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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视角下城市摊贩空间治理策略探析*
——以呼和浩特市为例

2022-05-27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重点实验室富志强

城市建筑空间 2022年3期
关键词:主干道摊贩空间

文/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重点实验室 王 旭 富志强

1 研究背景

以往,在流动摊贩的“空间”这一问题上,采取非对称竞争和挤压剥夺等方式;在流动摊贩的“身份”这一问题上,采取定性为非法或不予承认等措施[3]。当前地摊不再作为“严打”对象,需辩证思考摊贩空间对城市的影响,不但要强化摊贩空间的地位和作用,还要通过合理的手段解决现有问题,应在城市中寻求空间,既解决当前经济和就业问题,又满足现在及未来实际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现有的城市空间布局是否有助于非正规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助于拓展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就业机会与生活空间,是所有城市研究者、规划者、城市设计者、城市管理部门需要思考与解决的重大问题[4]。地摊经济作为生活体验、文化展示、正规经济的附属经济,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通过对城市公共空间中的摊贩空间要素在公共空间内的布局进行研究,试图探索包容性的摊贩空间治理模式。

2 研究区域与研究方法

调研时间集中于2020年9月—2021年3月,聚焦于街道专职摊贩,沿街商铺、旅游景点以及广场的摊贩,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二环路范围内主城区为主要调研区域。

本文研究方法包括实地调研法、现场观察法以及半结构式访谈法,通过综合运用上述方法,总结摊贩空间分布现状、占用特征。

3 摊贩空间分布现状

对20条主干道路、近百条次干路和支路以及14个广场的调研数据进行统计,得出如下结论。

1)行政区域 呼和浩特市摊贩主要分布于玉泉区和回民区,新城区和赛罕区的摊贩数量明显较少。

2)历史区位 由于西部老城区人口密度大,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具有浓厚的市井生活气息,故摊贩受到居民欢迎,且长期集中于老城区的大街小巷,已成为老城区独特的风景。东部新城区为近年新开发的区域,沿街商铺较多,商业业态齐全,对地摊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3)商业区位 大型商业集中于中山西路和锡林郭勒南路沿线,并已形成规模。随着内蒙古民族时代广场、呼和浩特SKP旗舰店等新商业深耕于传统商圈,该地区人员聚集程度高,商业气氛浓厚,且不受季节影响,成为摊贩首选地段。

4)城市道路分类 靠近老城商业中心、大型医院、中学附近的主干道等区域的摊贩较多,邻近居民社区、高等院校、旅游景点的次干路、支路摊贩较多(见图1)。

图1 呼和浩特市摊贩空间分布

4 摊贩空间占用特征

4.1 街道空间占用

4.1.1 占用主干道慢行空间

(3)有一部分副词具有关联性作用,有的可以独用,有可以合用,有的二者都可以,有的还可以和连词配合使用。

城市主干道的商场主要出入口、过街天桥出入口、交叉路口、停车场、中心区地铁站等主要人流交汇处成为摊贩首选位置,由于流动性较强,主干道摊贩空间表现为“大分散、小聚集”特征并实时处于动态变化中。由于城市规划未对摊贩空间进行考虑和划定,摊主又多以盈利为目的,对人流、车流以及环境品质的影响考虑较少。

主干道摊贩比其他区域摊贩流动更频繁,平均20~30min变换1次位置。流动最主要的原因是城市管理部门为维护城市形象禁止在主干道两侧摆摊售卖,管理人员每30min进行1次巡逻。主干道优越的市场条件和次干路、支路摊位的饱和迫使摊主选择“顶风作案”。为避免城市管理部门查扣物品,主干道摊位占地面积为0.5~1.2m2,展示台规模较小,多销售成品。在管理人员巡逻过程中,商贩、购买者以及商贩之间的空间界限模糊,从而造成城市空间使用功能混乱,破坏街道整体形象。政策的明令禁止、执法过程的包容以及摊主的侥幸心理,让“灵活多变”成为主干道摊贩空间的代名词,也让“乱”成为主干道慢行空间的代名词。

4.1.2 占用次干路、支路慢行空间

不同类型摊贩对城市次干路、支路(步行街)的占用具有明显的市场区隔:生活居住区摊贩以出售维持日常生活必需品为主;商业区、办公区摊贩以出售特色小吃、休闲零食,让利促销休闲商品为主。商业目的不同,对空间的使用情况也大相径庭。摊位摆放较为稳定,表现为“大聚集、小分散”特征。摊贩占地面积较大,数量形成一定规模。

后疫情时代,城市次干路、支路成为吸引摊贩的主要公共空间。自政策允许摆摊设点以来,大型商超、店铺商家、专职摆摊人员、生活体验者成为摊贩主力。随着兼职参与者数量扩大,摊贩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提高,地摊上的正规、高质量商品以及展示台整体形象的提升对原有摊贩造成一定冲击。加之城市市容管理、卫生管理、质监管理等多部门参与,摊贩的正外部性高于负外部性。

4.1.3 商铺占用

1)依附型 地摊式贩卖空间占用沿建筑立面向两侧延伸,多出现在沿街店铺与步行空间联系较为紧密的步行街和步行空间较少的支路上,如万达花样年华步行街,观赏鱼市的金街、银街以及迎春巷的烧烤大排档。步行街两侧商家为吸引更多的客人光顾店铺,将本店特色新品、促销商品和服务设施(桌椅、展示台)等摆放于门外,从而挤占步行空间,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购物者在高效、便利地选择商品的同时,又得忍受布局混乱、通行效率低和环境体验差等问题带来的消极影响。

2)飞地型 该类型空间出现在步行空间面积较大或距离商铺较远的地段,拉近了商户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让消费行为变得省时省力。由于与相同业态的专职摊贩之间存在竞争、与个体工商户之间存在竞争以及考虑商铺租金等因素,迫使商户寻求多样化经销手段提高营业额。在对街道摊贩调研的过程中,笔者发现部分摊主是个体商户,以地摊形式为店铺带来额外收入。

4.2 广场空间占用

城市广场具有面积大、开放、随意等特点,在不同时段可同时容纳不同年龄、职业的使用者开展不同活动。在夏、秋季,每日18:00后为摊贩出摊时间,广场管理人员替代城市管理人员成为摊贩管理者,但因管理人员较少、广场人流大、摊贩数量多等因素,增加了广场管理的难度,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

5 城市摊贩空间治理策略

5.1 划定空间借用区

“借用”一词可解释为将用于某种用途的事物用于另一种用途。笔者认为城市空间内未规划摊贩空间,故提出划定城市摊贩空间借用区。借用区并不同疏导区一样集中大部分摊贩,而是在现有摊贩位置周边合适的空间内划定多个小面积的区域,既减少摊贩的负外部性,又给予摊贩生存空间。固定摆放位置而不固定摆放时段,摊贩可随人流量的变化自主选择合适的借用区进行售卖活动。为增加空间使用的正外部性,应精细化运营高品质摊位,缩减摆放台规模,减小空间占用面积,提高空间利用率,改善摊贩空间环境品质。在树池之间、路灯之间、街道冗余空间以及距离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周边规划空间借用区,规范摊位,保障通行效率和流线顺畅,避免各流线交叉冲突造成空间混乱及空间使用不经济,减少摊贩负外部性对城市空间的影响,有助于规范空间的有序使用,形成特色城市空间。

5.2 社区网格化管理与城市管理协同

社区网格化管理是一种新的城市管理模式,以街道、社区网格为区域范围,以事件为管理内容,以处置单位为责任人,通过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市区联动、资源共享。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将城市辖区摊贩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网格单元,通过加强对网格单元的巡查,建立一种新的管理形式,其主要优势是能主动发现并及时处理问题。在网格化管理平台中加入社区摊贩管理模块,对本社区摊贩人员信息,即从业资格、健康情况、有无犯罪记录等信息摸排统计,并上传至平台实现全市共享。不定期实施网格化监督,配合城市管理部门的督查行动,保障社区摊贩的规范经营。

5.3 政策扶持及引导

摊贩管理需要合适的政策支持,不能将正规经济的惯用方法直接套用于地摊经济,或直接将地摊经济作为危害城市经济发展的负面因素。政策的不适宜性使摊贩陷入“一管就死、不管就乱”怪圈,应在法律和规章制度层面予以摊贩“合法身份”,并引导其高质量发展。全职摊主、兼职摊主须向有关单位申请准入资格,颁发资格证书,便于城市管理人员以及摊贩之间相互监督和进行产品溯源。应对摊贩进行定期培训,学习关于地摊经济的各方面知识,尤其在商品选品、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强化。加强对摊贩的思想道德教育,促使其不能为追求高额回报而售卖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产品。

6 结语

目前,我国须确立为社会大众服务的空间生产、消费目标,故城市规划和建设首先要满足社会大众的空间消费需求[5]。在追求城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兼顾社会文化的发展。非正规性的力量不容忽视,因为人群的需求是空间发展的根本动力[6]。人的活动使城市空间产生意义,而日常生活作为最基本的活动单位构成城市最大的现象场[7]。地摊经济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形式之一,但由于其长年的不正规发展,已与现代社会经济严重脱节,甚至成为破坏物质空间环境的“痼疾”。地摊经济作为大部分省市抑制发展、取缔的对象,在后疫情时代成为促进大众消费、恢复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而作为城市规划从业人员,应探索适合摊贩空间发展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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