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廷玉《明史 · 兵志》与万斯同《明史 · 兵卫》 比较研究
2022-05-20王瑜
王瑜
【摘要】 经万斯同审定的《明史稿》,内容翔实,规模宏大,为张廷玉《明史》的最终成书奠定了坚守的基础。两者在内容上既有前后承袭,又有某些差异,尤其在军事制度方面差异甚大。张廷玉《明史·兵志》与万斯同《明史·兵卫》在编纂体例、内容详略、思想情怀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
【关键词】 张廷玉;万斯同;《明史·兵志》;《明史·兵卫》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2)17-0041-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2.17.012
《明史》是二十五史中成书时间最长的一部,其修纂过程主要有三个阶段,即万斯同的《明史稿》、王鸿绪的《明史稿》和张廷玉的《明史》。
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万斯同以布衣身份应朝廷征召,至京参与《明史》修纂,至康熙三十年(1691年)前后,写成《明史稿》。雍正元年,王鸿绪以万稿为底本,进呈第二稿《明史稿》。乾隆初年,大学士张廷玉等奉诏刊定《明史》,以王鸿绪史稿为底本,归根溯源,是以万斯同史稿为底本。由此可知,万氏主持编定的《明史稿》,为后来《明史》修纂与定稿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两本史书在内容上既有前后承袭,又有某些差异。史学界关于两者或其三者的比较研究可见一二,但关于兵志方面的研究虽有提及,只是寥寥数笔。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万斯同《明史·兵卫》与张廷玉《明史·兵志》的异同略做探讨。
一、编纂体例
“作史者必先定其例,发其凡,而后一代之事可无纰缪。” ①编例作为修史的准则,至关重要。志,作为一朝之典章制度及社会面貌的全面概括和集中反映,在修史中是极其困难的工作。故要想把书志修好,必须先定体例。《明史·兵志》的撰修者是当时的专门学者王源,他继承了前代正史《兵志》的体例,但又有所发展和改变。经过万斯同、王鸿绪和张廷玉三次定稿后,《兵志》出现三个不同的版本,现将万斯同《明史·兵卫》(以下简称万《卫》)与张廷玉《明史·兵志》 (以下简称张《志》)两个版本进行比较,重点考查其类目设置及结构安排。
(一)类目设置
与历代正史《兵志》相比,明《志》在类目设置上出现了数量较多、划分较细的特点。
万《卫》为记载有明一代兵制及相关军政的具体内容,共设有“京营”“班军”“京城巡捕”“侍卫上直官军”“皇城守卫官军”“四卫营”“卫所”“天下镇戍兵”“防海兵”“江防兵”“郡县民壮”“土民”“乡兵”“清理军伍”“参阅”“赏功”“举用将材”“军装军器”“火器”“战车战船”“马政”等二十一个类目,类目设置十分齐全,类目划分亦较为精细。这样设置,有利于保留大量相关史实,丰富了明代军事制度及其有关军政的记载,较为全面地反映出明代军制的发展与演变。
张《志》在经过三次定稿后,与万《卫》原稿出现了较大的不同。共设有“京营”“侍卫上直军”“皇城守卫”“京城巡捕”“四卫营”“卫所”“班军”“边防”“海防”“江防”“民壮”“土兵”“乡兵”“清理军伍”“训练”“赏功”“火器”“车船”“马政”等十九个类目。二者在类目名称设置上的不同体现在:
其一,仅有一两字之差,但内容上并无差别,如“侍卫上直官军”与“侍卫上直军”“皇城守卫官军”与“皇城守卫”“战车战船”与“车船”等。
其二,名称完全不同,但内容却相同,如“参阅”与“训练”“天下镇戍兵”与“边防”,虽名称不同,但记载内容却大致相同。
另外,还有一明显不同在于,张《志》无“举用将材”一目,是因为其不属于军制范畴而属于武举内容。同时,也并无“军装军器”一目。
(二)结构安排
修纂兵志的成功之处,不仅在于所设类目准确精细,而且在于如何进行合理的结构安排。结构安排是否合理严谨,取决于对各个类目的次序编排。现将两部兵志的卷数设置及其内容安排进行比较。
万《卫》共二十卷,内容丰富,记载详细。分别为《兵卫一》之“京营”、《兵卫二》之“班军”、《兵卫三》之“京城巡捕”、《兵卫四》之“侍卫上直官军”、《兵卫五》之“皇城守卫官军”、《兵卫六》之“四卫营”、《兵卫七》之“卫所”、《兵卫八》之“天下镇戍兵”、《兵卫九》之“防海兵”、《兵卫十》之“江防兵”、《兵卫十一》之“郡县民壮土民”、《兵卫十二》之“乡兵”、《兵卫十三》之“清理军伍”、《兵卫十四》之“参阅”、《兵卫十五》之“赏功”、《兵卫十六》之“举用将材”、《兵卫十七》之“军装军器”、《兵卫十八》之“火器”、《兵卫十九》之“战车战船”、《兵卫二十》之“马政”。
张《志》共四卷,《兵志一》记:京营、侍卫上直军(附皇城守卫、京城巡捕)、四卫营。第一卷将五个类目合为一卷,分别记载了京军三大营的建立、构成、职能以及废罢情况;侍卫上直军的设立、组成、职责权限和侍卫方式;皇城守卫的组成情况、检查办法、守卫区域和废弛情况;京城巡捕的机构组建及凋敝情况;左右四卫军的设立缘由、职责、积弊和改制。
《兵志二》记:卫所、班军。第二卷合并两个类目,分别记述了明代卫所制度的设立、发展及崩溃;班军番上京师操备的情况与废弛情况。
《兵志三》记:边防、海防(附江防)、民壮、土兵(附乡兵)。第三卷合并六个类目,分别记述了正统以后边防体系的形成与废坏情况;明初之际海防的形成、发展、加强与破坏的情况;长江中下游水军和陆军的设立、演变情况;郡县民壯土兵的召募、训练及征发调用情况。
《兵志四》记:清理军伍、训练、赏功、火器、车船、马政。第四卷合并六个类目,分别记述了军队中勾清的办法措施、实施情况以及负责勾清的机构等等;明政府教练军士的各种律令、会操方法及奖惩办法;明政府关于赏功的各种规定、条例变化等情况;各种火器的名称、制造、使用情况及重要作用;各个时期战车和江船的名称、构造、功能和使用情况;明代马政中的牧马方式、养马组织管理体系、茶马贸易的发展情况等等。
二、内容比较
在具体内容上,两部《兵志》仍有很大不同。从万《卫》原稿到张《志》最终定稿,其间经过了三次大规模的修改和订正,或对所记冗长繁琐之处删繁就简、或对所记缺失之处补充翔实、或对所记错误之处订正失误,导致两部《兵志》的内容出现了很大的不同。现将总结概括出的两点不同之处,即叙文内容不同、详略情况不同,作一详细说明。
(一)叙文内容不同
万《卫》与张《志》最明显的不同,在于篇首的叙论,两者在对于明朝军事制度的评价不尽相同,前者对明朝前期的军事制度持称赞态度,对后期军制多持有惋惜无奈之情,而后者对有明一代的军事制度总体呈批评态度。
万《卫》叙文开篇即立论高远,“兵也者,圣人以除暴救乱,平险阻而归之治,有国者所以不可已也。然其蓄养之政,控御之方,得其制则理,不得其制则乱。” ②后又溯委追源,简明回顾了历代兵制兴衰的原因。在叙述前期兵制的发展演变时,无不流露出对其的称赞与褒扬,如“明太祖以神武之姿削平海内,天下既定,爰创立军卫内而京畿外,而府州县及于边镇为之宣威。” ③ 一句,字字显示出对明初军事制度的赞许;而后成祖创立三大营,宿军不下数十万,有居重驭轻之势;宣宗承其余威,亦称强势。然而至明代中期英宗朝時,宦官擅权,兵势渐衰;至宪、孝、武、世四朝,营制废弛,兵力衰弱。自此之后,积弊严重,禁防松弛,营卫旧制逐渐瓦解,以至于边事大坏,中原盗起,军事衰落,而国家亦随之衰弱。在叙述后期兵制时则更多地表达出一种悲愤与惋惜之情,“军实丧而国亦随之。呜呼!此岂一朝夕之故耶?有明积弱,武备不修,暨于中晚之世亦已极矣!” ④一句则抒发出深深的惋惜之情。
而张《志》的序言相较之下内容略显简略,删去了大量论述篇幅,开门见山,开篇即写“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之后平铺直叙,写到永乐北迁遵太祖之制,洪、宣以后有土木之难,于谦创团营、简精锐,到宪、孝、武、世四朝威势不振。对明朝前期军事制度的兴衰演变及其得失,没有发表任何态度与情绪表达,反而对明代后期的军制多有批评,如“文皇北迁,一遵太祖之制,然内臣观兵,履霜伊始。” ⑤一句,说明兵制衰微的内在原因,早在永乐一朝就已出现,表明从一开始就对明朝军事制度持批评的态度。
(二)详略情况不同
从两部《兵志》的卷数设置上,也可以明显看出,万氏记载详细,而张氏趋于简略。但在某些方面,张氏也详于万氏。现从内容详略方面入手,来对两部《兵志》进行内容上的比较。
1.万《卫》详于张《志》之处
由于对冗长繁琐之处进行删繁就简,导致出现万《卫》在某些部分详于张《志》的情况。如万《卫》“班军”一目中的“穆宗初年,河役起,军士惮于久役,逃亡多,下兵部议。部议,谓‘国初征军十六万番上京师,迩营作日繁,然河工急势不能无役,可于见役军中,简锐者着伍营操,而以老弱供作,河成即止。从之。” ⑥这一内容,在张《志》“班军”中:“隆庆初,大发治河,军人惮久役,逃亡多。部议于见役军中,简锐者著伍,而以老弱共参锸。” ⑦则更为简略。再如,万《卫》“战车战船”一篇中记载:“任重致远莫如舟车,车之用多于西北,而舟之用多于东南,因地制宜,固其所也。洪永之初,车以餽运而已,正统而后,始于言车战,然获其用者寡矣,第其制不可不详也,今与舟并列于左” ⑧对车船的作用与地位有详细论述,而张《志》“车船”中仅有“中原用车战,而东南利舟楫,二者于兵事为最要。自骑兵起,车制渐废” ⑨一句,较为简略。
另,有万《卫》记载谕旨内容,而张氏则多省略的情况,如万《卫》“京营”中,谕旨记载详细,“后二岁,又以成国公朱勇言,选送几卫卒补之,谕曰:古人用兵虽有成法,而以应变不穷为奇,今可教者持坐,作进退击刺之法。至于随机制敌,则在兵法之外,宜以暇观书求古名将,方略融会于心,然后有得。” ⑩而张《志》“京营”中记载:“宣德五年,以成国公朱勇言,选京卫卒隶五军训练。” ?省略了谕旨内容,更为简洁。再如,张《志》“班军”一目中记载“洪熙元年,因英国公张辅、兵部尚书李庆言,复令直隶及近京军番上操备。谕之曰:古者务农讲武各有定期,故而不偏废。今宜仿其意,令毕农而来先农务遣归,庶不费事已。宣宗复语庆曰:“王道在顺人情,比更调官军率辽近,而就远无益只增劳费耳!若使陕西之军就彼备御,而调河南、山西军来京操备,不两便耶?可即议行,毋使疲道路。” ?而在张《志》中相关论述中,则是“仁宗初,因英国公张辅等言,调直隶及近京军番上操备,谕以毕农而来,先农遣归。” ?省略大量语言内容,语句十分凝练简洁。
另,有万《卫》中有记载而张《志》中无记载的情况,如万《卫》“京营”中记载:“京营者,盖取在京卫所之卒,及在外番上之军,训饬之以征伐四方者也。其制备于成祖,而昉施太祖始。” ?写明了京营的来源、作用与形成,而在张《志》中并无记载。再如,万《卫》“京营”中记载土木之变时详细说明其背后原因,即“时承平久,营制尽弛,故珵亟言之,而中人王振用事置其言,漫弗省。未几,遂有土木之难,六师五十万人皆死,营政耗矣。” ?而张氏关于土木之变的记载,仅有“土木之难,京军没几尽” ?一句,并无涉及原因分析。再如,万《卫》“侍卫上直军”一目中记载:“武卫之建用,绥靖四方,而环卫之设,则王躬是保周礼,虎贲氏掌先后王而驱以卒伍,旅贲氏掌执戈矛盾夹王车,而驱后世师其意,故有侍卫上直军之制。” ?说明了侍卫上直军设立的缘由,而在张《志》“侍卫上直军”中并无相关论述。
2.张《志》详于万《卫》之处
关于万《卫》记载内容过于简略或有缺失的部分,张《志》在相应部分做到补充翔实。如万《卫》“侍卫上直官军”一目中所记:“故有侍卫上直军之制,明太祖洪武十五年始置锦衣卫,掌大驾卤簿,凡十司,” ?在张《志》“侍卫上直军”中则是:“太祖即吴王位,其年十二月设拱卫司,领校尉,隶都督府。洪武三年改亲军都尉府,统中、左、右、前、后五卫军,而仪鸾司隶焉.六年,造守卫金牌,铜涂金为之,长一尺,阔三寸。以仁、义、礼、智、信为号……十五年罢府及司,置锦衣卫。” ?再如,万《卫》“班军”一目中所载:“于是,岁春秋番上,共十六万人,遂为成例。” ?在张《志》“班军”中则为:“岁春秋番上,共十六万人:大宁七万七百余,中都、山东递杀,河南最少,仅一万四千有奇。”经过补充添加,史实更为丰富明了。
三、结论
张廷玉《明史·兵志》与万斯同《明史·兵卫》虽然为同一部志的两个版本,但其间经过三次大规模的修改和订正,已出现很大的不同。其一是在编纂体例上,二者类目设置与结构安排略有不同;其二是在具体内容上,叙文内容以及具体详略不同。很显然,万《卫》在字数上已超过张《志》,内容自然十分翔实,可以有效地弥补其他史书关于明代军事制度记载的空白之处,具有很高的史学价值。但其毕竟属于草创阶段,经过张廷玉等人的修改与编订,张《志》语言高度概括凝练,简洁明了,内容准确。总体来说,万斯同《明史·兵卫》不论是在编纂体例上,还是在内容撰写上,都为张廷玉《明史·兵志》的最终成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者都各有所长,在使用时可以互相补充、互相借鉴,都是研究明代军事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
注释:
①③④朱彝尊:《曝书亭集》卷三二《史馆上总裁第一书》,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5页。
②(清)萬斯同:《明史》卷一〇七《兵卫·叙》,《续修四库全书》第326册,第11页。
⑤(清)张廷玉:《明史》卷八九《兵志序》,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175页。
⑥??(清)万斯同:《明史》卷一〇七《兵卫二·班军》,《续修四库全书》第326册,第31页,第29页。
⑦(清)张廷玉:《明史》卷九十《兵二·班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231页。
⑧(清)万斯同:《明史》卷一二四《兵卫十九·战车战船》,《续修四库全书》第326册,第121页。
⑨(清)张廷玉:《明史》卷九二《兵四·车船》,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266页。
⑩??(清)万斯同:《明史》卷一〇六《兵卫一·京营》,《续修四库全书》第326册,第13页,第12页。
??(清)张廷玉:《明史》卷八九《兵二·京营》,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177页,第2229页。
?(清)张廷玉:《明史》卷八九《兵二·班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177页。
??(清)万斯同:《明史》卷一〇九《兵卫四·侍卫上直军》,《续修四库全书》第326册,第37页。
?(清)张廷玉:《明史》卷八九《兵二·班军》,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184页。
参考文献:
[1]朱彝尊.曝书亭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9.
[2](清)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清)万斯同.明史[J].续修四库全书,第326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