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对音乐教育哲学的启示
2022-05-16李艺卓
摘要:解释学又叫诠释学(Hermeneutik),是一门研究理解与解释的西方学科。以解释学为视角,音乐教育哲学应更加关注教师教学的实践性智慧,正确认识实践与理论的关系,重视理解与对话,强调辨证思维。指导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回归生活世界,将教育的眼光回归于教育背后广阔的人文境遇中。
关键词:解释学;音乐教育哲学
哲学解释学作为一门哲学体现在从方法论与认识论转向本体论的过程;作为一门哲学体现在对“人”本身的关注上;作为一门哲学体现在对真理问题的探讨上,关于真理问题主要有社会理性真理观的存在方式与艺术经验里的真理问题;解释学作为一门哲学体现在对对理解与解释的新认识。因此基于伽达默尔的哲学哲学解释学对于音乐教育哲学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吸收实践智慧的思维
上文提到的伽达默尔的教化解释学是以人文主义的视域出发,认为他所倡导的精神科学所要求的“得体感”的前提基础是教化,同时共同感、判断力以及趣味也是教化的表现形式,也体现着实践智慧。实践智慧源于亚里士多德,他所认为的实践知识或者说实践哲学,是与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以及人的活动息息相关,并以善为其追求的目的。关于实践智慧的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并给予我们相应的思考与启示。
第一是实践智慧的对象是与人自身有关的具体活动,它属于人以区别于一般所谓的智慧内涵。单纯说智慧它是一种知识,与人实际生活的联系甚少,抽象来看接近神的层次,而实践智慧就是与人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一般不考虑人力所不及的事情。这启示我们的音乐教育哲学需要建立对人以及他周围的事物关注的敏感与灵活性,思考如何让音乐教育和受教育的人总是能够对学科以及自身周围环境的变化反应具有敏锐性,以更好的应对和适应环境。
第二是实践智慧并不是纯理论的知识,理论知识对象是永恒的,但是实践智慧的对象却是一只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实践智慧总是从某个特殊的个体为视角,并根据某一时刻的具体状况来分析,如果分析的个体对象有所变化,又或环境不同,其结果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于音乐教育哲学而言,不能以一种数学的精确性来确立核心思想,为音乐教育所提供的借鉴理论与方法应秉持着多元的目的,多种的愿望,多样的处境的理念,防止为了顺应所谓的国家课程标准,而提出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教育思维,无视师生的个体差异与多元的处境。
第三是实践智慧强调两种知识的重要性。“实践智慧既然是与实践相关的,我们就需要这两种知识。”[1]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智慧需要普遍的知识与具体的知识,它需要将普遍与特殊,通过某一具体的特殊事物来表现普遍,并与具体事物相互联系。同样音乐教育哲学也不仅仅对音乐概念,教育方法理念等提供一个光秃秃的理念,而是引导在日常生活中受教育者与教师如何知道什么音乐是“美”的是“善”的,怎样的教学方式是“好”的,以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音乐价值观念,并通过不断的自我批判与反思提升教学质量。
第四是实践智慧是同个人自身的公正,善,道德与伦理息息相关。因此音乐教育哲学应以关怀人性的伦理为指引,以追求“善”为准则,探索音乐教育如何更好的做到“育人”,如果使音乐教育构建与当代社会价值观相符合的善行实践,关注音乐教育与人的生活世界即人与社会,文化,宗教,经济,政治等一系列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正确认识实践与理论的关系
在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的第二卷中,就提到了作为理论与实践双重任务的诠释学,那究竟什么是实践,什么是理论,两者是否对立呢?伽达默尔认为实践具有更多的意味。它是一个整体,其中包括了我们的实践事物,我们所有的活动和行动,我们的实践—它是我们的生活形式。[2]他认为实践一词涉及的是人类生活的一切人类行为和实际的事物,实践的概念包含着人们日常生活中关于政治活动,沉思等活动,从广义看就是人类的整个生活世界。
伽达默尔认为理论本身也就是一种实践,一种生活的形式,对于音乐教育哲学而言,要正确认识两者间的关系,不能将理论与实践相互割裂与对立,从而使理论脱离实践成为一种方法论。音乐教育哲学需强调音乐教育的某些理论并不是一种置身于外,或者与研究者与教育者自身无关的中立观察,而是人人对生活的参与与介入的实践活动,误将理论当作为仅用来研究真理的工具,需致力于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三、强调理解的对话特征
伽达默尔重视“前理解”,“前见”与传统的分析,他认为人类在世界中所形成的知识,道德,审美价值或某种行为都是以某一传统为基础,正如对于某一时期的艺术作品而言,它是受制于它所处某一时代所归属的关于审美,科学与政治的传统,因此我们在对于这一时期艺术作品的评判時不可回避其历史的合理性标准。但这种对传统的关注并不是维护传统理论的合理性,而是修正传统观念以及学习他人经验。基于此,伽达默尔将理解逻辑与对话结构等同起来,所谓对话就是参与者抛弃自身原来的观念参与其他参与者的对话中,最终在对话结束时将自身原本的观念融合与更加丰富广阔的观点中,以达到一致性意见。理解就是在传统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反思与修正。
同样音乐教育哲学也要更好的吸收这种理解的对话特征。首先对音乐教育哲学的前见提出反思,其次音乐教育哲学需要考虑不同哲学立场的价值,合并不同的例证并反对不同的批评而捍卫自身。将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理念贯穿其中,音乐教育哲学需在与其他哲学探究问题时考虑他们的立场,即使坚持原本的理念,也需要对其他旧哲学或某一新哲学进行思考,研究学术界和对其的反驳和找出相反例证,最终将不同观点经过更深的理解而达到综合,以更好的服务于音乐教育。
四、关于辩证思维
伽达默尔在解释学中提出了实践教化与理论教化两种层次,他认为实践教化是基础,它直接同人生在世、生活实践、共同体的存在联系在一起,而理论教化主要指各种文化,意识形态的影响,包括教育、教养等。[3]这里关于实践教化与理论教化就体现着自否定与特殊与一般的辨证关系。这就启示音乐教育哲学不仅需要关注理论教化即常识概念中的实际事务,更要关注实践教化即广义的人类生活世界,音乐教育哲学需致力于将教育的眼光回归于教育背后广阔的人文传统中,推动我国音乐教育对传统音乐的继承与发扬,并更好的进行创造性转换并与时代相融。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著,廖申白译《尼各马可伦理学》[M].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177页.
[2][德]伽达默尔、杜特著,金惠敏译《解释学·美学·实践哲学:伽达默尔与杜特对谈录》[M].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67-68页.
[3]何为平:《伽达默尔的教化解释学论纲》[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1年第2期.
作者简介:李艺卓,女,1999年1月,安徽利辛,研究生在读,音乐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