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卖地求生路还能走多久?
2022-05-30何艳
何艳
当下,正值年报披露窗口期,如何交上一份完美的业绩报告成为上市公司最关心的事。为了“保业绩”,ST八菱的操作是卖地,就靠着打这張“卖地牌”,公司近几个财报期均实现业绩逆袭。只是,光靠卖地毕竟无法持久,ST八菱还是得谋求主业发展。更重要的是,公司还深陷行政处罚的漩涡中。
对于行政处罚表示“不服”
ST八菱自2021年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公司及部分当事人就因不服广西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法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最近,该事件再现新进展。
2022年2月10日,ST八菱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复议决定书》,证监会决定,维持被申请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
此事还需追溯至2021年9月2日,当天,公司收到证监会广西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西证监局认为公司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季度报告中披露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证监会查明,ST八菱存在以下违法事实。ST八菱以现金收购王安祥及其关联方所持弘润天源51%股权,同时王安祥受让杨竞忠所持ST八菱10%股份。上述交易完成后,弘润天源成为ST八菱控股子公司,王安祥成为ST八菱的关联自然人。
海南弘天成立于2019年10月,是弘润天源的全资子公司。不过,弘润天源被收购前存在瑕疵资产4.76亿元。为解决该问题,王安祥先后于2019年10月28日和2020年1月8日向胡某环借款29600万元和17000万元用于置换上述瑕疵资产。但由于王安祥未能安排资金清偿债务,导致存单内的4.66亿元存款全部被质权人划走,造成上市公司资金重大损失。
在上述事项中,ST八菱孙公司海南弘天未经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构成违规担保。王安祥通过与他人串通的方式违规使用上市公司资金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资助,造成上市公司资源和义务转移,构成关联交易,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上述事项,ST八菱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季度报告中如实披露。
基于以上违法事实,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投资者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买入ST八菱,并在2020年5月2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均可发起索赔,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靠打“卖地牌”实现业绩逆转
除了要处理行政处罚这个烂摊子,ST八菱的业绩可持续性也备受质疑。
2022年1月29日,ST八菱发布的年度业绩预报显示,公司预计2021年实现净利润1700万元至2550万元,增长幅度为1.02倍至1.04倍。不过,公司当期扣非后的净利润却亏损1.3亿元至1.4亿元,究其原因,ST八菱实则通过卖地实现业绩增长。公司获得土地收储补偿费约1.86亿元,该款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扣除相关费用后对2021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预计为1.52亿元。而此前的2021年一季报,ST八菱就曾因此项卖地行为,使得归母净利润暴增超过20倍。然而,撇开非经常性损益,公司业绩表现并无太多亮点。
另外,此前公司行政处罚中所涉及资金占用事项也还在持续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2022年3月1日,ST八菱发布的《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中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尚未追回,公司暂不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时,上述款项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款项按70%单项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上述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进一步评估,如果在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前仍未能追回上述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对上述款项剩余的30%按单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还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打算。2022年3月1日,ST八菱公告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黄生田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面对如此情况,ST八菱未来何去何从,《红周刊》记者将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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