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电商专业学生学习兴趣的课堂教学的探讨与尝试
2022-05-29张兰
张兰
摘 要:随着国家对教育行业的深化持续改革,职业教育也获得了更多的发展契机,而对于当前最火热的电商专业,想要帮助学习者更高效地了解社会上最新的电商使用技能,就需要对传统授课模式做出革新与优化,并积极引进翻转课堂的新教学方法。不但调动学员对电商的学习兴趣,更提升了电商课程的教育效果。使原来传统授课方法,转化为老师和学员间的良性交流。
关键词:电商专业;学习兴趣;翻转课堂;
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是当前非常受广大教师欢迎的一种创新型教学模式,它充分利用了现代丰富的信息技术需。要教师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有效的总结,制作成为信息化的视频素材,引导学生在课前课后进行自主的观看学习。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对课堂内容进行课前预习,还有效地在课下复习巩固,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效率。让原本教授学生理论知识的课堂教学模式,转变为学生与教师的互动答疑,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提高了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了学生对电子商务学习内容的自主学习意识。
一、翻转课堂对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重要作用
翻转课堂的起源是由于当时一所学校的学生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缺课,导致学习效率和进度一直拖延,因此老师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把课堂教学理论知识进行了高效的整合,形成课堂录像的形式,帮助缺课和漏课的学员在课堂下完成复习,意外达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不但能够让学校里的学员及时预习上课知识,而且能够在课下进行高效的复习巩固。这样,逐步发展形成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不但有效增强了学生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的积极性,课前就指导了学生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独立的研究,进一步培养了学生对课程的研究兴趣。正因为翻转课程法在电子商务教育中的良好效果,所以教师们必须将其合理地导入电子商务专业课程中,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培养学习者的整体学习效果。
二、翻转课堂在电子商务课堂教学中的具体应用策略
(一)设定合理教学目标,完善课程考核标准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开展,需要教师首先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同时对于课堂教学的效果制定完善的考核标准。然后教师通过现代丰富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制作的课堂教学视频。通过信息化的技术引导学生自主进行观看,并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决定观看的速度,以及决定针对哪些教学内容进行多次重复的学习。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学生对知识吸收理解能力的差异性,还可以在课后设定专业的教学考评系统,帮助教师实时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对后续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有效的优化。
(二)明确教师角色定位,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在职业院校的电商专业教育过程中,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不仅有效地转变了学习者对传统教学方法的刻板印象,把传统课堂主要地位交给学生,从而让学员可以与老师在课堂过程中更多地展开沟通互动,让老师对传统电商课程的答疑解惑,引导学生针对全新的电商运营技能展开合作探讨式的教学,不但营造出了良好融洽的师生关系,同时有助于学习者更好的了解传统电商的运营技能。
(三)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拓宽了教学途径
在过去传统的职业院校教学方式中,教师往往采用板书的教学模式,但是由于学生之间整体吸收和理解能力之间的差异性,导致学生课堂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不同。随着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广泛应用,不仅极大地丰富了电子商务课堂的教学内容,拓宽了教学的途径。让学生可以在课外重新温习课堂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补足自己的短板,提高学生对电子商务知识的有效掌握。
(四)强化小组合作学习,激发自主学习意识
电子商务专业是一个很讲究实践性的专业,为培养学生对电商专业知识的有效运用能力,老师们可以积极开展小组协作的教学方法。通过编写适当的翻转课堂教学内容,可以帮助学生在课堂下用小组为单元积极地开展电子商务的实际操作,从而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学习意识,培养了學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当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难题的时候,也能够更高效地根据老师所开发的微课视频以及各种课堂视频找到正确解题方式,培养学生对课堂上教学内容的深入研究能力,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电商实际运用能力。
总而言之,在职业院校开设电子商务类专业时,老师们可以积极试用翻转课堂的教学方法。不仅能够在限定的教育时间内,传授给学生更多的电商类专业知识与技能,也帮助学生更高效地完成对课堂内容的复习与巩固。同时在处理实际问题时,也有助于学生有效完成对知识内容的复习与查找。学校采用了翻转课堂的教学方法,以促使学生重新认识自己的学习能力,并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动手实验能力。并结合以组协作等多样化的教学方法,积极培养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兴趣,
参考文献
[1]徐捷。基于微课的翻转课堂教学分析与实践探讨——以电商专业《网店美工》课程为例[J].电子商务,2020,000(004):91-92.
[2]曾文娟,高海波,王菁.微课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电子商务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改革初探[J].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201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