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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甘棠决讼”的司法内涵及文化解读

2022-05-09景红艳

唐都学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甘棠法庭司法

景红艳,李 添

(宝鸡文理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陕西 宝鸡 721007;河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401)

陕西岐山一带,是中国历史上周人的祖宗之地,也是中华民族礼乐文化的发祥地。几千年来,这片土地上流传着甘棠遗爱的动人传说,它不仅表达了老百姓对千古良相召公的崇敬和思念,更蕴藏着对姬周初年司法廉洁、政治清明的追慕和缅怀。而对“甘棠决讼”的司法内涵深入解读,更有利于破解甘棠遗爱的历史情结,也有利于认识周代社会的政治。

一、“甘棠决讼”的产生及司法内涵

“三监之乱”后,周王室封藩建国,把同姓子弟和异姓功臣分封到四土之内,建立了一个全新的政治格局。周公和召公分别被分封到鲁国和燕国,由于成王年幼,他们都没有就封,而是居留王室处理政务。为了有效管理国家,他们对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1]1549。早在武王时期,召公在陕西岐山周原一带(即今天岐山县城西南的刘家原村)就有自己的采邑,即拥有禄田,为畿内采邑主[2]84。分陕而治后,由于召公主要协助周王管理帝国西部的政务,因而他更多时候居住在自己的采邑。周原一带是几代周王苦心经营和创业的地方,召公治岐,可谓恪尽职守,尽心尽力。

《史记·燕召公世家》记载:

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1]1550

召公非常勤政,经常深入民间,亲自察看和询问民众的生活情况,他对基层的社会矛盾和法制建设尤为关心。《史记·周本纪》记载:“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1]134其实这是后世的溢美之词。就周原一带而言,这里是祖宗之地,昔日世家大族聚集于此,经济繁荣,文化昌盛,是世人向往的王道乐土。但是,灭商建周之后,这一地区开始充满矛盾和冲突,暗藏着不可预测的社会危机。原因何在?管蔡之乱后,为了削弱殷商贵族对新生政权的反抗力量,周王室除过把一大批居住在殷商王畿地区的贵族强行迁入成周居住之外,还把亲商的一大批殷商方国的贵族迁徙到陕西岐山周原一带生活和居住,加强对他们的看管和控制,以此斩断他们的政治根基。随着殷商贵族的大量涌入,周原地区民众的成分变得多元和复杂起来。学者们根据对周原出土的青铜器研究发现,除过召公、周公、毛公等姬姓贵族之外,这一带生活和居住的至少还包括函皇父家族、梁其家族、中氏家族等十四家异姓贵族[3]。为了使这些异姓贵族能够安心于新居住地,朝廷不得不分配给他们大量的土地和民人。根据青铜器兴壶铭文记载,曾经担任殷商王室史官的微史家族的烈祖最初来到周原,受到朝廷“舍宇以五十颂处”的待遇,即被朝廷赏赐田地“五十亩”作为采邑,这是一块面积不菲的土地。围绕大片土地的重新分配,生活在这里的新旧贵族之间展开了激烈的利益争夺,矛盾十分尖锐,就连召公家族内部也不例外。根据传世的五年琱生簋和六年琱生簋铭文记载[4],与召公的后人召伯虎是同族兄弟的琱生和另外爵号为“公”的大贵族因为土地田界问题发生纠纷,他不得不求助于召伯虎进行司法调节,经过耗时长达一年的时间,这起纠纷才算尘埃落定。另据1975年2月发现于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董家村的五祀卫鼎铭文可知,既是在周恭王时期,周原一带贵族争夺土地的纠纷依然不断。一个叫裘卫的贵族向执政官员邢伯、伯邑父、定伯三人告发邦君厉侵占了他的土地,经过三位司法官员的调解,邦君厉最后发誓补偿裘卫的土地[5]。虽然以上几个案例涉及的利益纠纷已经属于西周中晚期了,但由此可以推断周初时期周原一带的民事纠纷更加激烈。另外,由于大量新移民的迁入,各个部族之间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的冲突等社会问题也愈演愈烈。总之,周初的岐山周原,前朝余孽和今朝新贵犬牙交错,毗邻而居,这里是姬周王畿之内族群关系最为复杂和敏感的地方,也是社会矛盾最为突出和激烈的地区。

作为长期居住在周原采邑的封君和主管帝国西部的首席官员,召公在考察西岐社会的过程中,他发现了大量的社会问题:世家大族为了争夺各种利益进行着旷日持久的斗争,各自互不相让;高级贵族聚集的地方,强暴之男侵凌良善,夺人妻女的事件时有发生,《诗经·召南·行露》就有愤怒的呐喊:“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普通小民常常受到霸民的伤害,但他们大多选择默不作声,逆来顺受。依礼,周代有专门执掌法律的衙门和有司。《周礼·秋官·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大司寇是总摄司法大权的官吏,其下设立小司寇,小司寇辅佐大司寇审理案件。大、小司寇下还有专门的司法属吏。此外,基层设有士师、乡士、遂士等负责处理民间的具体司法事宜。但是,这些有司主要辅佐天子和诸侯处理威胁国家政权和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对于民事纠纷并不重视和关心。同时,繁琐的法律程序,耗时费力的诉讼,旷日持久的审理,即使有人为了维权倾家荡产,但最终的结局也让当事人感觉得不偿失。因此,周原一带大量的民间纠纷处于无人管理和问津的状况,孤苦无依的百姓冤情无处申诉。民事纠纷虽然在性质上不如刑事案件那样对国家政权形成危害,但大量民事纠纷长时间的叠加和积累,会逐渐形成尖锐的社会矛盾,引起阶级对抗和社会的动荡。这些情况令作为帝国“三公”之一的召公寝食不安,他决定改变传统的司法审理制度,通过在民间开设便捷高效的流动法庭,为民事纠纷寻找一条崭新的,有效的解决途径,尽快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百姓的切身利益。“在一个法治的社会,纠纷能够得到公正的,低成本的,高效率的解决,并且能够取得良好的社会结果。在一个理性的社会,国家应该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解决途径。”“崇尚诉讼的惯性力量不断强化强化纠纷当事人的诉讼依赖,其后果必然是法院不堪重负。”“民事诉讼固以解决民事纠纷为己任,但对于纠纷的解决,民事诉讼并非唯一之途径。民事诉讼虽属最终,最权威的解决途径,但民事诉讼须使用有限的司法资源,且当事人更须费诸多劳力,时间和费用。若能经由诉讼外的纠纷解决制度解决民事纠纷,则属最佳良策。”[6]6

召公不仅是姬周王朝杰出的政治家,也是朝廷深谙法律条文和精神的大法官,他在周初制定的《召诰》,在当时被认为是具有指导意义的司法文件[7]。在居岐的日子里,他常年风尘仆仆,行色匆匆,不断地深入聚落村社、各级贵族的深宅大院和百姓的茅屋草舍,接手了民间的一起又一起诉讼案件。长期以来,姬周的各级司法官员都是在固定的政府衙门审理案件,但是,召公抛弃了这种传统的司法审理方式,他所到之处,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创造性地在乡间闾里开设流动法庭。他采用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调解、就地结案的司法手段,随时随地解决百姓之间的利益纠纷,为民排忧解难。宗庙里、树荫下、广场里、屋檐下等都成了召公审理案件的场所。老百姓不再需走进坐南朝北、高大威严的衙门,在街头巷尾的流动法庭内,他们的诉讼就可以得到解决。每次开庭审理,召公都能仔细聆听当事人双方的诉说,认真勘验相关证据。每次裁断,他总能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原告被告心服口服。

召公是一个务实的司法官员,每次调解纠纷,他从不会进行繁琐的官老爷程序,他像一位长老,经常在他家门前一个枝繁叶茂、枝干粗壮的甘棠树下为当事人进行调节,甘棠树也叫棠梨树,这种随意而开放式的流动法庭,经常吸引周边大量的老百姓扶老携幼进行围观,作为一代高瞻远瞩的政治家,召公并不满足对一个案件的调解和审理,他总是不失时机,以案说法,审理一案,教育一大片,通过观看召公调节案件,老百姓们懂得了国家的法律法规,知道违法必究的后果,增加了对法制的敬畏之心。天长日久,高大的甘棠树就成为召公的特殊法庭。当大批百姓聚集在甘棠树下面,毫无疑问,新的一场司法活动在召公的主持下又开始了。人们见证了召公的勤政、公平、公正、廉政,体会到他爱民如子的真情。凡是有了纠纷和冤仇,他们首先想到寻找召公倾诉,请求他的倾力帮助,他被小民视为青天,视为父母,视为依靠,这就是被后世津津乐道的“甘棠决讼”,它是周初政治生活的一道美丽风景,也是法治社会的典范。

从司法的角度,“甘棠决讼”是召公基于周初国家的法制困局,为了处理大量的民事纠纷而设立的一种特殊法庭,类似于今天的流动法庭。流动法庭以司法官员对当事人双方的民事调解为主要手段,而不是以判决为目的。它以当事人通过庭外调解纠纷达到谅解的解决方式,解决民间矛盾,避免了当事人通过繁琐的民事诉讼解决矛盾,从而为礼制社会基层社会矛盾的解决寻找到新的途径和方法。这种特殊法庭,在性质上类似于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解决一些偏远山区、民族地区和地广人稀的牧区民众由于地理遥远、山高水险等因素导致交通不便,再加之文化落后导致维权意识淡漠的客观情况,对迫切需要司法帮助的民众提供司法援助而设立的流动法庭。新中国的流动法庭为了把司法帮助落到实处,办案的司法民警主动深入山区、牧区和民族地区,他们随身携带国徽、法槌、公章等象征法律权威和效力的工具,深入群众,对当事人涉及的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和了解之后,就近在当事人居住地进行调解或裁断。流动法庭是对正常司法制度的补充,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利,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维权的成本,实现了司法为民、便民的执政理念。

召公在周初社会就设立了流动法庭,以调节的方式作为解决民间纠纷和矛盾,是符合周代社会的客观情况的。先秦属于中国早期国家时代,社会性质具有浓厚的血缘色彩。具有相同或相近血缘关系的人们聚族而居,村社或聚落的成员非亲即故。这种情况下,流动法庭对当事人的裁决以调节纠纷为主,以处罚断裁为辅,因为以处罚为目的的法庭,最终会伤害当事人的利益和感情,导致聚落内同一家族因为司法活动对利益的干涉而发生情绪上的仇视而分裂和不睦,这对家族的团结和社会稳定都是没有好处的。流动法庭重在调节、轻于惩罚的做法,与礼乐文化之下的德主刑辅的精神是相互吻合的,也是周人“敬德仁民”的治国理念在司法实践活动当中的具体体现。

甘棠决讼,是早期中国司法史上一次创举,召公则是这场改革的勇敢实践者,他可谓中国创立流动法庭的第一人。通过设立流动法庭的方式,寻求为下层百姓解决诉讼难、维权难的实际困难和苦恼,有效地保护了他们的实际利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体现了礼乐时代统治者“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蔽芾甘棠,思觅来者。召公高寿,曾经辅佐了四代天子。勤劳一生的召公驾崩了,那棵曾经遮蔽他办案的甘棠树依然郁郁葱葱,枝繁叶茂,它巍然矗立在风雨中。百姓对召公思念不已,他们总是聚集在那棵甘棠树下,凝望着它婆娑的枝叶,抚摸着它的粗壮的树干,似乎抚摸着召公昔日那双温暖的大手。他们回忆着召公曾经给予他们的帮助和支持。他们多么希望召公能够重新回到甘棠树下,父老们聚集在他的身旁,见证他调解纠纷,主持正义,聆听他高谈阔论,明辨是非。召公已化清风去,只流美谈在人间。但是,岐周需要召公,民众需要召公,那棵孤独的甘棠树需要召公。即使召公已经作古,民众希望有更多像召公一样的贤吏诞生,为民父母,也希望所有的甘棠树下,都成为官吏们设立流动法庭的场所,为民解除苦痛。正是出于这样美好的诉求和愿望,有文人骚客作诗曰:

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蔽芾甘棠,勿剪勿败,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剪勿拜,召伯所说。[8]16

《毛诗序》云:“《甘棠》,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于南国。”郑笺云:“召伯听男女之讼,不重烦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听断焉,国人被其德,说其化,思其人,敬其树。”

茂密的甘棠,是在炎热的夏天能够给百姓带来阴凉的保护伞,它一如在等级森严,世卿世禄的等级社会,能够给孤苦无依的老百姓给与公平和庇护的召公!它是一片美丽的风景,坐在树下,使人遐想起周初那段温暖的前尘往事。后来之人呀,千万不要砍伐甘棠树,它是召公亲手种植的!这是时人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和心声,他们希望更多像召公一样的廉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希望“甘棠决讼”式的便民利民的司法手段不因召公的去世而化为云烟,失去效应。

二、“甘棠决讼”客观上依托于岐周的社会治理环境

甘棠决讼,并非偶然,它是西伯侯国长期致力于司法治理和建设的必然结果。殷商末年,纣王沉迷酒色,不思朝政,纲纪解体,亿兆离心,国家政权岌岌可危。但是,位于帝国边鄙地区的西伯侯国,却像一个世外桃源,“周原膴膴,堇荼如饴”[8]265,这里土地肥美,五谷丰登,政治清明,人民安居乐业。西岐的太平景象,不仅是几代周人首领兢兢业业,勤勉治国的结果,更由于他们崇德行义,弘礼重法,勤于教民,扬善惩恶,缔造了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从根本上保证个社会的安定和稳固,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正常生活提供了根本保障。

西伯侯文王是一个贤者,他“遵后稷、公刘之业,则古公、公季之法,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1]116,在恪守祖宗优秀道德传统的同时,他还注重法制的建设,德法并重,治理国家。明代许仲琳的《封神演义》记载,一个叫武吉的农民进城卖柴,不小心用挑柴的扁担打死了一个驾马车的武士,这个武士恰好是为文王驾车的马夫,盛怒之下,文王命人在城南门地上画个圈做牢房,竖了根木头做为狱吏暂时看管武吉,等待后续的审理和判决。公务繁忙的文王回到都城之后,几乎忘记武吉误杀人命的事情。武吉老老实实的呆在画牢内三天三夜,想到他年迈而不知他误杀他人的老母亲而放声大哭,这件事最终惊动了路过的大夫散宜生,在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文王不仅宽恕了武吉,有感于他的守法行为,认为他是一个义士,后来让他到宫中做事。这说明文王重视法制建设,绝不允许草菅人命的君王,但也是一个具有人文情怀,以德怀民的君王。平民百姓武吉杀人之后能够在画牢呆三天三夜,不越雷池一步,说明他是一个恪守法律的义士,这是西岐长期教民的结果。

笃仁行礼,重视法治建设,敢于为民伸张正义的文王姬昌,声名远播。有些诸侯国发生纠纷,他们不去寻找商王决断,而是前往西伯侯国,请求熟知法律、处事公允的文王为他们主持公道。《史记·周本纪》记载:“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耻,何往为,只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

虞国,芮国两国因为疆界问题久讼未决,两个国家的矛盾上升,感情恶化。为了彻底解决两国的土地争执,两国国君决定前往西岐,请求德高望重,处事公道的文王姬昌给他们进行裁定。来到西伯侯国,他们看到周人耕者让其田,路人让其道,乡邑之内,百姓莫不相让,民风淳朴,教化肃然。他们说到:“我们真是小人,不要再踏进君子的朝廷里啦。”惭愧而归。虽然姬昌并没有对虞芮两国的矛盾进行决讼,但他们相互讲解,最终达成协议,解决了矛盾。由此可知姬昌是一个善于教化百姓,处理国内矛盾和纠纷的国君。在他治理之下,国人恪守道德,遵守法律,互敬互让,俨然大同社会。难怪诸侯国出现矛盾,他们第一个想到的是能够主持正义的是姬周而不是朝廷。

因此,正是由于周人在严格的政治治理之下,形成了司法公正的政治理念和政治机制,这种特殊的文化环境和氛围,造就了有周一带以决讼公平,能够为民做主,伸张正义而著称的大法官召公君奭,留下了甘棠决讼、遗爱后世的千古美谈。

三、“甘棠决讼”主观上依赖于召公弥缝矛盾的政治经验

周初“三公”都是个性鲜明的历史人物。周公果敢而善于谋断,太公博闻而长于韬略,处于德高望重的太公和文王之嫡子周公之间的召公,注定成为一个善于执行命令,且善于弥缝间隙,协调和处理高层社会成员矛盾的角色。他曾经成功地斡旋了一场姬周王朝第一家族的矛盾纠纷,使他们和好如初。因而,作为政治家,召公是处理公共事务和社会矛盾的政治高手。

武王灭商二年后突然驾崩,成王幼小,尚在襁褓当中。为了稳定形势,应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国家灾难,作为武王的弟弟,位居太傅的姬旦毅然当依践祚,摄行王政。周公的大权在握,引起了兄弟们的严重不满,管、蔡散布流言蜚语,污蔑周公包藏祸心,一时人心浮动,朝廷不宁。很快,管、蔡勾结商纣之子武庚,东夷诸国等发动了大规模的军事叛乱,妄图颠覆新生政权,达到夺权或复辟的目的。叛乱发生,周公和召公达成共识,当机立断,以军事手段坚决打击叛乱活动。经过两年的艰苦斗争,叛乱平定,新生政权得以稳定,灭商成果得以捍卫。

“三监之乱”是周王朝在初立之后就发生的一场严重内乱,是一场政治浩劫和灾难,没有周公和召公鼎力协作,力挽狂澜,国家很可能就此灭亡。

究其内乱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统治集团内部不够团结,不能相互信任,在权利的争夺和利益的引诱之下,家族成员最终反目为仇,手足相残。叛乱削弱了亲情,分裂了家族,搞乱了国家,长达两年的内乱,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伤痛。为了不使悲剧重演,周王室必须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思考。同时,必须选择恰当的方式,尽快调解王室成员内部的矛盾,使他们尽释前嫌,和睦如初。《论语·学而》“礼之用,和为贵。”争斗和分裂只能造成内讧和混乱,给国家带来无尽的伤痛和创伤。历史的关键时刻,召公担任了弥缝王室间隙,调节皇族纠纷的重要角色。周王例行的宴会上,面对久未谋面的宗族兄弟和济济宾朋,担任主宾的召公,情难自禁,酬觥交错之际,他赋诗《常棣》,慷慨而歌,其诗云:

脊令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也永叹。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每有良朋,烝也无戎。

丧乱既平,既安且宁,虽有兄弟,不如友生。傧尔笾豆,饮酒之饫,兄弟既具,和乐且孺。

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湛。宜尔家室,乐尔妻帑,是究是图,亶其然乎。[9]

宴会期间,召公首先赋诗,他以成簇开花、团花锦簇、明艳茂盛的常棣作为起兴,向周公的兄弟子侄传达了这样的信息:“手足兄弟是最可靠之人,没人能比他们亲。”“亲兄弟在家打架头流血,遇到外人欺负必须马上鼎力相助。”“大难临头死生际,只有亲兄弟会舍命去救你。”这些话语是真理,也是箴言。它发自肺腑,出自真情,直指人心。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召公没有空洞的说教,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语和说教,驱散了大家心里的阴霾、忧虑和隔阂,也唤醒了王室成员内心深处的亲情意识和家族情结,宴会上就表现出和好的姿态,“兄弟既翕,和乐且湛”。当然,对于周公而言,他从中受到的启发和震动最为深刻。

《左传》定公四年记载,“管蔡启商,惎间王室,王于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以车七乘,徒七人。”[10]“三监之乱”后,首恶管叔被杀,蔡叔被流放到远方。没有参加叛乱的兄弟们被分封为诸侯。但是,后来蔡叔的儿子“蔡仲改行帅德,周公举之,以为己卿士。见诸王,而命之以蔡。”蔡叔因为跟随管叔叛乱而被流放,没有受到分封。但是,他儿子蔡仲以父为鉴,遵循美好的品德,周公把他推荐给成王,成王分封蔡仲为蔡侯。这件事很可能是发生在那场家庭宴会之后。为了不使蔡叔家族从王室当中游离出去,削弱皇族的政治力量,周公从大局出发,不失时机地向成王举荐,给予政治上走向正道的蔡仲以为国效力的机会,使他受到分封,这是珍惜手足亲情和维护王室团结的表现。毋庸置疑,周公从“大义灭亲”到“不计前嫌”的立场转变,应该得益于召公的敦睦和教解。此后,周王室内部的团结空前加强,终西周一世,没有因为兄弟反目、手足相残而酿成大的政治动乱。而历史上每每皇族或世家大族内部因为内讧和分裂而希望和好如初之时,或大敌当前,外族入侵之际,有识之士无不以《常棣》作为最为有力的亲情武器,往往都能达到化干戈为玉帛、团结御侮的预期目的。

召公创造性地设立流动法庭,通过“甘棠决讼”,便捷、高效地为民众实施司法援助,为他们排忧解难,也受到基层百姓衷心的支持和拥护。因此,从主观原因而言,召公开设流动法庭,甘棠决讼,通过调解手段来解决基层的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是建立在他个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之上的,不是召公率性而为。

综而言之,“甘棠决讼”既是一种独特的历史文化现象,被认为是治世的象征,同时也是一种法律现象,是在召公推动下出现的一种司法改革和创新活动,推进了周初的法制建设,维护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这种改革与西岐长期以来良好的法制建设环境以及召公个人在政治生活当中积累的高超的政治经验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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