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夏之辨与华夏正音
2022-05-30郑伟
郑伟
一
夏、商、周之间的文化连续性,有各种不同的观察角度。陈来《古代宗教与伦理》一书曾指出:“这种气质以黄河中下游文化为总体背景,在历史进程中经由王朝对周边方国的统合力增强而逐渐形成。而这种气质在西周开始定型,经过轴心时代的发展,演变成为中国文化的基本人格。这种文化气质集中表现为重孝、亲人、贵民、崇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二0一七年版,7 页)
从文献记载来看,这种连续性可以说得更加具体。如关于祭祀制度,《周礼·考工记》说:“明堂者,天子大庙,所以祭祀。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尔雅·释天》说:“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同篇又说:“周曰绎,商曰肜,夏曰复胙。”关于学校教育的,如《孟子· 滕文公上》说:“ 夏曰校, 殷曰序, 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孟子》同篇还说:“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则是跟农业生产有关的描述。
不过,这种文化连续性只是中国古代文化的众多表现之一,或者反过来说,三代之间的文化断裂性也是显而易见的。正如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一文所指出的:“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观堂集林》卷十)具体而言,涉及立子立嫡、庙数、同姓不婚、宗法和丧服之制等。比较而言,“周之制度、典礼,乃道德之器械,而尊尊、亲亲、贤贤、男女有别四者之结体也,此之谓民彝。……夫商之季世,纪纲之废,道德之隳极矣”。傅斯年名文《夷夏东西说》(《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一九三三),更是旗帜鲜明地把夏、商两代的文化差异归结为“夷”“夏”之辨。以长江为界的南北对立,到三国时代才初显端倪;而三代时期,“地理的形势只有东西之分,并无南北之限”。傅文指出,夏、商、周三代的存续与更替,在地理上是西、东、西三系的交替。
从史籍记载来看,夏为华夏,夏在西方。见于《左传》者,如“东夏”(襄公二十二年)、“华夏”(襄公二十六年)、大夏(昭公元年)、“夏墟”(定公四年)。见于《国语》者,如“戎夏”(晋语一)、“东夏”(楚语上)、“诸夏”(吴语)。商为东夷,或称“戎殷”,可从《诗·商颂》“有娀方降,帝立子生商”“宅殷土芒芒”、《吕氏春秋·慎大览》“夏民亲郼如夏”(高诱注:“郼读如衣,今兖州人谓殷氏皆曰衣”)、《尚书·康诰》“殪戎殷”及《逸周书·世俘解》“谒戎殷于牧野”等材料中得到证明。可见夏商对峙就是夷夏之辨的体现。
至于西周种姓与殷周关系问题,同样涉及夷夏之辨。《国语·晋语》:“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傅斯年先生《姜原》一文说:“周以姬姓而用姜之神话,则姬周当是姜姓的一个支族,或者是一更大之族之两支。”同时我们又知道,“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也”(《后汉书·西羌传》)。姜、羌字源相关,地望从人为羌,女子从女为姜。由此可见,“姜本西戎,与周密迩,又为姻戚,惟并不是中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第一分,一九三0)。
二
尽管三代之间孰夏孰夷很难形成公论,但有一点很明确,那就是华夏的“正统”地位可以从“雅言”一词来索解。《论语·述而》说:“诗、书、执礼,皆雅言也。”亦即读《诗经》《尚书》、行祭祀礼时,须用雅言。东汉郑玄说:“读先王典法,必正言其音。”钱穆先生《读〈诗经〉》(一九六0)论述更详:“《诗》之在古,本是先王之典法。西周人用西周土音歌《诗》,即以雅音歌诗也。孔子诵《诗》,亦用西方之雅言,不以东方商、鲁诸邦语读之。”(《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第一册,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二00九年版,111 页)
何谓雅言?简单来说,雅言就是“夏言”。《荀子》说“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荣辱篇》),同时又说“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效儒篇》)。这两句话格式相同、文字稍异,其实表达了完全相同的意思。因为“安”本来就有居坐义,可以引申为安居、居住。清儒王引之在《读书杂志》中进一步解释说,“‘雅读为‘夏,夏谓中国也,故与楚、越对文。”战国楚简把“大雅”“小雅”的“雅”都写成“夏”,也证明了王引之的看法是对的。
傅斯年在《姜原》一文中还指出一桩极重要的事实:“在西周封建的事迹中,有一件很当注意者,就是诸侯的民族不必和他所治的民族是一件事。譬如勾吴,那地方的人是断发文身的,而公室是姬姓;晋,那地方的人民是唐国之遗,而公室又是姬姓。”意在说明,统治阶层是华夏贵族,被统治阶层则可以是断发文身、雕题交趾的“蛮夷”民族。可见,同个政治集团内部的上层贵族和下层平民之间,也有着不可避免的夷夏之辨。
举例来说,《左传》襄公十四年有戎子驹支的一番话,他说:“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说完之后,“赋《青蝇》而退”。驹支虽是戎族,但身处显贵,能操雅言,故而能吟《诗经·小雅·青蝇》。又西汉刘向《说苑》载,鄂君子皙泛舟江上,忽然听到越人拥楫而歌,但不解其意,于是只能把越译召来,以“试为我楚说之”。子皙是上层阶级(士人),只懂得楚国通行的雅言,听不懂越人的土语,自然在情理之中。总之,先秦时期在不同部族、民族乃至国家之间,雅言一直是沟通交流最重要的工具,和“通语”同义,区别于各地方言。雅者,正也,因此雅言就是华夏正音,区别于普通老百姓(庶人)所用的俗语、口语。缪钺《周代之“雅言”》一文说:“雅即是夏,有别楚、越等方国,雅言亦自有别于楚、越等方言也。犬戎乱后,周室东迁,而共用语言,犹循西周之旧,承‘雅言之名,此亦如晋室南渡,宅京建康,而言谈犹以北音为正也。”(《读史存稿》,北京大学出版社二0一七年版, 2 页)
除了华夏正音之外,汉字无疑也起到了类似的功能,它“是文化的中枢神经系统,通过它我们征服了很多不同的方言,以及被高山大川阻隔的广大地区。这个国家从商代就成为一个文化统一体,直至今天”(陈梦家:《中国铜器综述》,中华书局二〇一九年版,278 页)。不单是语言有雅(通语/ 官方语言)、俗(方言/ 口语)之分,文字也很早就有类似的分别。郭沫若《十批判书》说:“据我们从金文的研究上看来,春秋、战国时代的列国铜器,不论是在北部的秦、晋、燕、齐,在南部的徐、楚、吴、越,其文字结构与文章条理,并没有什么不同。这断然是两周七八百年间自然进化的结果。正统以外的文字,如陶玺戈戟之類的刻文,每多不能认识,大约系由于故求苟简,或有意出奇,如后世的花押之类。这不仅六国有之,秦亦有之。”(《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二卷,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二年版,448 页)
王国维之所以提出“战国时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一说(《观堂集林》卷七),也是看到了政体沿革、行政分割造成了文字书写的东(秦)、西(六国)不同,可见“文书行政”不但对语言,对文字的“雅”“俗”之别也影响甚巨。李零曾对王国维的学说做过一番阐释:“东、西二系的不同,虽有字体差异作依据,保留西周文字的特点较多,略显繁复,不像六国文字,简率省并,叛离西周文字较远,但在战国当时,它们基本上还是平起平坐,基本上还是各自为政,并不足以构成汉代那样的对立。”(《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二00四年版,167 页)汉代今、古文的对立,从文字层面来看,是标准字体(秦国小篆)和非规范字体(六国文字)之间的对立,也就是“雅”与“俗”的关系。
三
魏晋以降,夷夏之辨的话题非但并没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推陈出新。北魏迁都洛阳以后,孝文帝虽然出身鲜卑,但极力学习汉族文化,希望用夏变夷,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无条件地强制推行北方正音。《魏书·咸阳王禧传》有一段记载颇值得注意:
高祖曰:“……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年三十以上,习性已久,容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降爵黜官。……王公卿士,咸以然不?”禧对曰:“实如圣旨,宜应改易。”高祖曰:“朕尝与李冲论此,冲言:‘四方之语,竟知谁是?帝者言之,即为正矣,何必改旧从新。冲之此言,应合死罪。”乃谓冲曰:“卿实负社稷,合令御史牵下。”冲免冠陈谢。
朝堂之上,禁用胡语,而且到底什么才是正音,皇帝非但不同意由自己说了算,更不能容忍朝廷命官借此逢迎媚上,敷衍视之。陈寅恪曾说:“秦汉以来,北部有两个文化中心,一是长安,一是洛阳。北方汉人士族并不以江左政权为依归,并不向往南朝。洛阳为东汉、魏、晋故都,北朝汉人有认庙不认神的观念,谁能定鼎嵩洛,谁便是文化正统的所在。正统论中也有这样一种说法,谁能得到中原的地方,谁便是正统。”(《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天津人民出版社二0一八年版,196 页)既然如此,洛阳方音自然应该成为雅正之音的标准。颜之推《颜氏家训·音辞》说“榷而量之,独金陵与洛下耳”,正是道明了这一点。
当时北方所谓“五胡”外族,羯是匈奴的一支,鲜卑与蒙古同族,氐和羌同属。因与中原汉族接触频繁、交往密切,“渐慕诸夏之风”,尤其是上层贵族,“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好《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的人不在少数(缪钺:《读史存稿》,190 页)。
相比之下,长江以南的民族分布复杂得多。《魏书·司马叡传》说:“中原冠带呼江东之人皆为貉子,若狐貉类云。巴、蜀、蛮、僚、谿、俚、楚、越,鸟声禽呼,言语不同,猴、蛇、鱼、龞,嗜欲皆异。江山辽阔,将数千里,叡羁縻而已,未能制服其民。”其中“谿”字还有别的写法,如“溪狗我所悉,卿但见之,必无忧也”(《世说新语·容止》)。《南史·胡谐之传》还记载了一则关于“正音”不敌“傒语”的有趣故事:
胡谐之,豫章南昌人也。……齐武帝为江州,以谐之为别驾,委以事任。建元二年,为给事中、骁骑将军。上方欲奖以贵族盛姻,以谐之家人傒音不正,乃遣宫内四五人往谐之家,教子女语。二年后,帝问曰:“卿家人语音已正未?”谐之答曰:“宫人少,臣家人多,非惟不能得正音,遂使宫人顿成傒语。”帝大笑,遍向朝臣说之。
可以注意的是,在社会阶级层面,夷夏之辨仍体现出自先秦以来一以贯之的“双言制”特点。宫人属上层阶级,首先应该熟习正音,但其家人不在朝廷做官,地位不同,即使会说一点正音,也肯定只能掺杂在傒语里使用。
夷夏之辨在南朝时期的语言生活里有两点突出表现,一是以吴为夷,二是以楚为夷。所谓“诃詈童仆,音杂夷夏”(《魏书·刘昶传》),正是“音杂吴北,……江东以吴语接庶族之通例”(陈寅恪:《东晋南朝之吴语》)。而楚、雅之分也就是楚、夏之别。楚音不够雅正,显得粗鄙。《宋书·庾悦传》:“高祖虽累叶江南,楚言未变,雅道风流,无闻焉尔。”《南史·儒林·沈峻传》:“《周官》一书,……北人孙详、蒋显亦经听习,而音革楚、夏,故学徒不至。”《宋书·长沙王道怜传》:“道怜素无才能,言音甚楚,举止施为多诸鄙拙。”《世说新语·豪爽》:“王大将军年少时,旧有田舍名,语音亦楚。”楚与其他夷言常有纠葛,不容易厘清。如吴、楚有时合而论之、不做区分,如《切韵·序》说“吴楚则时伤轻浅,燕赵则多涉重浊”。再如闽、楚,“江左假息,僻居一隅。……虽复秦余汉罪,杂以华音,复闽楚难言,不可变改”(《洛阳伽蓝记》卷二)。
以吴、楚为夷,并非说它们属于外族,而真正想表达的其实是“非正统”。所谓“至永嘉之乱,中原入夷,逖彼东南,遂为正朔;自尔南土之音,转为雅正;虽方言俚语,尚有楚风,以视北朝人士,音辞鄙陋者,抑又有间矣”(黄侃:《声韵略说·论音之变迁由于地者》)。
北人视吴、楚、闽地人为夷,但反过来南人也未必就承认北人为正统。吴人称中州北人为“伧”(《世说新语·雅量》注引《晋阳秋》)便是明证,宋元之际的胡三省在给《资治通鉴》(卷一三一)“伧楚”一词作注时也说:“江南谓中原人为伧,荆州人为楚。”东晋陆玩(今苏州人)把南渡的北人称作“伧鬼”(《晋书·陆玩传》)。以至于作为雅正代表的汴洛中州音,也被顾恺之(今无锡人)所讥评,“或请其作洛生咏,答曰:‘何至作老婢声。”(《晋书·顾恺之传》)
前面已经指出,汉字与雅言(书面语)自先秦以来的正统地位和跨族群沟通的价值,到了南北朝时期,尽管是“南染吴越,北杂夷虏,皆有深弊,不可具论”(《颜氏家训·音辞》)的局面,典正的汉字也承担着和雅言一样的功能,而且其规范标准需要“会理合时”,与时俱进。当时的鸿儒颜之推对此有一番说明:
吾昔初看《说文》,嗤薄世字。从正,则惧人不识;随俗,则意嫌其非,略是不得下笔也。所见渐广,更知通变,救前之执,将欲半焉。若文章著述,犹择微相影响者行之,官曹文书,世间尺牍,幸不违俗也。(《颜氏家训·书证》)
四
中国是民族与文化多元一体的国家。正因“多元”的现实,才有孔子以来夷夏(华夷)之辨、以夏变夷种种说法。而之所以能维持数千年“一体”局面不变,就决不能忽视正音(夏言、雅言)的作用。虽然《左传》(定公十年)所说的“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只是美好愿景,历史上夷夏之间也不是没有兵戎纠葛,但正因为有了正音的存在,不同民族間的文化交流与交融才变得可能,于是乎“中华民族是一个”(顾颉刚先生语)便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成为不争的事实。
总结言之,作为民族共同性的纽带,明清以前的华夏正音有两点尤为重要:
第一,阶层性带来的“双言制”。《史记》说“百家言皇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五帝本纪》)。又说“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义。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恩施甚美。小吏浅闻,不能究宣,无以明布谕下”(《儒林列传》)。想强调的,无非是“当时诏令,接近雅言,而小吏则只通方俗之语。……救正之法,自只有使仅通方俗语者,进而能解普通话”(吕思勉:《论大学国文系散文教学之法》,安徽文艺出版社二0一三年版,432 页)。同样地,在中国古代,只有上层阶级才更容易掌握和使用记录雅言系统的汉字。
第二,正音标准的连续性。自周室东迁,直到宋末,政权中心总不出黄河中下游的中州汴洛一带。即便有晋室南渡、宋室南迁之类的历史事件,并没有影响到以洛阳音为代表的正音标准。元明以后,政权更迭,中心北移,之前的夷夏之防也就不复存在了。政治中心与文化中心不一定完全重合,比如隋至中唐以前,虽然定都长安,文化繁盛仍以洛阳为最。当然客观来说,地形因素的考量也不容小觑。诚如吕思勉先生所言:“以夏为正,亦犹今日之以北方话为标准,盖北方地形平坦,交通便利,其语言之通行本较广,故其势力亦较大也。”(《吕思勉自述》,431 页)这种延续性不但对于文化与文明传承有着重要的意义,更是中华民族共同性与凝聚力的绝佳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