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体构成及其功能形态研究
2022-05-12刘庆龄国防科技大学文理学院湖南长沙40005国防科技大学前沿交叉学科学院湖南长沙40005
刘庆龄,曾 立 (.国防科技大学文理学院,湖南 长沙 40005;.国防科技大学前沿交叉学科学院,湖南 长沙 40005)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中国应对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占领新兴科技发展制高点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主体力量。当前,世界各国围绕新兴智能技术展开激烈竞争,中国科技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更加严峻复杂,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具有特别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大会上指出,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都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多元主体结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建出协同合作的国家创新网络,具备推动重大科技革新的综合实力。为推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充分发挥作用,本文拟在分析理论内涵和性质特征基础上,对其主体构成和功能形态进行综合探讨,进一步明确各方战略创新主体的职能定位和运作模式,从而促进其更好为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支持。
1 文献回顾
国外学者尚未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做出系统论述,但对其上游概念 “国家战略力量”的研究则起步较早,并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Charles[1]从外交政策角度分析苏联的国家战略力量构成,并在后续研究中深入解析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战略力量的基本情形,为美国制定应对措施提供有效参考。Edward[2]认为国家战略力量在许多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以开阔视野阐明战略力量对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Anthony[3]对美国战略力量进行较完整的论述,着重说明了以核技术和导弹技术、生物化学武器以及激光武器为主的战略力量体系,突出了科技要素在国家战略力量中的地位。随着冷战结束,世界格局逐渐朝着多极化方向发展,关于国家战略力量的研究也更加多样。John[4]等深入论证采取协同合作方式构建战略力量具有巨大优势;Joseph[5]基于对巴西钢铁城的案例研究,探究工业化发展中的战略力量建设;David[6]专门分析了日本在处理外交关系中重组国家战略力量的历程。
相比于国外学者,国内学者对国家战略力量的关注相对较晚,大多数研究都是在国家政策兴起后才逐渐深化的。改革开放初期,基于对外开放和国家发展的需要,中国学者倾向于深入解析美国及苏联以军事科技实力为代表的战略力量,王垂仍[7]从美国国防部发布的 《苏联军事力量》研究报告着手,揭露美国以核力量现代化为核心的扩军计划,阐释世界大国已经开始的战略力量现代化进程。刘振凯[8]深入解析20世纪80年代苏联海军的尖端武器装备建设详情,为中国在国防领域加强战略力量建设提供启发。21世纪前后,专门针对中国战略力量的研究开始兴起,楚树龙[9]客观总结中国战略判断与当时历史条件不完全相符的失误,深刻揭示中国国家利益主要在于发展和安全两个方面,倡导要从军事和经济两个维度着手强化国家力量,为开启新世纪的国家建设提供较准确的指引。
随着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的深化,科技在国家发展中的关键作用逐渐突显,专门针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研究开始兴起。白春礼[10]通过分析中国科学院发展的历史脉络,总结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能引领整体科技实力和重大原创能力提升的结论,强调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重要性。龙云安等[11]从建制化角度分析中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新优势,论证科技发展战略核心是建设科技强国的基本保障。贾宝余等[12]论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两个发展阶段,探讨发达国家的国立科研机构建设经验,总结美、日、英、法等国从国家战略高度强化科技力量的共同特征,提出要以国家实验室为抓手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肖小溪等[13]围绕概念定义和内涵特征开展理论研究,认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一个政治决策,与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息息相关,在实际运作中呈现出动态演化特征。
综上,国内学者在国家战略力量理论基础上,从理论定义、内涵特征、他国经验、建设策略等角度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进行探究,但仍然存在明显不足。一方面,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研究成果相对较少,以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进行检索仅获73条检索结果,而其中一半以上的文章采用政策解读方式分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学术研究不够深入,相关概念鉴定不全面,尚不足以支撑战略科技力量的现实发展。另一方面,具体研究范式单调薄弱,多数研究者倾向于谈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未能对其理论渊源、内部结构、运作机理、功能特性等进行完整论证,缺少立体化、系统化、理论化的研究体系。因此,本研究拟从理论基础和内涵定义出发,在探究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鲜明特征的基础上对其主体构成和功能形态进行细致分析,更好促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有效发挥作用。
2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内涵特征:以 “系统多变”为基调的集成概念
2.1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理论内涵
作为国家力量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集中表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理论根基在于国家战略力量理论。国家战略力量在实际中通过整合生产能力、地理条件、科技水平、人民禀赋等发挥作用,但其本质不在于对社会资源配置形成绝对权威,更不在于采取强制措施对各方力量进行任意控制,而在于以潜移默化方式影响社会经济运行,特别要在动员巨大社会力量的基础上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调动社会资源[14],促进国家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协同合作中深入发展。以此为理论根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应以保障国家发展利益和安全利益为基本点,将国家各个部门中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并在全面考量国际国内情势过程中将世界科学前沿领域、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全球科技创新要素[1]汇聚起来,有效促成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提升。
国家创新系统理论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另一理论根基。该理论主张从国家制度体系层面来讨论科技力量构建问题,强调公私领域的不同组织和部门共同参与建设创新网络,促成政府政策、企业研究开发工作、教育培训事业和社会产业结构之间形成有机统一关系[15]。以此为理论根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能够引导其他主体参与到国家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1+1>2的正向协同效应。综上,本文认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国家的一种战略性科技资源,其以满足国家重大需求和维护国家发展安全为使命任务,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为核心主体,具有提升国家创新效能、引领科技跨越赶超、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功能形态,能够长期深入进行其他创新主体无法承担的高风险科技创新活动,是能够发挥战略引导作用的国家科研力量,如图1所示。
2.2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鲜明特征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具有鲜明的政策导向性,在实际运作中呈现不断动态变化的特性。从近代以来世界科技发展历程看,第一次工业革命前后,战略科技力量主要集中在航海和资源勘察领域;两次世界大战乃至冷战期间,主要聚集于研制武器装备的国防科技创新领域;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各国开始重视互联网、电子信息、纳米技术等方向的战略科技力量;而伴随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兴起,各国战略科技力量又转向高新智能技术领域。同时,由于本身涉及多方科技创新主体,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也具有多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结构特征。与建立初期聚焦于军事领域不同,现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早已进入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并在统筹各行各业优质科技资源统筹起来的过程中促成了产学研政之间的协同合作,构建出集医疗救助、机器生产、交通运输、网络通信、教育教学为一体的综合科技服务系统,而当前中国所提新型举国体制则正适应了这一变化。
除了动态变化和系统多样特征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也具有鲜明的公共属性和开放特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公共属性具有丰富表现形式,从目标任务看,其所开展的科研活动首先是为了满足国家整体需要,从实践主体看,其发展过程首先由政府发起和主导,从实际运行看,其所依赖的政策制度集中来源于国家战略性科学规划安排。当然,具有公共属性并不等同于排除私有资源,而是在政府的有力引导下充分利用市场元素,促进官民双向协同合作。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开放性特征说明其具体内容会伴随实际发展不断丰富完善,这与其推进的核心科技攻关、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生态、科技人才培养等内容密切相关。基于包容开放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能够最大限度联结其他社会主体形成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全面支撑起国家创新活动,进而参与构建世界性科技创新生态,稳步提升中国整体科技实力,如图2所示。
图1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理论基础及其运作机理
图2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鲜明特征及其基本关系
3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体构成:以 “四大主体”为核心的战略组合
从理论内涵看,主体是作为客体的对立物而存在和发展的,意指具有一定行为主动能力的个体或群体,主体理论认为主体只能出现在事件之后[16],由于能够有组织地推动国家科技创新活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便成为具有特定主体构成的事件,囊括了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这4个重要科技创新主体。从主体作用关系看,同一系统中的不同主体之间既可能相互独立,也可能相互制约或者相互促进,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4个主体之间构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同一事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主体构成也各不相同,对于中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来说,其主体构成也在实践发展中逐渐从以国家实验室为主的单一结构转向集 “四大主体”为一体的系统结构,适应了技创新活动日益复杂的要求。本文集中解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主体构成,在详细论述 “四大主体”各自身份定位、性质特征、使命职责的基础上更好探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具体运作模式。
3.1 国家实验室
国家实验室是较早建立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发展实践中逐渐形成体系结构。国家实验室往往能够担当起国家级科技创新工程,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中处于 “龙头”地位[17],是国家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基地,因其既具有雄厚资金支持,又具备强大科研实力,故能够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的基础上迅速集结力量进行核心技术攻关,并在主持综合型科研项目过程中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深入合作,不断推动国家实验室体系丰富完善。当前,中国科技发展呈现出跟跑、并跑、领跑并存的新特征,国家实验室的科研创新模式逐渐从引进吸收转向自主创新,运作形式也逐渐突破传统的一元主导模式而向开放协同方向转变,并在继续发挥创新先锋作用中促进国家创新系统优化发展。
国家实验室具有独特功能性质,与其他战略科技主体相比,其较早建立并占据首领地位,与一般科技创新主体相比,则具有适应大科学发展的内在特征,在基础研究和技术应用领域承担着国家重大科研任务[18],能够满足国家重大科技发展需求,并在实际运作中遵从 “四个面向”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原则,不断满足国家需要,紧跟世界前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面对中国战略性科技成果稀缺、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现实难题,国家实验室要协同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入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根据实际情势变化对自身战略规划、运行措施、任务重点等内容做出动态调整,建立符合世界科技强国标准的科研平台,并在吸收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基础上优化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
3.2 国家科研机构
作为尖端技术突破的主要阵地和动力源泉,国家科研机构是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战略科技力量。依托高水平科学研究团队和高质量科研学术环境,国家科研机构能够在高效开展试验研究中探索出科技创新的初级模型,并在与其他科技力量合作中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效对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国家科研机构具有引领前沿科技进步、直接服务国家战略需要、有力支撑关键产业发展的硬科技特点[19],其科研工作主要服务于提升国家科技实力和巩固国家安全,不会因为追逐市场利润而偏离国家科技发展整体需要。同时,国家科研机构也是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中间桥梁,能够依托人才交流和人才输送将不同领域和环节的科技力量联系起来,促进更多国防科技创新成果在和平时期惠及普通民众。
国家科研机构具有独特功能性质,与其他战略科技力量相比,其是原始创新策源地,能够促成各创新部门有效连接,与一般科技创新主体相比,则具有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内在属性,能够依托新型举国体制聚集优势科技资源,进而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在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蓬勃发展背景下,国家科研机构应瞄准制约国家发展全局和长远利益的重大科技问题推进科学研究实践,努力在更高起点上细化科研战略布局,将上下游的科技力量有效连接起来,构建 “国家政策—科研机构—转化中心—市场主体”之间畅通有效的循环网络,培育优质科技创新生态和创新文化,促进科研人员在民主宽松的科技创新环境中充分施展才能,为国家大型科技工程积累强大动力支撑。
3.3 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作为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战略科技力量,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是培养高端科技创新人才的主要阵地。以 “985”和 “双一流”高校为代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核心任务在于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推进知识创新和理论创新,为国家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基础性支持。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能够围绕国家需求推进基础研究、围绕世界前沿科技进行学科建设,并基于高校间合作推动基础研究辐射到各个尖端学科,为中国创造领先世界的尖端科技奠定基础。基于强大科研人才队伍和优质科研学术氛围,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能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生和吸收海外留学生的方式不断丰富人才结构、提升科研实力,促进学校科研工作与国家创新活动密切结合。
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具有独特功能性质,与其他战略科技力量相比,大学是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具有优质学术环境,与一般科技创新主体相比,则能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家前沿尖端技术创新提供基础理论科学支持。在科技创新活动越来越需要产学研政共同推进的现实背景下,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应深入推进自身改革,把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第一动力更好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人才培养、基础研究、学科建设三者协同发展,促进大学建设目标有效对接国家战略需求。面对实现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任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要着力培养科研人员的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使科学研究工作在源头处就紧跟科技前沿领域,促进创新资源集中在核心技术攻关上。
3.4 科技领军企业
科技领军企业在国家科技创新中主要处于生产和流通环节,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具有高度灵活性的组成部分。作为熟知市场运作规律并能敏锐感知市场信息的创新主体,科技领军企业能及时将市场信息传递给其他战略科技主体,促进国家创新体系在资源互通中循环发展,进而推动创新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发挥对新一轮国家科技创新的反哺作用。相比于一般科技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明显,能够在一定行业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引导更多创新型企业在国家重大需求面前展示出应有的使命担当,促进各个科技企业在耦合关系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进而既能根据政府指示推进科研工作,又能依据市场实情调整经营策略,推动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同步实现。
科技领军企业具有独特功能性质,与其他战略科技力量相比,其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获取市场信息,与一般科技创新主体相比,则具备引领其他科技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创新的能力,有利于建成跨领域的综合型协同创新中心。基于提升中国产业现代化水平的现实需要,科技领军企业应将市场变化信息及时传递给其他战略创新主体,切实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从战略高度促进强大国家科技力量体系的形成。面对建立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创新基地的需要,科技领军企业要集中资源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工作,有效提升科学研究的质量效益,从而将科技企业的独特优势扩展到整个国家创新系统中,促进国家战略科技项目、基地、人才、资金的一体化配置。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4个重要组成部分既具有各自独特的性质定位,又在推进国家科技创新中相互联系、相辅相成,这一逻辑关系及其本质内容如图3所示。虽然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各自的性质特征和运作模式各不相同,但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均以国家需求为核心导向,都具有满足国家重大需要和维护国家发展安全的使命职责,在协同合作中共同支撑起高水平国家科技创新活动。
4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功能形态:以 “科技强国”为使命的自立自强
功能的内涵要旨在于能够满足某种需要,而事物满足某种需要的能力往往由其特定结构形态所决定,因而功能形态的理论本质在于从事物结构性质出发框定其作用属性。从具体内容看,由于同一系统所进行的活动多种多样,无法将所有要素的功能属性都反映出来,故与系统所开展主要活动密切相关的关键属性才是功能形态所考量的范畴。从作用效能看,具有特定组织结构的系统往往具有多样化功能形态,而各个功能形态之间常常构成非线性的多重互动关系[20],一旦条件充分便能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根据上述理论机理,笔者认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为组织结构科学合理的创新主体系统,其功能形态主要聚集于国家科技创新,包括提升国家创新效能、引领科技跨越赶超、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4个方面。本文拟集中解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具体功能形态及其相互关系,进一步明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同其他科技创新主体间的区别。
图3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体构成及其关系描绘
4.1 提升国家创新效能
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直接决定科技创新实力,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国家创新效能提升的先决条件。基于在全国科技力量中的领导力和号召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能通过有力顶层设计将多方优势资源聚集起来,在明确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体系和科技领军企业体系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激发其创新创造活力,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供多元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平台。同时,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能够在宏观政策引导下将主要资源部署在基础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上,使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实现常态化均衡发展,从根本上提升国家创新整体效能,促进中国科技建设事业在激烈国际竞争中稳固发展。正是基于上述运作机理,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呈现出提升国家创新效能的功能形态。
国家创新体系囊括产学研政各领域中的多方创新主体,整体创新效能提升也需要各方科技力量共同推进,但其主体环节依赖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基于丰富组织结构和强劲科研实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能将国家需求、国际交流、市场融合有机统一起来,为国家创新活动提供完整支持,相对应地,其他一般科研主体则局限于自身发展,尚不具备提升国家创新效能的功能形态。对此,应借鉴美国政府依托完整战略框架推进的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21]线性研究模式,并结合中国科技发展现状拓展创新主体和创新渠道。同时,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充分运用市场资源,建立健全创新奖励制度,使科技工作者获得公平公正的政策支持,进而最大限度激发其创造活力,有力提升国家整体创新效能。
4.2 引领科技跨越赶超
科技跨越赶超是国家实现颠覆性创新的根本环节,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科技赶超提供了基本依托。要在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中站稳脚跟并在未来发展中掌握更多主动权,就要着力推进科技颠覆式创新,通过科技力量的战略重组将各方有利资源集中到关键研发环节,主动获取更多 “杀手锏”技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成丰富、覆盖广泛,是促进科技赶超的主体力量,能够在充分聚集自身优势的基础上打破世界科技发展的原有格局,并在积累各方优势资源过程中构建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生态环境,进而不断化劣势为优势,在科技进步的量变积累中达成新的技术变革,在技术变革的不断突破中实现科技创新质的飞跃。基于上述独特属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具备引领科技跨越赶超的功能形态。
科技跨越赶超需要综合运用各方优势资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能够以国家需求为导向推进系统性优势资源积累工作,并为国家科技发展策略选择提供充分信息支持,而其他科技力量服务国家需求的意识较为薄弱,也缺乏汇聚强大优势的实力,故并不具备引领科技跨越赶超的功能形态。对此,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应深刻解析传统科技强国在新一轮科技发展中的相对弱势,以竞争对手的相对薄弱环节为端口实现弯道超车,实现更多前沿科技 “从0到1”的突破。同时,充分利用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依靠政府力量快速集结市场所不能有效调动的战略资源,并及时把握其他国家所没有的国内大循环机遇,依托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创建优质创新生态,引领科技跨越赶超发展。
4.3 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现阶段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奠定了根基。基于强劲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实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能够集中大批高水平科研人员长期深入国家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战略性重大科研项目、推进前沿科学交叉融合,并根据国内外环境变化和世界科技发展实际及时调整工作重心,进而在深入国际交流合作中促进自主创新水平实现质的提升,在高效率科学研究工作中促进国家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尖端技术领先世界。无论从内涵特征上理解,还是从实现路径上分析,科技自立自强都无法脱离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而单独存在,在这一作用机理支撑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具备了促进科技自立自强的功能形态。
虽然科技自立自强的最终实现需要全国各领域科技力量共同推进,但不同创新主体的作用力大小千差万别。鉴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能够在广泛聚集优势创新资源基础上满足国家重大科技需求,其内在地具有了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这一功能形态,相应地,诸如地方科研机构、普通高等院校、中小型科技企业等则整体科研实力薄弱,尚未确立一切以国家为导向的基本原则,自然不能担当起实现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的主体责任。对此,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努力打造科技、教育、产业、金融紧密融合的创新体系和世界级科技创新中心[22],以中国科技短板和弱项为科研主攻方向,自主培育一批能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高端技术,同步推进自主创新和国际合作,在包容开放中真正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4.4 建设世界科技强国
世界科技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成科技强国的主体框架。从本质内涵看,世界科技强国不仅掌握着尖端前沿技术,而且能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促成强大的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23],而这依赖于强有力科技力量体系的支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能通过知识创造和技术生产将自身智力资源禀赋转化为国家创新能力,特别是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指引下,科技创新在社会各部门中的重要性愈加突出,战略科技主体也就更容易获得更多有利资源,从而形成稳固强大的科技创新力量基础,促进中国由创新型国家逐渐发展为世界科技强国。基于上述基本属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具有了推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功能形态。
世界科技强国标榜着强大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需要党政军民各个团体共同参与建设,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能自觉肩负起国家赋予的使命任务,是科技强国建设的中坚力量。与此相对应,其他创新主体则缺乏战略眼光,未能促成政府与市场、科技与产业、国内与国际交叉融合,故尚不具备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功能形态。对此,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应根据国家政策安排部署科研项目、强化战略研究、优化产业布局,将主要力量集中于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核心领域,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体系。同时,要着眼于科技强国的系统性特征,全面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改革、高层次科技人才培育、良好创新文化环境构建、全球科技交流互动等工作,建成名副其实的世界科技强国。
综上,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各个具体功能形态都聚焦于提升国家整体科技实力,都具备维护国家发展安全利益的内在属性。各个战略创新主体在协同合作中促进国家创新效能提升,为引领科技跨越赶超提供了基础平台,而随着越来越多核心技术实现 “领跑”发展,中国便能自主掌握完整尖端技术体系,逐渐促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这就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奠定了根本前提。相应地,科技强国具有完备组织形态,将促进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内的效能提升、跨越赶超、自立自强。总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4个功能形态之间互为前提、相互促进,在支持国家科技创新时能够形成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正向协同效应,如图4所示。
图4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功能形态
5 总结与思考
伴随科技创新活动日益复杂多样,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核心内容也从国家实验室的 “一枝独秀”拓展为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的 “百花齐放”,呈现出不断演化发展的动态性特征。在此背景下,本文从理论渊源和内涵定义出发,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主体构成和功能形态进行细致分析,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国家战略力量理论和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共同构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理论根基,从内涵定义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国家的一种战略性科技资源,是一种能够长期推进高风险科技创新活动的国家科研力量;从性质特征看,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仅动态变化、系统多样,而且具有鲜明公共属性和开放特性。
(2)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主体构成,既具有各自独特性质定位,又深度协同互补,基于服务国家需求的战略导向共同支撑起高水平国家科技创新活动。
(3)提升国家创新效能、引领科技跨越赶超、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功能形态,彼此间互为前提、相互促进,在支持国家科技创新中形成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正向协同效应。
基于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体构成和功能形态的研究分析,未来研究者可以采用多样化研究方法,围绕历史建设经验、现实发展状况、实践优化策略等问题推进理论和实证研究,继续深入探究各个国家战略科技创新主体之间的密切协作机制,根据科技发展和时代变化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做出新阐释,为建成世界科技强国提供稳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