,不喜欢有太多人的社交活动。
许多人开始偷拍始于一次无意拍摄——手机意外拍摄到陌生人的裙底,事后发现似乎没什么后果,便认为这是件“普通/不严重的事”。许多受访者称,偷拍能带来刺激与满足感,他们会积极地制定目标,去实践它。在他们看来,“偷拍没有身体接触,被偷拍的对象不知情,因此没什么大不了。”
黎定基将偷拍者的动机分为三类:互相炫耀成就类,偷拍者的心态是“我拍到别人不知道的事”;累积成绩、收藏和满足好奇心类,其中包括女性的身体部位、内裤,甚至性器官;引发遐想类,有性刺激作用。
在BBC纪录片《韩国性偷拍》中,一名于一年内偷拍了8000张照片的男子告诉调查记者Stacey Dooley,“我只是收集它们”,男子说,“我不作其他任何用途。我一直很孤独。拍这些照片已成为我收藏的一部分,它们让我满足。”
关于偷拍者的侧写,陈效能描述,许多受访者的偷拍时长超过12小时,有的甚至达到16小时之久。“当他们下班后,也没有精力和朋友打球或出去玩。上班很累,看到漂亮的女生,就想去拍。”很多人表示对被偷拍女性的脸并不感兴趣,只对某个部位好奇。“这就是物化。”陈效能说。
因为生活压力大而犯罪是香港法院审理非礼或店铺盗窃等案件时常常出现的抗辩理由。在由偷拍研究集结而成的调查报告中,陈效能写道:有些受访者确实在做出偷拍行为期间承受着各种压力,包括工作压力,婚姻或家庭问题导致的压力,或受社会环境、疫情等影响。换句话说,他们所承受的生活压力其实是一般香港人都会有所经历的,所以这些压力绝非导致偷拍出现的最主要原因。
世界卫生组织将性暴力定义为“在任何地点发生的由任何人强行施加的性行为、性行为企图或其他直接针对他人性特征的强迫行为,而不论该行为人与受害人的关系如何。它包括强奸,其定义为使用暴力强迫或其他强制方式,用阴茎、身体的其他部位或物体强行插入阴部或肛门;强奸未遂;不想有的性接触和其他非接触形式”。
在访谈中,陈效能也会询问偷拍者对性暴力的定义。许多人回答:“没有拍到对方的脸,不算侵犯。”在她看来,“偷拍者对自己偷拍的行为仍然缺乏彻底的了解。”
偷拍,偷走了什么?
刘心拒绝了《南方人物周刊》见面采访的请求。她说自己惧怕当面讲出这件“糟糕的事”,“毕竟没有完美受害者。”
报案结束那天,她将自己差点被偷拍的经历分享到社交媒体,“想提醒更多的姐妹”,遭到许多质疑。她想,你们爱信不信。可看到无端的揣测与诋毁,她还是愤怒,忍不住怼回去。
在那些充斥着恶意的评论中,有人指责她是自导自演,有人污名化她的主播身份,也有人骂她拜金、贪小便宜,与偷拍者有着暧昧不明的联系。
刘心说,本来遇到的事情就很糟糕,还被質疑与谩骂,挺莫名其妙的。甚至有营销号以她的故事为原型,编写了女主播与男闺蜜的故事。好一阵子,她都不敢看那些社交媒体。
她也收到诸多善意的评论和安慰的话,言辞恳切。还有不少求助,请她帮忙鉴定针孔摄像头。一个主播私信她说自己收到过相同的镜子,看到她的分享后立刻停用了。对方看到她被太多人骂,不敢公开发声。
现在,看到镜子她还是膈应,会想到数月前的经历。可是,“说起这件事,我第一反应还是那些恶评。”关于偷拍,刘心从头到尾未觉得自己做错什么,但对于网暴,她时常反思,是不是不应该把那件事发在网上?
一份研究表明,影像性暴力和网络欺凌(cyber bullying)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对遭受要挟和隐私散布的受害者而言,其中一个最大的恐惧便是来自网友的接踵而来的欺凌和攻击性评论。网络的匿名性让网民对受害者毫无节制地进行羞辱、欺侮、骚扰、谩骂和嘲弄,包括对身材和外貌评头品足,责怪他/她们行为随便,认为是他/她们想出位、刻意招惹别人拍自己,等等。
被偷拍后,坨坨的安全感被彻底打破。她被迫走出自己的舒适圈,与各样的人打交道,包括警察。她感慨:“从小到大,自己被保护得太好了。”
在公安局,她透过监控观看了自己被偷拍的全过程——那晚,她在厨房敷面膜时,偷拍者便已开始偷拍,对方于黑暗处围着她家打转,等候数小时,直到她去洗澡。
知晓这些后,她立刻买了磨砂纸将卫生间的窗户贴住。在家的时候,屋内的窗帘总是紧闭着。她说,夜晚时自己会尽可能少开灯,“所有(需要开灯做的)事情会尽可能在半小时内赶紧做完。”
接受《南方人物周刊》电话采访的几天前,坨坨穿着紧身瑜伽裤出门健身,发现自己被一陌生男子一路跟至小区旁的早餐店。她想起报警那天在公安局里看到的监控,直觉告诉她就是那个人。她走到男子面前质问,对方矢口否认。没有证据,她什么都做不了。
真正让她害怕的是那些日常生活里的细枝末节。
有天夜里下雨,即使确切地知道房门已上锁、窗户装有防盗网,听着落雨声,她还是恐惧。她想,会不会是偷拍者在敲窗户?每次回家关上门的那一刻,她总忍不住想,会不会突然伸出一双手拉住门把手。
陈效能曾接触一个受害者案例:被偷拍的女性再也不敢穿裙子,见到生人会怕,生活被一种强烈的压力笼罩,觉得哪里都不安全。
代理过偷拍案件的律师张星水告诉《南方人物周刊》,一些遭遇过偷拍的女性受害者后来性格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对生活的恐惧加重了她们的心理阴影,觉得这个社会不可靠,什么都不安全。说白了,受害者落下了精神创伤。有人因此患上抑郁症,极个别者甚至会自杀。这种软暴力对人的伤害不亚于物理输出的暴力犯罪。”
2019 年,一名韩国女子发现自己在医院更衣室被偷拍后自杀身亡。据《卫报》报道,女子的家人称,女子发现自己是Molka受害者后,遭受了严重的“噩梦和创伤”。
在张星水看来,偷拍具有三重伤害。“它侵犯了受害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公民个人信息权与身体权。如果偷拍者拿影像去做非法交易并从中牟利,便对受害人造成双重伤害。更有甚者,偷拍者会以此对受害者敲诈勒索。”
当偷拍的影像上传至网络,痕迹便很难抹去。在一项针对影像性暴力的研究中,许多受害者将被偷拍的影响形容为社会性死亡,他们被迫承受着影像被网络传播后持续且无止境的威胁与伤害。
一位受害者这样描述偷拍对她造成的影响:“伤害盖过了一切,它会影响你的情感、身体、工作、人际关系,以及你生活中的每个毛细血孔。”
反偷拍
偷拍行为也催生了一类新职业,他们被称为反偷拍猎人。
2009年,私家侦探何志会转行成为一名反偷拍猎人。工作之余,他喜欢去电子市场闲逛,对市面上的偷拍设备如数家珍,只消看外观,便能轻易判断设备的性能。彼时的摄像头相较针孔摄像机而言体积硕大,受技术限制,也无法实现实时传输。
这些摄像头常常伪装安置于雨伞、帽子、口香糖罐等物品中,购买方便,价格不逾两三百,也可以作为合法的暗访工具使用。当时也兴起一种模拟信号传输的设备,但它有个缺点,“超过100米的距离信号便无法接收。”何志会印象很深,一件这样的设备单价就超过2000元,“购买的人群主要是一些对设备很好奇的。”
2016年左右,随着媒体对偷拍事件的报道增多,防偷拍的概念渐趋成形,购买防偷拍设备的人也多了起来。何志会的安防公司原本的主要业务是商业检测,2018年以前,企业客户的线下防窃密检测安保工作占到公司业务约六成。但现在,公司七成以上的业务来自个人客户,有经常差旅的人,也有刚搬家的人,“各个年龄层都有。”
究其原因,何志会认为,还是偷拍黑色产业链的形成。2012年,使用Wi-Fi信号或流量卡传输的摄像头流行。他记得当时有则新闻:一个小伙子同女友去旅行,在民宿住了四天后,隔天便在网上看到了自己的视频画面。
在2022年《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中,一位接近警方的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解释,目前偷拍偷窥黑色产业链通常有三个环节,一人可能同时涉及多个环节,也可以是一个环节层层分包由多人实施。最上层环节是对窃听窃照设备的制售,其中既包括专门生产针孔摄像装置,也包括对普通监控设备的私自改装。第二个环节是对窃听窃照设备的安装,其中既有安装在宾馆酒店内的,也有安装在衣、鞋等任意物品内的。第三个环节是实施窥探,既有安装人窥探,也有将监控设备控制权限出售供他人窥探,还有通过录制监控设备所摄内容,对视频进行传播、售卖。
何志会在他的安防公司
何志会与公司员工在进行防偷拍知识培训
据张星水的观察,被偷拍案件中,偷拍地点一般以酒店、旅馆和民宿居多,也有家中和商场试衣间或者女洗手间,还有一些公共交通,譬如地铁或公交车。“对于这种容易引发偷拍案件的高危场所,应该定期进行一些技术排查。”
在何志会的经验里,酒店是偷拍猖獗的场所之一,同时也是最易排查摄像头的地方。“酒店装修一般比较简单,真正需要查找的地方并不多,不像平时的住宅或民宿。”排查摄像头时,他一般将酒店分为上中下三个空间,重点检查烟雾报警器、空调出风口、插头、墙壁装饰画、卫生间挂钩等等。
工作之外,何志会也会在短视频平台科普防偷拍和检查摄像头的方法。刘心曾刷到检查摄像头的视频,可当她真正碰到时,才明白“那些方法真的很鸡肋”。
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一直在不断加大对偷拍及非法销售相关设备的打击力度。自2018年以来,公安部连续五年组织开展“净网”专项行动。在2021年的“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公安部共侦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6.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万名,行政处罚违法互联网企业、单位2.7万余家。
据公安部2022年3月公布的消息,自2021年11月以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部署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偷拍偷窥黑色产业链条行动,侦破刑事案件一百六十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八百六十余名,查获被非法控制的网络摄像头三万个。另据公安部网站7月14日消息,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断源”行动和打击偷拍偷窥的“扫雷”行动,依法严打非法生产、安装、控制网络摄像头等窃听窃照器材及偷拍偷窥违法犯罪,共侦破案件一百四十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三百八十余名,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及零部件十万余件。
2019年,百度和奇虎360等公司相继推出带有防偷拍功能的APP与“偷拍检测”功能。百度安全部称,Wi-Fi联网式的针孔摄像头正在逐渐替代传统的存储卡式设备,可通过网络直接远程实时偷拍。这一新功能可以说是随着针孔摄像头的更新换代而随之升级。过去十余年间,何志会发现,偷拍方式也有了新的变化:一些黑客直接破解家用监控,窃取用户画面。
张星水建议,当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如果不是十分紧急,可以先去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再报案。受害者应当及时保存被偷拍的相关证据,包括照片、视频、网页、录音、微信记录等。当案件涉及起诉,“一定要通过公证方式留存违法侵权者发布在互联网上的偷拍偷录视频内容以及被侵权者的身份信息,避免因偷拍者删除等行为操作遗失证据,防止败诉风险。”
(刘心、坨坨、何苗、张磊为化名。感谢陈睿懿、张馨予、杨允达、孟健、曹晓静、刘宝洋、钟锐钧对本文的帮助。实习记者杨皓辉对本文亦有贡献。参考资料:《中国新闻周刊》、《财经》杂志、世界卫生组织、《卫报》、纪录片《韩国性偷拍》、论文《受害不失男子气概?遭偷拍男性的受害经验初探》、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影像性暴力經验调查报告》、明爱朗天计划:《偷拍:偷走了什么?》、杜伦大学等:《Shattering Lives and Myths: A Report on Image-based Sexual Ab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