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孝的伦理翻译探究
2022-05-30刘艳姚琴
刘艳 姚琴
内容摘要:本文基于切斯特曼的翻译伦理理论,探析《红楼梦》霍克思译本中儒家伦理词“孝”字的英译,探析切斯特曼翻译伦理模式在霍克思译本中的体现。本研究发现霍克思翻译《红楼梦》“孝”字时,遵守了多种翻译伦理模式。在不同的孝文化语境中,译者依据伦理意识选择不同的翻译伦理模式对中华孝文化进行传播。在遵循再现模式时,译作能够尽可能展现出原作所承载的孝文化信息。而在遵循其他翻译伦理模式,则会出现侵蚀或弱化孝文化信息的现象,不利于中西方文化传播与交流。
关键词:《红楼梦》 霍克思译本 孝文化 切斯特曼翻译伦理
《红楼梦》被誉为“中国文化的百科全书”(洪涛,1996:306),是中华文化伦理关系,尤其是儒家孝文化伦理的典范体现。1830年至今,《红楼梦》被不少学者英译,霍克思及其女婿闵福德的英译本受到了多数学者的探讨与研究。在当今大力提倡文化走出去的时代,如何对我国典籍中蕴含的中华文化伦理因子进行英译,将《红楼梦》中的文化负载词的内涵准确地传播出去,文以化人、文以载道,让中华民族的文化伦理理念走出国门,是学界热点。切斯特曼所提出的翻译伦理理论“是迄今为止对翻译伦理研究贡献最大的一篇杰作”(骆贤凤,2009),探析译者进行 “孝”字翻译时所体现的翻译伦理模式体以及选择的翻译策略,有助于学界注焦《红楼梦》中儒家伦理文化词“孝”的翻译内涵,探究儒家孝道文化的译传之策略。
一.文獻综述
1.《红楼梦》孝文化翻译研究现状
西方对《红楼梦》的关注由来已久。然较之《红楼梦》的英译研究,西方学者对原著之研究则更感兴趣,因汉译英研究对英语国家而言并非学术研究之主流和重点。WEBOF SCIENCE外文期刊网的检索结果表明,尚未发现国外从文化伦理视角从事《红楼梦》孝文化英译研究的论文。
在国内,笔者从中国知识资料总库,利用CNKI,搜索《红楼梦》“孝”字,共检索到了26篇论文,其中虽有涉及孝道或者孝文化,但是却很少有涉及到《红楼梦》中儒家伦理词“孝”字的翻译探讨。如夏桂霞在《<红楼梦>再现封建宗法制“孝”“悌”文化》中虽然提及了孝文化,但只是通过《红楼梦》各个人物生活细节的描写, 谈及“孝”“悌”文化,并未涉及对儒家伦理词“孝”字的翻译对比分析。其次,刘波也曾评析过《红楼梦》中的儒家思想词汇“忠孝仁义”,但并无依据霍克思译本进行探析,更未深入对“孝”字英译进行分析。
2.翻译伦理学
伦理学认为,人一旦进入社会生活,就需要处理各种关系,如人际关系,工作学习和家庭的关系,而处理好错综复杂的关系就需要伦理的规范。(王海明,2003:50-70)翻译行为即让原语文化与译语文化进行相互沟通交流,同时处理原文、译作、原文作者、译者以及读者之间的关系。翻译与伦理合二为一即为深奥的翻译伦理学。西方最先涉及翻译伦理学的学者是安托瓦纳·贝尔曼。皮姆紧随其后,提出了翻译“文化间性”概念。2001年,切斯特曼提出了翻译伦理的五大模式,即再现伦理、服务伦理,交际伦理、规范伦理以及承诺伦理。再现伦理模式要求译者在进行翻译活动时,做到严复所提出的“信”原则,即忠实于原文以及原文作者的写作意图。译者就好似一面镜子,必须向译语受众呈现原文所表达的信息、再现原作者目的。(切斯特曼,2001:140)。服务伦理中,翻译行为被看作一种商业模式。译者所要达到的要求便是尽量让委托人满意(切斯特曼,2001:138)。译者根据自己的伦理意识主观地对原文进行变动,或是采取翻译方法与策略,或是对原文格式、笔调进行调整。在切斯特曼看来,交际伦理模式对应的价值标准即为理解,其关注的是如何让原文文化与译语文化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而译者遵循此伦理模式时,应该充当跨文化交际的桥梁,尽可能让目的语读者感受原文所带来的异质文化。(切斯特曼,2001:141)。规范伦理对应的价值标准为明晰和真实。译者首先考虑译语读者的感受,在传达原文信息时,本着符合读者阅读思维方式的目的,让译作满足译语受众的期待,符合译语文化的标准。译者在真实呈现原文含义同时,还要让读者清晰明确的理解其内涵。承诺伦理指译者应履行职业道德的规范与誓言(皮姆,2001:130)。其囊括了多种文化内涵,包含了不同的价值观念,且要求译者要不断提高能力,追求卓越翻译。
二.霍译《红楼梦》“孝”的伦理考察
孝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发展过程历史悠久。《红楼梦》作为“中国文化的百科全书”,其中的孝文化既丰富又深奥,准确的传达“孝”字内涵无疑是一大难点。霍克思以“在用词上非常接近英语原著”(冯庆华,2008:305)的特点,完成了《红楼梦》的伟大译作。其中在面临难以处理的“孝”字翻译难点上,遵循了多种伦理模式。
1.忠实于原文的再现伦理
切斯特曼把译者比喻为一面镜子,认为译者必须还原原文、再现原文作者写作目的、甚至是原语文化信息。霍克思在《石头记》(卷一)导言中曾言要在翻译中做到“译出一切,甚至双关”(霍克思,1973)。在翻译行为中,霍克思要求自己不仅要呈现出原文信息,而且也要尽量模仿原作的写作技巧等,一定程度上还原原文的文学色彩。此原则也体现在对“孝”字翻译中,如在《红楼梦》第33回中“孝”的英译。
例1:原文:贾政冷笑道:“倒休提这话。我养了这不肖的孽障,已不孝,教训他一番,又有众人护持。”
霍译:Said Jia Zheng bitterly.“Merely by fathering a monster like this I have proved myself an unfilial son.”
文中贾政听闻宝玉与伶人往来,引来祸端;又听说宝玉与金钏之死有关,彻底失望于宝玉的种种行为,教育出如此不肖子实在对先辈不孝。文中的“孝”即为家庭伦理道德范畴中——子女对父母长辈行为以及态度上的“孝”。由于中西方孝文化差异,完全将承载着中华浓厚内涵的“孝”字译出是不可能的。此处霍克思将“孝”译为“filial”,运用直译法,在句型结构上,与原文笔调一致;在意义表达上,与原文基本符合,准确无误传达了家庭伦理道德中的孝文化信息。因此,此处遵循了再现伦理模式,译者作为一面镜子,反射出了原作的风格、内容,符合切斯特曼所提出的价值标准:真实。
2.满足读者要求的服务伦理
译者在进行文本翻译活动时,根据译语读者的文化环境和阅读期待,采用一定的翻译策略和方法处理原文。而在翻译《红楼梦》的过程中,霍克思常本着服务于读者的目标,充分利用译者主动性,运用多种翻译策略向西方读者传递中国文化信息。然,霍克思虽能实现“读者能稍微感受到我读原著所感受到的快乐”(霍克思,1973)的翻译初衷,但也不免会因此而丢失对原文本的“忠实”。如在《红楼梦》第51回中,袭人的母亲病重,王熙凤为袭人置办衣裳时,几个丫头对王熙凤说道:
例2:原文:众人笑道:“这都是奶奶素日孝敬太太,疼爱下人。”
霍译:“Its because you yourself are so considerate towards Her Ladyship and so kind to us servants.”
《红楼梦》以贾府为中心表现的社会与家庭生态中,从上到下都贯彻着孝文化。平日里王熙凤与丫鬟们相处和睦,对长辈们的孝敬也是有目共睹。此处的“孝”即家庭伦理道德范畴的孝——王熙凤作为晚辈对长辈的孝敬,霍克思将“孝敬”意译为“considerate”。从读者的观点出发,因大多数译语读者对中国深厚的孝文化有陌生感,霍克思本着服务于读者、满足读者期待的态度“稀释”了带有浓厚色彩的中国传统孝文化,因此读者避免理解复杂的文化信息。从翻译伦理的角度看,霍克思遵循了服务伦理,考虑西方读者的文化环境与思维模式,将孝文化信息弱化,让译语读者毫无障碍地理解原文;但同时也违背了再现伦理,没有忠实原文,是典型的文化侵蚀,不利于文化的传播与交流。
3.实现跨文化交流的交际伦理
“交际伦理模式重点在于跨文化的传播,并不在于阐述他者文化。”在此伦理模式中,“译者起到沟通不同文化的关键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让跨文化交际行为成为整个翻译活动”(切斯特曼,2001:146)。”因此,该模式对应的价值标准是理解,译者的任务是实现跨文化交流和理解。《红楼梦》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其中蕴含了具有浓厚民族色彩的中华孝文化,精确传递孝文化信息不仅难于中西方文化环境的差异,还难于各国背景下形成的价值取向的不同。对传播孝文化信息上,霍克思聚焦于西方读者,选择不同的翻译伦理以及翻译策略,诠释了对中华文化的理解。如在《红楼梦》第3回“孝”的英译。
例3:原文:“一则全殉葬之礼,尽你妹妹之孝心,二则你姑妈之灵,亦可权作见了女儿之意。”
霍译:“In that way your cousin could show her mamma how much she loved her by letting the jade be buried with her.”
文中林黛玉初进贾府,宝玉因知黛玉无玉,便当众摔玉,经众人劝解才作罢。贾母以黛玉“为全其母殉葬之礼,弃玉以表孝心” 为由,将宝玉劝服。孝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的意识形态,从古至今不断发展。殉葬之礼中所体现的善事父母便是孝文化核心内容之一。在西方,有关孝文化的记载主要见诸于《圣经》,《圣经》提倡“爱上帝”与“爱父母”相一致。因此“爱”一词便囊括了西方人对孝文化的阐述与理解。在此,霍克思运用交际伦理模式将“孝”意译为“love”,试图将具有浓厚色彩的善事之孝文化信息传递给西方读者,让读者能够顺利的理解孝文化信息,完成跨中西孝文化的交流。但由于中国丰富孝文化的抗译性,霍克思的翻译方法虽遵循了交际伦理模式,克服文化障碍,但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再现伦理模式,削弱了浓厚的孝文化信息。
4.符合目的语规范的规范伦理
规范一般指向于普通的价值观,其中涵盖了道德价值观:真实和信赖等。最核心的一个价值观念即为信赖,译者若通过一定的手段让译文符合译语文化规范,译语受众便将取信于译者。霍克思在翻译中为实现符合目的语文化的期待和信赖的价值取向,将原文调整为译语受众喜闻乐见的译作形式。如在《红楼梦》第58回“孝”的英译。
例4:原文:在大偏宫二十一日后,方请灵人先陵,地名孝慈县。
霍译:“At the end of which time the body of the Consort was to be conveyed to the late Emperors mausoleum in Goodson prefecture.”
文中写老太妃去世时,提到地名“孝慈县”,县名乃作者虚构,但有取孝于亲,慈于下之意。因此,此处的“孝”属于家庭伦理道德范畴中孝敬父母之意。对于原语读者来说,他们清晰地了解“孝慈”二字的内涵,但对于译语读者来说,此二字充满着陌生感,更何况领会孝文化丰富内涵。面对这一翻译难点,霍克思考虑目的语受众的文化背景,将其译作译语读者所熟悉的且符合译语规范的译文——“Goodson”。“Goodson”在字面上是“好儿子”之意,可延伸为“孝子”之意。从读者的观点出发,这个创造性的翻译表明霍克思本着符合译语规范的目的,充分考虑目标语读者的文化背景与接受度,并据此对译文进行适当调整。霍克思的译法体现了规范伦理,符合西方文化的规范,满足西方读者的阅读期待。
中华传统文化历经各个朝代,沉淀为中国最伟大的瑰宝,是中华民族的结晶。《红楼梦》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千古绝唱(冯其庸,2005)”,是西方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本文从切斯特曼翻译理论出发,对《红楼梦》中的孝文化伦理的翻译研究,发现霍克思在对“孝”的英译过程中,采取了多种翻译伦理模式。霍克思在“孝”英译中遵循再现伦理模式时,不对原文风格笔调進行调整,虽不能原汁原味传播孝文化信息,但在中西方孝文化交流上达到了一定的效果;在遵守服务和交际伦理模式时,以服务译语读者、满足读者期待为目的;作为跨文化交流的中介,试图实现原语文化与译语文化的有效交流。虽克服了文化障碍,但在进行孝文化信息传递上多出现文化侵蚀现象,不利于译语读者清楚地了解中华传统孝文化;在遵循规范伦理模式时,霍克思对译文进行必要的调整,符合读者的期望以及目的语的规范,但也不免违背再现伦理模式,无法准确的将原文信息传递出来。文化内涵的传达是翻译的一大难题,特别是具有浓郁色彩的孝文化。它需要译者对原语文化的准确理解性,更需要译者考虑译语文化的对应性和融合性。霍克思在对《红楼梦》孝文化的传达上虽有偏颇,但其对中华孝文化的阐释,也增进西方世界对中国文化伦理的了解,有利于西方世界从中了解浓郁的中华传统文化与独具特色的中华民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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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论文属于“社会文化视角下《红楼梦》经典人物形象英译的伦理取向研究”项目,项目名称:社会文化视角下《红楼梦》经典人物形象英译的伦理取向研究,项目编号:2020SJA2080,基金名称: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