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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地区喧闹丧葬仪式的文化成因

2022-05-30王依婷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22年9期

王依婷

内容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移风易俗”并未彻底改观农村的丧葬仪式面貌,以湖北竹山县为代表的农村依旧存在一种喧闹的丧葬仪式。论文通过分析竹山县喧闹丧葬仪式的具体表现,探讨了形成这一现象的文化成因:宗教意识的影响、孝道观念的影响、生死观念的变化和社交思维的融入,揭示了农村喧闹丧葬仪式蕴含的文化与社会意义。

关键词:农村丧葬仪式 喧闹 文化成因

丧葬仪式是安葬、哀悼死者举办的系列活动。传统丧葬仪式带有浓郁的封建迷信色彩,存在过度消耗人力、财力和土地资源的倾向。新中国成立后的移风易俗一定程度上简化了丧葬仪式,但在今天,中国大部分农村仍保留有许多丧葬仪式旧俗。本文尝试以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为例,通过分析喧闹的丧葬习俗表现,来探究其文化成因。

一.丧葬仪式简介

中国的丧葬习俗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形成了多种殓葬习俗它包含众多复杂的程序,其中,既有安静的属纩等习俗,也有喧闹的报丧、守灵等仪式。后来,虽经历多朝更迭,但丧葬习俗大体没变,在民间更是一脉相传。

竹山县的丧葬仪式主要包括送终、下榻、收敛、停灵、出殡、定期祭奠六大环节。在这一地区,人死之后,生者之所以要为其举办丧葬仪式,主要是使亡者能安心地去往另一个世界,同时表达生者对亡者的一种尊敬。因此,丧葬仪式多半要按期、按礼举行,以求亡者与生者的安心。

从中国漫长的文化历史发展来看,人们对丧葬仪式的举行一直非常重视,主要源于两种观念的主导:一是灵魂不灭和祖先崇拜观念。灵魂不灭观念主要认为人的肉体死去但灵魂不会消亡,会影响到后代生存,由此产生了祖先崇拜观念。二是儒家历来倡导的伦理孝道观念统治着人们的思想,使人将养生送死等量齐观,甚至重死的程度超过了养生。在这两种观念的影响下,大张旗鼓举办丧葬仪式在中国久盛不衰[1]。

二.喧闹丧葬仪式的具体表现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倡导“移风易俗”的丧葬改革。其一,推行火葬,以缓解土地资源紧缺问题。其二,文明丧葬,以节省开支,减少矛盾。然而,中国大部分农村思想还相对保守落后,对火葬至今仍比较难以接受,即便接受了火葬,也保留有土葬的形式,与之相关的丧葬仪式也照常举办,且相对复杂繁琐,异常喧闹。

在竹山县,喧闹的丧葬仪式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鸣鼓报丧

报丧指的是人去世后通过某种方式使亲友知晓消息,即使亲友在亡故现场,已经知道消息,但治丧者依旧需要行使报丧仪式。

在竹山县,亡者弥留之际,亲属需要聚集在一起,跪地焚烧纸钱,送亡者最后一程,以表达对亡者的尊敬与悼念。等到亡者断气后,孝家便开始在家中持续不断地鸣鼓报丧,当然,对于在外地的亲友,现在需要电话告知。丧葬仪式的喧闹从此刻就开始了。

(二)守灵诸事

守灵是汉族的民间习俗,在竹山县盛行。传统的观点认为,亡者去世后的三天内,亲属应回家守灵,即日夜守在灵床、灵柩或灵位旁,直到遗体大殓下葬为止。在过去,守灵者多为亡者的子女,他们需跪坐在灵堂内,每隔一小时要烧吊纸钱,整个过程十分安静。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举办丧葬仪式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守灵期间也演变出了一系列的喧闹活动。

1.法事祭奠

亡者入殓后,一般会设灵堂于家中。在停灵阶段,主家会请和尚或道士来念经或做道场。与此同时,会请一支专业丧事乐队奏乐,辅助和尚或道士完成法事。那时,和尚或道士口中会不停地念《太上道说解冤拔罪妙经》《太上洞玄灵宝救苦妙经》《破地狱》《十王忏》等经书,手中会不停地敲打响器。丧事乐队则会用唢呐、笙、钹、锣、碰钟、木鱼、小鼓等中国传统的吹奏和击打乐器奏乐伴奏,乐队的奏乐伴声会随着和尚或道士做法事的需要而时高时低。停灵仪式一般持续三日,特殊亡者会停灵七天至半月。期间,法事不停,乐队演奏也不断。和尚或道士的念经声、乐队的演奏声交汇在一起,形成一处喧闹。

2.报庙封殓

和尚或道士在做法事的过程中,需带领亡者的子孙报庙。一处是城隍庙,一处是家庙。亡者子孙端着放有贡品、纸钱等的托盘,跟在和尚或道士后面,去向阎王或祖上替亡者报到。当报庙结束之后,将会实施封殓,孝子孝孙们站在棺材周围再见亡者最后一面。此时,亡者亲友往往会呼天抢地,嚎啕大哭。和尚或道士的念经声、乐队的演奏声、亡者亲友的哭喊声交织在一起,格外喧闹。

3.守灵闹夜

在停放灵柩等待下葬的这段时间内,为了应对冷清的局面,尤其是应对夜晚的漫长与冷寂,孝家往往会组织唱夜锣鼓歌。期间,孝家组织的守灵人不仅要续长明灯、续香火、烧纸钱、换供品,而且每隔一小时要做一次法事,这意味着每一小时都会形成一次喧闹,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格外突兀。

4.开祭出殡

在出殡的前一晚会进行开祭活动,开祭活动一般分三个步骤:第一步,准备好祭文、挽联、服装,摆放好香案和祭品。第二步,鸣鞭提示开祭活动正式开始,请礼生依次宣读《就位词》《开幕词》《开幕赞》,引孝子行礼,孝子行礼毕,读祭文。第三步,集体祭礼,名曰“送神”。整个开祭活动通宵进行,一整晚,灵堂都十分喧闹。

(三)吊唁形式

出门在外的子女“始闻亲丧”时,一般都要穿上丧服、丧鞋,带上丧冠,回家奔丧吊唁。而闻讯赶去祭拜亡者、安慰亡者家属的亲友准备去吊唁时,往往需要提前准备好纸钱,即吊纸。

在竹山县,远亲近友在收到亡故消息后,便会相互邀约,锣鼓喇叭相随,成群结队去孝家吊唁。如果有吊唁者带有供飨馍,则必须顶着供飨馍跟随孝子围绕棺材转三圈,唢呐乐队奏乐,孝家女眷和吊唁家女眷都要趴在棺材上痛哭。哭泣声和奏乐声混合一处,又是一处喧闹。

(四)送葬仪式

送葬是指借助人力或者车马将亡者灵柩送到下葬的地方,这是送亡者去另一个世界的新生路途。按舊时惯制,这一礼仪由择日、哭丧、启灵、引路、送行及路祭等环节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出殡

出殡的时间并非随意而定,往往以天蒙蒙黑的寅时或者卯时为主。在锣鼓喇叭声中,八名壮汉捧着灵柩出门,在完成撒压丧饭、架板凳、棺材落马等仪式后,炸响“起身炮”正式出丧。此时,亡者的亲人要上前拦住棺材,不断呼喊亡者,表达不舍之情。鞭炮声、锣鼓声、呼喊声齐发,十分喧闹。

2.送葬

送葬的一路奏锣鼓,鸣鞭炮,花圈、孝帐伴随亡者灵柩左右,孝子抱灵牌跟随在棺后,众人紧随孝子后面。在竹山的有些地方,甚至会请腰鼓队或舞龙队充排面,整个送葬队伍既风光,又喧闹。待到棺落墓地之后,子女绕墓凭吊,为亡者烧纸钱,并哭泣,场面十分喧闹。

(四)烧“七期”

头七,指的是亡者死后的第七天。古人认为亡者魂魄在死后的第七天会回家,因此,家人在头七的前一天应为亡者准备饭菜。

在竹山县,亡者葬后三日,亲友纷纷来到墓地为其烧纸,放鞭炮,祷告亡魂早升“天界”。亡者死后百天要“烧百日”,子女除孝;满一年需“烧周年”;三年内的重要节日也有特定的讲究;三年“孝满”,所有哀悼仪式全部取消,亲人脱白换红,恢复日常的生活习惯,不再有任何禁忌。只是每年的清明节、大年三十,子女需上坟烧纸钱,放鞭炮。

综观以竹山县为代表的很多农村地区的丧葬仪式,我们不难发现,“喧闹”是抹不去的一个突出印记。而这种喧闹的丧葬习俗是有着深刻的文化成因的。

三.喧闹仪式的文化成因

(一)宗教意识的影响

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传入中国后,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信仰。到了宋代,受佛教影响,民间佛家丧仪开始流行,治丧请和尚念经蔚然成风,连传统丧礼中最忌讳的“设乐”也越来越盛行。

“设乐”源于佛教中的助念。佛教认为人命终或为病痛所苦,或因家属悲泣干扰,或恋念世俗,无心念佛,临终最后一念,烦恼会随之而去,此时需要为其助念,增加善缘。助念运用法器也是为使亡者闻之心地清净。所以,葬前停灵期间,凡设奠、吊丧,便乐鼓齐鸣;灵柩下葬,则有乐鼓伴运,响声震天。

当代农村,仍有不少人信仰佛教,特别是年长者,因此,治丧过程依然受佛教影响很大,丧礼上奏乐鼓吹习俗的传承也是自然而然的。而佛教又有“转世”“六道轮回”之说。“轮回”说认为,人死是必然的,但神魂不灭。人死后不灭的灵魂,将在天、人、畜生、饿鬼、天堂中轮回,“随复受形”,而来生的形象与命运则是由“善恶报应”的准绳支配,“今生行善,来生受报”“今生作恶,来生必受殃”。这种“轮回转世”的人生观对信赖祖先灵魂永存阴间,能祸福子孙的我国传统文化产生了重大的冲击,很大程度上修正了传统的灵魂观念,使建立在“灵魂不灭”和“孝道至上”的传统儒家丧葬礼仪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从而改变了人们的丧葬观念和丧葬方式。因此,喧闹丧葬仪式请和尚或道士做法事则又多了一层取悦鬼灵,帮助亡故亲人安稳转世,保佑子孙后代的意味。

(二)孝道意识的恪守

《礼记》有记载:“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2]它同祭礼的“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3]一样,都是儒家提倡的观点,要求丧主孝子应具有真情实感,体现出对亡者的悼念,礼仪形式是次要的。孟子与孔子的中心思想存在一定的偏差,他不再将精神放在第一位,而是崇尚物质,认为只有厚葬父母,才是真正的孝,才不会失去礼,如果没有厚葬父母,就是不孝。自此,厚葬盛行,偶有低迷发展时期,却一直流传[4]。

孝文化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这种“孝”除了要求人们在有血缘关系的长辈生前尽最大努力地遵从孝道外,还包括在长辈逝后最大可能地表达孝心。有时,人们甚至认为“孝莫重乎丧”,送死比养生更能体现“孝”。所以,喪葬消费正是晚辈们最后一次向长辈抒发思念、表达孝心,并展示给他人看的唯一而重要的机会。汉族人由于受到这种厚葬父母思想的影响,于是,丧礼请乐队奏乐打鼓,请和尚或道士做法事,甚至在仪式上嚎啕大哭,从形式上使丧葬仪式变得更加喧闹。为了体现孝道,展示孝心,很多农村子女即使债台高筑也要请乐队、和尚或道士为父母送终,以免被人非议。

(三)生死观念的变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死亡的认知程度不断提升,当下的治丧礼仪与早期社会存在差异,治丧礼仪的功能也各不相同,除传统认知外,人们也将死亡视同生育、结婚一样,都应具有一定的仪式感。

据文献记载,鄂西地区一千多年前就出现了喧闹的丧葬习俗。《湖北通志》引《宴公类要》:“巴人好踏蹄,伐鼓以祭祀,叫啸以兴哀。”[5]明代《巴东县志》记:“旧俗,殁之夕,其家置酒食邀亲友,鸣金伐鼓,歌呼达旦,或一夕或三五夕。”[6]《长阳县志》卷三记:“临葬夜,众客群挤丧次,一人擂大鼓,更互相唱,名曰唱丧鼓,又曰打丧鼓。”[7]此类记载说明,历史上的湖北已经出现了设乐鼓吹为亲人送终的仪式,以体现对生命的敬畏,颇有喜庆意味。

事实上,当代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丧事中的喜庆行为呈现不断增多的趋势。在汉族,将丧事称为“白喜事”也与其他民族不同。按理,丧礼期间,悲哀乃天经地义,如今却变成亲朋好友围坐一起,开怀畅饮,鼓乐歌唱。这种“悲喜交加”的治丧现象折射出一种矛盾的文化心态:对死者(生命)的眷恋与恐惧;对生者(生存)的宽慰与禁忌。因此,人们的“喜”并不是体现为亡者的超脱,而是对未来死亡的一种抗衡,体现出人类勇于征服死亡的精神。当然,其中也寄托了人们对亡者的思念,体现出人类的一种恐惧,在生之眷恋与死之恐惧这方面的特殊性,所以为“白喜事”[8]。总之,整个丧葬仪式的对象是灵魂,而一切为了生者又是丧葬礼仪的终极目的所在。死与生并非对立的两个概念,死亡仅仅是灵魂与肉体的脱离,是死者的灵魂进入另外一个未知世界的标志。在这个未知世界,灵魂命运如何,将取决于活人为他的安排,而活人在现实世界中生活得如何又在很大程度上要看死者灵魂用什么态度对待活人。因此,人们实际上对生与死的认识在心理上是十分矛盾的。[9]

(四)社交思维的融入

传统的中国农村,人们以土地为依托,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形成了一个联系紧密的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和交往的圈子基本局限在村落内部,这种以血缘亲情为基础的村落生活必然导致人们追求长期、和谐的人际交往。而这一目标的实现主要是通过长期不断的人情交往来实现的。现如今,虽然传统的农村社会正面临巨大的变迁,但是,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村落里,人们仍然保持着一种面向村落内部的价值取向。也所以说,以人情为主的交往方式也必将长期存在于中国的农村社会。

面对丧葬仪式,在古代,人们会与丧葬礼仪中设宴请客,目的是为了答谢亲朋好友协助治丧或奔丧悼唁,一般不会掺杂其他目的。而现在,中国农村地区把丧礼办得热热闹闹的,使人们乐意参加,这除了治丧的意义外,更多地体现出联系、交流与娱乐的意义。因为,很多农村人平时要么在外务工,要么散居干活,很少聚在一起表露心迹、宣泄情感、显示技能,丧礼的聚集宴饮恰好能够营造一种和乐融融的氛围,成为调节农村人际关系的一种手段。孝家借此既表达了对众人吊唁和帮忙的感激,又改善或加强了与亲朋好友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丧葬仪式中的喧闹活动对促进增进情感交流、促进社会和谐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诸如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的农村喧闹丧葬仪式在中国农村屡见不鲜,虽然形式各有不同,但其背后既包含了对宗教和神灵的信仰,又包含了人类的普遍生死观;既有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又有与时俱进的社交功能。中国传统丧葬仪式不是立足于死人,而是立足于活人;不是立足于死后世界,而是立足于现实世界。其中蕴含的文化与社会意义都值得我们去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徐吉軍.长江流域的丧葬[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535.

[2][3]戴圣.礼记[M].胡平生,张萌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135,135.

[4]张捷夫.丧葬史话[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24-25.

[5]吕调元.刘承恩等.湖北通志[M].湖北: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

[6](清)廖恩树修.巴东县志[M].(清)萧佩声纂.湖北:成文出版社,1975.

[7]陈丕显.长阳县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2005.

[8]缪丽芳.“厚葬隆丧”的心理动因分析[J].散文百家(理论),2021(06):187-188.

[9]潘慧生.从丧葬习俗看人的生死观——以五台山地区为例[J].沧桑,2006(03):53-54+56.

(作者单位:湖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