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别人沉默
2022-05-30张君燕
文萃报·周二版 2022年32期
清朝文学家田雯有一次带着一名随从外出办事。中午,两人在一家小店吃饭,出门时,一个醉汉急匆匆闯进来,田雯忙向旁边躲闪,却还是被醉汉撞到,好在田雯及时扶住随从,才不至于摔倒。不过醉汉却因为重心不稳 ,狠狠摔在地上,磕破了头。
醉汉拿布包扎了傷口之后,拽着田雯不让他们走,一口咬定田雯撞倒了他,要让他赔偿。田雯当然不会纵容这种颠倒黑白的行为,心平气和地与之讲道理。没想到醉汉却不依不饶,还拉了几个同伙给他作证。随从气不过,也请来几名路人作证,路人目睹了之前的经过,表示醉汉无理取闹,确实是他撞倒了田雯。
巧合的是,两边的证人人数刚好一样,随从便想再拉一个证人来证明。这时,随从看到站在旁边的一名店小二,店小二一直站在柜台边,对于之前发生的事情,他应该再清楚不过。于是,随从向店小二提出请求:“您一定亲眼目睹了事情经过,请您告诉大家,刚才是谁撞了谁?”店小二的神色变得慌张起来,连连摆手,吞吞吐吐地说:“我……我不知道。我什么都没有看见。”说完之后,不管随从再怎样说,店小二都沉默不语,不肯再说一句话。好在后来有几名正直的顾客站出来,为田雯作证,见大家证据确凿,醉汉最后灰溜溜地走掉了。
随从很生气,觉得店小二缺乏正义,甚至没有基本的道德感,想要找他理论一番。田雯制止了他:“不必如此。他可能确实没有看见事情的经过,也可能迫于某种压力,或者本身性格胆小怕事,不愿意作证。我们不该用道德来评判他,因为这是他的自由。” (摘自《做人与处事》 张君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