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全面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 推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2022-05-29
河北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有效扩大农业农村投资,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对标对表,深入调研,研究制定河北省实施意见
一是高度重视,专题安排部署。2020年9月,中办、国办《意见》印发后,河北省委书记、省长做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迅速研究提出河北省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意见。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组成工作专班,吃透政策精神,收集基础数据,测算任务目标,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实施意见》,将目标聚焦于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的要求,逐年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三是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为完成“十四五”任务目标夯实基础。向中央农办报送河北省实施意见后,不等不靠,抢先抓早,将2021年占比33%的年度任务先行下达各市,并通过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强化督导调度,抓好工作落实。2021年,河北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达到416.6亿元,占土地出让收入、收益的比例分别达到14.7%和41.6%,超額完成年度任务目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
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全力推动政策要求落实落地
一是明确收支口径,严禁挤压土地出让收益。会同省财政厅明确具体测算统计口径,严把收入和成本关口。要求各地加强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核算,严禁虚增土地出让成本、缩减土地出让收益行为。
二是强化工作调度,提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要求设区市每月上报支出占比情况,省里对排名后三位进行约谈,切实压实市县责任。
三是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推动各市县统筹整合土地出让收入资金,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相衔接,重点用于河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等支持方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2022年一季度,河北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达到120亿元,收益占比超过38%的序时进度,推动1—2月份一产固投同比增长达到45.1%。
统筹协调,完善机制,不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政策顺利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考核督导。抓紧制定出台考核细则,及时对市县年度土地出让收益支农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市县进行约谈问责,倒逼各市县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二是用足用好土地出让收入资金。指导各市县深入开展“农业产业项目突破年”行动,建立完善农业投资项目库,提高项目储备质量。积极申报争取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推进投入政策衔接。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在年初预算安排、重点事项保障方面,持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等原有渠道安排农业农村支出的力度,避免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投入产生挤出效应,确保对农业农村投入切实增加。
下一步,河北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继续深入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为推进河北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保障。
(供稿:河北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