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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口与居民点用地变化的时空格局演变
——以贵州省印江县为例

2022-05-04冉佳莉韦恩宇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居民点印江中速

黄 娟,冉佳莉,杨 芳,杨 丹,韦恩宇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贵州 都匀 558000)

人口与用地是衡量农村人地关系的重要标准,农村居民点用地是农村地域人地关系的核心表征,其变化主导着农村地域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及土地利用转型[1]。随着城市化、工业化水平快速提升,城乡间要素流动加快,农村社会经济快速转型,农村人口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剧烈变化[2]。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人口大量向城镇集中,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3.89%(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OL].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21[2021-12-04].www.stats.gov.cn/tjsj/2021/indexch.htm.;但是常年居住城镇、拥有农村户籍的人口仍有大部分选择回到户籍所在地兴修住房,导致在很多乡村出现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但住房空置率常年居高的趋势。已有研究表明当前以农村居民点用地与农村人口耦合关系为表征的农村人地关系已有失调态势[3-5]。然而现有的文章大多数都是从全国、省域尺度[6-10]上来研究农村居民点和农村人口耦合关系,对于县域及以下尺度探讨居民点和人口关系的研究有限。因此本文利用农村人口数据和居民点用地数据,通过建立模型分析近三十年印江县农村人口和居民点用地关系发展趋势,为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管理、解决土地关系矛盾提供科学参考。

一、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一)研究区概况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北、铜仁市西部,地理位置处于108°17′E-108°48′E,27°35′N-28°28′N之间,地处武陵山脉主峰、佛教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梵净山西麓,总面积1969km2。印江县河流总长223km,年径流量达12.5亿m3。属于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6.8℃,日照时间长达1255小时,无霜期近300天,年降雨量1100mm左右[3]。现辖17个乡镇。据2016年统计,户籍人口45.22万人,增长率0.6%;常住人口28.58万人,其中农业常住人口21.81万人,农村常住人口密度为111人/km2。

(二)数据来源

本文需要的数据主要包括印江县乡镇常住人口和土地利用数据。1990年、2000年和2010年的农村人口数据来源于印江县人口普查资料,2016年农村人口数据来源于《印江统计年鉴(2016)》。1990年、2000年、2010年和2016年土地利用数据是将获得的Landsat TM影像(分辨率30m),进行选取近红外、红光与绿光波段及标准假彩色合成为数据源,利用Arcmap软件平台,进行目视解译,从而得到研究区1990—2016年4个时段的居民点用地矢量数据。通过野外实地考察,数据解译精度达到87%以上,符合研究需要。

(三)研究方法

1.农村人口数量变化与居民点用地变化测算

本文从农村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来分析农村人口数量的时空演变趋势,考虑到本研究区涉及时间跨度长、各研究时段的年限有所差异,采用一定时期内的农村人口年均变化率(Rural Population Annual Rate)、居民点用地年均变化率(Residential Land Annual Rate)和农村人口人均用地年均变化率(Per Capita Residential Land Annual Rate)测算农村人口数量变化和居民点用地变化情况,公式如下:

(1)

(2)

(3)

式中:PAR代表农村人口年均变化率、RLAR代表居民点用地年均变化率、PCRLAR代表农村人口人均用地年均变化率;P代表农村人口数量;L代表居民点用地面积;PCRL农村人口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

2.农村人口数量变化与居民点用地变化耦合关系测算

农村人口与居民点用地变化弹性系数模型。弹性系数可定量描述一个经济变量相对于另一个经济变量的反映程度,农村居民点弹性系数为一定时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年均变化率与农村人均数量年均变化率之比,表征农村人口与居民点用地的耦合关系,计算公式如下[4]:

其中:EC代表农村人口与居民点用地变化弹性系数,RL代表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年均变化率;RP代表农村人口数量年均变化率。

根据RL和RP两者变化方向和相对速度,以土地利用是否集约为判断标准,来划分农村人口与居民点用地变化的耦合关系,分为8种类型,如(图1)所示。由表可见:RL和RP同为正,且前者为大,即居民点用地面积增加,农村人口数量也增加,但居民点用地增加速度大于人口增加的速度,导致土地利用粗放,称其为A类人增地增失调型;若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农村人口数量也减少,人口数量减少速度大于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速度,使土地利用趋向集约、协调,为E类人减地减协调型。其余类型以此类推。

图1 农村人口与居民点用地耦合特征

二、结果分析

(一)1990—2016年印江县农村人口变化的时空特征

1.农村人口数量变化的时序特征

1990—2016年间,印江县农村人口变化趋势(见图2):(1)农村户籍人口数量持续增加,共增加了6.25万人,年均增长率为0.63%。(2)农村常住人口持续减少,为三个时段,1990—2000年为慢速减少期,共减少了2.18万人,年均减少率为-0.64%;2000—2010年为快速减少期,共减少了8.13万人,年均减少率为-2.84%,说明这期间大量户籍人口离开户籍地,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就业;2010—2016年为略微增长,增加了3243人,年均增长率为0.22%,一方面由于人口自然增长所致,另一方面一部分户籍人口回到户籍所在地居住造成的。

图2 1990—2016年农村人口数量变化

2.农村人口数量变化的空间格局

采用 ArcGis制图平均值分法划分人口年均增长率变化等级,分为增长和减少两种类型,以年均变化率的平均值倍速划分为低速、中速和快速各三个等级。

农村户籍人口空间变化(见图3)。1990—2000年,快速增长主要是峨岭街道,中速增长区主要有杨柳镇、洋溪镇、缠溪镇和板溪镇,慢速增长区主要有新寨乡、中坝镇、杉树镇、沙子坡镇等其余8个乡镇。2000—2010年,全县各乡镇农村人口年均变化率平均值为0.32%,呈现增加趋势,以慢速、中速、快速三种状态增加。(1)中速减少区仅有洋溪镇;(2)快速减少区主要有峨岭镇、缠溪镇和就业乡等4个乡镇,其年均变化率大于平均值2倍以上;(3)慢速增加区主要有杨柳镇和天堂镇,其平均变化率在0~0.32%;(4)中速增加区主要有板溪镇、永义乡和就业乡3个乡镇,其平均变化率在0.32%~0.64%;(5)快速增加区包括新寨乡、中坝镇和杉树镇等8个乡镇,其年均变化率大于0.64%。2010—2016年,农村户籍人口年均变化率平均值为0.48%,较上一时段的基础上持续增加。(1)快速减少区仅有沙子坡镇,其年均变化率大于-0.96%;(2)慢速减少区有杉树镇、峨岭镇和新寨乡,其年均变化率在-0.48%~0;(3)慢速增加区主要有中坝镇和洋溪镇等6个乡镇,其年均变化率在0~0.48%;(4)中速增加区包括杨柳镇、和郎溪镇等4个乡镇。快速增加包括永义乡、就业乡、罗场镇和木黄镇。

图3 1990—2016年农村户籍人口年均变化率

农村常住人口空间变化(见图4):1990—2000年,仅峨岭镇所在县城中心区域快速增加;杨柳镇和洋溪镇中速增长,其余14乡镇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2000—2010年,农村常住人口年均变化率呈现减少趋势,年均变化率平均值为-2.82%。(1)快速减少区仅天堂镇,年均变化率是平均值的2倍以上;(2)中速减少在全县广泛分布,包括中坝镇和峨岭镇等9个乡镇,年均变化率在-3.77%~-2.82%;(3)慢速减少区包括刀坝和杉树镇等7个乡镇。2010—2016年,全县农村常住人口以慢速增加状态为主,平均年均变化率为0.32%。(1)慢速增加以条带型分布中心,包括郎溪镇和缠溪镇等11个乡镇,其年均变化率在0~0.32%。(2)中速增加有2个,为永义乡和杨柳镇,快速增加有一个,为就业乡。(3)快速减少仅沙子坡镇,中速减少也只有峨岭镇一个,慢速减少有杉树镇和新寨乡。

图4 1990—2016年农村常住人口年均变化率

综合来看,印江县农村户籍人口呈增加趋势,而农村常住人口先缓慢减少再快速减少后又缓慢增加趋势。由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外出务工比重的变化差异造成了农村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变化率的空间聚集分布差异明显。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影响农村常住人口外出就业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1990—2016年印江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的时空特征

1.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变化的时序特征

1990—2016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呈现增长趋势(见图5),2010年是一个转折点,2010年前农村居民点持续增加,从1990年13.38万hm2增加到2010年21.23万hm2,共增加了7.85万hm2,年均变化率为2.33%。到2010年后进入快速增长趋势,从2010年21.23万hm2增加到2016年27.24万hm2,共增加了6.02万hm2,年均增长率为4.24%。

图5 1990—2016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变化

2.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变化的空间特征

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间变化(见图6)。1990—200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呈现增加趋势,年均变化率为2.45%。全县仅有杉树镇和罗场镇呈现减少状态。2000—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呈现6种状态变化。(1)快速减少区仅沙子坡镇,年均变化率是平均值的2倍以上;(2)中速减少区也只有天堂镇,年均变化率在-5.12~-2.56;(3)慢速减少区随机分布,包括新寨镇、缠溪镇、合水镇和刀坝镇,年均变化率在-2.56%~0;(4)慢速增加区有木黄镇和永义乡,年均变化率在0~2.56%;(5)中速增加区包括杨柳镇和罗场镇等4个乡镇;(6)快速增加区包括洋溪镇、郎溪镇中坝等5个乡镇,年均变化率大于5.12%。2010—2016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以慢速增长为主,年均变化率平均值为4.43%。中速增加区随机分布,有洋溪镇、峨岭镇、永义乡和木黄镇,其年均变化率在4.43%~8.96。快速增加区有杨柳镇和郎溪镇,年均变化率大于8.96%。

图6 1990—2016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年均变化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开始大量建房,且不是“拆房建房”,造成“一户多宅”的现象,导致土地浪费严重,加剧人地矛盾化。处理好人口与建设用地变化的关系和宅基地的合理使用问题,是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缓解人地矛盾的重要突破口。

(三)1990—2016年农村人口人均居民点用地变化的时空特征

1.农村人口人均居民点用地变化时序特征

农村户籍人口人均居民点用地呈慢速增加(见图7)趋势。从1990年人均用地面积38.64m2增加到2016年66.72m2,共增加28.08m2,年均增长率为2.12%。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居民点用地呈快速增长,分为三个时段增加。1990—2000年,中速增长阶段,增加了14.75m2,年均变化率为3.29%;2000—2010年快速增长阶段,增加了33.92m2,年均变化率为5.04%;2010—2016年,增长速度放缓,年均变化率为4.02%。

图7 1990—2016年农村人口人均用地变化

2.农村人口人均居民点用地变化空间特征

农村户籍人口人均居民点变化。1990—2000年体现为“中部、东西地区增加,北部地区减少”的格局(见图8)。(1)慢速增加包括洋溪镇、杉树镇和沙子坡镇等6个乡镇,年均变化率在0~1.41%; (2) 中速增加区为峨岭镇、永义乡、木黄镇,年均变化率分布为1.56%、1.48%,2.62%;(3)快速增加区为新寨乡、合水镇、就业乡,年均变化率分别为3.31%、3.37%,4.20%;(4)高速增加区仅杨柳镇,年均变化率大于平均值的三倍;(5)慢速减少区为罗场镇、刀坝镇和天堂镇,年均变化率在-1.41%~0;(6)仅杉树镇中速减少,年均变化率为-1.87%。

图8 1990—2016年农村户籍人口人均居民点用地年均变化率

2000—2010年整体上表现为“东部、西部、南部地区增加,北部减少”的格局。(1)快速减少区为沙子坡镇和天堂镇,年均变化率大于-4.48%;(2)中速减少仅有刀坝镇,年均变化率为-2.27%;(3)慢速减少区有新寨乡和合水镇,年均变化率分布为-1.39%、-1.13%;(4)慢速增加区有缠溪镇、永义乡和木黄镇,年均变化率为0~2.24%;(5)中速增加区有杨柳镇和罗场镇,年均变化率分别为2.70%、2.79%;(6)快速增加区包括洋溪镇、永义乡和杉树镇等6个乡镇,年均变化率大于4.48%。

2010—2016年全县17个乡镇呈慢速增加趋势。(1)慢速增加区包括就业乡、缠溪镇和中坝镇等10个乡镇,年均变化率为0~3.93%;(2)中速增加区包括洋溪镇、沙子坡镇和峨岭镇等4个乡镇,年均变化率为3.93%~7.86%;(3)快速增加区有杨柳镇和郎溪镇,年均变化率均大于9. 0%。

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居民点变化(见图9)。1990—2000年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年均变化率全县呈现为慢速增加趋势。(1)慢速增加区包括洋溪镇、缠溪镇和罗场镇等9个乡镇,年均变化率在0~3.11%;(2)中速增加区包括新寨乡、峨岭镇和合水镇等6个乡镇,年均变化率3.11%~6.22%;(3)快速增加仅有杨柳镇,年均变化率为9.09%;(4)慢速减少仅杉树镇,年均变化率为-0.33%。

图9 1990—2016年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年均变化率

2000—2010年以慢、中、快不同程度速度增加,仅北部少数地区减少。(1)慢速增加区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包括木黄镇、合水镇和永义乡等6个乡镇,年均变化率在0~5.55%;(2)中速增加区包括杨柳镇、峨岭镇和就业乡等7个乡镇,年均变化率为5.55%~11.10%;(3)快速增加区有中坝镇和洋溪镇2个乡镇,年均变化率分别为12.54%,14.19%;(4)慢速减少区为沙子坡镇和天堂镇,年均变化率小于0。

2010—2016年呈现慢速增加趋势。(1)慢速增加区包括杉树镇、就业乡和峨岭镇等9个乡镇,年均变化率为0~4.26%,分布在中部地区。(2)中速增加区包括洋溪镇、永义乡和沙子坡则镇等6个乡镇,年均变化率为4.26%~8.52%。(3)快速增加区有杨柳镇和合水镇,年均变化率大于8.52%。

综合来看,1990—2000年和2000—2010年这两时段内,农村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人均面积年均变化率呈多样性变化,到2010—2016年这一时段,农村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人均面积年均都以慢速增加为主。

(四)农村人口与居民点用地变化耦合类型

1.农村户籍人口与居民点用地的空间耦合特征

由图10所示,1990—2000年空间耦合特征分别有:13个A类、2个B类、1个C类、1个D类,其中13个乡镇为人增地增的A类严重失调型,主要分布在印江县南方、中部和东部地区。其余4个乡镇为人地关系协调,但协调的类型不一致,其中刀坝镇和天堂镇为人地增加的B类协调协调型,罗场镇为人增地减的C类协调型,杉树镇为人增地减的D类协调型。

图10 1990—2016年农村户籍人口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耦合特征

2000—2010年空间耦合类型有A、C、D、F、H这5种类型,主要以人地关系失调型为主,分布在中部、南方和东部地区,有12个乡镇,其中人增地增的A类失调型有杨柳镇、杉树镇和中坝镇等8个乡镇,人减地增的G、H类的失调型有洋溪镇、缠溪镇等4个乡镇。剩下的5个乡镇为人增地减的C、D类的协调型,主要分布在印江县的北部地区。

2010—2016年空间耦合类型呈现失调型,分别包括A类、B类、H类,其中13个乡镇为人增地增的A类失调型,分布在中部以东的地区;杉树镇、峨岭镇和沙子坡镇3个乡镇为人减地增的H类失调型;仅一个乡镇为协调型。

2.农村常住人口与居民点用地的空间耦合特征

由图11所示,1990—2000年空间耦合特征表现为:16个乡镇都为人地关系失调型,其中有12个乡镇为G、H类的人减地增失调型,分布在中东部地区;杨柳镇、洋溪镇和峨岭镇这3个乡镇为A类的人增地增失调型;仅杉树镇为E类的人减地增的协调型,而同为人减地增的F类罗场镇却为失调型。

图11 1990—2016年农村常住人口与农村居民用地变化耦合特征

2000—2010年空间耦合类型分别为2个人减地增的E类的协调型、4个人减地减的F类的失调型和11个人减地增的G、H类的失调型,主要以人地关系失调型为主,分布全县,而协调型分布在印江县北部的沙子坡镇和天堂镇。

2010—2016年空间耦合类型为A、H类的人地关系失调型,其中人增地增的A类失调型为主,有13个乡镇,其余的3个乡镇为人减地增的H类。

三、结论与讨论

(一)结论

本文基于地理学综合视角,选取人口与农村居民点变化这两个核心要素,以印江县为例探讨农村人口与农村居民点演变规律及两者间的耦合关系。研究发现:

(1)农村人口变化方面:1990—2016年农村户籍人口数量持续增加,而常住人口全县慢速减少再快速减少后缓慢增加。在空间格局方面:农村户籍人口年均变化率主要以快速增加为主,分布在东部和北部地区,少数地区表现为减少,且随机分布。农村常住人口年均变化率以慢速减少为主,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区,年均变化率增加地区分布在东部和南部。

(2)农村居民点变化方面:1990—2016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呈现增长趋势,在空间格局方面:印江县绝大部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呈增长趋势,增长区主要分布在中北部地区。

(3)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变化方面:农村户籍人口人均用地和农村常住人口人均用地都以不同速度增加。其中农村户籍人口稳定持续增加,而农村常住人口人均用地面积经历了从慢速增加到快速增加最后中速增加三种不同状态增加。从空间尺度上来看:农村户籍人口人均用地年均变化率和常住人口人均居民点用地年均变化率低速减少区都分布在印江县北部地区,增加区分布在东、西、南部等地区。

(4)1990—2016年印江县农村人口数量变化与居民点用地面积变化的耦合特征表现为失调型。从时间尺度上来看,1990—2016年农村户籍人口与居民点用地耦合类型表现为A类型,而农村常住人口与居民点用地面积的耦合特征前期表为G、H类型,后期表现为A类型。从空间尺度上来看,人地关系复杂时期处于1990—2000年和2000—2010年,耦合类型种类多,到2010—2016年人地关系耦合特征为A类和H类。

(二)讨论

本文选取的尺度为县域尺度和乡镇尺度。但通过对农村人口和居民点的演变分析发现,与全国尺度和省域尺度的研究有相似之处[2,4],即目前上至全国下至西南地区普通乡镇,“人走地增”的现象十分的普遍。在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快速推进背景下,印江县农村人口与居民点用地关系矛盾逐渐凸显。在农村常住人口迅速减少的过程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并未随着人口的变化适时调整,表现为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不降反升的趋势,农民居民点用地利用粗放、效率降低。由于政策导致的新建房过度、部分农户仍保留无人居住的老房子,再加上农户倾向将在户籍所在地建房视为保持与农村家乡联系的一种方式,土地利用和供需矛盾突出。协调农村人口和居民点用地之间的矛盾,也成为了协调农村人地关系的难点和重点。

通过对1990—2016年印江县县域尺度上研究农村人口与居民点用地变化耦合关系的定量分析得出印江县农村人口与居民点用地关系呈现失调型态势。农村居民点空心化加剧,土地供需矛盾凸出。当前,在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发展转型的过程中,急需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控体系,科学调控农村人口与居民点用地变化的格局。因此,需要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制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规定,改善“一户多宅、人走地留”的土地资源浪费的现象,因地制宜科学推进和完善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与退出机制。同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村人地关系协调发展。逐步推动农村人地关系协调发展,助推中国新型村镇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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