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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医疗:信息披露审慎性不足 社保公积金缴纳受质疑

2022-05-06吴加伦

证券市场周刊 2022年15期
关键词:翔宇发行人核心技术

吴加伦

2020年10月16日,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翔宇医疗”)IPO申请获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随后于2021年1月26日获证监会同意注册,并于3月31日正式登陆科创板。

招股书显示,翔宇医疗是目前国内少数具有全系列康复医疗器械研发、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公司主营产品以各级医疗机构需配置的康复医疗器械产品为主,涵盖声疗、光疗、电疗、磁疗、物理治疗(PT)、作业治疗(OT)及康复评定产品等,已经覆盖康复评定、训练、理疗等康复医疗器械主要领域,为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福利院、教育系统等机构以及家庭提供系列康复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

此前,公众号“天下公司”曾发表文章《翔宇医疗化妆冲刺科创板》,文中指出,翔宇医疗常年以来存货保持在高位水平,存货周转天数远远高于同行业水平,表现极不正常,公司还存在边理财边借款的情形,账面资金充裕的情况下IPO募资必要性不足。

除此之外,翔宇医疗存在信息披露审慎性不足、未全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等问题,需要予以关注。

信息披露审慎性不足

在招股说明书中,翔宇医疗频频表示公司产品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这一表述也多次遭到监管层质疑。在首轮问询中,上交所要求翔宇医疗使用易于投资者理解的语言及数据充分分析其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在境内、外行业技术水平中所处的位置,并说明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依据,以及“国内少数”“占据优势”等表述的具体依据。

在回复中,翔宇医疗提供了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依据。以体外冲击波治疗仪为例,该产品运用的核心技术包括气源性压力稳定性调节技术和冲击波能量密度智能检测技术,“国内领先”水平的依据为:2011年率先在国内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该产品类目下唯一一家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的企业;该产品类目下唯一一家入选中国医学装备协会《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目录》的企业等。

翔宇医疗坚称,公司核心技术中,部分属于行业通用技术,部分属于公司自主研发的特有技术,核心技术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然而这一回答并未令上交所满意。

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上交所要求翔宇医疗结合产品“率先获得注册证”“纳入相关产品目录”等表述,进一步说明招股说明书中“国际领先”“国内领先”等相关表述依据是否充分。

面对上交所的追问,翔宇医疗匆忙改口。在招股说明书中“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中将“国内领先”等相关表述删除。以电疗系列为例,原表述为公司在电疗系列产品中已完成經皮神经电刺激仪、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离子导入仪、中频脊柱物理治疗系统、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极超短波治疗机、短波治疗仪等产品的自主研发,并在相关技术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处于国内领先的水平。

修改后后表述为,公司在电疗系列产品中已完成经皮神经电刺激仪、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离子导入仪、中频脊柱物理治疗系统、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极超短波治疗机、短波治疗仪等产品的自主研发。类似删除“国内领先”表述共计16处。

删除上述“国内领先”的相关表述后,招股说明书中,有关于“国内领先”的表述仅为一处“翔宇医疗经过18年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在技术研发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主要核心技术在细分行业具有一定的国内领先性”。

翔宇医疗称,结合对发行人营业收入贡献较大的主要产品,发行人从多种角度判断其核心技术及对应产品是否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最终得出结论,部分核心技术及主要产品在国内康复医疗器械领域具有一定领先性,因此这一表述予以保留。

然而这一结论随后再次被推翻。在上市委会议中,上市委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其主要核心技术在细分行业具有一定领先性的相关表述依据是否充分。

翔宇医疗表示,发行人部分核心技术及主要产品在国内康复医疗器械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为避免误导投资者,经审慎考虑,公司将“国内领先”、“行业领先”等部分表述删除。以“未来发展战略”为例,修改前表述为以公司的产品研发、质量品质、展销体系和精准服务为核心竞争力,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持续为健康事业贡献力量。

修改后表述为,以公司的产品研发、质量品质、展销体系和精准服务为核心竞争力,持续为健康事业贡献力量。类似删除“国内领先”“行业领先”表述共计9处。此前论证并保留的“主要核心技术在细分行业具有一定的国内领先性”也同样被删除。

虽然目前翔宇医疗已将相关表述予以整改,但在多次遭到质疑后才陆续修改,同时整改表述的数量又是如此之多,这从侧面也体现出翔宇医疗信息披露审慎性有所欠缺,部分表述有“夸大其辞”之嫌。

社保公积金缴纳受质疑

除上述问题外,翔宇医疗还存在未全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情形。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年底前,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比例较低。其中,2017-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占比分别为0%、68.08%和71.33%。

2017年末,公司在职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比例分别为78.47%、16.47%、16.47%、94.73%和12.92%,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员工因缴纳社保意愿不强,及部分公司的社会保险、公积金未开户。

翔宇医疗常年以来存货保持在高位水平,存货周转天数远远高于同行业水平,表现极不正。

这一问题受到了上交所的重点关注,在前两轮问询以及上市委会议上,均对翔宇医疗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予以问询。要求发行人说明2017年度缴纳社保、公积金比例较低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被主管机构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说明其参保人员、缴纳基数、缴纳比例是否已实现规范管理,是否已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此翔宇医疗表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较低的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已采取的补救措施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发行人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现实风险较低,上述不规范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从招股书来看,2018年以来,翔宇医疗积极采取措施对相关情况予以规范,逐渐提高各险种的缴纳比例。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在职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比例分别提升至88.34%、88.34%、88.34%、97.02%和88.25%;公积金覆盖率73.95%。

同时,公司已为目前仍在职自愿参与补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的508名在册员工补缴了住房公积金,占2017年至今仍在公司任职的员工人数的82.47%。根据测算,翔宇医疗2017年度应缴纳而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金额税前为411.93万元,税后为350.14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为5.43%。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有关社会保险主管部门的确认,翔宇医疗无法对社会保险金历史欠费情况(包括滞纳金,如有)进行补缴。2017年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为350.14万元(税后),占公司2017年净利润的比例为5.43%。未来,公司可能存在被相关政府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此遭受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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