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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角色定位

2022-05-30王丽莉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2年14期
关键词:基层治理角色定位

【摘要】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因其专业优势成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力军”,担负着提供专业服务、干预危机事件、稳定社会心态等功能。结合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践,研究发现:参与基层治理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由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与自下而上的社会需求未能对接,心理工作的专业性与社会工作的利他性未能融合,服务的公共性与组织的逐利性之间存在张力,导致其角色偏离治理需求。明确社会心理服务组织作为治理的协作者、服务项目的运营者、专业力量的孵化者与链接者的角色定位,并通过建立与基层治理的联结机制、采取“本地化管理+项目运营”方式、培养和提升负责人的社会工作能力等路径助推社会心理服务组织融入基层治理。

【关键词】社会心理服务组织  基层治理  角色定位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14.011

随着中国特色社會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一些看似没有明确利益诉求的情感冲突、社会心理冲突等隐性冲突显现,其引发的恶性事件加剧了社会风险,对社会治理提出新的挑战。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将“心理干预”作为社会治理的方法纳入治国的大政方针开始,到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随着多个建设试点在全国各地推进,逐渐成为基层治理创新的亮点。尽管国家政策突出强调了社会心理服务的治理功能,但作为中国特色的新概念、新事物,如何融入基层治理,通过“由心而治”的路径实现基层“善治”[2]?学界的探讨集中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概念、内涵、功能定位[3]、建设面临的难点障碍、构建策略[4]等方面,关于如何发挥社会心理服务的治理功能,尤其是社会心理服务组织作为专业社会力量,如何参与和服务基层治理的研究成果较少。尽管有少数研究者指出,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存在“内容定位心理健康的倾向严重、社会心理服务与社会治理关系错位”[5]等问题,但对为何会产生这些问题缺乏深入研究。结合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的实践,笔者发现,厘清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角色定位是发挥其治理功能的前提,也为探寻其融入基层、助力治理的路径明确了方向。

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政策引领与角色扮演

本文中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即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主要是指从事社会心理服务的社会组织、社会机构,包括社会工作事务所、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和一些从事心理或健康咨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不包括公立的精神心理专科医院或研究机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具有的专业化、职业化优势,契合了社会心理服务的专业性需求,在试点建设中被作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力军”,承担社会心理服务平台的搭建和运营、心理健康服务的普及、协助基层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和危机事件等任务。

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政策引领。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基层治理,与党和国家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并逐步将其上升为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密切相关。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都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将心理疏导定位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改进与创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将“建立心理干预机制”与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并列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的主要内容。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概念,正式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内容,纳入“十三五”规划。2016年6月起,上海市长宁区、江西省赣州市、河南省西平县等12个地区成为首批进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地区。随着《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心理健康服务被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2018年11月,国家卫健委、中央政法委、中宣部等10部委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全国50多个试点地区将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之中。

16年的政策历程,从针对个体的心理疏导、心理干预转向从社会心理角度看待和思考社会问题的解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新时代防范化解个人极端风险、提升人民幸福感、培育良好社会心态、维护社会和谐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2020年被纳入“十四五”规划。在这一系列大政方针和政策引领下,社会心理服务组织逐步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专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受到重视。[6]作为探索社会心理服务实践的重要纲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要求各试点地区政法委、民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探索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并研究制定管理、规范、监督、评估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相关措施,促进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既有角色。随着2016年6月原中央综治办发布《关于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点的通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在全国推广。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快速推进服务平台与网络建设,提供普及普惠的心理服务,协助基层化解矛盾与纠纷,促进政策顶层设计与基层社会落地之间的迅速衔接,扮演了社会心理服务“主力军”的角色。

1.搭建、运营服务平台和网络。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环节,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发挥其专业优势,搭建服务平台和网络。随着音乐放松椅、心理沙盘、情绪宣泄仪等设备和心理咨询师、志愿者进入社区、学校、单位,各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从无到有并初具雏形。例如,上海市长宁区30余家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搭建了从区、街镇到社区三级实体化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站);并通过运营“长宁知心客”网站、公众号、居民区微信群等,把专业心理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7]北京市2019年就把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站)作为民生实事工程,每年投入2000万元,截至2021年底已建成247个心理服务中心,预计2022年底达到300个以上,实现街镇全覆盖。[8]这些服务站点,通过政府购买形式,依据《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规范》和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联合会的督导,全部由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承办运维。

2.提供普及普惠的心理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遵循从个体心理、群体心理到社会心态全方位、全覆盖的运行逻辑,心理健康服务是社会心理服务的“压舱石”[9],也是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大有可为的领域。其一,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针对目前社会大众对心理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不高[10],甚至存在偏见而避之不及等问题,上海市长宁区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组建了社区心理健康宣传巡讲团,根据社区需求菜单建立金牌课程库,把枯燥的心理理论研发成“爱商”心理文化课程、情感训练营、亲子训练营、职场训练营等品牌课程。[11]其二,提供针对性的、普惠的心理疏导。不同于市场上收费昂贵、远超普通百姓消费能力的心理咨询服务,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承接的是党和政府委托的公共服务。针对家庭关系紧张、老年心理、新冠肺炎疫情诱发的焦虑等问题,北京市西城区的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深入社区,就近为心理高危人员免费提供8次一对一的个案服务,用方便、普惠的方式化解心理困扰,促进社会心态的理性平和。

3.化解社会矛盾与危机事件。心理问题往往是社会问题的反映,而社会问题背后往往也隐藏着潜在的心理需求。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基层治理,一是通过建立社区的心理健康档案,增强社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与管理,提升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矛盾突出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发现和干预能力,预防和化解极端事件。二是拓展心理服务内容。通过与教育、司法、信访、妇联、工会等相关部门合作,与社区居委会、物业协作,参与矛盾调解。河南省西平县正是借助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把社会心理服务与党建、信访、婚姻家庭、疫情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区分需要不同程度关注的服务对象,建立三级防护预警机制。北京市东城区西河沿社区、海淀区清河街道的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把社会心理服务与基层“接诉即办”工作结合起来,运用心理学方法和技巧,更准确地了解居民诉求,主动问需,从源头上化解非理性情绪。

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角色困境与归因

作为“主力军”,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的确迅速推动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从无到有地建设,也给基层治理注入柔性的色彩。但初建的热闹过后,社会心理服务似乎沉寂了。在农村的试点地区,沙盘室、宣泄室等设施基本形同虚设。[12]即使在北京这类大城市的社区,社会心理服务站点也普遍存在心理咨询师坐等居民上门的现象。社会心理服务组织作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主力军”,在基层治理中处境尴尬。

缺乏与基层社区协作:角色边缘化。承办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社会组织在负责后续运营中普遍发现,即使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层社会主动的心理服务需求并不明显。对北京市247个心理服务站点的抽样调研显示,一方面,服务站点基本无人问津,多数以排班或只安排人值班的形式维持。另一方面,服务站点与社区之间的联系很少,幾乎没有社区居民知道服务站点的存在。少数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回应说,如果居民有心理服务的需求,他们会负责推荐,但的确这方面的需求非常少。然而对比2011年、2017年北京市对全市居民心理健康所做的普查:居民心理健康得分从82分下降到了75分,心理服务需求的比例从7.8%上升到11%。[13]由此可见,并非居民的心理服务需求少,而是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出现了治理的“信息孤岛”现象[14]。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并没有深入社区,而是悬浮于外,实质上被基层边缘化了。这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明显偏离了其参与基层治理的初衷。

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由政府自上而下推动进入基层社会,却忽视了与社区的协作是其被边缘化的主要原因。上级政府对社会心理服务的重视和基层对服务站点的漠视形成鲜明对比,使理想中的角色与现实中的定位差异较大。一方面,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15],社会心理服务组织被政府赋予服务“主力军”的期待;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社区运行主要依靠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作为政策执行的“一条线”,受到来自“千根针”的影响与制约,以致于基层组织与政府间的关系形成了类似上下级关系。对于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承办的服务站点,基层社区大多将其看作是行政的“又一根针”,由于基层社会环境和事务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而对其无暇顾及。而对社会心理服务组织而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速社会流动,基层社区成员构成日益复杂,成员间关系变得疏离、冷漠,群体认同感与社区归属感弱化,极大限制了其进入基层治理的行政空间。在缺乏与基层组织的联系与协作的情况下,其在社区中的熟识度、信息交流、服务对象转介等方面甚至不如社区里的房屋中介、银行网点等商业组织。[16]

囿于专业性原则:服务角色被动。社会心理服务组织以其专业优势进入基层社会提供服务,却遇到了心理服务的职业要求与社会治理需求之间的冲突,或者说“被动干预”与“主动服务”的矛盾。究其原因,在于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的专业角色与社会心理服务要求的治理角色存在较大差别。一方面,专业心理咨询注重个体内心的体验,其动力需要从需求者内心出发,“谁痛苦,谁求助,谁改变”。主动的求助意味着希望得到改变。因此,求助者希望改变现状的强烈愿望是心理咨询能进行下去并发挥作用的关键,否则,反而会引起求助者的心理防御。因此,心理咨询专业工作者需要恪守的是“不求助不帮助”的被动服务原则,需要等待来访者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尽管社会心理服务与心理密切相关,但不等同于心理健康服务,也不囿于心理健康问题,而是需要结合“社会”和“社会心理”视角,运用心理学方法和技巧,通过社会工作的手段,引导、化解社会生活中的现实问题。这要求社会心理服务组织不能只依靠专业的心理咨询与疏导[17],还要具备社会工作的思维、方法和经验,特别是要拥有助他的理念,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社会心理服务是实现社会“软治理”的手段,社会心理服务组织被赋予了服务与治理的角色。但是大多数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在实践中缺乏社会工作方法和经验,将社会心理服务的内涵等同于心理健康服务,在被赋予社会心理服务“主力军”角色时,各试点地区在资源配置和内容定位上都表现出明显的“个体”视角和“心理健康化”倾向,服务站点的硬件配置以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咨询、放松宣泄性工具为主,提供的服务也主要是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等。一方面,囿于心理咨询的不主动服务原则,大多数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缺乏深入基层发现需求的动力;另一方面,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难以避免的行政化取向也使其较少积极主动从服务对象的需求出发,而更偏向于关注那些完成购买服务需要评估的业绩指标。[18]因此,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宁愿坐等居民上门求助,也不愿深入社区了解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剧了其在社区中的悬浮。

公共责任意识缺失:角色异化。在各试点地区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大多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承接和运营服务站点。一方面,试点建设期比较短,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基本上采取政府从上到下“层层发包”;在购买社会心理服务的标准和评估办法上缺乏规范,对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的选择容易偏向于那些已与政府建立了信任或有着合作经验的组织。另一方面,作为新生事物,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建设采取边筹划边建的方式,缺乏对其后续运营与持续发展的统筹规划。特别是服务站点由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承接后,相应的运行与发展的责任似乎也随之转给了社会组织。但如前文所述,缺乏社会工作思维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能否承担起这个责任?由于对政府购买服务单方面的依赖,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对站点的建设运营主要以迎合购买服务的意图和需要为核心,以完成指定项目为工作内容。服务于发包方的利益选择使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实际上缺乏发现基层社会心理服务需求的内在动力。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247家已建成的社会心理服务站点中已出现了少数社会组织完成基本指标就撤出,导致站点空置的现象。

这与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具有内在逐利动机密切相关。尽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非营利性是社会组织的本质属性之一;但民政部对“非营利性”的界定并不在于是否营利,而是包含以下两方面的涵义:其一,强调社会组织的营利所得不得进行分红或私分;组织注销后,剩余财产应移交社会公益事业发展;[19]其二,出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经营性项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获取合理的利润。[20]然而,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如何衡量社会心理服务的“合理的利润”,未能有明确统一的量化指标。特别是由于在社会心理服务中占比重更多的是人力资本,如何平衡公益与激励是一个难题。因此,多数社会心理服务组织仍处于募集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弱,购买服务仍是获取资金的主要途径,同时政府监管及社会监督重点并没有过多关注其营利性活动的境地,生存和逐利也就成为其运行的必然逻辑。

基层治理中社会治理服务组织角色的重新厘定

反思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角色困境,需进一步细分其作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主力军”的定位。如何使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既能发挥专业优势,又能积极回应基层治理的需求,核心在于厘清其专业的“主力军”角色与治理的协作者角色之间的边界。

基层治理的协作者。社会心理服务不是从病理学和医学角度解决个人心理健康问题[21],而是重在培育积极健康的社会心态,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这种社会治理功能的定位使其呈现出服务的主动性、专业的社会性和内容的拓展性三大特征,其核心在于服务和服从于治理的需要,成为治理的协作者。

其一,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帮忙。以主动的态度而不是专家的身份进入基层社会,是社会心理服务组织与基层社会建立联系的前提。由于大众对心理服务和社会组织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不高,甚至存在偏见,仅靠举办几场心理知识讲座、开展几次任务式的团体活动,很难与社区和居民之间建立起持续联系。只有在基层治理面临棘手难题时总能提供从心而治的解决方案、坚持为社工建立心理档案和做定期的心理疏导、為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做好预防监测等,才能逐步建立与基层社会的信任,继而逐渐将自己转变成基层治理的一员。

其二,探索心理学技术与治理需求的结合。社会心理服务着眼于心理学技术与社会工作方法的联合,从而为治理提供支持。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治理,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将心理学技术、方法主动地运用在解决治理面临的难题上。这要求它不仅要有心理服务的专业性,也要有对治理需求的敏感性,逐步培养社会工作的助他精神,成为基层治理真正意义上的“伙伴”。

社会心理服务项目的运营者。“专业事情专业做”的原则指明了社会心理服务由专业组织提供,但维持服务站点或平台的持续运营不一定是专业组织擅长的领域。“主力军”角色并不能一概而论。首先,我国心理健康服务市场还不健全。长期以来,受心理咨询服务的被动性特点、国民性格的保守性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本土的心理咨询服务市场还远未开发,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乱象丛生,极大限制了心理服务行业的良性发展。其次,社会心理服务具有不同于一般公共服务的特殊性。这使社会心理服务站点不同于养老驿站,不仅提供专业心理服务,也要服务于基层治理的实际需求。因此,完全由社会心理服务组织运营的站点容易陷入专业的固步自封和对短期利益的追求。一旦缺少政府后续资金的支持,这些服务站点将难以为继,造成政府财政的巨大浪费。因此,就基层社会心态建设而言,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或平台应由基层治理组织负责,再根据治理需求以项目制形式寻求社会组织的专业帮助。由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来承担专业服务项目运营,而不是服务站点运营。这既符合其作为基层治理协作者的定位,也能确保社会心理服务真正对接和满足基层治理的需求,同时减弱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的逐利动机。

专业力量的孵化者与链接者。目前,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面临专业人才紧缺的挑战。一方面,心理学人才供需差距非常大。在120多万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心理咨询师中,只有三到四万人从业,且水平参差不齐。全国62.8万个村和社区[22],按照80%的建成率算,至少要建立50万个社会心理服务站,即便每个机构设1名专业人员,也需要50万人。另一方面,尽管社会工作者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学基础,但他们从事深度心理健康服务的技能相对薄弱,缺乏应对普遍性和群体性社会心理问题的能力。故现有社会心理服务人才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尤其是2017年9月心理咨询师的职业资格认证取消后,行业管理未能实现无缝衔接,更凸显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培养的迫切性。因此,发挥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的专业优势,链接、整合专业资源,孵化培育专业力量,成为缓解社会心理服务人才短缺困境的有效途径。一是在行业组织的督导监管下,由具有培训资质、能力和师资条件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利用服务平台来培训人才。例如,浙江省嘉兴市采用“轻量化、重实践”的裂变模式培养心理顾问;北京市在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指导下,制定和建立社会心理指导师人才岗位能力培训体系,并与服务站点签约,获得证书者可入站实习。二是鉴于我国心理学专家、精神科医师力量极为有限[23],但资源却很分散,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可以发挥资源链接者作用,将心理专家、社会心理督导师与基层社会需求及时对接起来。

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进路

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组织与基层治理体系的联结机制。其一,发挥党建引领与吸纳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的作用。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本身具有较强的政策驱动性。故建立与基层治理的联系,首先要建立与基层党组织的联系。由于长期以来,专业社会组织只强调专业优势,党建工作相对较弱[24];其自身管理与基层党组织不存在关系,也限制了党组织和党员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中发挥作用。缺乏政治引领,难以避免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发展目标的偏离。可以将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纳入街镇或社区党建联系组织,或者将其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的成员中;通过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街镇或社区党组织活动,促进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与基层治理形成常态化联动。由此,既实现了基层党建的全覆盖,也增强了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对基层社会的熟悉度和影响力,有助于提升基层社会对社会心理服务的认可和接纳度。

其二,在组织结构上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纳入基层治理框架。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的治理协作者角色决定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不应该由社会组织“一包到底”,基层党委和政府应肩负起对服务站点的管理与监督责任,通过组织结构上的互嵌以加强两者的联结。一方面,基层社区负责人兼任服务站点的名誉站长,既能对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在基层开展服务提供支持,也有利于服务把脉基层治理的真正需求,并监管服务质量。同时,也在潜移默化中督促基层社会负责人重视、学习和提升运用心理学技术和方法开展治理的能力。另一方面,社会心理服务组织负责人进入基层党组织,既可借助治理的行政力量深入基层,有助于与服务对象建立信任,也可在无形中增强其服务于基层治理的责任感。

“本地化管理+项目运营”提升服务专业化与公益性。其一,明确基层党委政府或社区对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管理权。社会心理服务站点作为提供服务的主要载体,被各试点地区纳入了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体系。但其社会治理功能使其不能如养老助残类公共服务平台那样完全外包式运营。一方面,大多数组织缺乏社会工作方法的应用,较难融入基层社会;另一方面,服务站点建设伊始,大多只有个别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参与的组织具有较大的模糊性、多样性和复杂性,[25]如北京市多为社工事务所、社工发展中心、心理咨询公司等民办非企等公益非营利组织,甚至有少数企业参与。[26]它们以“第三方”身份出现在基层社会,往往被认为具有中介性特征[27],受营利性动机强于助他理念以及行业发展不规范等因素影响,难以确保服务站点运营的公益性目标。

其二,社会心理服务组织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参与基层治理。基层党委政府或社区可根据治理实际需求,采取项目化运营方式,向社会心理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确保服务的针对性。首先,项目驱动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将基层治理的需求作为其获得发展的关键因素。其次,与层层发包、作为国家治理机制的项目制[28]不同,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的项目化运作是指将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的需求转化成项目的形式,由社会心理服务组织来竞争。低质量的服务会在竞争中被淘汰。最后,基层党委政府或社区通过项目评估、督导,确保服务项目规范运行的同时,促使其逐渐提升专业化水平和适应基层治理需求的能力,从而改变社会组织只能通过“人际关系”“政府资源”[29]等获得生存和发展的依附地位,最终成长为基层治理真正意义上的伙伴。

培养和提升社会心理服务组织负责人的社会工作能力。如何推动社会心理服务组织从被动参与转变为主动帮忙,需要将其从专注于心理疏导的心理健康服务转向作为社会工作的社会心理服务,其中关键是要加强对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能力的培养与提升。

其一,强化负责人服务于治理的责任意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超越个体心理层面,为解决社会心理问题,而进行有计划的社会心理监测、引导、问题化解和危机应对等活动的社会治理机制。[30]基层党委政府通过党组织活动、社区活动等多种途径加强与社会心理服务组织负责人的联系,逐步培养其不仅关注心理问题,还要形成主动、助他的社会工作理念和协同基层治理的工作态度。是否具备社会工作的理念直接影响社会心理服务组织与基层党委政府或社区是结成“伙伴”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继而影响当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其二,激活负责人参与治理的潜力。行业组织作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枢纽型组织,在引领、带动社会心理服务参与治理的过程中扮演着监督规范、桥梁纽带的角色。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履行“建立社会心理机构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管机制,制定准入标准、收费标准、职业道德水准等量化考评指标体系,心理服务社区准入和岗位人员管理制度”[31],对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服务站点的工作进行过程监管、定期督导、评估,通过颁发资质证书,开展经验交流,选拔示范、树立典范等,引导帮扶执行项目能力弱、与社区关系不密切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开阔工作思路,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从而培养、引领社会心理服务组织的负责人逐渐能够在抗洪救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体现自身价值,作出成就,从而解决其参与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之后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凸显了治理过程中情感管理和人文关怀的重要性,社会心态建设成为治理的重要内容,这更赋予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机遇。作为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从无到有的“主力军”,需要在自上而下的政策引领与贴近基层治理的需求、不求不助的职业伦理与主动助人的社工思维、公共服务的责任与社会组织的生存发展之间,平衡角色冲突。尤其应厘清专业服务的提供者与基层治理協作者的角色边界,处理好基层党组织、社会心理服务站点与社会心理服务组织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基层党组织引领下,通过社会心理服务项目的运营,发挥专业力量的孵化者与链接者作用,建立起与基层社会的联结、信任并逐步融入其中。社会心理服务组织能否抓住机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负责人是否具备娴熟的社会工作能力,如何发现、培养与塑造优秀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带头人是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嵌入基层精细化治理研究”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分别为:20BZZ069、20ZDA080)

注释

[1]《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9日,第2版。

[2][21]辛自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定位与思路》,《心理技术与应用》,2018年第5期。

[3]林颖、蒋俊杰:《从心理疏导到社会心理服务——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重大创新》,《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俞国良、谢天:《社会转型:社会心理服务与社会心态培育》,《河北学刊》,2018年第2期;俞国良:《社会转型:社会心理服务与社会心理建设》,《心理与行为研究》,2017年第4期;祝卓宏:《从政策语境视角试析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功能定位》,《心理学通讯》,2019年第1期。

[4]乔志宏:《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心理学通讯》,2019年第1期;伍麟、刘天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现实困境与推进路径》,《中州学刊》,2019第7期;黄亮、齐巍等:《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多视角反思与整合构建策略》,《心理科学》,2020年第6期;王俊秀:《多重整合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政策逻辑、建构策略与基本内核》,《心理科学进展》,2020年第1期。

[5]池丽萍、辛自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应然与实然:基于全国12个试点地区的评估》,《心理科学》,2019年第4期。

[6]《2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国政府网,2017年1月24日,http://www.gov.cn/xinwen/2017-01/24/content_5162861.htm#allContent。

[7][11]张磊:《新时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与探索》,《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4卷。

[8][26]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发布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站)名单的公告(2021)》,北京市民政局网站,2022年1月4日,http://mzj.beijing.gov.cn/art/2022/1/4/art_371_622874.html。

[9]闫洪丰等编著:《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解析》,北京:科学出版社,2021年,第134页。

[10]傅小兰:《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人民论坛》,2017年11月上。

[12]伍麟、刘天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现实困境与推进路径》,《中州学刊》,2019年第7期。

[13]李雪、侯婧:《由心而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之北京模式》,《中国民政》,2022年第20期。

[14]卢福营:《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扩散》,《学习与探索》,2014年第1期。

[1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

[16]刘艳霞、徐永祥:《城市社区治理参与主体的社会网特质研究——以北京市Z社区为例》,《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17]王丽莉:《疫情防控下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嵌入基层治理》,《人民论坛》,2022年第9期。

[18]易艳阳、周沛:《社区服务机构运行逻辑与基层政社关系——以江苏省“残疾人之家”为例》,《学习与实践》,2021年第1期。

[19]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释义》,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第19页。

[20]马立、曹锦清:《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自治困境与优化路径——来自上海的城市社区治理经验》,《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22]《中国民政部2020年2季度民政统计数据》,中国民政部网站,2020年8月31日,http://www.mca.gov.cn/article/sj/tjjb/qgsj/2020/2020083102001.html。

[23]《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要求到2020年全国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4万名。据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人口中精神障碍患者达2.43亿人,总患病率高达17.5%,平均约13个人中就有2个人是精神障碍患者。精神医生缺口高达40万左右,精神卫生社会工作方向的人才缺口更大。

[24]孟晓玲、冯燕梅:《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模式、困境与路径》,《西安财经大学学报》,2021年第3期。

[25]贾志科、罗志华:《新时代社会组织治理:面临的问题与路径选择》,《学术交流》,2020年第3期。

[27]王阳亮:《自主与嵌入: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角色和逻辑》,《学术交流》,2019年第2期。

[28]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5期。

[29]王清:《项目制与社会组织服务供给困境: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化运作的分析》,《中国行政管理》,2017年第4期。

[30]卢俊、陈宇舟:《社會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理论意义与实践路径》,《红旗文稿》,2019年第24期。

[31]北京市委市社工委市民政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2022年3月11日,http://mzj.beijing.gov.cn/art/2020/11/19/art_9372_25226.html。

责 编∕陈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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