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条!政府工作报告里的能源要点
2022-04-29
2022年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及了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保护、用能等能源相关内容,共有17条能源要点。
要点1: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进展,载人航天、火星探测、资源勘探、能源工程等领域实现新突破。
要点2:
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9.1%。第一批国家公园正式设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要点3:
加强大宗商品保供稳价,着力解决煤炭电力供应紧张问题。
要点4:
2021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还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煤电和供热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税费。
要点5:
2021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
出台碳达峰行动方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要点6:
消费和投资恢复迟缓,稳出口难度增大,能源原材料供应仍然偏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稳就业任务更加艰巨。
要点7:
2022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要点8:
确保粮食能源安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民生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电。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加快油气、矿产等资源勘探开发,完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初级产品供给。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要点9:
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等行业留抵退税问题。
要点10:
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加快税务、海关、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
要点11:
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支持地方对特殊困难行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要点12:
继续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地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
要点13: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能源基地和设施,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设施,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政府投资更多向民生项目倾斜,加大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力度。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国家重大项目要实行能耗单列。
要点14: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
要点15: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处理好发展和减排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要点16:
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大重要河湖、海湾污染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节能节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支持政策。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要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更绿更美。
要点17: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革命,确保能源供应,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發电的消纳能力。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设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