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与碎片,二三事
2022-05-30于坚
辛格的《傻瓜吉姆佩爾》是一篇好看好玩的小说。吉姆佩尔是个天真汉,人家说啥他相信啥,一辈子都在受骗上当。在我们这个一切教育都推崇聪明人的时代,大家都尽量避免成为这种人——多余无用、不确定、无意义,非真理,一个垃圾桶里的杂件。承认人乃无端被抛入世界的悲剧角色,承认这种无可奈何的、骗局似的戏剧性,自暴自弃、逆来顺受,从不为一己之私恨这个世界,倒是莫名其妙地感恩不已,令这个傻瓜的一生就是个名副其实的傻瓜,但他却想象着自己是个人见人爱的王子,顾影自怜。有时候,这位正在写自画像的作者觉得这就是他自己。写作这种事可不保证作者不会被欺负,著作等身是一回事,那是想象力的结果。傻瓜吉姆佩尔又是一回事,这是你的现报、待遇。这正是世界这个老伙计的有意思之处,要不然,它可真是无聊透顶。
清晨5点,此时他已起床下地开始动笔。用了五千年的笔在他手上现在成了一个转喻,指的是他的那台苹果电脑。他青年时代就养成早起的习惯,那时刚满16岁,被国家分配到昆明北郊一家生产矿山机械的工厂去当工人(铆工),每天必须5点就起床,才能保证8点之前进入工厂。工厂距城里9公里,他步行大约3公里,再乘6公里的公共汽车。当他进入厂门时,太阳刚刚升起,高音喇叭在播送一支军队的交响曲,响彻工厂围墙外面的原野。现在他67岁了,正在洗漱间里面对着一面镶着土红色雕花框子的镜子(他在古董店花了200块钱买来的,新工做旧。波德莱尔所谓的那种“深邃的镜子”?不是的,这片玻璃令看他看起来有点像一幅陈年老画中的魅影)睡眼惺忪地开始审视自己,这是他吗?这幅画有点像伦勃朗的自画像之一(伦勃朗画过多幅,他曾经在大都会博物馆端详过,那是一位不好看,甚至有点臃肿、凶恶的忧郁男子。暗藏着傲慢和自信,为高血压或者胆结石什么的忧心忡忡),他又如何?轻微泡肿,鬓角附近又出现了一块铁豆(他的家乡管在炉子上炒过的干蚕豆叫铁豆,嚼起来嘎嘣脆)大小的老人斑。肤色紫红中泛黑,有点像湄公河下游的土著,被太阳晒的。他喜欢太阳,一生都在太阳下晒,只要有机会。他不大喜欢戴帽子,买过几顶,后来都扔掉了。1995年,他开始剃光头。其实他还没有秃顶,他只是觉得任何发型都令他看上去像是在模仿某人,只有剃成光头,那才是本来的他。毕竟,从娘胎出来的时候,他就是一颗光头吧。其实他有一头天生的卷发,现在留起来,应该是白茫茫的了吧。
镜子里的这位是他吗?照镜子是他一生最喜欢的事情之一,尤其在青年时期,每次照都盼望着出现在那块光辉熠熠的玻璃上时,能比上次更英俊一点,他渴望女子不是根据他的智慧而是外表就垂青于他,像莫泊桑写过的那位俊友。他不确定他是否算得上英俊,他像云南以南湄公河那边的马来人种那样,有着一副厚嘴唇、狮子鼻。他是这种,当时代风尚崇拜奶油小生,他其貌不扬;当时代崇拜《水浒传》里面的那种男人,他算得上是个一望而知的好汉(确有人说他长得像一位屠夫)。但这位,确实就是他吗?他陪了他一生,青年、中年,晚年,从清晰简洁刚毅到模糊混沌臃肿,细节越来越多,恍兮惚兮其中有象,越来越难看清楚,他并没有垂垂老矣,甚至还有点儿虎视眈眈,他到底是谁,这个一生都在写字的人,他确实是镜子里的这一位吗?此刻他沉默不语,如果他没有写下那些洋洋洒洒的文字的话,他是谁?世界不可能通过这面镜子看见他。它通过他的语言。可是,这位沉默不语者确实一生都在陪伴着他,离他最近。他消失了,镜子还会照出别人,他当然也可以在另一块镜中照出他自己,还是这个样子,一点儿都没变。所以,这个镜子貌似明镜高悬,其实是个骗局,令他以为镜子中的他真的是他。可是语言就不同了,你说的话别人说不出来,意思可能差不多,但是说法、语感独一无二。你那块皱巴巴的大舌头!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朱熹)有其言必有其人,语言即存在,写诗令他战胜时间,战胜它的专制、漫长、无聊。充实之谓美(孟子),获得存在感。这种事情确实是谋生这种事无法胜任的。有一年在日本,他和东京大学那位教授聊天,那人也写点诗,他听到对方说出永恒一词时有点惊异。“我们这里已经不用这个词了。”一次,与德国汉学家顾彬聊天,老顾揶揄道,灵魂是什么?他无言以对。贞人、《诗经》作者、屈原们开创的以诗招魂、立心、“系辞焉,以断其吉凶”——这一持续了至少四千年的事业还有将来吗?杜甫是信任的,“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但他不同,他和他的同道遭遇了汉字自商王武丁时期大爆发以来最严重的怀疑、危机。
最近的世纪可谓“万物支离破碎,狂舞不休”(吉姆·莫里森)。“很少有人能想象,多么深重的悲哀才会让人向往迦太基的重生。”(福楼拜)他这样的作者的一生是各种碎片连缀而成的,不断地遭遇各种中断,这些中断令他的生命总是浅尝辄止,或者说好听点:点到为止。从一个碎片到另一个碎片,某种故乡世界中的漂木。与漂木不同的是,漂木总是被大海送往某个海岸,再去往另一个海岸。而大海总是那个大海。他这种碎片与大海上的漂木不同,他没有大海。他一生都住在他的出生地昆明。他可能上午还在故乡的一口老井里汲水,下午这口井就被一卡车水泥填掉了。昨夜窗外还是一个街区,醒来已经成为一片瓦砾。昨天他吃了二十年的一家包子店还在营业,炉子上架着磨盘大的蒸笼,次日已人去楼空。20世纪可以说是一个全球大拆迁的世纪,对全球化的向往导致了每个民族国家对自己的历史都持一种否定态度,未来主义成为时尚。曾经满足于“宅兹中国”的老中国更是激进,拆迁持续了一个世纪,到他的时代,他的明代就建造起来的出生地昆明已经面目全非。不停的拆迁、中断令他的一生也成了一个充满碎片的废墟,在空间上与他的祖先们完全隔绝,在细节上失去了传统。他的一生只能在时间中,像普鲁斯特那样“追忆逝水年华”才能连缀起来,就像是一件百结衣。他自命自己的写作,是废墟式的写作。
本雅明在20世纪30年代说到“光晕”。“一定距离之外的独特显现,无论它有多近。”这个词接近于汉语的“灵光”“恍兮惚兮,其中有象”“文以气为主”,“泣鬼神”者,一切都破碎了,技术令一切都可以复制但不能复原。事物的灵光也随之消失。“光晕”(aura)即艺术作品的“仪式功能”“宗教功能”。光晕就是不确定,“距离”是不可测量的。“大地之上,可有尺规,绝无!”(荷尔德林)作为左派理论家,本雅明并不确定这种消失对生命意味着什么,有时候他幸灾乐祸,有时候他很担忧。
马克思早就预见到这个“灵光消逝”的时代的到来:“市场总是在扩大,需求总是在增加。甚至工场手工业也不再能满足需要了。于是,蒸汽和机器引起了工业生产的革命。现代大工业代替了工场手工业;工业中的百万富翁,一支一支产业大军的首领,现代资产者,代替了工业的中间等级。”“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共产党宣言》)
金钱、物,是数字的、可以确定的,这意味着人的关系的量化。而他来自另一种传统:“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庄子·齐物论》)“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庄子·应帝王》)对于这种传统来说,确定性、量化乃死亡之路,灵光须臾不可或缺。20世纪是一个追求确定性的时代,确定意味着碎片、终结。他正是一个生活在灵光消逝的废墟上的碎片。这意味着他这人的一生不会再像他的祖先那样具有传统决定的完整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孤独的碎片,虽然到处轰轰烈烈为他者所包围。一切都不确定了,他一生都在各种中断之中。中断导致了一种废墟化的存在。
“礼失而求诸野”“物相杂,故曰文”。碎片也令另一种“间距”出场。碎片与碎片的间距(法国哲学家朱利安2015年创造的概念,“在距离下互相观察、互相映照,事物才会彼此发生作用。”)“‘间距作用时,不是分析性的,而是有动能的;所凸显的不是认同,而是孕育力。”(参见《台大中文学报》第六十三期翁文娴《自法国哲学家朱利安“间距”观念追探——也斯在中国诗学上打开的“间距”效果》)语言即存在。碎片意味着语言约定俗成的能指与所指发生了中断,但是藕断丝连。在新的焊接中,昔日风马牛不相及的碎片被联系起来,生成新的意义空间。对他来说,因为中断而发生“间性”不是哲学上的观念,而是他生命中的各种中斷造成的碎片所致,这种间性对他的写作影响至深。他后来声称,他的写作是废墟式的,他只是在碎片中连缀、焊接、令它们在其中生发出意外。他意识到并承认这种中断,置身于这种命中注定的废墟并非只是负面的,这未尝不是好事,正是这种废墟上的碎片结构了他的一生,某种绝望而又期待的废墟感导致了他写作的内在尺度和气质。过去是此路不通了,未来并不确定,只有立足于现在这个碎片。碎片,一方面是空间性的,另一方面,它们,那些漂移着的岛屿也不仅仅是一些彼此孤立的事件、短时段。长时段依然在暗中连缀着这些碎片,令它们总是处于一种共同的精神氛围,像是消失了的但是其声可闻的大海,它只不过是退回了远方而已。就像宇宙,他知道这个词,这个事物的巨大存在,但是他从来没见过宇宙,他见过一些星子,在童年那些漫长的黑夜,星星很多。
昆明本来就是造物主留下的一堆碎片。远古,这里曾经是一个巨大的海洋整体,叫作古地中海。地质运动导致大海退去,海底暴露出来,成为无数的地理碎片,山脉、喀斯特、丘陵、沼泽、水坑、洼地、红色的酸性土壤、断裂带、沉积石灰岩、干掉的岛屿、断层、河流、坝子……被一个幻影般的、“曾经的大海”连缀在一起。
滇池,曾经是大海中的一滴水,现在成为大海的一个单薄影子,其波光总是令他嗅到远古的气息,他总是隐隐感到,这儿曾经是一个大地方。普希金的《致大海》是他青年时代最喜欢的一首诗,他站在滇池边上背诵过无数遍,每次这首诗都带着他回到滇池的前世。他置身高原上,滇池只是一个湖泊,而他后来却写了很多关于大海的诗,长诗,这绝非偶然。他似乎有一种深记忆,远古世界消失的一切,经常会在意识深处漂木般地涌来。
其实他父亲来自四川盆地沱江边的一个古码头(资阳南津驿),1949年,父亲在南京中央大学即将毕业时,学业突然中断,跟着大军南下昆明,这个文职人员有时候在行军之余,会用水笔在笔记本上写些格律诗。他来自一个大家族。他的祖父曾经考取保定陆军军官学校,没去。在家里写毛笔字,读书、浇花,嫁接果树。
他的母亲是昆明人。祖先300年或500年前从南京迁来,高祖父是个铜匠。外祖母在昆明武成路开着个布店,小脚。母亲中学时代投身革命,后来当了数学教师。
1954年8月8日,他出生在昆明一家医院,与他母亲不同,他母亲是外祖母用剪子、炉灰和布带自己接生的。他母亲躺在一张西式的铁床上,旁边摆着手术刀、棉球、酒精和针管等等。就出生这件事来说,这种接生方式就是一次深刻的中断,他是作为在医院里出生的那种现代人而不是在羊圈或木床上出生的那种古人。他出生之际,苏联人还没有离开(他们在美国人撤退后进入昆明),他母亲在产床上看见那些金发碧眼的医生在走廊上穿来穿去。
最初的中断还发生在他三岁的时候,他童年的床被捐出去炼了钢铁。那是一张欧式的绿色钢制摇篮床。幼年时代的一切都很模糊,唯有这张床他记得清清楚楚,这是他自己的第一张床,放在昆明武成路福寿巷一个四合院深处的一个光线阴暗的房间一角。他记得他母亲如何一次次将他从这个被铁栅栏围着的深渊里抱出来放到地上,让他学习走路。忽然一天,那个角落空了,而他还没有成长到可以离开摇篮的时候。他回到他外祖母的木床上,有时会从床上滚下来。他父母都是时代中的积极分子,忙于工作,少有时间带他。在那些传统的黑夜里,他睡在外祖母旁边,听着她念故乡歌谣:
张打铁
李打铁
打把剪子送姐姐
五岁的时候。他再次遭遇中断。他患了急性肺炎。因为父母忙于事业,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就要死了,送到医院,被拒绝收治,几乎是个死娃娃。母亲哭着哀求,才勉强收下,注射大量链霉素后痊愈,后遗症是他的耳朵聋掉一半,由于听不清楚,他没有学好汉语的部分发音(汉语对他就是书写,下手写诗,他后来总结道),终身陷于被嘲笑“大舌头”的苦恼中。自从普通话风行以来,人们像西方人那样很在意发音的清楚准确,而过去在中国这种通过文字一统而方言各行其是的文化中,发音并不是那么重要。人们彼此可以看文章,但是听不懂他说啥。这次中断令他终生都必须忍受人们对反常人士的秘而不宣或公开的歧视。
小学是在一座原来的庙里上的。他的教室就是从前的大雄宝殿。语文老师是模范教师,他们班上课的时候,那些可以拆卸的雕花门一扇扇被拆掉,让进修的语文教师坐在外面的走廊上旁听。这是一个充满荣誉感、积极进取的班。教室里有块木板,老师每天为表现好的同学(专心听课、积极发言、完成作业)发一面红纸剪成的小旗,得到的同学就可贴在木板上自己的名字后面。他的旗子总是落在最后几位。一方面是听力不好,上课他总是听见一句、没听见下一句;另一方面他又总是在发呆,心不在焉,想入非非。多年以后,回忆起那个教室,他记得的是教室外面的鸽子、银桦树和雨天。另外,他不习惯教室里这种积极上进、力争上游的氛围。他来自昆明最传统保守的街区,那里居民奉行的是仁义礼智信、温良恭谦让。瞧瞧那些名字:中和巷、饮甘巷、一丘田、保和巷、上马巷、下马巷……他童年的家在福寿巷里,一个有水井和花台的四合院。不远处是文庙、武庙、三一教堂、城隍庙、翠湖……他是一个天性胆小的人,天生害怕这个世界。他父亲本来给他取的名字是于长风,“愿乘长风破万里浪”(《宋书·宗悫传》)。童年他经常哭泣,父亲希望他坚强起来,故改名为坚。
体育课,他的噩梦。他怕极了操场上那匹木马,它总是令他丧失尊严,成为一个笨蛋。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他的噩梦。在学校里要会打架才能避免被欺负。他不会,胆小怕事。学校里这一套与他的街区的传统全然不同。他饱受欺凌,帽子经常被同学抢走,在教室里飞传。一个可怜巴巴的角色,经常向隅而泣,不知所措。到了四年级,他还没有加入少先队,是班级最后的几个落后分子之一。老师布置作业,用“果然”造句,他写道:“有一天,我想我要死了。到了夜里,我果然死了。”成为班上的笑柄。另一天,老师在念得了最高分的作文,他没听清。老师念完的时候,全班都转头看着他。他才知道这是他写的。这或许是他第一次意识到作文这件事的非同凡响。
1963年的某日,他目睹武成路的三一教堂着火,三具烧焦的尸体被从教堂的窗子抬出来,终生难忘。另一天,一个少年在小花园中间的池塘里被淹死,盖着一床席子躺在周围高大的桉树下。他后来见过许多死亡,早年,他目睹的死亡是美丽的。蝴蝶之死,秋叶之死。
他少年时期的教育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他父亲,那个前地主的后代让他背诵《三字经》、练习毛笔字。背课文,错一个字就用米达尺在手心上打一下。他最喜欢读一本小书:《新华字典》,他甚至背诵了它。在学校,老师为他们朗诵《欧阳海之歌》,课文还包括《半夜鸡叫》《狼来了》《伊索寓言》《刘文学》。比较完整的时期是幼儿园到小学,持续了七年之久。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中断再次发生。
1966年到了。开学时,教科书只剩下一本,红壳子的。语文老师换成了一位小伙子。这位青年教师不顾原来的班干部,将重大任务交给他,让他代表全班在一个大会上发言。到发言时,他窘迫得满脸通红,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忽然号啕大哭。
他的生命中发生了几件大事。
有一天跟着父亲在房间里用一个搪瓷洗脸盆烧书。他父亲是个读书人,订了许多杂志:《收获》《新观察》……也为他订了《儿童文学》《少年文艺》,这是他每个月最盼望的一件事,绿色的邮递员敲门进来,递给他一本彩色封面的小书。家里的藏书几乎全部烧掉,烧了整整一个下午。父亲书架上只剩下几本,其中有《鲁迅全集》。他读完了这部书,那是1967年。
邻居女孩的母亲死了。她是一个美少女,他朦朦胧胧地喜欢着她。她母亲因为大字报揭发她是随军妓女而上吊自杀,她在下面看着母亲的脖子渐渐变长。她每天坐在他家隔壁的门前,望着西方那排屋瓦顶的落日,不再搭理任何人。
大街上到处是汉字,写在大字报上,许多名字被画着叉。他小时候,外婆惜字如金,他描红用过的报纸,随手就扔,外婆一张张拾起,展平,压在自己的铺盖下面。外婆并不识字。某领导人的名字被刷在街道中央,万人踩踏。这些景象对他影响至深。他曾经站在人群中挥舞着鲜花,看见某领导人站在敞篷车上挥手。他家附近的墙上被贴上标语,打倒×××(他父亲的名字)。他父亲被逮捕了,第一次度过了一个没有父亲的夏天。父亲走时,满头黑发;再见时,满头白发。
造反派占领了昆明城,他们带着枪,睡在大礼堂里。一个工人纠察队员问这个少年,你有没有姐姐?带她来玩嘛。他不知道這是什么意思,独自琢磨了很多年。
造反派的子弹在武成路上凌空飞。他伸头去看,被他舅舅一巴掌打得脑袋里金星乱冒。
那一夜
少年我 记恨着母亲的哥哥
第一次长出了胡须和脑袋
哦 他的一生
不足为训 只是
延续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传统
做过一个舅舅该做的那些
保持了外甥 对舅舅这个方向的
信赖 尊重和
略带咸涩的泪珠
后来苏童读到这首诗,说,这是一部长篇小说。韩东说:他写的是史诗。
武成路有一千年以上的历史。徐霞客来过。他整个童年和青年、中年时代都住这条街。有一天,在武斗中失败的一派被捆绑着、跪着爬过这条长850米的街道。那些大人被胜利的一派打得血肉横飞。他13岁,在人群里旁观,看见了地面洇着血,像是在画国画。多年后,他着迷于阿尔托的“残酷戏剧”,发现自己已经无师自通。
学校无限期停课。回家待着,他成了一个顽劣少年。然后,他父亲被关起来,不得回家。他自由了,整日在昆明城里游荡,跟着街头少年。打架、盗窃、抽烟……他努力要成为一个勇敢强大的人,暗暗地羡慕着那些坏人。那时候坏人像英雄一样,经常被五花大绑。
16岁刚满,他中断了初中的学习(上到初一)被分配到郊区一家工厂当工人。他老实告诉工厂负责人,自己耳朵不好,希望分配到不太伤害耳朵的车间。那个负责人笑道,正好去铆焊车间。他不知道这个车间的顺口溜是“十铆九聋”,在这个车间干了八年之后,他几乎成了一个聋子。
整个青年时代,他都在努力使自己变成一个坚强的人。那时对他影响较深的书是《马克思恩格斯的青年时代》,还有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这是一本地下流传的书籍,他的工友秘密借给他的。
毛泽东是人人景仰的诗人。他背诵了毛泽东的全部作品,并开始模仿着填词。古典诗歌的好处是,只要依样画葫芦,就能写诗。他写了一首《采桑子》,贴在工厂的宣传栏上。他发现了中国古典诗词,即刻着迷,开始偷偷地大量背诵。《唐诗三百首》《古文观止》背得滚瓜烂熟。
1970,他开始写诗了。写律诗、绝句、填词。背《诗韵新编》,经常对着明月摇头晃脑,幻想着自己就是王维,在烟囱下,穿着工厂发的翻毛皮鞋。
看了大量的地下流传的西方作品。他总是能找到那座黑暗图书馆里的书。楚图南翻译的《草叶集》令他震撼。古体诗写了一本之后,不写了。开始写自由诗。第一首叫作《夏天的翠园》,抄在笔记本上。30年后在一篇回忆文章里发表后,发现这首诗被读者挑出来推荐给《读者文摘》发表。
我沐浴着月光在草丛中漫步
蟋蟀们拨动了欢乐的琴弦
像在寻找伴侣又像在倾诉衷肠
这美妙无比的音乐啊
把我带进思想的小湖
平静的湖水啊
闪亮的涟漪下是绿色的深渊
沉睡吧 夏天的翠园
我只把这句话留在你长长的梦境
当生命属于我自己的时候
我要为你画一幅最美的春天……
(《夏天的翠园》,《读者》2012年第18期)
浪漫主义的、感伤的,有点疯。他抄些诗在笔记本上,给车间里的工人看。那是一个到处是汉字和铸铁构件的工厂,产品堆积如山(运输煤矿的车斗),工厂主道两边竖立着一排排大字報专栏。他是个不错的工人,干活相当卖力。为了把钻床上的钻头磨得更快,买了本《群钻》来看,学会了磨倪志福钻头。车间主任很喜欢他。但是骨子里还是胆小,身手也不灵活,出了几次工伤事故。有一次从矿斗堆上滚下来,满脸是血。师傅说,小子,你破相了。21岁,总是在焦虑自己算是英俊还是其貌不扬。没有女朋友。
疯狂地读书。昆明文明街一个四合院里有个区办的小图书馆,他每个休息日都去看书,经常只有他一个人,书架上的书除了物理、数学、技术方面的,他全部看完。也在省图书馆、市图书馆看,带着馒头,军用水壶里装着自来水(那时候自来水可以直接喝的),中午也不回家。
有一天与一个工人打架,他恶作剧,将那人自行车的气放了。工友们从车间里跑出来,一边拉住一个。
他的工厂为田野包围,红色的苏维埃式厂房。有个师傅外号“小老反”,领着他走出工厂来到秋天的田野中,为他背诵了普希金的诗。
在工厂,各种规章制度,深刻地改造了他的才子气,浪漫主义。工厂对于他就是身临其境的现代性。多年后,他读到马克斯·韦伯,深为折服。
伟大的1976年到了。他写了一首长诗《难逃法网》,贴在工厂食堂的墙上,那堵墙有20米。
在昆明市中心的墙上看见油印的刊物《地火》,就照着地址去找这些地下作者。在一个房间里朗诵自己写的诗《不满》,这是他的诗第一次在三个以上的人群中发布。主编拍着这位身高166厘米的小伙子的肩膀说:你是我们的莱蒙托夫。
参加了1977年的高考。语文考了昆明第一。考生的名次在录取通知书送达前就在社会私下流传(昆明很小,住在主城区的人大都是熟人)。他父亲去招生办私下打听,这位老干部认识人。是的,第一名。但是在他89岁临终之际才告诉儿子,“怕你骄傲”。
拿到录取通知书去体检,医生用两个小铁片在他耳朵边晃来晃去,他什么也听不见。高考参加了三次,三次都被录取。第三次,请个朋友冒名顶替检查耳朵才通过,进入云南大学中文系。发现他的诗歌手抄本正在中文系1978级学生里面流传。一位女生将这本手抄本交给了《边疆文学》编辑,选了一首《春天来了》发表了。
他并不是个好好学习的学生,一方面他总是似听非听,另一方面,大学开出的那些必读书,他都读过了。他在工厂时,经常将他看过的长篇小说用自己的话讲给工人听。《基督山恩仇记》《九三年》……上古代汉语课,他私下看的是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教室忽然安静了,抬头,全班正在看着他,老师点名两次都没听见,老师白他一眼:“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朽也。”哄堂大笑。
作品第一次印成铅字,是在云南大学的校刊。那位主编很喜欢他,两人成了忘年交,直到主编去世。
他考试帮同学作弊,被发现。罚站在教室黑板前,这种被罚站有过三次。另外两次,一次是在翠湖公园的大门口,他跟着表哥从大门旁边涉水偷越以逃票,被抓住了。另一次是翻墙进入省政府机关的重地,被士兵逮住,罚站在大门口,他害怕被父亲看见,父亲在这个大门里上班。
在他的记忆里,世界上最安静的人是他的外祖母,他跟随她到26岁,几乎想不起来她说过什么,教诲、训斥、恐吓完全没有,从未因为他的耳朵提高过声音,她信任他。菩萨般的沉默。他母亲继承了外祖母的细雨,那是一个安静的数学老师,永远地,润物细无声,深受学生爱戴,母亲般的老师。这个世界总是在吼他。大人、同辈、陌生人全都是大嗓门。包括严父,他爱他,晚年更以他为荣。他爱的方式也是命令式,沙哑而有力的嗓门。卡夫卡揭发的那种父亲遍布世界,一旦身为人父,吼是理所当然。也许因为他弱听,他们觉得他必须听见。五千年来最响亮的时代,黑夜被亮化了,人们以呼喊口号的方式说话,那么多汽车、飞机、高音喇叭、电视机、麦克风,你怎么可以听不见!他总是害怕,担心着敲门,接到有关部门的电话、年终总结……少年时代目睹死亡令他恐惧,不明其义的命令、指示、必须也令他恐惧,他总是在害怕,他满脑子都是些秘密的、不怀好意的念头,写作帮他抵抗恐惧,只有在文字中,他才是王。那种害怕,在语言中玩火的感觉令他着迷。他在写作时总是不由自主地哼着难听的、流行的曲子。手指像熊掌一样盖着键盘。在手写时期,他的中指和食指凸出着老茧。他是那种一天不写就惶恐不安的家伙,写不出来是他终身的担忧,这个担忧甚至超过了对阳痿的担忧。他那个时代的男子普遍担忧这个,自发的性关系是非法的,除非你结婚。而他到38岁才结婚。在那个反常的时期,婚姻并非终身大事,许多事都比这个重要。
我们一辈子的奋斗
就是想装得像个人
面对某些美丽的女性
我们永远不知所措
不明白自己──究竟有多憨
——《作品39号》
吼并非真正的声音,真正的声音沉默或者低语。低语他听不见,他只能向沉默学习。父亲通过沉默向他灌输了来自他老家的价值观,比如刚正不阿,鄙视趋炎附势、曲意逢迎。他母亲则教他与一切和解,善良、逆来顺受是一种和解的方式。这种不言之教,令他在险象环生的时代安然无恙,虽然被吓得够呛。
他在大学里结识了一生的朋友。他们是最早的嬉皮士,留长头发,跳迪斯科,听摇滚和蓝调,看“垮掉的一代”的诗。崇拜身体。日夜谈论着海明威、《美的历程》、萨特、黑格尔、贝克特、加缪、加西亚·马尔克斯、阿波利奈尔和老子……“在一张旧报纸上他写下许多意味深长的笔名。”创办了银杏文学社,自任主编,他不想当社长。这件事令中文系的一位领导不爽,等毕业时再收拾他。毕业前与同伴同学打了一架。骑马从马背上摔下来,腰伤。毕业时,他的马列主义文论考得全班第一。总分很高,毕业时学校规定可以按照分数高低排序挑选工作,他觉得文联这个单位时间很多,有利写作,就选择了文联。当了30年的编辑。
他在那个有着三层楼灰色砖房的单位表现平平,得过且过。30年中,没得过一张奖状。完成了所有工作。约稿、审读、编排、去印刷厂送小样、造册发稿费,去邮局填汇款单子。单位主要领导找他谈过两次话,都是因为他的言论不当。但也无大碍。聋子,又不懂人事,自命清高,不争待遇,大家比较放心,对他视而不见。他与收发员关系最好,他经常投稿,有大量的退稿信件。他总是想着诗要怎么写,“君子思不出其位”(《论语》)。这不是格律时代了,诗人得想想怎么重新写到位。他写了不少东西,长短句、散文、小说、随笔、评论,一种写法是蓝调、摇滚式的不用标点、通过空格连缀的长短句。2021年,一位保加利亚的译者注意到这些作品,他问:这样留下空格的写法我只有在穆木天的早期作品看过。您是向他借用的,还是您自己的创新?他回答:“我从未看过穆木天。这种写法其实是继承宋词的长短句。只是宋词的空格是平仄规定。我的空格是根据我个人的语感。我不喜欢标点符号。一首诗是在途中,而不是开始——逗号或结束——句号。”
1983年的一天,他忽然发现滇池死了(成了劣五类水)。这件事对他的一生打击巨大。他无数次感激过这个高原湖,在落日中,在正午,在月光下,在秋天的大浪中。他无数次在滇池游泳,有一次差点被淹死,他在洪波中拼命抓着一根木桩,回到岸上的时候,游泳的人们都以为他死了。滇池是他的大地天堂。那一天他无限悲伤,一种深刻的绝望永远淹没了他。他不能再像王维李白杜甫白居易苏轼们那样写作了,他再也无法加入到那支古典诗人的行列中去。这是他一生最致命的中断。失去了大地的庇护,现代主义的写作只令他丧失古典作者们的那种自信,宿命式地永远肤浅、怀疑,这是最打击他的自尊心的。他自以为他是在为李白杜甫们写作。
1986年他参加了《诗刊》的青春诗会。这个南方蛮子,说话有点口齿不清,有点含糊,有点迟疑,还夹杂着方言(他妈妈的口音)仿佛是在撬某种硬物,但别人一旦听懂了他的话,又仿佛他说的是一种不属于他自己的语言,居然还咄咄逼人。韩东是唯一与他志同道合的。外表看上去,两人南辕北辙。韩,书生面目。他,像个“生殖器”——他大学的一位同学如此形容。他留着长发、穿着牛仔裤,放荡不羁,饮酒、登山、打网球、跳迪斯科……自以为属于“垮掉的一代”,其实连海洛因是什么都不知道。睡在单位办公室里。一张单人床。有时候流浪的诗人来找他。一位说,把你的皮鞋送给我吧。另一位借钱,他用个凳子站到书架边,在一本书里找出夹在里面的一百元递给他,他的全部存款。还有一位打扮得像是艾伦·金斯堡,推门进来。他不喜欢此人的做派,不搭理。那人忽然挥拳就打,他还击,打掉了那人的眼镜,满地找,然后跑了。他提著一把匕首去追。海子把自印的诗集寄给他,他没有回信,他不喜欢。看到西川的诗《体验》,很激动,给他寄自己制作的明信片。与骆一禾通信、见面。骆告诉他,有人说他的诗涂满了精液。他并不以为这是夸奖。多年后他才接受了。像塞尚那样,他将语词视为颜料而不在乎那些所指。《尚义街6号》,在白话诗中第一次将“厕所”这种字眼用于抒情,至今还有很多读者不能接受。
3年后,第一部诗集出版。《诗六十首》。自己在《诗歌报》上登启事卖,汇款单雪片般飞来,五千册卖掉四千多册。恋爱,经常陪着爱人围着昆明翠湖公园外面的栏杆走。结婚,在一个食堂里请客十桌。来宾送了他热水壶、闹钟、唐三彩的骆驼。
1994年,第一次出国。他离开因大规模的拆迁而终日灰尘滚滚的大陆,诚惶诚恐地上了飞机。在一个深夜到达西方(巴黎),天亮时没有发现新世界,倒像是回到了巴尔扎克的小说里。再次中断,他开始反思进步、未来主义。这是他一直坚信的。他自青年时代就迷恋哲学,骨子里是个左派,马克思对他影响至深,他在车间里阅读过他的巨著。那时读过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组成部分》。给他印象最深的是“来源”这个词,这个词后来成了他写作的关键词之一,他喜欢根究起源。正是这个词令他的思路回到《易经》《论语》这些古典源头。他也喜欢叔本华、尼采、歌德、波普尔、柏林、里尔克、牟宗三、钱穆、李泽厚、本雅明,纳博科夫、拉金、奥登、希尼、弗洛斯特……早年对契诃夫的阅读令他找到了这些人。他1988年秋天在云南德宏州的橡胶林里开始读海德格尔,从此没有放下。他认为老子、庄子是讲方法,孔子是讲本体。他们的源头都是《易经》,而《易经》是一种中国式的古典语言学。“系辞焉”,是中国思想的起源和根本。语言即存在。写作,就是写语言而不是写意义。
他早年的朋友朱文说,他的作品有一种泥沙俱下的趋势。是的,碎片就是一种泥沙俱下的结果,这可能导致某种气象万千,也可能单调重复。他不害怕重复,总是写着一些司空见惯的主题,比如大地。自从他20岁阅读了王维的《辋川集》之后,这种“大地之歌”的古老传统已经深入骨髓。
此时,他已经完成了自我改造,不再像少年时代那么胆怯。他登山、游泳、野足,打网球、踢足球、台球上也是高手。他曾经自金沙江峡谷的绝壁上攀援而上,路遇滚石,九死一生。随身别着小笔记本,抵达长江、澜沧江的源头,在海拔6000米处气喘吁吁。他一直在大地上漫游。追随“垮掉一代”足迹,去了印度;寻根柏拉图,去了希腊。在墨西哥的夏天,他从麦德林市的一家小旅馆里走出来,理直气壮地戴着墨镜,看上去就像一个毒枭。
世界文学的时代已经到来了,他写作的田野调查从故乡云南高原扩大到整个世界,写印度、写巴黎、写东京、写俄罗斯、写墨西哥……有点像19世纪不列颠帝国舰队上的一位文书。
在诗坛,大多数同行并不待见他。北大一位文科教授在一部新诗史中揶揄他“自视甚高”。民间立场认为他投靠(他在文联上班并获得鲁迅文学奖),知识分子写作认为他是非诗、口水的滥觞;下半身以为他不是同道,虽然他对其中许多后辈的重要诗人有过多番教诲(正是他在1997年出版的《棕皮手记》中指出“中国当代文学没有下半身”。)——以及极“左”那群,他们在他获得鲁迅文学奖之后,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攻击,他被称为“骗子”“反动”。只是时代已经对大字报话语厌倦,才使他免于涉身的麻烦。被归入第三代令他很尴尬,他年长第三代几乎十岁。也不属于朦胧诗。朦胧诗出现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成熟的读者,饱览群书,他对朦胧诗的小资产阶级自我戏剧化的愤世嫉俗的抒情不以为然。他更认同庄子的“吾丧我”,王国维的“无我之境”。他不以为自己能创造什么。天地有大美而不言,道法自然即可。诗人只是“结绳记事”。“知者创物,能者述焉,非一人而成也”(苏轼),语言自己会说。他一直住在遥远的外省边疆,孤掌难鸣,愤世嫉俗,他不合群。《他们》是他唯一自觉加入的诗歌社团,最后不欢而散。盘峰诗会,他并不想参加,与会者要自己出路费。他是穷人,负担不起。有人哄他说可以报账,勉强出席。会议间刚愎自用,竟然摔门而去。他主张拒绝隐喻,直接说。但是忽略了中国正是一个隐喻社会,一切皆微言大义、含沙射影。他就事论事,因此得罪了不少读者。口语,他一开始就对这个词深表怀疑,在1989年出版的第一部诗集《诗六十首》中,他就申明:“如果我在诗歌中使用了一种语言,那么,绝不是因为它是口语或因为它大巧若拙或别的什么。这仅仅因为它是我自己的语言,是我的生命灌注其中的有意味的形式。”2002年,他说:“我终于把‘先鋒这顶欧洲礼帽从我头上甩掉了。我再次像三十年前那样,一个人,一意孤行。不同的是,那时候我是某个先锋派向日葵上的一粒瓜子。如今,我只是一个汉语诗人而已,汉语的一个叫作于坚的容器。”
2016年,他第一次调动工作。从文联调到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大是这个大学的前身,他乘着高铁去报到的时候,感觉他这一生仿佛才刚刚开始。
他一生都在搬家。早年跟着父亲,后来跟着单位,从四合院搬到框架结构,从故乡老城搬到郊区的现代小区里。在空间上与青梅竹马、亲人、朋友、邻居、熟人、同学、花园、寺庙、卖米线、油条的小店、武成路、昆八中、滇剧院、“燕鸿居”“江苏浴室”、拍卖行、图书馆、咸菜铺、糕点铺、裁缝店、鞋匠、铁匠、木匠……统统断裂,他成为他自己故乡的陌生人,成为“被流放在故乡的尤利西斯”。这个尤利西斯一生相当平庸,不过是遭遇着他那个地方大多数庸人的处境而已——他的红烧肉做得不错。他旁观了他人和时代的惊涛骇浪,自己则明哲保身。因为写作这件事对他实在是太重要了,他的此在,他的生命,为此,一切都可以放弃。
是的,唯一没有中断的事就是写作,他的终身噩梦与美梦,欲罢不能。
完成于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星期三
责任编辑 许阳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