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对电视新闻记者的职业角色拓展研究
2022-04-29刘宇昕
刘宇昕
摘要:社交媒体改变了传统媒体记者接收新闻的方式,并成为新闻记者搜集新闻线索的平台之一。本研究旨在探究电视新闻记者是如何将传统媒体中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迁移到社交媒体中,以及对其在社交媒体上被赋予的新的不同角色的认知。基于半结构化访谈的研究方法,本研究发现微博和微信不仅保留了电视新闻记者在传统媒体把关过程中的门户新闻传递者和门户信息搜寻核查者角色,还拓展了电视新闻记者的把关职业活动,赋予了电视新闻记者门户深度二次信息解读者、门户信息辟谣者以及门户信息推广者角色。记者将社交媒体运用到新闻活动中并适应微博和微信中的新闻信息发布规则,同时,他们也将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延伸到了社交媒体中以遵循职业活动准则。
关键词:电视新闻记者;把关;微博和微信;记者角色认知
新媒体技术和社交媒体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人们接受新闻的方式。许多传统媒体记者也在社交媒体上建立了个人账户来开展新闻实践活动。当前西方研究更加关注社交媒体如何融入记者的日常工作之中。学者们认为,社交媒体可以成为记者日常工具的一部分。社交媒体的使用极大提升了新闻采集的创新性,有助于推广和发布新闻内容,以及重塑记者和消息来源之间的关系[1]。对记者在社交媒体中的行为规范开展研究的现有文献,大多集中在西方国家,鲜有文献讲述在我国的媒体语境下记者行为规范在社交媒体中的延伸以及记者的角色转变。在我国,记者必须对祖国和人民高度负责,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观,同时,电视媒体从政府拨款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转变成为自给自足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模式,两种因素叠加交织,使得我国电视新闻记者的行为具有了一定的特殊性,本文正是围绕这种特殊性对中国记者在社交媒体中的行为展开研究。这有助于新闻研究的去西方化,并深层次揭示出不同社会背景下,记者在社交媒体上的职业行为以及对新闻把关的概念性理解。以前虽有学者对记者在微博中的职业行为进行研究,但却很少将记者在微博与微信中的职业行为进行比较。因此,本研究着力于分析与比较记者在微博与微信中的不同新闻专业活动,并探究新闻记者在社交媒体中的角色感知,进一步完善了过去10年我国新闻“把关”活动相关研究。在这篇文章中,我们要探讨中国电视新闻记者在微博和微信个人账号上的“把关”行为,并着重分析社交媒体是如何促使电视记者处于“门”内和“门”外,以及研究记者对其在社交媒体“把关”行为中所承担的新角色的感知和理解。
一、文献综述
(一)新闻“把关”行为
不同国家的新闻记者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会遵循相似的规范体系。作为记者的重要行为规范,“把关”被定义为新闻记者负责为受众选择及时和有效的信息,按照规范惯例过滤无效的词汇与信息,并促进高质量和有价值信息的传播,以此帮助构建社会价值。记者将自己视为“把关人”,来选择他们认为重要的社会中的信息。他们行使着独有的特权:决定着信息的可发性和扩散性。休梅克等学者提到“门先生”会根据他们个人的信仰、知识体系和习惯来选择新闻素材,故他们会经常核查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平衡性[2]。然而,对于信息的流向不仅仅是关于信息的选择,还包括对于信息编码的决定权,如“选择、塑造、显示、定时、保留或重复整个信息”。新闻记者在传统媒体中扮演着“新闻采集者”和“新闻生产者”的角色,“新闻采集者”是指记者发现信息素材并将其整合到新闻集合单中的“把关人”;而“新闻生产者”则是将半成品的新闻信息转化为即将播出的新闻产品。
作为“把关人”,记者必须保持新闻的客观性,将报道与主张分开。记者也有必要承担社会责任和提供公共服务,注重信息的真实性并及时对新闻予以核实[3]。
(二)社交媒体传播特点
随着社交媒体的应用,媒体融合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它改变了新闻制作的方式,以及记者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快速结合的方式。倒金字塔式的新闻写作风格,已经不是唯一的社交媒体新闻报道风格。相反,沉浸式新闻和交互式多媒体新闻报道在互联网上变得流行。由于互动性的加强,受众成为积极的参与者,可以参与记者和编辑的在线讨论中[4]。
(三) 记者在新闻把关中社交媒体个人账号的使用
社交媒体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同时也提供了共享信息的开放平台。一种新的新闻形式由于集体协作环境模式而形成,将社交媒体和记者的实践活动联系起来。大部分记者使用社交媒体来传递信息以及搜寻新闻素材或者追踪社会事件[5]。因此,在线实时新闻报道和突发新闻报道成为记者在社交媒体的日常新闻实践模式。记者也可以使用社交媒体进行信息的验证和搜寻[6]。他们可以进行事实核查,如附上点击链接。这些行为有助于他们进一步遵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同时加强新闻的真实性和问责监督力度。记者也可以充分利用社交媒体,建立一个人脉网络,打造记者个人品牌,可以确保更多的受众关注官方网站。
(四)新闻实践与中国背景
中国新闻研究应结合中国特有的新闻环境展开。记者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引开展新闻实践活动。自改革开放以来,以市场为导向的模式促使记者不仅要为党发声、为民鼓呼,同时也要注重媒体机构自身的经济效益。因此,新闻媒体逐渐开始更多地关注广告收益以及节目的经济利益。中国新闻记者的行为规范除了受到西方职业道德规范的影响,同样也融合了儒家思想,它促使记者成为社会规范的守护者以及群众的教育者。
二、方法论:半结构式访谈法
本研究采用了定性半结构式访谈法,来揭示电视记者在使用社交媒体的过程中如何感知“把关”角色的多元化。本研究使用目的性抽样和滚雪球式抽样方法,选取了35名来自中国不同地区的全职电视新闻记者进行采访。本次访谈采取匿名的形式,使用编号来代替受访者的姓名和工作单位,从2018年10月持续至2019年3月,其中包括29次面对面采访和6次远程电话采访。采访内容被逐字记录到NVivo软件和Word文档中,并使用主题分析法对所采访的数据进行分析。本文采用了三个阶段的分析:演绎编码、数据归类和使用编码解释数据并分析。
三、研究结果分析
研究发现记者在社交媒体中传递信息的输出阶段,与其在传统广播电视媒体上所做的一样在执行“把关”任务。他们通过使用微博和微信个人账户,扮演门户新闻传递者和门户信息搜寻核查者的角色来践行“把关”行为,甚至为传统的电视媒体节目服务。同时,电视记者在微博和微信个人账号中所扮演的门户深度二次信息解读者、门户信息辟谣者以及门户信息推广者这三种角色,已然超越了传统媒体中“把关”的任务,是社交媒体中新兴的新闻专业活动。这些角色有助于电视记者在信息通过“门”时保持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个人账户信息发送时提高传统媒体节目的收视率和社交媒体平台的播放量。电视记者可以在个人账户中切换他们的角色,并且执行多个角色。由此可见,记者把社交媒体当作日常工作中的一部分,并在社交媒体上不断调整自己的职业行为,同时,新闻职业规范引导记者在微博和微信个人账号上维护真实、追求准确。
(一)门户新闻传递者
信息传递是记者在微博和微信个人账号中履行“把关”行为的一项新闻实践活动。受访者表示,虽然社交媒体个人账户可以被视为多功能工具场所,但记者通常使用它们来传递信息。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经常转载或改编来自其所任职的新闻单位和其他传统主流媒体(如报纸、通讯社和电视节目)的新闻信息。记者还偶尔转发其他社交媒体用户的信息。因此,“把关”和“看门”的职业行为在社交媒体中并存。
记者使用微博和微信个人账户的方式有所不同。由于微信的隐私设置,记者可以将朋友划分到不同的群组,这使得记者使用微信比使用微博时更加灵活。虽然微博的个人账号也有“仅好友可见”功能,但是本研究却发现记者很少提及和使用该功能。因此,与微博相比,微信同时满足了记者的职业行为和个人行为,也可以说,微信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记者的职业行为和个人行为。
(二)门户信息搜寻核查者
电视记者在发布信息前(信息输入阶段)需要搜索新闻素材并验证信息的准确性。微博和微信中所呈现的频繁更新的新闻、网络评论和直播视频,已经成为记者搜索信息的便捷渠道和有效来源。微博个人账户可用于监测趋势、搜索可报道的新闻故事,它促进了记者与专家、名人以及同行的交流。微博沉浸式的环境有助于记者快速理解正在发生的事件并及时做出反应。但由于微信个人账户的隐私设置,制约了记者利用微信来搜索新闻资源,故他们不将微信作为其搜索新闻资源的工具。在微信中,由于信息可视范围有限且信息流动较为缓慢,因此记者仅仅可以从他们的朋友或他们的微信受众那里获得资源。
(三)门户深度二次信息解读者
微博和微信是促进新闻重构和内容解读的平台。由于电视广播节目的时间限制,记者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采用倒金字塔模式进行新闻报道。因此,记者无法像在社交媒体上一样,展示更多的节目细节和新闻背景。受访人表示,由于社交媒体具有信息保存时间长、内容篇幅不受字数限制等特征,电视记者可以对既有的复杂难懂的信息进行及时的深度解释和剖析。因此,新闻报道中的深层含义、背后发生的故事、创作背景、现场的场景等更多的细节得以被曝光,这有助于受众理解信息、解读国家政策。此外,在通常情况下,记者使用链接或转发信息来支持他们的论点,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新闻的透明度也在不断加强。
(四)门户信息辟谣者
在传统电视媒体中,记者被要求报道亲眼看到的新闻事实,新闻作品会经过多重监督和把关。然而,网络信息的快速传播降低了新闻的准确性,许多未经核实的信息会通过转发飞速传播。本研究表明,由于记者职业规范的影响,电视记者坚持新闻的准确性,因此在信息通过个人账户“大门”时,他们经常扮演信息辟谣者或信息纠正者的角色。微博和微信提供了帮助记者表达正确观点、纠正假新闻和支持有效新闻的空间。自2009年社交媒体兴起的早期,由于人人都可以在网络发布信息,记者“把关”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在当时的情况下,耸人听闻和夸张的写作手法尤其突出,因此增加了社交媒体中假新闻的散布。电视新闻记者也经历了难以核实新闻来源和有效性的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传统记者意识到网络虚假信息的严重后果,他们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并且对新闻信息严格“把关”。
(五)门户信息推广者
本研究表明,无论是在微博还是微信,电视记者个人品牌的推广在个人账号中并不常见。原因可以总结为:第一,社交媒体是记者的个人平台,他们扮演着与其他在线用户的一样角色:关注或阅读自己感兴趣的信息;第二,记者对成为“网络名人”或者是“网红主播”并不感兴趣,他们认为自己的影响力较小,且只愿意坚持记者的本职工作,这尤其反映在地方记者的言论中;第三,记者害怕假新闻的发布,因为他们的行为反映了他们所在单位的立场,他们在不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发帖时非常谨慎。访谈表示,新闻机构不鼓励记者分享新闻制作和生产的信息,因此担心泄露单位里的商业机密和假新闻的散布。然而,一些机构却鼓励记者通过个人账号来推广他们的节目。他们可以利用自身的影响力来提升节目品牌和形象,并帮助任职的机构加强与受众的互动。个人品牌的宣传信息更容易在机构的官方账户中发现而不是记者的个人账户。新闻机构对于社交媒体使用的双重“态度”推动了电视记者的角色扮演,电视记者经常充当他们任职单位的“大门推动者”,而不是自我品牌的推动者。
四、结语
本研究对于中国新闻媒体职业行为的全局化和社交媒体中的新闻实践活动研究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微博和微信对于电视记者来说是有用的工具,为他们提供了传播信息、搜索消息来源和核实事实的前所未有的机会。微博和微信也促进了电视新闻记者重新规划和坚持其新闻职业道德规范。记者不仅在微博和微信上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也同时调整自己的职业行为以适应社交媒体的发展规律。微博和微信是一个衍生平台,帮助记者在个人账号和传统电视中扮演“把关人”的角色。他们是门户新闻传递者和门户信息搜寻核查者。同时,社交媒体也为电视记者提供了超越传统电视“把关”的新闻实践机会。微博和微信帮助记者维护新闻真相,赋予了电视新闻记者门户深度二次信息解读者、门户信息辟谣者以及门户信息推广者的角色。电视记者在他们的个人账户中承担着多个可以随时转移的角色。记者作为“把关人”的角色仍然没有受到挑战,他们不愿意在个人账户中与受众分享“把关”的角色。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始终影响着记者在线上和线下的行为活动。其中,在信息可见性和流动性方面,微博比微信更加开放,微博个人账号经常被用作搜索新闻素材和资源以及验证信息有效性的平台。微博也经常被用来与陌生人交流,以寻找信息资源或询问新闻事实。由于微信个人账户的隐私性,其主要用于与其他记者或熟人建立联系。因此,记者的个人与职业行为在微信中变得模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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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瑞]乌尔里丽卡·海德曼.专业记者的推特:关于新闻业一整套新的专业实践和规范的指向[J].数字新闻,2005, 3(2):27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