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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保姆的居住权未经登记也被法院支持了

2022-05-30欧阳峰

妇女生活 2022年8期
关键词:赵勇居住权遗嘱

欧阳峰

一个住家保姆悉心照顾老人多年,老人临终时留下遗嘱,保姆可以在他的房屋里终身居住。然而,老人过世不久,继承遗产的儿子却以居住权未经登记为由驱赶保姆——

“没有倪青,我撑不到现在,今天当着姐姐们的面,我要立个遗嘱,我这套房子要给她终身居住。”

现年53岁的倪青,原住江苏省句容市农村。2014年初,她的宅基地被征收,考虑到独自抚养的儿子即将上大学,需要不少钱,她要了补偿款,没有要房子。这年9月,儿子到位于镇江市的江苏大学读书,倪青也来到该市做家政服务。

2015年4月,经家政公司介绍,倪青到年过七旬的赵力扬家做住家保姆。赵力扬的老伴儿已经去世3年,儿子赵勇在广州工作,已结婚生子。不久前,赵力扬因脑梗瘫痪在床。赵勇是独子,把父亲接到广州生活不现实,遂委托家政公司找个住家保姆。

倪青照顾赵力扬尽心尽力,每天早早起床给他洗漱、翻身,喂他吃过药和早饭后,匆匆忙忙出门买菜,回来再收拾家务、做饭。吃完晚饭,倪青不仅要给赵力扬洗澡,还要给他做全身按摩。

赵力扬不肯穿纸尿裤,倪青便将家里的旧床单、旧被罩、旧秋衣秋裤剪成片,做成尿布给他用。这样一来,他晚上入睡后,倪青还要把他当天换下来的尿布全部洗干净。为此,倪青专门买了电吹风和电熨斗,每天晚上都将洗好的尿布吹干熨平,保证赵力扬第二天有足够多干爽、清洁的尿布可用。

这样过了4年,赵力扬身体的各项功能逐渐恢复:能自己喝水、吃饭,还能与前来看望他的亲友聊几句。更为可喜的是,2019年5月的一天,赵力扬竟然能拄着拐杖下床走动了。赵勇通过手机视频看到这一幕,非常激动,连连向倪青表示感谢,主动提出给她涨工资。此后,倪青又多了一项任务——每天早晚搀扶着赵力扬出门走路,进行康复训练。后来,赵力扬甚至可以独立生活了。

2019年10月,同小区一个业主找到倪青,开出更高的工资,请她照顾自家的老人。考虑到儿子正在读研究生,开销增多,倪青有些心动。她提出辞工,赵力扬竭力挽留,还让儿子赵勇也挽留她,倪青只好留了下来。

赵力扬的身体恢复以后,吃饭时,他常嚷着要喝点儿酒。倪青知道他的脑梗就是以前酗酒引发的,便竭力劝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一天中午,倪青做好饭菜后去学校看望儿子,谁知赵力扬竟自己出门买了白酒,喝下去半瓶。倪青回来后发现赵力扬已倒在地上不省人事,赶紧拨打120将他送进了医院。他住院期间,倪青一直在病房陪护。50天后他康复出院,对倪青千恩万谢。

2021年1月3日,赵力扬的两个姐姐来看望他。中午吃饭时,赵力扬突然对她们说:“没有倪青,我撑不到现在,今天当着姐姐们的面,我要立个遗嘱,我这套房子要给她终身居住。”倪青听了,有些吃惊。赵力扬的大姐赵力华提醒:“你的房子你做主,不过要跟侄儿赵勇讲清楚。”二姐赵力萍是大学老师,也支持弟弟的决定,提醒他设立居住权需要办理登记手续。赵力扬摆摆手:“我先立遗嘱,等过了春节,做完公证再去办登记手续。”当天,赵力扬不顾倪青的劝阻,写了遗嘱,言明在其百年后,现居住的两室一厅房屋,由倪青无偿终身居住。赵力扬的两个姐姐,分别在遗嘱上签名见证。

哪知,这年春节,赵力扬一病不起,过完春节后于3月12日去世。

“这个保姆肯定给老头子下迷魂药了,这房子我们要卖掉的。”

料理完父亲的后事,赵勇当着两个姑姑的面,递给倪青一沓现金:“阿姨辛苦了,这点儿钱算我聊表心意,你尽快找新雇主,把房子腾出来。”见倪青神情犹豫,赵力扬的二姐赵力萍说出了遗嘱的事,说倪青有居住权。赵勇的妻子吴萱很不高兴:“这个保姆肯定给老头子下迷魂药了,这房子我们要卖掉的。”赵力萍当即要倪青拿出遗嘱给大家看。

倪青的儿子硕博连读,在江苏大学还有几年时间,倪青本想着等儿子读完博士,有了工作后,她就搬离赵力扬的房子。但听了吴萱的話,她觉得吴萱太不尊重人,遂当众拿出了遗嘱。赵勇见遗嘱上白纸黑字写着“无偿终身居住”的字样,顿时傻眼了。这时,赵力华提醒他,居住权是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赵勇连忙说:“对呀,没有办理居住权登记,不能算数。”倪青一时无语。赵力萍打抱不平:“没办登记手续是有原因的,并不能证明遗嘱无效。”

随后,赵勇继承了赵力扬留下的房屋。办完过户手续当天,他就通知倪青收拾行李走人。倪青跟他商量:“我也不是赖着不走,等我儿子博士毕业了我再搬走行吗?”赵勇表示等不了,他和妻子打算在广州买房,他们要把这套房屋卖掉凑钱。

2021年3月25日,倪青到家政公司寻找新雇主,回来时发现门锁已被换了,便找人重新换了锁。第二天早上,赵勇夫妇带着房产经纪人来看房,察觉门锁又被换了,嘭嘭敲门。进入室内后,吴萱对倪青破口大骂,还报警称有人私闯民宅。民警上门了解情况后,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半个月后,赵勇委托律师从广州向倪青发出限期搬离涉案房屋的律师函。倪青未予理睬。

2021年10月31日,赵勇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倪青霸占自己的房屋,要求她搬离,并按租房行情赔偿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计算截至她搬离之日。

法庭上,倪青辩称,她在赵家从事家政服务近6年,不分昼夜伺候卧病在床的赵力扬。赵勇虽然支付了劳务费,但与她付出的超强度劳动并不对等。赵力扬出于感激,主动提出给予其终身居住权,并专门为此留下书面遗嘱,他的两个姐姐也在遗嘱上签字见证。因此,她请求法院判令她对赵力扬遗留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由赵勇协助办理登记手续。

对此,赵勇声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居住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他父亲生前书写的遗嘱,虽然载明将房屋给倪青终身居住,但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居住权也没有到相关部门申报登记,他不予认可。退一步说,即使该居住权成立,产权人现已变更,他有权撤销遗嘱设立的居住权。

赵力华、赵力萍当庭作证,称弟弟书写遗嘱的当天,确实提过春节后就去办理公证并为倪青申报居住权登记,但弟弟在正月初三再次发生脑梗,住院治疗15天后回家休养,于3月12日死亡,未来得及办理相关事项。

趙勇通过法定继承完成了涉案房屋的产权过户,对自己的房产虽然具有处分权,但也应尊重其父亲的遗愿,协助倪青完成居住权登记手续

法院经审理认为,居住权属于《民法典》新设立的用益物权,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据此可知,该项权利系自然人依据合同或遗嘱而取得,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同时,《民法典》第367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371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赵力扬生前书写的遗嘱,明确表示给予倪青终身居住权,且有赵力华、赵力萍签字见证,足见该遗嘱系赵力扬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当受到保护。但是,《民法典》第368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赵力扬因故未能对其设立的居住权进行登记,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缺陷。对此,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庭审查明的事实可知,赵力扬书写遗嘱后,确曾表示过向有关部门为倪青申报居住权登记,但是由于卧病在床,直至去世也未能完成遗愿。对此,法律不应苛责。

赵勇通过法定继承完成了涉案房屋的产权过户,对自己的房产虽然具有处分权,但也应尊重其父亲的遗愿,协助倪青完成居住权登记手续。

2022年5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赵勇的全部诉讼请求,支持倪青的请求,即赵勇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协助倪青完成居住权登记手续。

点评:

居住权不得随意撤销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法官 吴军瑛

居住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具有物权对世性、绝对性、直接支配性等特征,居住权人对房屋可以进行专属的、排他的利用,从根本上有效地保障居住权的稳定与安全。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消灭事由为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两种情形。那么居住权是否允许撤销呢?对此,《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未有明确规定。但是,居住权制度的设立是要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房屋所有权人不能随意撤销,除非有企图损害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利益,恶意设立居住权的情形。本案中,并无此情形,因此法院支持了倪青的请求,并无不妥。

【编辑:潘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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