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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志第三十七片段浅析》

2017-04-10陈雪

速读·下旬 2017年2期
关键词:明史礼乐

陈雪

摘要:《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明太祖自朱元璋至崇祯帝朱由检,(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本文主要是对明史·志第三十七“乐”的第一段进行简要翻译并进一步剖析和评价。

关键词:明史;礼乐;雅俗杂出

一、翻译部分

古代圣明的君王,为了使国家可以安定、功业可以成就,因而制作乐,以契合天地的本性,类同万物的性情。天神来到而使民心协和。音乐,可以抒发人心中的声音。君心和睦,天下之间便没有不协和的。因此,音乐,上能作用于君主,下能化育百姓。秦、汉以后,这个道理渐渐衰败,音乐的思想体系与国家的政治治理不在彼此通融,而且民间的风俗一天天趋于奢侈淫靡。明朝兴起后,明太祖下定决心实行雅正之乐。这时,朝中文臣冷谦、陶凯、詹同、宋濂、乐韶凤等人都通晓音律,互相研究切磋整理改定。由于旧制空乏缺略,想要返还上古音,没有途径。明太祖也正以民情苟且浇薄,要求用严厉的刑法来约束,对于躬行中庸之道,谦和之道的根本,没有时间顾及。文皇帝询问黄钟的乐律,群臣百官没有一个能应答人。英宗、景帝、宪宗、孝宗时代,宫廷乐器悬挂四面的制度只是文字上有记载而已。朝廷宴享,郊坛祭祀,教坊乐官、道士之流,轻慢亵渎草率简略。刘翔、胡瑞为此深深慨叹。世宗以制礼作乐为己任,张鹗、李文观察研究,以精审的音律而受人赏识而被优待或重用,最终也是没有成就。原因在于学士大夫的著述只能论说乐律的理论,而实施于五音六律,便多不协和,乐官能记录音乐的实际演奏,却不明白它的含义,因此整个明代没有人能明辨。经考察得知明代制礼作乐,大致集中了汉、唐、宋、元人的旧有制度,只是稍微改变了它的名称。凡是声音仪容的次序,礼器、礼数的繁琐规定,在当时并不是不能明确地全部举出来,只是雅俗杂糅,无法予以规正。所以全部列于篇中,以供考察的人使用。

二、分析、评论

“古先圣王,治定功成而作乐……是以乐作于上,民化于下。”这句话主要讲了在秦汉之前,我国古代传统政治中,礼乐是治理者手中不可或缺的王牌。在所有的治国之术中,礼乐是较为有效的政治手段。因此,从教化的角度来说,礼和乐实际上是一件事中两个相辅相成的不同侧面:一是礼制的设立,创造一种外在的社会规范形式;二是以乐教为手段,通过陶冶人的内心情感来促使人们把礼制转化为个体的自觉行为。“秦、汉而降,斯理浸微,声音之道与政治不相通,而民之风俗日趋于靡曼。”秦国统一后,秦始皇实行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一的措施。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地方实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货币、文字;在战国诸国所建长城的基础上修建万里长城,以防匈奴人。重要的是他听取了丞相李斯的提议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焚书坑儒”事件,对当时的中国文化造成了严重的摧残与断层。而到了汉代汉武帝又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封建思想统治政策,儒学在中国文化中就成为了统治地位的标志。单从这一角度来讲的话,与明史里面“声音之道与政治不相通”这句话的记载是矛盾的,不具有说服力,所以这部分资料可信度,有待进一步考证的。

明兴,太祖锐志雅乐。是时,儒臣冷谦、陶凯、詹同、宋濂、乐韶凤辈皆知声律,相与究切厘定。而掌故阔略,欲还古音,其道无由。太祖亦方以下情偷薄,务严刑以束之,其于履中蹈和之本,未暇及也。文皇帝访问黄钟之律,臣工无能应者。英、景、宪、孝之世,宫县徒为具文。殿廷燕享,郊坛祭祀,教坊羽流,慢渎苟简,刘翔、胡瑞为之深慨。世宗制作自任,张鹗、李文察以审音受知,终以无成。盖学士大夫之著述止能论其理,而施诸五音六律辄多未协,乐官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晓其义,是以卒世莫能明也。稽明代之制作,大抵集汉、唐、宋、元人之旧,而稍更易其名。凡声容之次第,器数之繁缛,在当日非不烂然俱举,第雅俗杂出,无从正之。故备列于篇,以资考者。这一段主要是讲述了明代各位帝王与群臣为制约所采取的措施,明初,朱元璋重建礼乐,在国家机构设置上,突出了教坊司的作用,将之与太常寺并列,同置于礼部管辖之下。在乐制改革上,基本延用宋代的大晟律,并侧重于乐章的重订,以典正和平为风格宗旨。朱元璋非常注重礼乐的政治教化功能,强调乐章文学的讽谏作用。朱元璋的本意是最大限度地发挥乐章的政教功用,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弊端。明孝宗时期,教坊司内杂剧充斥,都御史马文升上书称教坊司内“狎语连天”,要求皇帝下令整治。然而,喜好杂剧的明孝宗对此置之不理。正德年问,明武宗朱厚照耽乐嬉游。因此,刘瑾等人在宫廷内大肆从事杂戏活动。昏聩的正德帝,甚至封伶人为官,以至于朝野震动。然而,即便如此杂戏直到明末也未从宫廷中消失。明亡之后,廷杂戏艺人流落民间,从而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戏剧时代。

三、对“雅俗杂出”的理解

明代宫廷音乐创作活动,大体上可以分为雅乐与俗乐两部分。雅乐则以道教神乐为主,俗乐则以民间戏曲为主。宋元以来,由于战乱,以及元朝统治阶级的不重视,礼乐文化衰落很快。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朱元璋在祭祀活动中只能以道教的神乐作为主体。其后,俗乐渐渐融入雅乐,甚至影响力大大超过雅乐,俗乐与雅乐不同,其不是依靠政治而存在的,因而不易受政治动荡的影响。

从总体上而言,关于明代的礼乐制度,是统治阶级自身没有将制度落实到实处。以钟鼓司为代表的宫廷音乐机构,对于后世戏剧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因此,对于明代的宫廷礼乐制度在音乐上所做出的貢献应当持肯定的态度。但是,其制度本身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陷,对于音乐发展也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带来明代“雅俗杂出”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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