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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高额彩礼成因及其“三治”融合治理探析

2022-05-30林艺欣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22年11期
关键词:三治融合

林艺欣

摘 要:结婚彩礼是我国传统婚姻文化的重要内容,然而近年来农村的高额彩礼问题却使其原本象征婚姻缔结的美好含义不复存在。本文旨在基于通婚圈、婚姻市场理论以及婚姻支付理论分析,探讨农村高额彩礼成因,并尝试提出治理高额彩礼现象的“三治”融合治理路径。

关键词:农村高额彩礼;通婚圈;婚姻市场;“三治”融合

彩礼是我国婚姻习俗之一,这一习俗延续至今,仍是婚姻缔结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结婚彩礼节节攀升,结婚所需的婚房、婚车以及现金,其价值相加可高达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高额彩礼正在阻碍着乡村婚育率,并影响着正常的乡村社会秩序和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成为亟待解决的一大乡村社会问题。

一、相关理论阐述

(一)通婚圈与婚姻市场

“通婚圈”是两性婚姻关系缔结而形成的特定社会圈子。一定区域内的人们由于相同的宗教信仰、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或者其他原因而相互通婚形成特定的通婚圈。在社会学研究中发现,人类的通婚圈有着特定结构,即一定区域内往往有好几个通婚集团,其中某一集团倾向于为另一集团提供婚配对象。“通婚圈”是在传统村落基础上形成的特定社会圈子,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跨区域性的人口流动导致传统的农村通婚圈理论的局限性逐渐凸显。随着外出务工造成的婚姻资源流动,农村的区域性婚姻圈子也被纳入全国性的婚姻市场。

(二)代际责任

代际责任是指代际之间的伦理义务,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双向伦理责任。通过回顾以往研究发现,南方农村普遍存在低度责任感、低额彩礼的现象,北方农村则普遍存在高度责任感、高额彩礼的现象。在南方村落,代际关系在子女成年后发生重心转移,重心向父母倾斜,此时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超过了父母对子女的各项义务,因此父辈对于子女的婚姻责任较弱。我国北方大多数村庄则普遍为多个不同姓氏杂居,相同姓氏组成一个“小亲族”,大的姓氏会分裂为多个小亲族。这种“小亲族”之间通常会互相比较,其中对于男丁数量的比较尤其突出,因此在“小亲族”内部传宗接代是一桩大事。这对适婚青年的婚育问题形成了一种压力,这种压力还向父代蔓延,造成北方农村父代对于子代婚姻的强代际责任。

(三)婚姻偿付与婚姻资助

婚姻偿付与婚姻资助是婚姻支付实践的两种不同类型。婚姻支付指婚姻缔结过程中所有形式的投入,包括资金投入、物品投入等。婚姻偿付理论认为女性是男性的附属品,婚姻支付实际上就是对于“她的家务、生殖力以及主要参加的仪式都因从一个家庭嫁到另一个家庭而发生了转换”的补偿。这一理论没有把婚姻缔结双方摆在平等位置上,认为彩礼的本质其实就是对于女性父母养育之恩的一种补偿。婚姻资助理论则认为,在婚姻支付实践中,大部分财富最终流向新婚夫妇。婚姻资助将婚姻缔结双方真正摆在了平等的位置。

二、农村高额彩礼成因分析

(一)性别结构失调与婚姻市场挤压

在婚姻市场理论下,高价彩礼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在目前男多女少的人口结构下,女性在婚姻市场中占据更大优势,掌握了婚姻市场要价主动权。通过查阅我国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见图)可以发现,我国的男性总人口数一直多于女性总人口数,虽然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的人口性别比有下降趋势,但是总体而言,我国的性别比一直是高于100的。我国男多女少的性别结构导致了男女在婚姻市场中的地位不平等,类似于市场经济中的卖方市场,当一种商品供不應求时,这件商品的价格则会围绕商品的价值在合理范围内不断上涨。而女性不是商品,无法以客观标准评价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因而结婚彩礼将不会受到其“价值”的限制而不断上涨,直至超出合理范围。

历次普查人口性别构成图

同时,婚姻市场的挤压也是农村结婚彩礼升高的重要原因,“挤压强度越大,彩礼就越高”。经济发达地区相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适婚青年在婚姻市场中更受欢迎,因此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婚姻资源不断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婚姻市场梯度结构由此形成。而这样的梯度结构就造成了经济发达地区婚姻市场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婚姻市场的梯度挤压。农村相对于城镇来说属于经济实力较弱一方,城镇婚姻不断对农村婚姻市场形成挤压,导致农村地区结婚彩礼不断升高。并且,即便是同样在农村地区,结婚彩礼也会产生“偏远山区—小平川地带—城郊农村”依此递降的现象。

(二)“传宗接代”的使命感与人情社会的舆论压力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深刻体现了中国古代人对于传宗接代的重视程度。而在代际责任高的地区,适婚青年的父母对其婚姻具有高度责任感,许多农村父母会认为自己的孩子娶不上媳妇、无法传宗接代是对祖宗的大不敬。同时,在乡村人情社会中,后代繁衍问题还涉及“面子”问题。因此,受这种观念影响大的地区其代际责任就高,农村父母们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孩子结婚生子,将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为他们提供物质帮助。并且,由于男多女少的人口性别结构以及全国性婚姻市场的梯度挤压,农村适婚女性实际上是农村婚姻市场彩礼要价的主动方,农村适婚男性及其父母迫于传宗接代的使命感以及同村村民的舆论压力不得不倾其所有满足女方所提出的要求。

(三)婚姻支付方式以婚姻偿付为主导

结婚彩礼作为男方家庭的婚姻支付,总结起来其形式主要有两种:婚姻偿付与婚姻资助。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婚姻支付的流动方向由从男方家庭流向女方家庭,逐渐变为从双方家庭流向新家庭。这种转变得益于我国性别观念的进步以及女性地位的提高,因为婚姻资助更有利于婚后平等夫妻关系的建立。然而,某些农村地区仍然保持着婚姻偿付的传统,结婚彩礼最终会流向适婚女性父母。这就导致某些父母不断抬高结婚彩礼来满足自身私利,想要通过女儿的婚姻缔结谋求自身利益。

三、农村高额彩礼的“三治”融合治理

(一)自治——依托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合理制定各项指标、规定

乡村自治的内容主要指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包括基层组织的民主选举、乡村事务的民主决策、乡村秩序的民主管理以及对于基层组织的民主监督。自治强调村庄内个体的主体性与参与性,从商议、决策到执行,依靠的都是村庄的内生力量。

对于治理农村高额彩礼陋习,乡村自治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首先,应当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的方式召集村民代表,基于村民们的普遍经济情况,对村民的丧葬、嫁娶的形式等制定相关标准,并写入乡规民约中,规范村民行为。其次,红白理事会应当负责执行村民大会所做出的决议,监督村民们收取彩礼的行为,严格控制彩礼数额、宴席规模以及婚礼流程。最后,村委会可以在村内的公共区域悬挂相关宣传标语,宣传正确的婚恋观以及平等的性别观,如“简朴文明办婚礼、平等和谐处夫妻”“生男生女都一样”等。

(二)德治——发挥多元德治主体作用,开展多种公共文化活动

德治是最广泛适用的社会行为调节机制。一切维护社会秩序的调节手段的有效性应该最终体现在个体的道德认知和行为选择上。

要发挥乡村德治对于高额彩礼的治理成效,首先,要发挥宗族组织的道德教化作用。随着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宗族组织的宗族力量逐渐式微。但传统社会的结构并没有完全瓦解,以血缘关系维系的乡村社会错综复杂的人际交往、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在乡村社会中仍然广泛存在。因此,要充分发挥宗族组织的乡村德治作用,通过宗族组织引导村民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破除“传宗接代”等一些落后观念,降低代际责任感以及减小同村村民对于个人婚育状况的舆论压力。

其次,发挥“生于本土、流于他乡而又强势回归”的新乡贤群体的作用。新乡贤普遍具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相对广阔的视野,他们的回归将对实现乡村善治发挥重要的作用。乡村德治必须大力提倡和弘扬新乡贤文化,充分吸引新乡贤参与到乡村治理之中,发挥新乡贤所具有的榜样力量以及感召力,引导村民们更新观念,不为了一己私利而做抬高农村彩礼的推波助澜者。

最后,可以通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提高村民的道德修养,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例如,可以开展“农村好人”评比活动,树立道德榜样,利用道德榜样引领村民修正自身行为,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道德文明讲堂也是乡村德治的一个重要载体,可以通过道德文明讲堂向村民宣传正确的婚育理念,破除农村地区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提倡男女平等,间接地优化农村地区性别结构,减小农村婚姻市场的梯度挤压。

(三)法治:制定法律法规明确彩礼的内涵和外延

我國现行的《婚姻法》明确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是,相关法律并没有对结婚彩礼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彩礼的具体数额作出规定。有人认为,从立法原则来看,彩礼作为民法意义上婚姻双方合同约定的证据,其协商与支付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但是,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人文风俗等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当地结婚彩礼的最大数额做出规定是可行的。如2016年12月27日,河南省台前县颁布一项《台前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建设“德美”台前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当地人的结婚彩礼不得超过6万元,政府“有形的手”在治理农村高额彩礼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证明了法治对于农村高额彩礼现象治理的可行性。因此,地方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对彩礼做出限制,并明确禁止高额彩礼。

除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条文直接规定彩礼最高数额,还应当加强对于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法律层面入手,避免因“重男轻女”观念而加剧人口性别结构失调,改善男女双方在婚姻市场的不平等关系,从而避免高额彩礼的出现。

四、结语

农村高额彩礼问题是当前农村社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对高额彩礼问题的治理迫在眉睫。本文引入“三治”融合治理机制治理农村高额彩礼问题,一是从村民自治入手,通过村民自治组织,调动基层力量,规范、监督农村嫁娶流程以及约束结婚彩礼数额;二是从乡村德治入手,充分发挥多元德治主体的作用,并通过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活动引领文明乡风,形成良好的乡村文化,改善乡村风气,从思想根源上遏制乡村高价彩礼的出现;三是从法治入手,对于高额彩礼的定义、惩罚措施等进行明确,形成相关法律法规,为高额彩礼问题的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只有将自治、德治、法治融入乡村高额彩礼问题实践中,才能更加系统、全面地治理农村高额彩礼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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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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