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C系列合同下ECC合同的论述及主要特点
2022-05-24石章勇
石章勇
(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00)
0.引言
2014年中国铁建提出了“大海外”战略,2020年又提出了“海外优先”的战略口号,海外市场承揽额也由2014年的1278亿元增加2019年的2692亿元。随着海外市场的不断开拓,海外合同模式也必然不仅仅是FIDIC合同模式,NEC合同模式作为海外合同模式的重要成员,已被越来越多的海外国家和地区的工程项目所采用。加强对NEC合同模式的学习,有助于提高海外工程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项目的盈利能力。
1.NEC的发展历程
NEC合同(New Engineering Contract,新工程合同)最早发源于英国,是英国集合了ICE合同和JCT合同二者的优点而制定的新的合同版本,目前普遍通用的FIDIC合同也是在ICE合同的基础上起草的。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在1993年编制了第一版、1995年发行了第二版、2005年发行了第三版、2017年发行第四版的新工程合同系列范本,一步步趋于完善、丰富而实用。
2.NEC合同系列的类型
NEC合同由于其灵活性、高效管理和语言精简的特点,被广泛运用于机场、水务、环保、公路、铁路、电力等领域的土木工程以及医院、学校和居住保障等公共建设项目。NEC系列合同包括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专业服务合同、供应合同、争议解决服务合同、设计建造运营合同、框架合同、定期服务合同以及联盟合同等九种范本。
3.ECC合同的主要内容
ECC工程施工合同(Engineering and Construction Contract)是NEC系列合同的重要组成内容,是此系列合同应用最广泛的合同范本,它主要包含6种主要选项条款、争议解决与避免程序、9条核心条款、15项次要条款、成本组成表及合同文件,发包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从而进行条款的自由组合,灵活性非常强。
(1)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设计深度、工期要求、施工难度、业主风险等不同情况,特制定了6种不同选项的发包模式。6种选项模式分别为:1)选项A为带分项工程表的标价合同,特点为总承包商承担价格和数量风险。2)选项B为带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标价合同,特点为总承包商承担价格风险、业主承担数量风险。3)选项C为带分项工程表的目标合同,特点为价格风险和数量风险由业主、总承包商在一定范围内共同分担。4)选项D为带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目标合同,特点为数量风险由业主承担、价格风险在一定范围内分担。5)选项E为成本补偿合同,特点为总承包商风险根据实际成本收取相对应的管理费。6)选项F为管理合同,特点为总承包商不必亲自施工,仅收取固定金额的管理费。从选项A~F,发包人的风险是由小到大,从无任何风险依次递增直至承担所有风险,而总承包商的风险则反之。由此可以看出,NEC合同具有风险大小清晰、风险种类多样的特点。
(2)NEC合同共有3种争议解决模式,合同双方必须选择其中一种来组成完整的合同,3种解决方式的适用法律都有明确规定,详细规定如:1)使用裁决作为争议解决的方式,英国《住房补贴、建造和改建法案1996》不适用。2)使用裁决作为争议解决的方式,英国《住房补贴、建造和改建法案1996》适用。3)采用争议避免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的方式,英国《住房补贴、建造和改建法案1996》不适用。
NEC合同更加强调争议的“避免”。前两种解决方式为裁决人制度,第三种方式为争议避免委员会制度。前两种解决方式中,合同双方应联合任命一名裁决人,并且新引入了高级代表的角色。合同双方可以委任多名己方高级代表,高级代表可以采用任何他们认为必要的方式,如协商、调解,在较短的时限内高效解决争议,并在期末提供一份列明解决与未解决问题的清单,高级代表未解决的问题将提交裁决。裁决是一种非司法的争议解决程序,通过仲裁或双方协议的方式解决。争议避免委员会仅用于第三种方式,由1或3名成员组成,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协助规避/解决工程中的潜在争议,适用于大型工程项目。争议避免委员会成员由业主指定,若成员为3名,第三人由双方联合选定如果任何一方通过上述方式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都可以通过法庭诉讼解决问题,最终选用的法庭由业主规定。
(3)合同主要内容的核心条款共9条,详情所述:1)总则:明确要相互信任和合作,主要包括对合同中名词的定义,通讯约定、预警机制、施工受阻后的应对方法等内容。2)总承包商主要职责:主要包括按合同内容施工、深化设计、特殊岗位人员要求、分包程序要求、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等。3)工期:主要包括开竣工节点时间、工期安排和修改程序等内容。4)测试与缺陷: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检测要求、对工程缺陷的处理方式等。5)付款:对付款流程及金额的约定。6)补偿事件:对补偿事件的认定及流程、费用申报及审批流程等。7)所有权:完工后对项目所有权的明确。8)风险与保险:对总承包商风险及发包方风险的定义及后期赔偿,对保险的内容、期限及费用承担问题等。9)终止:合同终止的理由,程序及终止后结算问题等。
(4)15项次要条款,主要内容如:完工保证、总公司担保、工程预付款、结算币种、部分完工、设计责任、价格波动、保留金、提前完工奖励、工期延误赔偿、工程质量、法律变更、特殊条件、责任赔偿、附加条款等15项次要条款为通用条款。
(5)成本组成表包括成本组成表和成本组成简表,明确了投标报价中费用的组成明细,包含了劳务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以及间接费明细。成本组成简表适用于选项A、B项目补偿事件的计算,成本组成表适用于选项C、D及E的项目补偿事件的计算,成本组成表和成本组成简表不适用于选项F。
(6)合同资料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业主提供的资料,包括合同选项类型、争端解决选项、核心条款内容、主要选项条款及项目概况等基本信息。第二部分是承包商提供的资料,根据所采用的合同选项完整地填写对应的资料。
4.ECC合同的主要特点
通过与FIDIC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对比,ECC合同主要有以下特点[1-2]:
4.1 更加信任的合作关系
NEC合同第一条总则即“雇主、总承包商、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应本着相互信任和合作的精神,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行事”,它则更加强调发包人、总承包商、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各方之间是在相互信任和彼此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参与执行合同。ECC合同将管理职能与监督职能相分离,将工程合同中常见的工程师定义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2个角色,赋予他们相互独立的管理权与监督权。项目经理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监理工程师主要负责工程质量控制。
4.2 新增预警机制
ECC合同中最明显的改变就是增加了早期预警机制,早期预警机制要求双方积极合作。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合同任何一方发现了任何可能增加成本、延长工期或降低使用性能的潜在风险时就触发预警机制,双方均可召开会议并要求另一方参加,讨论采取相应的措施去避免此事件发生,一旦确定无法避免则立即拿出解决方案并实施。国内的变更索赔从立项到最终批复存在着漫长的拉锯战,特别是金额比较大的变更更是在完工后才能批复,给施工单位的资金造成非常大的压力,不利于项目的正常运行。ECC补偿事件的特点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时间和费用的补偿一并结算,在短时间内完成补偿事件的批复、计价即拨款,大大减轻了总承包商的资金压力。ECC合同预警机制及补偿事件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早期预警机制及补偿事件流程
4.3 新增亏损盈利共享模式
ECC合同可以采用6个主要选项与15条次要条款的自由组合模式,组合方式可以根据每个工程项目的情况量身定制,并且新增了利润与风险共担模式的选项C和D。在选项C、D中约定,在合同额以内扣除实际成本和投标约定费率的管理费后的所有收益由发包人和总承包商平分。合同额与实际计价暂列金额之和10%以内(含)的亏损由发包人和总承包商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超出10%的亏损部分则由总承包商全部承担。新增的选项C、D既保证了总承包商的合理利润,又提高了总承包商的抗风险能力,保证了建筑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4.4 新增合同上限
对于国内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来说,总承包商的竣工结算金额是不规定上限的,竣工结算金额为原合同额与变更索赔额(含材料调差)之和。而ECC合同中,竣工结算金额由合同金额和暂列金额组成(暂列金额包含变更索赔金额、通货膨胀材料调差、安全绩效、项目经理基金,由业主招标时确定),不同选项的合同模式最终结算限额有不同的约定,具体约定如下:
选项A:结算金额为合同金额+实际发生暂列金额,(合同金额+暂列金额)即竣工结算限额。选项B:结算金额为实际完成合同清单+实际发生暂列金额,(合同金额+暂列金额)即竣工结算限额。选项C、D:结算金额分2种情况:当结算金额<合同金额时,结算金额为实际发生成本×(1+管理费费率)+50%合同内利润;当合同金额<结算金额<(合同金额+实际发生暂列金额)时,结算金额为实际发生成本×(1+管理费费率),竣工结算限额为(合同金额+暂列金额)×(1+5%)。选项E:计价金额为实际发生成本×(1+管理费费率),无限额约定。选项F:管理费包干费用限额约定。其中:选项A、C的补偿事件=合同外项目实际成本×(1+管理费费率)。选项B、D的补偿事件=合同外清单内工程量清单总价+合同外清单外项目实际成本×(1+管理费费率)。
4.5 分包方式不同
国内工程大部分采用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必须经发包人批准才可分包,或者按合同约定分包,工程主体结构则禁止分包。ECC合同全部采用专业分包,但是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由总承包商供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材料价格,材料价款在计价中扣除,既减少了总承包商的管理工作量,又保证了工程质量,也减轻了分包单位的资金压力,保证了建筑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国办厅2017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现有专业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增强竞争力,推动形成一批以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专业企业。2021年11月江西和四川同时下发了《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方案》,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建筑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改进管理、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向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可以看出内地政府也在尝试探索建筑领域的专业分包的模式。
4.6 预付款
国内项目约定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额的10%,不高于30%,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中国香港政府发包的项目几乎都没有预付款,而中国香港政府规定不允许拖欠员工工资,当月工资必须在下月7日之前发放,否则会受到劳工处的处罚,一旦工资拖欠超过35万元则直接拘留雇主。劳务、材料、设备工程款按市场惯例是一个月内付款,而业主拨款一般是下月拨付上月工程款,因此总承包商前期需要考虑适当的进场资金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
5.结语
NEC系列合同的主要目的是想通过采用更加简洁的语言、更加通俗易懂的表达、更加灵活的合同条款组合鼓励发包人、监理咨询单位、总承包商、分包商等所有参与方,通过更加顺畅的沟通、互相的信任和合作以达到更好的管理效果,从而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