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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与秋日:那些美到悲哀的“谎言”

2022-05-30鲁卫鹏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22年10期
关键词:王映霞枣子北国

鲁卫鹏,福建省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

在《故都的秋》一文中,郁达夫开篇即言:“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并加一笔特别强调道:“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1]也就是说,“清、净、悲凉”的“秋味”是郁达夫所喜爱乃至推崇的;而“饱尝”这种“秋味”正是郁达夫此行的目的。

只是细究文本逻辑,我们便会面对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一般人可以饱尝“清、静”的“秋味”,怎会有人要饱尝“悲凉”的“秋味”?“清、静”之景或许可以归于美学上所说的“静穆之美”,能予人以美的慰藉;可是“悲凉”之景呢?总不能说“悲凉”让人快乐吧?作者此说颇不合人情事理——郁达夫怎么会以体味“悲凉”为千里之行之目的?

退一步说,即使我们用“受虐心理”甚至于“自虐心理”来解释这一问题,也会发现其说法在文本逻辑上难以自洽。因为,不管是文中所写的秋草、秋花、秋虫、秋雨、秋果,还是最后写到的秋士,郁达夫都没有从根本上说清故都的秋之“悲凉”体现在何处——最多也只写到了北平秋雨在体温意义上的“凉”,写到了不见得与北平相关的中外文人学士乃至囚犯“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可最终也没有让“悲”字真真切切地落实到故都的人、事、物上。按照正常的写作逻辑,要表现故都的“悲凉”,完全可以写一写故都衰残破旧的历史遗迹和日益凋敝的市场里巷;可以写一写故都历史上的一些悲剧英雄,如力挽狂澜却被冤杀的于谦,忠心守边却被凌迟处死的袁崇焕,一心报国却喋血街头的“戊戌六君子”,等等。可是,这些内容统统都没有,有的都是故都富有韵趣的风物人事。

令人觉得奇怪的是,作者在此前后写的《青岛、济南、北平、北戴河的巡游》一文中倒非常详尽地写到了故都的“悲凉”来:“北平的内容,虽则空虚,但外观总还是那么的一个样子。人口增加,新居添筑,东安、西单两市场,人海人山;汽车电车的声音,也日夜的不断。可是,戏院的买卖减了,八大胡同里的房子大半空了,大店家的好货也不大备了,小馆子的顾客大增,而大饭庄的灯火却萧条起来了;到平之后,并且还听见西山都出了劫案,杀死了人。在故宫里看了几日假古董,北海、中央公园内喝了几次茶,上三贝子花园、颐和园去跑了一跑……”[2]换言之,故都有真正的“悲凉”之处,但并没有出现在《故都的秋》一文中,郁达夫却又不合常理地在奠定感情基调的首段郑重地写下了“悲凉”一词。

郁达夫此文实笔虚之,虚笔实之,摇曳不定,所为何来?

揆之以理,开篇点明故都的秋之“悲凉”特点,或许只有两解:匆匆行文,忘记前后照应,“悲凉”一词不过触手而发罢了,此其一;本欲言“悲”,奈何行文中因另有隐情而欲言又止,掩映之间,致使“悲凉”二字体现得模模糊糊,此其二。

细绎文本,第一种解释恐怕过于荒诞:一则郁达夫本为文章大家,岂会犯如此低级错误?二则文本中虽未将“悲”字落实到故都的景物人事之上,却也是写到了“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和悲啼”。[3]即使写的不是故都的人与景,但至少写到了“悲”,与前文也形成了呼应。如此就只有第二种可能了:作者有难言之隐,故而欲言又止,以致于前文写悲,后文却王顾左右,吞吐不言。那么,作者内心有何曲折波澜,以致于笔下游移?这恐怕需要回到历史现场,回到郁达夫下笔时的境遇中去。

郁达夫之子郁飞在《关于我父亲的〈故都的秋〉》一文中是这样回忆《故都的秋》一文的写作情形的:

1934年7月杭州酷热,父亲和母亲便带了才六七岁的我上青岛去住了一个月,随后又去当时的故都北平。在他后来发表的《故都日记》里,8月16日的最后一段是:“接《人间世》社快信,王余杞来信,都系为催稿的事情,王并且还约定于明日来坐索。”17日的头一句又是:“晨起,为王余杞写了两千个字,题名:‘故都的秋。”可见还是编者的函索坐索逼出来的急就章。急就之章能写得这样隽永而有情致,就不能不靠平日的功夫,即细致的观察和深入的体会了。[4]

也就是说,在郁达夫写作《故都的秋》时,陪伴身边的是妻子王映霞和儿子郁飞。而到故都北平的原因是“杭州酷热”,是为了避暑。这种说法同郁达夫在篇首所说的“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似有扞格。那么,是郁飞之说过于皮相,还是郁达夫所说终为诳语?

郁达夫撒了一个小小的谎。因为在与《故都的秋》同一时段所写的《青岛、济南、北平、北戴河的巡游》一文中,郁达夫是这样说北平之行的缘由的:“就在这一天的晚上,我们离开了李清照、辛弃疾的生地而赶上了平浦的通车,原因是为了映霞还没有到过北平,想在没有被人侵夺去之前,去瞻仰瞻仰这有名的旧日的皇都。”[5]也就是说,郁达夫在《故都的秋》里所说的“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其实应该换为“为了妻子王映霞还没有到过北平”!只是,郁达夫为何不秉笔直书呢?或者为郁达夫开脱一下,难道是因为行文感情渲染的需要而为文造情吗?

这种解释恐怕过于简单了。因为我们紧接着又发现郁达夫还打了一个诳语:“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故都的秋》一文写于1934年8月17日,“近十余年前”即1924年左右。可是他最后一次到北京并不是“近十余年”前,而应当是准准确确的八年前。其因胪列于后:郁达夫在1926年写有《一个人在旅途上》一文。文中他先写道:“中秋节前新搬了家,为修理房屋,部署杂事,就忙了一个星期……”后又写道:“现在去北京远了,去龙儿更远了,自家只一个人,只是孤零丁的一个人。在这里继续此生中大约是完不了的飘泊。”[6]据此可以推定离开北京的时间应当是1926年的中秋节后的某天。而文末所标的“一九二六年十月五日在上海旅馆内”则可以将时间截止于10月5日。撒一个謊可以,或许无心而为;撒两个谎,必定事出有因了。

我们先看《故都的秋》中的第二个谎言:“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会不会是郁达夫无意间算错了年份?我们几乎可以肯定写此文时绝无算错时间的可能,并可以断定是故意为之的谎言。为何会如此肯定?其因在于八年前的那个秋天实在太过于特殊,它在郁达夫的生命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

八年前(1926年)的端午节午时,长子龙儿病夭于北京什刹海寓宅,此事对郁达夫的打击甚为巨大。郁达夫是这样叙写自己的心境的:“龙儿的病报,本是广州得着,匆促北航,到了上海,接连接了几个北京来的电报,换船到天津,已经是旧历的五月初十。到家之夜,一见了门上的白纸条儿,心里已经是跳得慌乱,从苍茫的暮色里赶到哥哥家中,见了衰病的她,因为在大众之前,勉强将感情压住,草草吃了夜饭,上床就寝,把电灯一灭,两人只有紧抱的痛哭,痛哭,痛哭,只是痛哭,气也换不过来,更那里有说一句话的馀裕?”并且郁达夫还用痛彻肺腑的语言写道:“当年的卢骚还有弃养在孤儿院内的五个儿子,而我自己哩,连一个抚育到五岁的儿子还抓不住!”[7]长子之殇,令他八年间再未踏足北京半步,即使故都有他的兄长,有他的朋友,有他的同事。如今故地重游,岂能平淡如水?这种痛苦在物是人非的处境里,怎么可能会不萦绕于心?怎么可能不会被作为计算时间的依据?

更何况,我们在文本中还可以找到切实的与长子龙儿、第一任妻子孙兰坡相关的记忆。如《故都的秋》中写了“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郁达夫的侄女郁风就曾在《三叔达夫——一个真正的文人》中对此进行了呼应:“一九二四年春天,三婶带着龙儿也从南方来到北京,在我家住了一个多月后就搬到什刹海北岸一所小房去住了。院里有两棵枣树,一架葡萄。三叔搬走以后,我只有礼拜天要求父亲带我去三叔家。夏天我们和他们全家常常穿过门前柳荫去什刹海,当年那儿是个游乐场,有多种北京传统的吃食:撒白糖的莲藕,荷叶粥,冰冻的柿子烙,凉粉,还有各种江湖艺人在那里卖艺。晚上常常是在三叔家吃过晚饭,搬出凳子在葡萄架下喝茶,父亲和三叔谈诗论画,我哄着龙儿弟弟捉萤火虫。”[8]

可以说,写《故都的秋》时,郁达夫的脑子里是不可能不会想到自己在什刹海北岸的那个小院子的,是不可能不去思念自己夭折的长子龙儿的,是不能不去回忆自己和第一任妻子孙兰坡的过往的。特别是《故都的秋》里的写枣树的笔墨:“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这与郁达夫八年前在《一个人在途上》一文中所写的内容有一种心灵上的勾连:“院子有一架葡萄,两颗枣树,去年采取葡萄枣子的时候,他站在树下,兜起了大褂,仰头在看树上的我。我摘取一颗,丢入了他的大褂斗里,他的哄笑声,要继续到三五分钟,今年这两颗枣树结满了青青的枣子,风起的半夜里,老有熟极的枣子辞枝自落,女人和我,睡在床上,有时候且哭且谈,总要到更深人静,方能入睡。在这样的幽幽的谈话中间,最怕听的,就是滴答的坠枣之声。”[9]

郁达夫《故都的秋》的写作时间是到故都北平后的第四天清晨,故而所写内容可以说几乎皆为过往生活的片段记忆。而这些记忆又多与龙儿和孙兰坡相关,与作者心灵深处的隐秘情感相关。所以,郁达夫的第二个谎言,即“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完全可以坐实为诳言。“八年”算作“十余年”的背后,不过是不愿思及但又不得不思及的过往北平岁月,特别是逝去的爱子龙儿以及自己负心的前妻孙兰坡!

既如斯,那第一个谎言的原因为何呢?“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这一说法的背后逻辑应当是:郁达夫前文提到“悲凉”时应当已经思及过往岁月了,后文自然不会提及伴其避暑的第二任妻子王映霞;但若依着文脉前行,则难免会写到爱子龙儿与前妻孙兰坡,这难免又会太过尴尬——身旁是王映霞和郁飞(郁达夫与王映霞所生),这又则能下笔?犹疑不定间,自然只能给一个模棱两可的理由:“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而前文所言之“悲凉”问题则可以解释为:首先,郁达夫下笔时心中有悲情,故而开笔就写:“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悲凉”何来?“写此文的头一天,8月16日,日记的开头便说:‘今天是双星节,但天上布满了灰云。晨起上厕所,从槐树阴中看见了半角云天,竟悠然感到了秋意,确是北平的新秋。”[10]前一晚七夕节里同新妇、幼子欢笑怡怡,第二日清晨又思及旧妇、夭子,岂能心无愧疚、悲凉?其次,后文未能将“悲凉”二字落实,其因在于新妇、爱子在侧,下笔顾虑太多。故而文章脉络往往欲深而浅,欲左而右,颇有左顾右盼之姿,尽显才子风流雅致。其实,不过以吟风弄月掩其心中憔悴之感罢了。

也正因为如此,才有后文“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这样突兀的誓言。不然,仅为一座八年也不愿踏足的颓废故都,值得如此重誓?

至此,《故都的秋》其旨意何在?答曰:吟歌美到极致的悲哀罢了!在郁达夫的心里,故都是美好的:秋草、秋花、秋虫、秋雨、秋果以及秋士都是美好的。但这种美是一种悲凉之美,是一种“物哀之美”:新妇“想在没有被人(指日本帝国主义)侵夺去之前,去瞻仰瞻仰这有名的旧日的皇都”,心中充满了新奇与向往,可这似乎注定故都要走向被“侵夺”的毁灭;自己思念逝去的令人魂牵梦萦的岁月,却连表达也没有勇气——八年前还想着“我因为想追求龙儿生前的遗迹,一定要女人和我仍复搬回什刹海的住宅去住它一两个月”;八年后连一声愧疚与爱也说不出一二来。

郁达夫在《一个人在旅途上》一文中曾经哀叹道:“现在去北京远了,去龙儿更远了,自家只一个人,只是零丁的一个人,在这里继续此生中大约是完不了的飘零。”这或许就是郁达夫的宿命,而《故都的秋》则是这种悲凉感的一个动人的注脚。其美学追求或许与杨万里的《秋凉晚步》相侔:

秋气堪悲未必然,轻寒正是可人天。

绿池落尽红蕖却,荷叶犹开最小钱。

参考文献:

[1][2][3][5][6][7][9]郁达夫.郁达夫精品文集[M].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18:81-82,66-67,103-104

[4][8[10]]郁飞.关于我父亲的《故都的秋》//林从龙等编.作家谈高中语文課文三编[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199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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