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探讨
2022-05-30童敏慧熊亚丹郭伟
童敏慧 熊亚丹 郭伟
[摘 要]为提升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效果,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势在必行。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具有融合性、体系化和时代性的特点,因此,在开展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时应注重健全评估主体、优化评估方法、完善评估体系和明确评估重点等实施要点,保证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真实。
[关键词]经管类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实施要点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22) 08-0047-03
一、引言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应当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自此,在2017年出台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导下我国高校逐步积极探索各学科专业的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纲要》按照学科专业特点,分别明确了文史哲类、经管法类、教育学类、理工类、农学类、医学类和艺术类等7大类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重点和目标,这有助于专业教师找准课程思政的角色和定位,为精准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打下坚实基础。其实,课程思政建设是高校、院系、各职能部门及所有教师的共同任务,相互之间只有统筹协调才能有效形成合力。根据《纲要》的课程分类,经管类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具有特定的学科专业特点,虽然其与课程思政有着相似的学科属性,但在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中由于绩效评估的缺位往往使课程计划和实施难以实现预期效果,致使课程思政的导向性和引领性不足,教学效果也无法充分体现出来。为此,对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展开探讨很有必要,这对提升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效果大有裨益。
二、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的特点
经管类课程涉及经管类专业学生的主要课程及非经管类专业学生的基本素质课程,在经管类课程中融入思政有助于培养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和优良品德的职业素养。鉴于经管类课程和思政专业有着类似的学科属性,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具有融合性、体系化和时代性的特点。把握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特点有助于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的有效开展。
(一)融合性
经管类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有着良好的基础,课程中将三观教育、核心价值观、家国情怀、职业道德、文化自信和科学精神等内容,运用课堂仪式、案例故事化和情境化(学科史、新闻报道、生活实例等)、小组合作(问题导向、小组研讨、课堂展示)等多样化教学方法,能够充分实现经管类课程与思政知识点、育人目标、教学内容和思政元素有机无缝融合。
(二)体系化
《纲要》提出课程思政建设要在所有高校、所有学科专业全面推进,经管类课程也不例外。为了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课程思政应融入学科、专业和课程教学建设,将其作为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核准和教案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材编审选用、教案课件编写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和作业论文等所有环节。除此之外,新冠病毒疫情使得线上教学成为一种新方式,因此,经管类课程思政应当构建包含线下线上、课堂内外和校内外在内的教学体系。
(三)时代性
在经管类课程教学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和领域相关的国家战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并关注现实问题。同时,要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推进现代化信息手段和先进的经管类案例和知识在课程思政教学中的应用,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引导学生在掌握现代化知识的同时也加强实际运用。
三、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实施要点
鉴于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具有融合性、体系化和时代性的特点,这使得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中也存在着特定的学科属性和要求。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管类专业和思政专业知识,涉及高校教学、教务、职能部门和学生等主体,涉及评估方法的科学性等问题。因此,对课程思政的评估主体、评估方法、评估体系和评估重点等实施重点进行科学设计,不仅有助于提升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效果,也有助于课程思政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健全评估主体
健全评估主体是保证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结果的全面、客观和公正的前提,因为任何评估主体都具有特定优势的不可替代的评估角度,可以对各环节、各时段做出较为全面的评估。因为经管类课程思政具有体系化的特点,需要学生、教师同行、学院上级、教学督导、专业教师、思政教育工作者和思政专家等评估主体广泛参与,一方面有助于做出客观公正评估结论,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评估流程促进相互学习,促进经管类课程思政的有效开展。
1.学生。学生的内化认同是检验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效果的主要標准,只有当学生将所受教育的知识内化为其成长的信念和发展意愿时才算有效实现了课程思政目标。[1]学生(服务对象)作为评估主体,可以最直观地体现顾客导向的服务取向,通过这样一种“使用者介入”机制,将事实与价值取向结合起来。只有当学生真正参与到评估中时教师才会更加负责任,教学目标才能实现,教学效果才能得以保证。
2.教师同行。经管类课程思政如何开展,专业教师最有话语权。因此,形成同学科或者同教研室内的常态化研讨制度对提升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大有裨益。虽然每位专业教师在学科背景或知识体系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经管类课程有着相同或者类似的学科属性,课程思政共通的地方较多,教师同行参与到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过程中不仅能够从专业视角给出评判,同时也能为教师展开课程思政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此外,也可以通过教学院系内部充分交流和研讨的形式帮助新进或者青年教师找准课程思政定位,专业教师对课程思政的开展有着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3.学院上级。学院重视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是提升教学效果的有力保证。一方面,学院通过形成听课、督导、教学文件检查等常态化的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制度,敦促教师将课程思政贯穿课程始终,促进课程思政的普遍化和全面化;另一方面,有助于学院管理者加强自身理论和政策学习,提升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的能力和水平,这对明确学科或专业的办学方向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4.教学督导。教学督导是高校教学管理部门为了解和检验专业或课程思政推进情况和效果进行的针对性或者专门性检查。教学督导和学院上级作为课程思政绩效评估的管理上级,他们的工作对引导课程思政的开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能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教学督导通过随机课堂听课及教学文件检查了解和把握经管类课程思政开展情况,并将结果反馈给教师个人或者学院的形式促进教学效果的提升。
5.专业教师。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是经管类课程思政建设的核心变量,[2]这与教师的学科背景、知识体系、日常积累等息息相关。经管类课程思政的开展除了教师设计的课程思政内容之外,教师的言传、身教、力行皆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虽然教师参与课程思政绩效评估会存在“高估及形式化”的问题,但是教师自我评估是有助于反映自身课程思政投入情况和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改进的可能性的。
6.思政教育工作者。辅导员、班主任、学工部门、团委等思政教育工作者与学生接触较为频繁,对学生思政诉求、热点和痛点有着更为精准的把握。将思政教育工作者纳入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主体主要是对课程思政挖掘的方向、内容、深度和广度给出更为实际的意见,如为经管类专业教师提供更为精准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和素材,帮助专业教师健全课程思政体系,提升课程思政的时代性和体系化。[3]
7.思政专家。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关键是对经管类课程中思政元素的融合性、体系化和时代性进行专业评价,这与思政专家的工作内容有高度的重合性和一致性。因此,随机抽取思政专家对特定教师课程思政教学展开绩效评估可以对其课程思政的部分给予专业评价,使评估结果更为专业和全面。
(二)优化评估方法
是否选用科学的绩效评估方法,将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为使评估结果客观真实有效,应当采用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平时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集中评估和分散评估相结合的多样化评估方法。首先,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是评估主体根据主观感知和体验来衡量教学绩效,强调观察、分析、归纳与描述,关注绩效“质”方面的规定性,如师德师风;定量评估是根据客观绩效指标来做出科学、精确衡量,强调标准、客观、量化和打分,关注绩效“量”方面的规定性,如课程思政授课内容占比。其次,平时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经管类课程思政不仅仅体现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其实也存在于教师与学生课后的沟通交流的每一个环节。因此,重点评估主要是根据教学文件准备、教学课程设计、作业布置等重点环节做出评判;平时评估主要是根据教师与学生的课后交流、教师日常行为等做出的评价。最后,集中评估和分散评估相结合。由于经管类课程思政需要学生、教师同行、学院上级、教学督导、专业教师、思政教育工作者和思政专家等多方评估主体的广泛参与,因此在评估过程中应当灵活采用集中或者分散的方法:集中方法有助于交流和学习,如专业教师课程集中性思政评估会;分散方法方便操作,如学生评教可以采用在课程结束后分散的方法。
(三)完善评估体系
完善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指标及标准体系,为教师开展课程思政提供方向和准确衡量教学绩效评估提供了依据。高校应当制定“一元主导、多维并举、全时段兼顾”的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指标及标准体系。首先,“一元主导”是指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應以“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成效为主导,把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作为评估的最终目标。其次,“多维并举”是指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应包含教师、课程和学生等维度的评估体系:教师维度主要是是指教师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活动与科学研究情况,其评价标准是“传播知识、思想和真理,塑造灵魂、生命和新人”;学生维度主要是指学生学习、成长与发展的评价,其评价标准是“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4]课程维度的评价标准,主要指对课程设计、实施及其效果的指标,其评价标准是“教学目标得当、思政元素到位、思政要素匹配和时效性”。最后,“全时段兼顾”是指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应包含课前、课中和课后等全面的评估时段,这是全面评估的前提:课前主要是指教案、讲稿和PPT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涉及学校相关的课程设计检查机制;课中主要是指课程思政授课的方法、内容和效果等情况,涉及学校相关的课程实施成效考核评价和监督体系;课后主要是指教师为学生就课程知识点、作业、案例等教学内容及社团、竞赛、就业、考研和情感等人生问题答疑解惑情况,涉及学校相关的教学反馈机制。
(四)明确评估重点
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是对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效果展开全面综合的评估,课程思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在传授经管类课程专业知识和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思想价值的引领作用。但是课程思政的“立德树人”成效往往具有潜在性、综合性和发展性等特点,很难根据某一课程的教学情况或者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就给出准确的评价结果。因此,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应该在“工作评价”和“效果评价”之间做出一个权衡,着重考查工作评价而弱化效果评价,即应着重考查经管类课程思政的建设情况,如开展情况、规范程度、落实部署等进行综合评估。[5]效果评价则可根据学生的听课反馈做出定性评价,但比重不应过高。
采用“工作评价”为重点的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会使得评估结果往往包含更多的主观判断,即对同一课程的评判会出现因为评估角度、标准或认识的不同出现不同的评判结果,这就需要花费时间使评估者和被评估者对评估结果有一致地认同。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中应注重的另外一个环节是加强沟通反馈。通过沟通反馈,一方面,有助于专业教师认识和了解评估主体打分的理由和依据,找到课程思政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为后续改进和加强课程思政绩效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有助于评估主体将好的或者肯定性评估结果直接传递给专业教师,这对专业教师会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必须明确,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挑错或者惩戒,而是为了改进和提升教学效果。只有本着这样的评估目标,才能从根本上促进专业教师不断提高课程思政教学水平。
四、结语
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是提升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通过分析发现,经管类课程和思政课程有着相似的学科属性,具有融合性、体系化和时代性的特点。因此,在开展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时应做到健全学生、教师同行、学院上级、教学督导、专业教师、思政教育工作者和思政专家等评估主体,优化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平时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集中评估和分散评估相结合的多样化评估方法,完善“一元主导、多维并举、全时段兼顾”的评估体系和明确工作评价的评估重点,为准确客观公正展开经管类课程思政教学绩效评估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陈敏生,夏欧东,朱汉祎,等.高等院校推进课程思政改革的若干思考[J].高教探索,2020(8):77-80.
[2]欧平.高职高专课程思政:价值意蕴、基本特征与生成路径[J].中国高等教育,2019(20):59-61.
[3]胡洪彬.课程思政:从理论基础到制度构建[J].重庆高教研究,2019,7(1):112-120.
[4]杨晓慧.课程思政与学校课程管理创新[J].教育研究,2020,41(9):16-19.
[5]韩宪洲.深化“课程思政”建设需要着力把握的几个关键问题[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17(2):1-6,15.
(责任编辑:杜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